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请用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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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请用膳-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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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宫晓咏狼吞虎咽,王田福赶紧给他舀了半碗汤:“慢着点儿,急什么。”
  宫晓咏咽下这口满头:“翊……王爷会所今天要带我去凌安城里逛逛。现在已经晚了,当然要吃快一点儿了!”
  听说要去凌安城,王田福也有点儿期待了。其实以前离开皇宫的日子也不多,这次也算是机会难得了。可当他听到王爷说让自己留下来的时候,王总管立刻就失望了。唉,果然还是有人疼好啊!
  宫晓咏做过“太监”,知道太监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所以他能明白王总管现在的心情。何况俩人出去逛逛又不是去花前月下,多个人也没什么啊。“就让王总管去呗。”
  邢翊鸿哭笑不得,自家小王妃可真是与众不同。谁家不希望夫妻同游没有人插在中间碍眼,他偏偏非要带上王田福。不过也罢了,看王田福那脸上的表情,不让他去好像也的确有点儿不忍心。也是,他们都是憋在同一个地方憋得太久,很少有机会自由进出的人。只要自家晓咏喜欢,也就无所谓了。
  于是主仆三人,牵着两匹马离开了别宫。随身带的,只有油纸伞和银钱。
  凌安在大恒建国初期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百姓不足两万。可随着满山的桃树和梨树让皇家看重,并在附近的山上建立了别宫之后,县城就逐渐变成了府城,人口也到了如今的几十万之多。繁华程度也不比京城差。
  到了城边,三个人就下了马,宫晓咏仍旧是被抱下马匹的,不过他现在已经没有心理障碍了。“翊鸿,咱们牵着马进城是不是太碍事了?”
  邢翊鸿点头:“没事,一会儿找一家客栈。我跟娘亲说过了,要在城里呆上几日,所以马匹放到客栈就好。”
  城里来往的客商行人颇多,所以就顺着入城的大路走,两侧就有不少的客栈。三人挑了一家看似朴素,却干净整洁的客栈,包了个小院儿,并特意交代客栈的掌柜的。他们这两匹是宝马良驹,一定要上号的草料。每日要溜两次。然后先给了两吊做了赏钱。
  可千万别嫌弃堂堂王爷给小费就给了两吊。那可是两千文,够普通人家吃上几月的了。何况在大恒,银两跟铜板的兑换比例并不是固定的。而银子并不是最大众的流通货币,所以百姓间,除非是大交易量的买卖,普遍都是用铜板来交易的。当然了,银子自然也是可以花的,不过要是去普通的小店,人家根本也没办法找钱。
  主要是邢翊鸿并不想太招摇,两吊就已经不少了。他也是觉得王田福装了那么多铜板在包袱里忒沉,能先花出点儿就是点儿。不过他可没打算把这个想法告诉自家小王妃和大总管,不然他觉得自己一定会被念。
  从半山腰到山脚下的路程并不太短。这也是因为皇家的别宫注定不能过于靠近市井以防止有人误闯之类。而且从山脚到凌安也有一段距离,所以他们仨找好客栈之后,已经过了晌午饭口了。
  客栈里虽然也提供吃食,但邢翊鸿还是决定去找本地最好的酒楼用这顿午饭。于是便带着二人去了芙康居。
  芙康居并不是本城最大的酒楼,邢翊鸿之所以用“最好”来形容,是因为以他的口味而言,芙康居的菜色比其他几家大酒楼都要出色得多。而且真材实料,价钱也童叟无欺。以前来别宫的时候,他都会特意来这里吃上一顿。如今带着自家小王妃来,肯定是不能错过了。
  因为过了饭口,所以一楼的大厅里也有几个空座。本来王田福是打算要楼上的雅间儿的,可宫晓咏一眼就看中了一个临窗的位置。
  邢翊鸿现在基本上是对宫晓咏言听计从的。当然这只是在生活的小事上面。之前那两年奉师命“行走江湖”实则是游山玩水,他什么地儿没坐过呢。
  等三人坐好,小二赶紧伺候着:“三位客官,想吃些什么?我们芙康居不光是能点牌子上的菜色,若是客爷有想吃的,点来也行。”
  邢翊鸿是有目的而来,自然也不需要听他介绍:“清蒸凤尾鱼,香醋肘花,酱烧药豆,酸丝咸肉,再来一份青丝蛋汤。主食要驴肉饺子,沏一壶米茶。”
  小二一听,笑得更亲切了:“一听这位爷就是我们芙康居的常客!点的都是我们大厨最拿手的好菜!好嘞,小的这就去给您传菜,三位稍等片刻!”
  四菜一汤,正好是三个人的饭量。宫晓咏是第一次跟邢翊鸿在外面吃喝,所以他不知道是这家伙因为昨晚自己说的“节约”才点少了,还是他自己出来也这样。反正他觉得挺好的。“翊鸿,这里你来过几次啊?”
  邢翊鸿回道:“记不得了。小时候就来了,后来每次来我都会到这儿点这四菜一汤。别看只有这几样东西,并不比其他酒楼那满满一桌子逊色。每一样都有独特的口味。一会儿尝尝,看看如何。”
  虽然邢翊鸿对宫晓咏做的任何食物都很给面子,但从旁人的嘴里他也能知道,自家王爷对事物的味道还是很讲究的。能让他这么喜欢的,一定味道不俗。不过……他怎么闻到一股子这么勾引人的香味儿呢?“你们闻到这股子辣味儿没有?”
  王田福点头:“刚才还没有呢。还别说,真挺香的。”
  邢翊鸿见宫晓咏眼睛都发亮了,他立刻唤来小二:“你们这做的是什么菜色?味道如此辛香?”
  小二马上回答:“这啊,是我们东家在试做新菜。后天就是我们凌安城十家大馆子的斗菜大会了。今年的主题是辣。所以诸位才会闻到这股子香味儿。不是小的我向着自己人说话。我们东家那手艺绝对算的上是凌安一绝!”
  邢翊鸿点了点头:“既然是凌安一绝,想必你们东家不会吝啬提前售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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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啦啦~~~我今天又很早吧~~~~~


☆、逛街去喽~~~

  43:逛街去喽~~~
  芙康居的东家在之所以在饭庄的厨房里练习;而不是在家中试做,自然也有想要以香味儿“勾引”食客的意思再。毕竟这每年的斗菜大会官商富贾们的评判是一回事;能让百姓们喜欢才是他认为最重要的。有百姓喜欢;得不得头名又有什么所谓;生意好不就够了。所以当听说有人因为闻到味道就要点一份新菜的事;芙康居的东家立刻将新炒出来的香辣醉虾盛了一大盘子,并又爆炒了一份酸辣腰片让小二端了出去,还告诉小二,就说这两道菜是本店赠送;不收钱。
  钱邢翊鸿自然不缺;但对芙康居东家的豪爽劲儿;他还是很欣赏的。不过当他看宫晓咏马上就想夹那红呼呼的大虾;他赶紧拦了下来。“等会儿吃!还是厨子呢,当初比试的时候怎么记得不用麻辣的菜色去抢旁人的风头。现在就这么嘴急了?我点的那几道味道虽重,可也抢不过这个。你若先吃虾,那四菜一汤就糟蹋了。”
  宫晓咏吐了下舌头:“闻着太香了。我就没忍住呗。而且我真饿了。你看这虾炒的,红亮诱人不说,虾也被收拾得恰到好处。还有这虾啊,一看就是新鲜的活虾入锅,我都好久好久没吃过麻辣醉虾了!这个可配啤酒了!”
  幸亏很快另外那四菜一汤还有驴肉饺子也都端了上来。实则三个人都饿了,但菜都上来之后,三个人还是先喝了两口汤。
  宫晓咏一开始还以为青丝汤就是他所知道的发丝汤呢。结果汤里如发丝一半细的并不是发丝菜,而且切到了极细的海带。绿色的海带丝,淡黄色的豆腐皮丝,嫩红色的火腿丝,玉白色的笋丝,还有金黄色的蛋丝。这些交汇在一起,味道如何能不好。“这汤真是不错!用得是好材料,切得好刀工,最关键的是没有放多余的调料来抢味道!”
  邢翊鸿笑呵呵地给宫晓咏夹了一块鱼肚肉:“这凤尾鱼是本地特产,肉质肥美,只用酱油清蒸就已经鲜美无比了。尤其是这肚肉,口感很是不错。”
  本来宫晓咏听到“清蒸凤尾鱼”的时候还诧异凤尾鱼那么大点儿怎么吃呢,不过为了别露怯所以就没出口。等菜一上桌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这凤尾鱼的个头比自己知道的那种观赏鱼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不过估量着也就有一斤多,就是尾巴真的挺长,不过怎么看也不像凤尾啊。真是了不得的想象力。o(╯□╰)o凤尾鱼肉质很细腻,有一点儿像黄花鱼,鲜度也特别像。唯一不同的是凤尾鱼有一股淡淡的土腥味儿,但这种味道却被厨师巧妙地掩盖了下去。让人吃起来就好像凤尾鱼必须要有这种味道才对一样,哪怕是第一次品尝。不过宫晓咏更喜欢的还是那个酸丝咸肉!其实就是酸菜炒腌肉。东西很常见,但却是他家乡的口味。而且这个酸菜的味道,一尝就是自家积的冬菜。
  “这个酸菜炒咸肉特别有我家乡的风味,不过要是做成酸菜炖白肉我会更喜欢!等今年秋天,我也在咱府里积酸菜,行不?”
  听到是宫晓咏家乡的风味,邢翊鸿又夹了一口这酸鲜爽口的酸丝咸肉。“为何非要等到秋天?”
  宫晓咏道:“这秋白菜有秋白菜的美味。而且温度是很关键的。发酵得太快太慢都不是那个味道。总之就是,只有秋天积下的酸菜,到了冬天才会有这种美味。不过不知道这家店是怎么做的,按理说这个季节酸菜已经不会这么好味道了才对。不过无所谓了。好吃就成!话说,这个山药豆酱得真不错!咸淡适口,甜种带着一点儿微辣。还有这个香醋肘花,真是肥而不腻!尤其是这个皮,咬起来软而又韧性,黏糯却不糊口。火候好得不得了!你可真会点吃的!”
  一口气听宫晓咏说了这么多,邢翊鸿心里是非常自豪的。看吧,自家小王妃别看年纪不大身板不壮,可知道得就是多。“好吃就多吃点儿,不过你要是能做得出来,那就更好了。”
  宫晓咏给邢翊鸿夹了一块肘子肉,然后笑嘻嘻地说:“能啊!其实味道虽然都非常好,但也并不离奇。在我家乡那边,这些菜中规中矩的,基本食谱里都有写过。就是这里的用的食材好,连炖汤的水肯定也是真材实料,所以才会特别好吃。不过回府也一样啦,都能做。只是……那就没有到这里吃那么有意思了。你说哩?”
  邢翊鸿笑了:“说得对。赏你一只虾。”
  跟小二打听了一下后天的斗菜大会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召开,仨人吃饱喝足之后,结了帐就离开了芙康居。
  邢翊鸿把王田福打发走,让他自己去逛街去了。然后也不顾宫晓咏挽留的意思,拽着人就先行了一步。王田福哪里能不明白这个,虽然心里难免有点儿失落,但一想到主子这是在跟晓咏好好培养感情呢,他就又跟喝了蜂蜜似的了。看着邢翊鸿和宫晓咏离开的背影,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虽然未来的路也许不是太轻松,但王爷是在真心喜爱一个人,能体验到这些就已经是皇家子孙最难得的事情了。
  宫晓咏这辈子是真的头一遭以旅游的心态来逛街。所以他对凌安城的每一处景色都很有兴趣。让他有兴趣的不仅是因为陌生,还有一种天朝人对古风的灵魂记忆。这些建筑物,不论高低贫富都能让他有一种亲切感。这跟之前在京城想找一个地方落脚,每天还要为生计做打算不同。现在他可以全身心的观赏身边的一切事物。包括处在这个景色当中的人。自己喜欢的人!
  “晓咏,想不想去看戏?”邢翊鸿也是头一遭拉着另一个人的手在街市上闲逛。他甚至觉得,因为有晓咏在,这些平平常常的事物都变得新鲜和入眼了起来。
  宫晓咏歪头:“什么戏?是很长音的那种么?话说,这里有书可以听么?就是一个人说故事,很多人听的那种。”
  邢翊鸿笑了:“自然有。不过要看你喜欢听什么样的了。”
  宫晓咏摸了摸下巴:“有不要钱的那种么?”
  邢翊鸿愣了一下,而后点头:“包在我身上!”
  凌安城的繁华不光是酒肆商铺上,它还有着很多府城一样的娱乐地带。在这里,除了也有一条不夜的街道之外,还有一处专门供人卖艺的地方。当地人叫那里百事门。
  百事门里打把势卖艺的、吹拉弹唱的、说书逗笑儿的、吹糖捏面的,琳琳种种,这些只有在电视剧里看到过的撂地活儿,这里几乎都有。宫晓咏打一走近这个地界,就被这些给吸引了。
  艾玛!真的有口中喷火的啊!我的天!这银枪刺喉什么的真的没问题么!啊啊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胸口碎大石啊!!!诶?那边那个是什么?我靠!就算知道那下面是醋上面才是油,劳之看得也很心惊肉跳好么!
  看着宫晓咏兴奋地到处“钻来钻去”,邢翊鸿无奈之余,心里也是难得的轻松和甜蜜。掌心攥着的手,并不柔软却分外让自己安心。“看着点儿,急什么。咱们可以在这儿住几日呢。”
  宫晓咏被拽回到邢翊鸿身边,脸上还带着兴奋的红晕:“我真没见过这些啊!啊不对,是没有亲眼亲身……应该是没有身临其境地这么看过这些!对了,你说的不用花钱听书的地方在哪里?”
  大概是宫晓咏说话的声音不小,身边有不少路人都扭头看他。邢翊鸿嘴角微微一翘,抬手敲了下宫晓咏的额头:“小笨蛋,这话还能说这么大声?”
  宫晓咏吐了下舌头:“我又没想那么多!赶紧去吧,我都迫不及待了!”
  不得不说,蹭书听然后再默默地倒退着离开,这是一种十分享受的事情。虽然在这样的地方,看热闹不给钱的人多如牛毛,但就他们俩而言心情上就大有不同了。
  乐颠颠儿地在百事门消遣了一个下午,跟邢翊鸿分享了几分当街炸出来的辣豆腐,又喝了两碗不知道是什么名字的廉价茶水。虽然这些统统都不应该是堂堂王爷应该做的应该吃的,可邢翊鸿却一点儿都没有嫌弃。尤其是跟宫晓咏分食一块炸豆腐,那种感觉真是比吃山珍海味还要让他享受!
  当然俩人还是没有忘记王田福的。好吧,是宫晓咏没有忘记。俩人回去的时候,给王田福也带了一包油炸辣豆腐。这让接到油纸包的王总管,感动地都快老泪纵横了。果然还是有个知道疼人的王妃好啊!!!
  晚饭王总管是自己一个人去解决的,他还是很自觉地没有去骚扰一回到客栈就把门插起来的俩人。虽然他认为,晓咏现在是已经到了可以行房的年纪,但是毕竟是太监,应该还没发育完全,王爷这样没完没了的也不是太好。可他自觉地是个体谅主子的好奴才,谁让自家王爷憋了这么多年呢。听说男人真的开荤之后就会上瘾的,尤其是跟自己喜欢的人。想到这里,王田福脸红了。好吧,他其实也才刚够得上四十岁的门坎儿,若是普通男人,仍算得上是壮年呢。“啊呸,我到底在想什么!”狠狠滴鄙视了自己一番,王总管决定直接在客栈点些饭菜,吃了就得了。
  而此时别墅当中,宫晓咏正在给邢翊鸿做水煮肉片。而邢翊鸿则正在研究宫晓咏的卡片相机怎么用,并且不停地在拿宫晓咏做模特练手。随着炒豆瓣酱的味道越来越香,邢翊鸿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当然他觉得,比起这种香味儿,晓咏穿着这种叫做T恤的东西,露着脖子和锁骨的样子更加美味!“你做的这个酱料味道闻着就辣,不过似乎跟芙康居东家那盘香辣醉虾有些类似。”
  宫晓咏是觉得穿T恤炒菜方便,所以才换上了。他完全没想到有一双“狼”眼正盯着他的脖子咽口水,满脑袋都是怎么要做好这久违的水煮肉。“是吧!大概大恒也有地方出的酱跟我家乡的这种豆瓣酱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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