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手姻缘 布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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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手姻缘 布衣祺-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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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墨瞳终是有点羞,不肯张嘴,只说没事。叶修料定无大碍,也没逼她,松了手,只眼里的笑影愈深愈柔。

  “这说话才顺畅一点,就烫了舌头,这可省得别人再夸你伶牙俐齿了。”

  叶修开完玩笑,低头顾自搅拌着自己的粥。只是他寻常的言语,寻常的动作,可却能让沈墨瞳感受到一种极自然的宠,和亲近。

  仿似不曾有多刻意地去疼你,却让你不知道他耗费了多少心力,才能如此这般,深重而不动声色地,疼你宠你。

  沈墨瞳低头拌着粥,隔着热气,看叶修很是优雅斯文的,吃东西的样子。

  吃一口,唇齿间是糯软的香,微甜的红豆与桂圆肉。

  咽下喉,滑暖的质感,勾着让人流连的满足,瞬间福至心灵。

  那是一种很强烈的感应。这个男人,是让人只看一眼,便烙印深刻的,何况是和他朝夕相处,肌肤相亲,点滴厮磨。

  吃了粥,叶修牵着她的手,在花园里散步。月明风清,梧桐洒在青石路上的倒影,斑驳摇动,透射着细细碎碎的月光。

  两个人肩并着肩,十指相扣。

  “墨瞳儿,”叶修的言语低沉温柔,“你可知今夜的那个朱将军,因何闹成这样子?”

  沈墨瞳道,“该是,有人授意了吧。”

  叶修莞尔道,“我的墨瞳儿,果然心思灵透。”

  沈墨瞳低头小笑。叶修侧首望着她,一束洁白的月光从梧桐的枝杈间斜透在她的脸上,落满她绣着猩红虞美人的衣袖。

  叶修道,“墨瞳儿既知道,他怎么样也是要闹的,便不该上前去,要代我饮酒。”

  沈墨瞳没说话。叶修道,“我知道你是顾及名声,既是和沈将军打过仗的叔叔,又卖弄着跪下了,总要圆这个场子。只是,皇宴之上逼酒至此,本就有失常理,任何一个人,没有皇上本人授意,都不敢如此放肆。既是杀机四伏,就难免伤及无辜,这次有承影在,他只能自己摔倒找个借口,可他,原本是想装醉伤了你,来逼问心阁先出手的。”

  叶修顿了一下,说道,“他用臂肘往外挥你,以他的套路和力度,你若被击中,会被摔飞出去。承影那一扯,看似简单,实则极巧,分寸拿捏得既救了你,又让他收势不住,跌在地上。墨瞳儿,”叶修住脚,抚着沈墨瞳的脸,柔声道,“我不想让你再受到他们的任何伤害,哪怕他们只是,碰到你一根毫毛。”

  他的动作言语间,用情太柔,宠爱太深,让沈墨瞳的眼眶,瞬间微微湿了。

  她有父兄,也曾有所恋慕。可父兄虽亲,不过垂怜,恋人情浓,止于肤浅。可面前这个与自己成亲的男人,他眼底的清明,他心底的柔软,他唇边的笑,他手边的宠,都一直深刻到她的内心深处,让她的心,瞬间暖而酸辛。

  他懂人,但更疼人。真有所谓倾盖如故,白发如新,他们相交时日不长,但用的却是人世间最最亲密无间的方式。

  不惟肉体,亦且心灵。

  第二日一大早,叶修刚用过早饭在花园里散步,和沈墨瞳看着枝上黄莺,飞翔啼叫。

  冬哥儿一溜烟跑过来,大叫道,“先生先生不好了!有人下帖子要和您明日辰时,在京郊鹤唳亭赌命!”

  叶修回头看着自己这惊惶失措的小厮,无奈地道,“赌命便赌命,你这是急什么。”

  第十五章 杀局 。。。

  辰时已至,京郊的鹤唳亭外围满了人。

  叶修虽然名满天下,但一直偏安于问心阁,因为多病,也极少出门。早年和洛二公子并肩打天下的风姿,已成人追忆。

  叶修叶不弃,洛欢洛无瑕,当年这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接的第一笔买卖,是替一个被欺辱的寒门少女讨还公道,他们两个人,挑了洛阳王家的七大高手,闯进正堂,阉了当时王家家主的第三子,引得洛阳王家疯狂报复,前后出动三拨人马,皆伤亡惨重,败北而归。

  一战成名天下知。洛欢人极俊伟,用一把厚重霸道的玄铁刀,尚有招路可循,而叶修,身多病痛,内力全无,却是用暗器,后发制人,战之者死。

  这才是最可怕的。叶修成名之后,勾起天下高手名家的兴趣,因为大家不相信,内力全无,只凭机巧暗器,便能杀人于无形。

  不服气,自然便有挑战。

  叶修却不接受任何切磋挑战,他说他的暗器不是用来取胜斗狠的,而是用来杀人保命的。

  可总有不怕死的,不服气的,于是挑战演变成诛杀。

  叶修战无不胜。

  几乎所有门派的高手都曾栽在他的手上,直至天下惊悚,望而怯步,视叶修为妖邪。

  幸而叶修为人温文有礼好脾气,待人接物极为谦逊重信诺,又有一手好医术,侠名渐起,医名更甚。

  七年前,当时最武功卓绝德高望重的大侠陆飞烟,受天下十七大门派的推举,与叶修一试高下。

  天下人熙熙攘攘围聚而来,只为拭目以待。毕竟这样的高手对决,双方都极其凶险。

  只是英雄惺惺相惜,叶修与陆飞烟之间,谁也不愿痛下杀手。

  最好是点到为止。可叶修说,暗器不比刀剑,出手无悔,他不是不愿,而是真的无法把握其分寸。

  他愿认输,不愿出手。他恭敬谦让,君子风度。但陆飞烟如何肯这样胜之不武。

  最后商量,叶修没有内力,陆飞烟不懂暗器,两个人折中,用言语来比刀剑。即以内力相当为前提,口述招路,一决胜负。

  陆飞烟还是觉得胜之不武,毕竟叶修精于暗器,不长于刀剑。可即便这样,比试的结果,陆飞烟还是输了。

  众人这才惶惶然发现,叶修,竟是一个旷世奇才。天下武功尽在他胸中,只无奈他身体病弱,无从修为。

  有爱,有叹,但皆佩服。

  本来这场比试已皆大欢喜圆满结束,可陆飞烟好奇了。

  心仪仰慕归心仪仰慕,但凡聪明颖悟,资质上佳有所建树的人,都对技艺有一种发自内心骨髓的崇拜痴迷。

  如同面对深不可测的至宝,陆飞烟按捺不住自己的心痒与好奇。叶修刀剑尚能赢,暗器又该如何?

  就是这个念头,让陆飞烟在叶修卸去全身防备,转身致意的时候,突然发难。

  用尽他平生所学,不遗余力地挥出那一剑。杀气破冰般凛冽。

  他只是想试试叶修的暗器。他只想试试,那暗器到底有多可怕神奇。

  惊鸿一瞬,电光火石。在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陆飞烟,已倒下。

  叶修知道自己失错手,只怔怔地看着他。而陆飞烟,撑着身子,捂着胸口,先是惊愕,然后笑得很畅快。

  他说,这才是真正的比试。死在你的暗器底下,我此生不虚。

  他招来自己年仅七岁的独生女儿,亲手托付给叶修照顾。

  从此再无人与叶修比试,挑衅之人更就此绝迹。叶修开始经营问心阁,依旧不愠不怒,谦逊谦和,对人对事,他开出的条件,都十分优厚。

  妙手神医,名满天下。大家习惯了这个光风霁月的温柔男子,几乎淡忘了他也曾是人人闻之而色变的带血修罗。

  而今,在叶修的暗器七年不见血光之后,大将军朱必武因酒席之争,网罗高手与叶修赌命。如此盛事,人群自然蜂拥而至。

  人们自然有所揣测。毕竟京城天子脚下,权贵如云,连带百姓的心气眼界都略高一些。偏安一隅的问心阁叶修,虽有盛名,但头一回见,难免半信半疑。

  浪得虚名的人比比皆是。叶修,就真有那么神?

  医术是当真不错,但是暗器武功,就传的太玄乎了吧?

  何况人成名已久,难免松懈。盛名之下,难免满足。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人一旦松懈满足,便保守,一保守,便容易自大,一自大,便输不起。可人一旦真输不起,便也离输不远了。

  养尊处优,不进则退。自古以来高手的没落,被新锐勇敢年轻气盛的无名小卒所取代,皆是因为此。

  长江后浪推前浪,世界永远需要新鲜的血液,需要新的英雄与偶像。

  而叶修,歇得太久了。何况这七年来,他虽安享太平,但身体每况愈下。再活个两三年,他便死了。

  他一死,因其生命的短促,很可能便成就一个战无不胜的神话。若再不挑战他,怕也就没有机会了。

  一战成名天下知,要脱颖而出,唯有如此。将那个居于最高端的人,挑下来。

  对看热闹的人来说,这是场好戏。一个茶余饭后的绝妙谈资,为胜者喝彩,为败者唏嘘。

  对大将军朱必武来说,他要洗雪耻辱,虽然那不过是他自取其辱。

  对那些受命的挑战者来说,这是一次极为难得又极其凶险的出人头地扬名立万的机会。

  对武和帝和叶修来说,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狙杀与反狙杀,一场极不公平的对决。叶修输了,他死。叶修赢了,也动摇不了武和帝分毫。

  朱必武面前的桌上摆了三大碗酒,他天神一般昂首伫立,声如震雷地对叶修道,“我们之间,并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男子汉顶天立地无需睚眦必报,既是因酒而起,叶先生你若愿满饮这三大碗,我们前仇旧恨一笔勾销,我朱必武仍敬你是条汉子。”

  叶修看了看水泄不通的人群,淡淡笑了笑,迎着金灿灿的日光,通身的好姿仪,如同玉树而临风。

  “朱将军若是不睚眦必报,何苦大张旗鼓遍请高手来与在下赌命,以雪劝酒之辱?利剑在侧,杀机已露,即便是我如今,敬酒不吃吃罚酒,饮了这三大碗,朱将军是否便真会偃旗息鼓?”

  朱必武内心犹豫,嘴上强硬,“那也要先喝了,表表诚意才行!”

  叶修笑着,真的上前端起了碗。承影不由担心道,“先生!”

  叶修端着碗,看了半晌,轻轻将一碗酒尽数洒在地上,言笑道,“对我而言,酒如鸩毒,我喝了这酒,必死,不喝这酒,也未必死。那朱将军以为,我是迎战求生,还是告饶求死呢?”

  朱必武叉着腰仰天哈哈大笑,“小儿巧舌如簧,不过贪生怕死。一个只知道暗箭伤人的宵小之徒,根本就是装神弄鬼,还号称天下无敌,老夫我,就是不服气!”

  叶修将碗放回桌上,衣带当风向外走,听了这话,顿住,非常好脾气地纠正道,“我一向是暗器杀人,不是暗箭伤人。”

  “哼!那有什么区别!”

  叶修道,“暗箭伤人是出其不意背后下手,我的暗器却从不攻击挑衅,只为防身罢了。”

  朱必武阴森道,“不是用来防身,是用来杀人的吧!”

  叶修微笑道,“先有杀我,才有被我杀。这也算公平。”

  朱必武纵声道,“男子汉光明磊落,真刀真枪真功夫,你用那阴毒玩意,也算公平!我们群起攻之,亦不为过!”

  叶修道,“我身体多病,内力全无,那就是说束手待毙,让你们以强欺弱才算公平?”

  朱必武冷笑不语。叶修施施然走向自己的坐席,只如闲庭信步般,淡淡眉目淡淡笑。

  承影素知叶修身体愈差,全靠药撑着,遂在他坐定后,躬身道,“先生,既然他们用的是找来的人,那也让属下替您出战吧。”

  朱必武“哼”地一声,冷笑道,“这是谁家的狗,又开始乱叫!”

  冬哥儿早已义愤填膺忍不住,此时大怒,叉着腰道,“你说谁是狗!”

  朱必武道,“又来了一只!”

  冬哥儿正要反唇相讥,承影道,“冬哥儿,闭嘴!”

  要出口的话,被承影厉声喝止,冬哥儿心里不服气,又不敢不听,当下急赤白脸地对承影道,“难道就这样被他欺负了?”

  承影道,“那你想怎样,狗咬人一口,人还能去咬狗不成?”

  冬哥儿瞬间张着嘴呆愣住,叶修一下子便笑了。初夏的阳光亮而清透,他这一笑,清俊得如滴着露水的草尖似的,姿仪夺目。

  朱必武恼羞而成怒,一挥手,三名劲装男子上前一步,容色冷峻,杀伐果断。

  承影也一下子上前一步,叶修突然一阵紧咳。

  冬哥儿又是倒水又是抚背地一顿服侍,叶修喘了口气,淡声道,“承影回来。我用暗器而已,只要一息尚存,便也不算是难事。”

  高大的承影略显犹疑,叶修道,“当年你洛二哥也想为我挡,我没要。而今我也不能要。冲我来的尽管来找我,我因暗器得生,自也可以为之死。江湖刀尖舔血,生死胜负也实属平常。我也无须逃,我也逃不掉。”

  承影默默地退居他身后。叶修回头对他道,“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责任和使命,你是问心阁的未来,不是我的刀。”

  承影低下头,应了声是。那三名劲装男子齐刷刷行礼道,“叶先生,请。”

  叶修起身向外走,站定,对那三人也行一礼。

  淡定从容,落子无悔。承影握紧了拳,眼圈突然红了。

  承影自是知道,那皇帝下的杀招,未必是赌命这么简单。可是他的先生,一语不发,坦然受去了。他的先生说什么做什么都举重若轻,风轻云淡,不曾怒过,也无怨。

  叶修站定。

  初也未曾觉什么,可很快地,那三个人便发现,叶修低眉敛首,整个人从汗毛孔到头发丝,都是淡淡的。

  似乎衔着笑,可是这个极为清淡柔和的人,却散发出极大,极强悍的气场。

  仿佛山也淡了,水也淡了,日光也淡了。淡至模糊,淡成陪衬,仿若天苍地茫,天荒地老,都自始自终,只有他一个人,独对清秋如洗,潇潇雨歇。

  那三个人,便突然怯手。

  他们无惧于杀气,再浓再狠再阴森,他们都无所畏,他们也已习惯。可是他们却都无法面对,叶修这凌驾于杀气之上的,无懈可击了无痕迹的淡静。

  空与色,善与恶,他们无从面对,更无法驾驭,乃至于他们不敢打破,那人身上淡静的苍凉。

  竟至于,内心有一种莫名的悲怆,仿似他们挥剑而上,要毁灭的是一种极为空明,温柔而慈悲的心性。

  无从下手,如猛兽敛去杀机。

  这时远远地传来一声尖厉的清啸,将那种圆融打破,瞬间激起人内心汹涌狠戾的野性与杀机。

  那三人同时出手,错落,霸道,凶狠,快。

  剑光出鞘尚自微弱,剑气袭人已然凛冽。

  一时还未曾看清,却有一股极强霸凶悍的剑气铺天盖地凌空劈了下来。

  承影心一紧,那三个人都是引子,这弥天的杀气,才是真正的杀招!

  不遑一瞬,也未曾喘息。四面八方的暗器细密浓稠如雨,将叶修团团包围住!

  承影突然绝望。有惊恐攫取住了他的四肢百骸,瞬息之间,竟一动不能动。

  七年前陆飞烟再厉害,也不过是君子过招。如今却是一场极其阴狠,卑鄙无耻不死不休的围猎屠杀。

  即便叶修再厉害,他的暗器能将全部人杀掉,但他也无法在这漫天杀气和暗器中,全身而退。

  他单薄如斯。

  杀手却如黄昏洞里的蝙蝠,群魔乱舞。

  第十六章 孤女 。。。

  下一个瞬间,承影已持剑冲了上去!

  血腥的围杀遮天蔽日,他如同被斩断尾巴的野兽,冲了上去。

  血红了眼睛,成怒成狂。

  围观的众人也没想到转瞬间的赌命,成了如此血腥而残酷的围杀。

  一时之间都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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