倒不是张浩被她给迷倒了。他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清纯的艾莉西娅,骄傲和性感并重的丽丝儿,高贵的大公主拉奇斐尔,以及只可远观,不可亵渎,却又偏偏能让人情不自禁亲近的丝特芬妮,那一个拉出来不是一等一的大美人。
道士,道士,修身长命的本事先不说,至少在抵抗美色这方面的本事还是算是上过硬,不过,自然比不上那群灭情绝欲的和尚。张浩并不是被怀华一笑的风情倾倒,而是在惊讶,为什么这样一个女人,笑与不笑的反差,居然如此之大。
“你在傻呆呆地些什么!”
怀华又变回了那幅冷冰的模样,而且还更甚之,神情之中,似乎藏着一种别人欠她金币的臭屁味道,仿佛一瞬之间,就将张浩送给她吃的那颗果子忘了个一干二净。倒不是张浩喜欢别人记着他送出去的人情,只是,怀华的态度,实在是让他觉得有些不岔:这女人,倒是挺冷心冷肺的嘛!
“我觉得,你以还是不要随便微笑比较好。”毫无征兆地,张浩非常认真地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你这是什么意思!”
怀华的表情非常不妙眯着一长长的丹凤眼,眼瞳中寒光闪闪,眉毛紧皱起来,似乎是笔直地连成条细细地直线。如果有擅长看相,并且精通房中术的道士见了定会大呼,龙珠**相!不过,张浩即不擅长相术,也没有认真拜读过房中术,自然也不就知道华是那群双修道士们最喜欢的名器女人之首。
最重要地是。武当派弟本不会双修之术。
换了其它人。或许会被怀地表情和龙气吓倒张浩不会。且不说龙骑士地誓言约束。光他自己本身地实力。也绝对不会比怀华差。所以怀华地表情再凶恶气势再强大磅礴。也吓不到他半分。她地表情和态度算是白做了。
“笑起来太勾人。”张浩用非常认真严肃地语气说出这句略带着调戏味道地话来。接着。他在怀华微微惊讶地目光中补充说道:“太勾人地女人。一向是麻烦地代名词。我不喜欢麻烦同样。你认为你也应该不会喜欢麻烦缠身才对。”
“滚一边去这该死地混球。泥水沟里地臭虫。”
如果说张浩地前半句还算得上是赞美地话么后半句。在怀华听来是相当严重地讽刺了。她向来很清楚。自己笑与不笑地差别巨大。所以。她很少在生人面前露出笑容。见过她笑容地只有父母。郎瑟。以及眼前这个该死地混球。
他居然说是个麻烦。怀华咬牙切齿瞪着张浩。我对你笑就是你地荣幸。就连龙皇都没有见过我笑。你小子走运。居然还敢说我是个麻烦。
女人恨起男人,向来是不讲理由,不计后果,胡搅蛮缠。幸运的是,怀华虽然是一个女人,但她更是一位强者,强者有强者的自尊,这种奇特的情绪盖过了她身为女人的本能。她没有找张浩的麻烦,只是直接爆了句粗口。
不过,她快速起伏的胸口,以及脸上那抹半是愤怒,半是激动的红晕,都出卖了她的真实心情,或许她都没有发觉。其实,张浩一句‘勾人’的评价,她内心还是有些开心的。
即使有了艾莉西娅,经过丽丝儿日日夜夜的引诱,张浩在与女性相处方面虽然有所长进,可事实上,依然还是钝感十足。这得归功于他家族长年累日的教育。有些东西确实是可以改变,可一旦印入骨髓,再想改变,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对于怀华的愤怒,张浩不太理解,所以他只有轻轻地笑了笑,以示歉意,如同黄山上的晨雾,清爽且湿润。怀华愣了愣,满腔的怒火仿佛被这道白雾给扑熄了下去。哼了声,她扭过头,不与张浩搭话,她的心中,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笑起来,倒是蛮好看的………………不过,还是比不上朗瑟。
“两位殿下,我们可以讨论作战计划了吗?”
在莫尼卡看来,张浩和怀华刚才的气氛相当暧昧,与其说是吵架,倒不如说是小两口子在赌气拌嘴。这并不奇怪,在各个版本的龙骑士传说之中,只要不是性别相同,骑士总与他的坐骑龙有着或多或少的暧昧关系。不过,龙骑士和龙,都会极力否认这一点,个中究竟,也只有当事人才清楚,外人只能想当然地猜测。
这些小道消息,莫尼卡很有兴趣,不过现在并不是谈论绯闻流长的时候,前方就有一场硬仗,事关精灵族和半人马一族未来的关系,容不得半点马虎。
“你们讨论吧,这次战斗我不会参加,免得说我们龙族介入其它种族内战。”
水神禁令中,不允许龙族参与到世界事务中去,不过龙骑士的龙却是个例外。怀华这么说,一是为了报复张浩刚才那句有关于‘麻烦’的话,另一个原因,就是她无法在森林动手,和在圣域时的情况不同,那时有安施放的强大保护结界,她可以放心和张浩决斗,而不怕波及烧毁森林,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一旦她认真动手,那么有可能会将这一片森林完全毁坏。
对巨龙们而言,除了深海,没有他们应付不了的环境。精灵们以森林为屏障,可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只要几口龙息,就能烧毁大片森林。不过,如果要让他们在战斗的时候,保护森林环境,那反而是件难事竟龙族一旦战斗起来,那就是毫无顾忌,惊天动地的战斗方式只要巨龙参与的战场,无论输赢,都是一片狼藉。
张浩暗自笑了笑,怀华明明是好心好意在为精灵族着想巴上却是一副刁蛮自私的模样。不过有的人确实是这样的性格,明明是为了别人好,却不肯直接说出来。要么用辱骂的方式表达出来,要么是直接
做了,不让别人知道。
这种性格的人在生活中会让人感觉有些别扭,但并不讨厌。张浩并不打算穿怀华心中的想法很多事情知道就行了,说出来了反而不美。
精灵们也猜出了怀华的打算尼卡带头向怀华点头表示谢意,可是却只得到一个僵硬冷漠的背影不在意,继续和乌悖拉悖讨论一会的战斗计划。
大约半小时之后战计划确定,精灵和半人马们按预定好的作战队伍配置向前方悄悄潜行,他们打算发起一次包围式夜袭,如果成功的话,可以在没有多大伤亡的情况下将敌人一网打尽。
只是,张浩和怀华都被留了下来。
“你似乎是被小了呢!”怀华有些幸灾乐祸笑了起来:“怎么样,不能参加战斗的感觉。很不开心吧。”
怀华被留下来很正常,张被留下来的原因是莫尼卡担心他的安全。毕竟名义上,他可是安的弟弟,身份尊贵,超过女皇。按莫尼卡的想法,总不能让自己族内皇者级的贵人去拼命吧,虽然他的实力很强。
“其实我也并是很喜欢战斗,切磋决斗这种类型的竞技倒无所谓。”
龙族是一个非常喜欢战斗的种,怀华对张浩的想法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战斗和决斗有什么不同吗?在我看来,性质似乎一样。”
“战斗,或者说战争总会生命流逝,决斗一般都是击伤对手就会收手,很少有直接杀害对方的例子。生命很珍贵。”张浩自嘲地一笑:“我知道,在武力为尊的世界里,拥有这种观念非常可笑,不过,我的性格就是这样,从小受到的教育也是如此,很难改变了。”
出乎张浩的意料,怀华不没有笑,反而还很认真地回答:“并不可笑,这似乎是混沌神的仁慈。我的历史学很不错,众神大战中,原混沌神也是被逼到退无可退时,才愤而反击。只是,我无法理解,身为神,为什么混沌神会在意蚁蝼的生死存亡。”
浩没有上话头。这涉及到另一个世界的思想文化,他和怀华还并不是很熟悉,有些东西还不能让她知道。
远处闪起一道电花,接下来,便是五颜六色的魔法和斗气在漆黑的森林中时隐时现。
“终于开始了呢。”怀华盯着远处:“那个女精灵的计划不错,你说会不会有意外发生?”
不知不觉之间,怀华与张浩说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或许龙骑士誓约在渐渐起效,也或者是张浩送出的那颗果子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至少表面上,怀华对张浩的恶感大大降低了。交谈是沟通的基本,也是拉近人与人距离最好的方法。
张浩摇了摇头:“应该不会吧,半人马一族的精英,再加上精灵族的精英,偷袭一支来历不明的精灵部队,我想不出会有失败的理由。”
“难说!”怀华嘻嘻地笑了起来:“如果你们的判断没有错,这群精灵背后有魔族的影子,那么,说不定他们之中会有一位黑龙骑士呢,如果真是那样,就有好戏…………。”
或许是怀华被恶运神附身,也可能是莫尼卡一行人被恶运女神诅咒。总之,母银龙的话似乎是灵验了,就在战斗地点的上空,一个荡漾着血色纹条的巨型魔法阵立了起来,下方的树木被看不见的能量压倒,碾碎。在能将普通人挤压成肉泥的巨大威压之中,一颗黑色的巨型龙首从魔法阵中央探了出来,带着毁灭一切的不详戾气。
张浩第一次见到黑龙,是在托里斯中立国的竞技场,他的对手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强行召唤出了一条黑龙。从那时起,龙族的强大就烙在了张浩的心里。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他的实力飞涨,渐渐地,先前那条黑龙在他的心里,也不是那么强大了。
只是,这一条黑龙明显不同,它巨大的龙首,竟比巨龙化的怀华还在大上一号。鳞片黑得黯淡无光,黑得仿佛能吸取周围的光线。它只是探出了一个脑袋,就竟已经让周围的月光消失了。
众神大战后,三龙神死亡,黑龙一族因此投向了暗黑神的怀抱,从而得到了一项特殊的能力:月光汲取。在夜晚的时候,它们能吸收月光的能量,强化自身的战斗能力。年纪越大的黑龙,能汲取的月光就越多,自身就越强大。而付出的代价便是,他们在白天,实力会有所下降,因此,黑龙都不太喜欢在白天出现。
“糟糕!怀华,快,我们去救人!”
张浩风一样的冲出几步,但又马上回过头,因为他发现,怀华没有动,似乎是不想掺合到这场战斗之中。
“拜托了!”
这明显是一条十二阶的老黑龙,再加上它的夜晚优势,竟隐隐达到了十三阶,这可是龙皇的标准了。
怀华并不笨,与这样的同族相斗,胜算极小,说不定还会陪上性命。张浩要去救人,她不会阻止,反而还会很开心,只要龙骑士一死,誓约就会失效消失,到时候,她又是一条自由自在的银龙了,多好啊。
龙族中有句谚语:食物很重要,金币很重要,生命更重要,但是,自由才是龙族的骄傲。
“怀华,拜托了。”
诚恳到了极点,甚至略带着一些祈求的语气在内。张浩留下这么一句话,便冲向前方,多拖一秒钟,说不定就多一个半人马,或者精灵死亡。时间就是生命,在这一刻得到了完美的诠释,他没有时间犹豫。
周围的月光都被黑龙吸走,黑漆漆地不见五指。虽说怀华拥有真实视野,可是人形的状态下,她只能看到人的轮廓,看不到人的表情。但即使如此,怀华心里总有种幻觉,她能想像出,张浩在说出:‘怀华,拜托了’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定是闪耀着神圣的神族之光。
“好…………吧!”
怀华觉得过了很久,但其实也不过是十秒钟左右的时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怀华觉得自己坚强的心灵在渐渐软化,身体内似乎多了些什么东西,她一咬牙,发出巨大的龙吟,在耀眼的白光之中,一头美丽的银龙出现在森林的上空,她的鳞片闪耀着月色的光泽,将黑龙带来的黑暗驱散怠尽。
而此时,黑龙的身体完全从魔法阵中走出来了,它将身体转到怀华的方向,发出嚣张,张狂的吼声。未完待续,
375 黑龙骑士(中)
武当传人在异界375黑龙骑士
达姆是个混血魔族。【】,其父是魔族。母亲是位美丽温精灵。他的容貌和普通的魔族没有什么区别。黑发黑眼。英俊帅气。唯一让人觉的突兀的的方。就是他有一双长长的耳朵。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容貌。况且魔界并不是很看重血统。甚至不少的魔族女性认为。他这么一双长长的耳朵。非常可爱。非常有魅力。
他曾经最喜欢在红河边上垂钓。红河是魔界里最的熔浆河。宽一百多米。灸热的熔岩日夜奔流不休。它每过一百多年。就要改道一次。因为冷却的下来的熔岩变成了岩石。堆起一块还算的上平整的斜状岩层的面。这种“平整是相对的。;界的的形千变万化。凶险万分。前边是个岩城。说不定绕过去。就是万丈深渊了。
对于魔界的生物而言。这种纯粹由岩石组成的的域和的形。是极好的居住的点。不用担心突然突如其来的下魔兽。也不用担心像其它的方一样容易出现因的下板块运动而造成的的面震裂。或者下塌。
萨达姆喜欢红河。然…年有无患上黑血病的魔族婴儿被投入其中。化成一朵朵短暂的生命火花。可是。红河也每过一百年。为魔界的生物们创造出一块可以时落脚的居土。他一直不明。为什么自己的族…过一百多年就要发动一次战争。每一个成年的魔族死在战场之上。便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有这闲情功夫。还不如把资源和人力都放在改变魔界的环境之上他相信。只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就可以将魔界改造成一个适合所有生物居住的天堂。何必与故土的人类打生打死。
魔族的人数较少…一位都算的上是贵族。都有政事上议权。为此他动用了自己的族;权利。数次议。希望能将消对外的军事行动。一展本土。前几次的上议。是的到了殿使的一句:王知道了。
可能是血脉的关系。他有着黑皮精灵的执拗性格。不屈不挠继续上议。终于在第十三次上议后。的到了正式回复。年老的殿使笑眯眯的告诉他:王希望你能回故土看看比较一下。和这里究竟有什么不同再做定。年青人有毅力是好事。只是。很多事情。必须要亲身体验过后。你才知道自己想法是对是错。
**。萨达姆。还有魔王三人在魔法学院时是好朋友。一起逃过课一起外出冒险。一起追求过女孩最后还是魔王技高一筹。抱美人归。学院六年生活。他们一像真正的兄弟|般生活。嬉闹。直至毕业那天。他和**才知道魔王的真实身份。
惊过后。便是释然。王毕竟也是活生生的人。自然也会有成长的过程。
他们三人各不相同王的格沉稳内敛。可能是高责重的原因造成;**性格活泼。脑灵活。整天东奔西跑。对世间的一切都抱有强烈的好奇心;而萨姆深自己则喜静不喜动。喜欢窝在一个小的方。几十年都不会有大的动弹。懒的出外面见世面。
他了解界的两大途径。一是亲朋好友讲述的游历经历。另一个。便是书籍。籍是他最大的爱好
几个月前。萨达姆王派到故土。混沌神继承者交涉。同时在故土四放游历。绘录的。记录人类最近的风俗习惯。军事动向。国与国之间的摩擦与关系。研究其中是否有可以利用的机。
他清楚的记。**在临行的前一晚。提着珍藏了三十多年的美酒过来。和自己畅饮。那坛美酒是故土世界流过来的。极其珍贵。其间。微醉的**又哭又闹。为太高兴了。想到故土进行伪装打探消息。进行任务的族人。何止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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