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败家的这位兄台好,不过我可不是你们的人,我无门无会,就一散人而已。
知道那两位的行踪的散人……兄台你是百晓吧,我了解了解,百晓要立场公正,不能和我们搅为一谈……兄台,我真想打听个事,看我们这关系……
咳咳,谁和你有关系,在下散人,和谁都没关系。
了解了解,兄台你看我想知道的那事……
都说了我们没关系……诶,和你说不通,我走了……
兄台……
这当今江湖有名望的,和白垒白迟没关系的还真少,这互相间一说话,类似此类套近乎的事比比皆是。
败家宫杀人手段存出不穷,百晓消息灵通,摘花们酿的酒醇香悠远,打狗们的狗肉味道鲜美……真是各有长处,有好些隐藏的比较深的,平时大家装作互不相关,此时是在白垒附近,套近乎也不用担心被说是阴暗里的勾当,真是大好时机,不套近乎更待何时。
这边好些人被人追着要亲近,那边两条人影从灰尘中飞起,落在尚算完好的前院。
“这房子怎么这么不结实呢?”望着那灰飞漫天,白垒边嫌弃的摇着折扇,边念念叨叨。
白迟点头,指着灰尘渐渐散去后一片狼藉的原房屋附和:“一点也不结实,豆腐渣工程。”
“豆腐渣?”白垒对这个形容稍稍疑惑了一下,旋即对着那狼籍和豆腐渣对比,转头使劲摸摸白迟的头:“我儿果然聪明,这形容真贴切。”
受到夸奖,白迟得意洋洋:“那是,我最聪明了。”
众人只当没看到那对父子耍宝,互相间交谈得那个热烈啊,没话都要找出话来,只偶尔带着怜悯的眼神看看这此间的主人。
百花谷众人看着狼籍欲哭无泪,她们的家,她们世外桃源的家啊,怎么就被毁成这样了。
“我就说了不能把人邀到谷里来吧!”雾语瞪着雾花花咬牙切齿的传音。
“伊尔未来是要做谷主的,总不能凑合啊。”雾花花干笑,接着拍拍雾语安慰:“大师姑啊,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节哀顺变啊!”
直线过来连正堂都被毁了,最后准备的隆重入门礼变成了院子里随便将就,幸得百花谷本就大,别的地方虽难免染上一层灰,倒也还是好的,草草走完程序,雾花花就命人招待大家用饭去了。
“喂,你爹又怎么回事。”
白迟寻着借口跑出来,和雾花花两人鬼鬼祟祟的蹲在墙角,雾花花开口就问。
“那个……”白迟干笑着指指雾花花手腕上的金线,嘿嘿笑:“爹说,好俗。”
“什么啊?”雾花花莫名其妙,“我戴在手上俗不俗和他毁我家有什么关系?”
“没啥关系,我爹做事什么时候需要原因了啊,哈哈。”白迟笑着拍拍他的手,起身回去,他出来大约三分钟了,再不回去白垒就要来找他了。
雾花花皱着眉头看看手,望天……也想不出因为什么。
“笨蛋,你戴了他儿子的东西。”
突然一句话冒出来,抬头就见霍峦在旁边树上伸出手招了招,算是招呼。
“你怎么在这里?你偷听我们说话!”
“我一直在这睡觉,是你自己撞上来的。”霍峦打个哈欠懒洋洋的说着,望了望白迟离开的方向,想起他走前有意无意的对树的那一笑,心中叹口气,那白家的人,怎么就那么妖孽呢!
再一转头看到下面犹自不爽的雾花花,他又感叹一句,这收养的和亲生的果然不同,雾花花虽然有几分小聪明,毕竟没那么妖孽,真是万幸。
跳下树,手钩在雾花花肩上,霍峦打断他的苦思:“别想了,你要能想明白白垒的想法,那你岂不也变白垒了,走,我们看徒弟去。”
变成白垒!雾花花想象自己变成白垒的样子,哆嗦一下,赶快掐断自己的联想,附和道:“好,我们看徒弟去。”
吃罢饭,众名望之士拿出一堆有用的没用的东西,给了那个正式入门就受众多关注了的小孩,小孩子五六岁的年龄,扬着可爱的小脸一一道谢,又得到一堆赞赏。
这个孩子即使是未来百花谷的谷主,其实也并不会让那么多人看重,只是大家都知道,这孩子当年是白迟捡回来的,名字也是他命的,虽然师父不是他,可谁知道暗地里的事呢,说不好这位将来没做谷主,反而做了宫主呢,败家宫那位置貌似还没接班人啊!
这么一想,众人看着小孩的眼神越加慈祥,最后离开谷的时候,甚至都用一步三回头,来表达自己的不舍。
“来,伊尔。”白迟抓过小孩,无视他的反抗,扯他肉肉的小嫩脸,左扯扯右扯扯。
“迟儿……”拖长的无限温柔的语气。
白迟放手,拍拍伊尔的头:“好了,伊尔要乖乖的,叔叔走喽。”
雪白的马车消失在□的尽头,百花谷的人互相拥泣,5555,那两祸害终于走了。
“好了,各位师姑师姨师姐师妹们,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大家都要努力,我相信只要齐心合力,我们的家很快就会更好,现在快去找找,还有些什么保存了下来吧!”雾花花发起了总动员。
各个娇娇滴滴的女子齐齐给了他个怒眼,旋即慌慌张张的去找自己的东西去了。
远处林中百味掩嘴偷笑:“真不愧是我徒儿徒媳,这走到哪败到哪的本身,啧啧。”
霍亥轻轻走到他身后,极低的声音问道:“昨夜白迟给白垒下了毒?”
“有什么好奇怪。”百味不在乎的挥挥手,顺便把暧昧的靠近他的脑袋推开:“迟儿给他下的毒啊什么的,还少吗?”
说完百味又偷笑几声,脚尖一点,如鬼魅般消失在原地。
霍亥看了他原本站的地方半响,一扭头望向马车离去的方向,心中有些古怪的笑意:看来白垒是真的很在乎白迟,不然依他的性格,即使知道是伤不到自己的事,也绝不可能允许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惹他。而且还不准白迟离开他身边太久么,即使知道这天下没什么人敢伤害白迟,依然要以防万一,还是谨慎的白垒啊!
“白垒,还有白迟,你们一定不知道,你们只有面对彼此时,身上的气息才会强烈起来,不再是那样满不在乎的样子……这,也算是冤家对头吧……”
远去的马车上,冤家对头一号白垒端着一碗千辛万苦,无视二号白迟的苦瓜脸,逼着他喝了下去,碗一放,转头,两人的唇印在一起。
你在这世间的喜怒哀乐,全得随我,即使是千辛万苦,那也得是我给的,而我给了,你就要喝下去。
自白
白迟:败类
我死了,无关其他,只是给出的信任被糟蹋,这并不可笑,因为那个信任我愿意给,这个原因也没什么深奥的,只是突然觉得人这一辈子没有一个信任的人,那实在是很悲哀的事。
所以我死了,这并没有让我后悔,死在信任的人手上的悲哀程度,在我心里,比没有信任的人的程度要稍低了那么一线。
所以我死了,死前是笑着的。
这并不是嘲笑,只是突然觉得笑着死更有趣。
当然遗憾还是有的,不过是为了那个人而遗憾,因为我死后,他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全心信任他的人了。残酷的佣兵世界多的是并肩而立,可为对方两肋插刀的朋友,可是没有哪个朋友会全心相信对方说的每一句话,例如如果他说月亮是方的,别人会嘲笑,而我会点头。
我想那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像我那样的人了,这是非常遗憾的事。
当然对于这个全心的信任,我知道那个人是不会在乎的,他和我一样,心坚似铁,从不会为自己所做的事反悔。
例如我选择了信任,然后我死了;他选择了利用那份信任,然后我死了。两个人都不会后悔。
这就是我前世唯一的朋友,我很欣赏他,从认识他到死后这么多年,从没有变过。
我说过我心坚似铁,这里面夹杂着撬开脑子也不会变的固执,我初认识他时就很欣赏他,所以我死后同样欣赏他,不过他杀我的手段要是真小人或是真君子一点,我应该可以更欣赏他的。
你要杀我就杀呗,我又没说不可以,我又没说要反抗。
我死了,我只是觉得很有意思,非常有意思。
雇佣兵应该死在战场上?NONONO,如果和大家一样,怎么会让我满意呢?我对我的死法非常满意,这很有意思。
我死了,然后我又活了,这多么不可思议而奇妙。
当然其实我并不满意,因为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他让我觉得我这一生就应该是幸福的,可是后面的情况显然表示我判断失误。
这很糟糕,一来我不喜欢判断出错的感觉,二来我说了我很固执的,我认定的幸福生活要发生变化?这让我很困扰。
我喜欢不一样的生、不一样的活、不一样的死,关于生这一点我无法控制,不过关于活和死,现在雇佣兵的活法,和全无防备死在朋友手上的死法,这是很不一样的吧,我喜欢。
所以当我努力装作真正的婴儿,慢慢听懂只字片语,然后知道白垒要我是个白痴时,我白痴了。我觉得这个活法很有趣。
而当我感觉到白垒偶尔的杀意时,我试探着他的习惯,开始让自己转变,改变成聪明与白痴间歇性抽风的人,努力让自己从他手中活下来。
——不明不白就死,这可不符合我的习惯。
当然,我想我需要再次强调,我是个固执的人,所以不管怎么转变,关于幸福的中心思想是不能变的。
一个幸福的小孩,单纯的性格、可爱的表情、偶尔撒点小娇、使点小坏、不知人间疾苦,多么美好。
前十四年,一切都很完美,只是那几次被放任的追杀,在我看来是个小小的瑕疵,不过没关系,十全十美和十全九美,据说后一种比较好。
我认为事情的彻底失控,是在那夜嚣张的雨后,在我被煮了个熟透后。
被父亲压倒吃了个干净,这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也超过了我对这场戏的认定。
要知道我一直认为这是一场恩仇录,它怎么变成了伦理剧了呢?
——这完全不符合我保持直线状态的脑筋!
这是一个败笔,大大的败笔。
可惜只有我这么觉得,白垒却感觉很好,更遗憾的是,主控权并不在我手上。
——再没有比这样更糟糕的事了。
所以那个时候,杀掉他的思想无时不刻不在我心中滚动,虽然这同样和我的直脑筋不匹配——我一直认为他是贯彻始终的大反角,要是他半路死了,这场戏怎么还算完整呢?
中途走岔路,还是干脆不走了,反正都不能到达目的地,白费功夫or不费功夫,我是个聪明人,当然要选择停下来不走了。
我决定半路杀死他,这不能怪我,谁叫两人的理念不合呢?这个时候,唯有你死、我活。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来没认为自己能杀他,最起码那个时候不能,只是期待起码改变一下线路,当事情改变,而你无能为力导回的时候,最起码你可以尝试也让它脱离对方的掌控。
我想时空穿越隧道需要维修了,因为我的判断再一次错误,这可是我上辈子从没有过的事,我认为一定是穿越的时候发生了扭曲。
关于下一场穿越的时候,要提醒他们维修的事,暂时不谈。在我的判断失误后,白垒身上的盛开的血花,又让我失去了控制。我一根筋的脑袋,它居然有发生转向的趋势。
我觉得我一定疯了,我开始觉得即使转变成伦理剧其实也挺有惊喜感。
人的思想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它有时候乖巧的像我一样,有的时候又变态得像白垒一样。
在三年后,我做出了选择,伦理剧和恩仇录的结合体其实也不错不是吗?
最起码对于我来说,当我做了这个决定后,就代表我的对手从此后只有白垒一个人,其余的一切事他都会为我拦下的,更何况躺在他怀里很安心很温暖。这无关软弱,我死了的脑筋告诉我,一个一辈子打不倒,而且不用担心对方会杀了你的对手,永远不用考虑换,并且附带抱枕、欲|望、父亲等等一系列大礼包,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好的事呢!
就像我前世对待我那位朋友,我决定的事就不会改变,在这一世我把自己交到了白垒手里,而且是连人带心肝肺腑,从心中的温暖到手上的匕首,所有的都交了过去。
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要说我没有爱上你,从来不曾,爱那个东西,我一直一直都没有学会。它是什么呢?是树上婉转的百灵鸟,还是那刀尖下低落的血滴,或者是……我们身体里生死与共的那对虫子?
不过没有关系,我又不在乎,我知道你也不在乎,没有人在乎的东西它就没有价值,只有白痴才会为没有价值的东西烦恼,我不是。
我死了,和我这一生唯一爱恨情仇的人一起,别人都以为我能活下来,为什么要让他们满意呢,所以我死了,这很不同,我喜欢。
我死了,握着白垒的手,躺在他渐渐停止心跳的胸口,听到自己最后遗留在世上的叹息,快乐的,满足的。
我死了,死前是笑着的,虽然这一次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笑,也再没有时间去思考。
我死了,陪着……
“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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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垒:白痴
谁能赢我!
我站在这里,谁能赢我!
纵观天下,谁能赢我!
对一个自始至终没有根本就没有上赌局的人来说,哪里来的输赢。
你们在争的那些东西,我又不在乎,怎么会下赌局。
这注定了那些想让我输的人,只能玩玩杂耍,即使是这杂耍,我也不爱看,真的挺难看的。
那些耍得一本正经,连同看得一本正经的人,我都无法理解。
我有的时候想到那些人是为我耍的,我就会努力看一下,可是,很难看,我不喜欢。
因为太难看了,我不得不找东西来转移我的注意力,让我不会时时刻刻想到自己在看那么难看的东西。
那一年我看上了雾绯,非常漂亮的女子,当然更重要的是,那一年我一身鲜血,和她那身红衣,真是再般配不过了。
我首先看上了她的衣服,然后看上了她的人,她是个笨蛋,我看上她的人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谁叫她是笨蛋。
我向来对看上的东西上心,例如我的折扇,我为了护住它可挨了不少打,当然那是在我还没有从白费村出来之前。
之后,之后我就看上了雾绯。
雾绯是个笨蛋,谁会喝下软筋散后还无知无觉的去摘香蕉,尤其是肚子里面还有一个的时候。
雾绯死了,笨死的。
她死前还与我约定了十四年,这说明她直到死都是笨蛋。
她怎么就不明白,我又不在乎。
不过当她咬着牙,吃力的把手搭在我手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