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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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恨晚-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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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长的黑色宾利缓缓停在酒店门口,车门打开,邢漠北率先下了车,身后很快就随之下来一个纤细的东方美人。

    叶亦欢一身香槟色的长款单肩礼服,抹胸的样式露出了她精致美丽的锁骨,单肩的款式却又为她平添了一分半遮半掩的娇羞,端庄却又不失性感,长发绾成松散随意的发髻,细白的手腕上挂着一条精美的蓝钻手链。

    弯起的手臂递在她的面前,叶亦欢仰头对上邢漠北温润的眸子,笑了笑,抬起手臂挽住了他,两人并肩走进酒店大堂。

    昨天才到了法国,今天就开始了各种应酬,还真是让她有点目不暇接。

    侍者很快为他们地上香槟,邢漠北抬手对着一个法国人笑着示意了一下,低头在她耳边轻声问道:“怎么样?还紧张吗?”

    “还好,最近习惯很多了。”

    是习惯了很多,从前段时间开始,她就在不停地辗转于一个又一个的宴会或者是酒会,和世界各国的顶级珠宝设计师见面,参加一场又一场的采访或是拍卖会。

    有不少珠宝公司向她伸出了橄榄枝,其中也不乏一些国际上的奢华大牌,可是得知她已经是dick的设计总监之后都惋惜而感叹的摇了摇头。

    邢漠北笑着问她,“在我那里,会不会觉得屈才了?”

    adonis大赛的冠军会有三百万美金的奖金,这一大笔钱如果用在参赛者的自创品牌,那是绰绰有余的,他也问过她有没有想过自己做公司,可是却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我觉得在你那里就蛮好的,如果我自己开公司,光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把自己搞晕了,或许我画图还有点天赋,可是对金融这种东西真是一窍不通,我难道要带着员工去喝西北风吗?”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却遭到了邢漠北说她数死早的调侃。

    上次问了她之后,他已经渐渐地想通了一些,感情这种事情强求不来,他虽然曾一万次的想要拥有这个女人,可是他终归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性格,顺其自然或许会得到更好的结果。

    所以他现在虽然仍然在期待她的回答,只是不再那么强求了,比起两个人以后尴尬陌路,他宁愿没有进一步的关系,哪怕维持现状也好。

    *

    “老板,crillon酒店到了。”

    加长林肯在灯火璀璨的酒店前面缓缓停下来,坐在前面的andy回头小声提醒了一句,声音里有些担忧和小心。

    一道暗哑的男声缓缓传来,“就会已经开始了吗?”

    “开始了,受邀嘉宾都已经到场了。”

    后座的凌南霄终于缓缓睁开眼,他虽然穿着一身英气逼人的藏青色礼服,搭配了同色系的领带,可是脸色却青白的有些吓人,眯起眼迷茫的看了看外面奢华的夜色,又抬手按了按太阳穴,缓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在地球另一端的法国巴黎。

    “下车吧。”

    二月的巴黎还在下雨,细细密密的雨点打在酒店外面的水晶灯上,华美的像是空中坠下来的钻石,地板上的水痕倒映出这座几乎可以和博物馆媲美的酒店,美轮美奂的夜色令人称奇。

    外面冻得让人让人忍不住哆嗦,凌南霄刚迈下车,肩头就落上了雨水,酒店的侍者恰时递上了雨伞,却被他抬手挡去了。

    andy忍不住担心,“老板……”

    前不久才从大难中死里逃生的boss,几经生死劫难,可是在身体刚刚有了一点起色之后,就立刻开始了不停地长途跋涉。

    从夫人去了纽约,老板就一直跟在她的身后,随着她辗转于不停地国家城市,换了一班又一班的飞机,这样高负荷的旅程,他真的很怕老板会承受不了。

    “我没事。”凌南霄淡淡的笑了笑,甚至宽慰他道:“我就是有点高兴,终于能和她站在同一片土地之上了。”

    他现在的要求已经变得越来越少,能和她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城市就已经满足,如果实在要贪心一些,那么能在同一个屋檐下看着她,就是最大的心愿了。

    爱一个人,守一座城,他已经彻底的体会过了,没有她的日子,榕城的冬天都变得那么难捱。

    凌南霄扬了扬唇角,习惯性的理了理袖口,脸上又恢复了一贯的倨傲,“走吧,来这里不是为了看夜景的。”

    设计界的巴黎红会果然不是说说的,一走近会场就能感受到那分矜贵高雅的气氛,衣着华丽的人们从他身边走过,口中讨论着熟悉的珠宝词汇。

    凌南霄随手拿了一杯红酒便在会场里闲适的转悠起来,脸色虽然平淡无谓,可是眼光却在紧张而期待的张望着,寻找着他的renee。

    是的,他都已经知道了。

    她的辉煌,她的骄傲,她的过去,他都已经知道了。

    他做完手术出院之后,特地去了一趟叶家,找到了那次无意间打开的那个木匣子,他后来总能想起叶亦欢当时慌张无措的模样,所以他想,那个盒子里一定装了什么惊天的秘密。

    他去叶家的时候,正巧叶书华在家,联姻破裂,他也没有一点用处,叶书华甚至连表面的客套都懒得维持,不冷不热的嘲讽了他好半天,才放他去楼上取叶亦欢的匣子。

    沉甸甸的红木盒子捧在手里,他甚至等不及回家再看,坐在车里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来。

    最上面的依然是那个日记本,他拿出来翻了翻,其他全是证书和奖状,最下面的是一张烫金的邀请函,他伸出手去拿起来,心脏却飞速的跳动着,直到翻开信封,看到上面欧式的英文字时,他却重重的震住了。

    renee一次就像是一把重锤砸在了他头上,让他几欲晕眩,翻来覆去的确定了即便才震惊的相信了上面的内容。

    原来她就是当年名噪一时的renee,是把他都打败了的那个天赋异凛的天才少女,是那个神秘而又低调的设计师。

    renee这个名字曾经响彻了设计界,他自然也是铭刻于心的,他总觉得她的设计手法和设计理念似曾相识,可是却又总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每一次diamond杂志评选,renee永远高居第一,而他只能屈居第二。

    他不甘过,崇拜过,仰慕过,关于renee的设计,他每一个都有去细致的钻研,甚至试图去寻找她本尊,可是关于这个女人的资料实在是太少,到后来她渐渐销声匿迹,他也就把这件事淡忘了。

    可是他从来都没想过,原来自己曾经崇敬赏识的设计师,竟然就是自己最最亲近的枕边人,是他朝夕相对却又狠心推离的妻子。

    他爱的女人,原来不是他在嘲讽诋毁她时,一文不值得小学老师,而是一个连他都要甘拜下风的设计天才。

    那本日记他已经没有勇气再去看,因为当他翻开扉页,看到她娟秀的笔记写下他名字的一刻,他就知道,这里面一定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事,他已经不敢再过多的去深究。

    精致的邀请函像是点了火一样,熨帖着他的指尖都是烧灼般的感觉,可比起这些,这些真相才更让他心痛。

    他懊悔,愧疚,甚至觉得自惭形秽。

    曾经讽刺过她的话,排山倒海一般的涌进脑中,他甚至有种羞愤欲死的悔恨,她那么优秀,会不会在他讽刺她的时候,偷偷的在心里冷笑,觉得他真是一个目空一切的跳梁小丑?

    可他知道她不会的,她总是觉得自卑,觉得她配不起他,到最后他才明白过来,其实是他配不上她。

    配不上她的优秀,配不上她的纯粹美好,也不配拥有她那么飞蛾扑火的爱情。

    同样的,他也想起了她受伤的右手,她那么有天赋,却失去了最重要的右手,她当时一定是比谁都痛苦难过吧?可是这一切他全都不知道,让她一个人独自承受了那么久。

    一想到这些,凌南霄就觉得心上仿佛被一只大手扼住了一样,疼得他几近窒息。

    可是同时,他又觉得万分骄傲自豪,他的女人如此优秀,他也觉得与有荣焉。

    在得知她去参加了adonis大赛之后,他也不管自己的身体状况是不是允许,立刻赶到了美国。

    她光芒万丈的站在舞台上的一刻,他都看到了,她对于自己作品的解释,他都听到了,也都听懂了。三个原材料就像是他们的三个阶段,从脆弱易碎到利欲熏心,可是他们还没迎来最后的坚不可摧,她就要放弃了么?

    不行,他决不允许,他要给她钻石一般闪亮珍贵的爱情,容不得她抗拒或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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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哒哒哒,终于知道你老婆的真身了,人家可比你厉害多了~预计明后天要开船啦啦啦,现在不能标题党,大家不要错过呦~
145你这种女人根本就没有心激烈
    觥筹交错的酒会,叶亦欢也能应付的来去自如,这和她小时候去参加的那些酒会不一样。那时叶书华只把她当做一颗棋子来利用,她也必须要装出最得体大方的笑容,随着叶书华去见一个又一个的富家公子,就像是橱窗里供人选购的玩偶。

    可现在不一样了,来参加这种酒会都是难得一见的大人物,寒暄过后便开始了长长的谈话和交流,她也可以站在人群之中侃侃而谈旆。

    她总是很珍惜这些时候,她和自己的梦想错过了太久,当初奉为神祗的大师前辈们就在眼前,她自然是不能放过一点点请教学习的机会。

    只是她不知道,在她看不见的角落里,有个男人贪恋而缱绻的盯着她脸上那抹自信的光芒。

    酒会进行的如火如荼,邢漠北已经被一位南非的钻石开发商叫了去,叶亦欢搞不懂他们商人之间的利弊,借着这个机会躲到了外面的露台上去吹风散心。

    被称为“浪漫之都”的巴黎果然名不虚传,那种古典与现代交融的韵味,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城市都无法拥有的厚重和沉淀窠。

    细雨将整个巴黎点缀的更加明丽,可是夜风料峭,叶亦欢的唇角挽着笑,还是忍不住抱了抱光裸的手臂。

    一件带着熟悉气息的外套就是在这个时候落在了她的肩头,她还没来得及适应外套上的温度,头顶就飘下来一个心疼而又怀恋的男声,“外面这么冷,为什么不去里面坐?”

    她的身子一僵,猛地转过身,瞠大眸子望着面前的男人,震动而又惊痛。

    身上的charvet男士手工西装飘然落地,可是两个人都没有去捡,凌南霄也只是定定的看着她,微蹙的眉心写满了心疼,深入潭底的眸中是久别重逢的喜悦和隐忍的痛楚。

    其实也没有很久,算起来也只有小一个月而已,可是他却像是要被思念湮没了一样。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说的大约就是这个道理吧。

    他缓缓地向前走了一步,声音黯哑的叫了她一句,“叶子……”

    他有多久没有这么叫过她了?三年?五年?七年?或是更久……

    年少时的昵称在这一刻被翻出来,叶亦欢却并不喜悦,反而是猛地向后倒退了一步,腰间重重撞在露台的边缘上,眼神防备的看着他,“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她的声音疏离而戒备,就像是盯着猎人的麋鹿一样,害怕却又尖锐。

    凌南霄凄然的笑了笑,脸色愈加苍白了几分,“我也是搞珠宝设计的,你忘了吗?我也接到了这个酒会的邀请函。”

    他没有骗她,他的确是接到了邀请函,只是在得知她也来参加这个酒会之后,他来这里的目的又多了一个而已。

    叶亦欢的手指扣在身后的墙壁上,有些清冷的弯了弯唇角,“是嘛?那很巧啊,还真是冤家路窄。”

    她也不知道那些尖刻的话怎么就说出来了,仿佛眼下就只是想挑衅他,激怒他,看着他甩手而去才达到了她预期的结果。

    可是凌南霄并没有走,甚至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只是弯腰拾起地上的外套,向前一步对她道:“夜里风大,你穿的这么单薄会感冒的。”

    他想把外套给她披上,可是叶亦欢却一把夺过他的衣服,揉了两把扔在他身上,提高声调喊道:“我感冒不感冒和你有关系吗?凌南霄你究竟想怎么样?”

    她的眼底猩红,咬着唇瞪着他,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锐。

    凌南霄看着她,平静而又坚定的说:“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当初打死都说不出来的表白,这一刻却这么轻易地就说出来了,可他并不觉得难堪,反而是轻松极了。

    他的眼神那么纯粹澄澈,让叶亦欢一下子就愣住了,心底深处最软的地方像是被人敲了一下,先是闷闷地疼,随即是一阵越扩越大的酸楚。

    她别过脸吸了吸鼻子,脸色又恢复了先前的冷漠疏离,扔下一句话便向外走去,“可是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她的话又冷又硬,像是再也不会为他动摇了一样,凌南霄背对着她站在原地,手上还拎着自己没送出去的外套,他听着她脚步声越走越远,薄唇紧紧抿着,峻峭的脸上灰败而失落。

    直到那一串动听的高跟鞋声就要从耳畔抽离的时候,凌南霄忽然猛地转过身朝她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他越走越快,最后一路小跑起来。

    他知道叶亦欢是心软了,就是因为她心软,她才会逃离。

    趁热打铁,他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

    酒会上人来人往,叶亦欢拎着裙摆在人群中穿梭着,她知道凌南霄就追在她身后,可是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只能选择逃避,脚下的步伐也越来越快。

    她很快就跑到了酒店门口,身后的男人也有些着急了,大声喝她,“叶亦欢!你站住!”

    他不喊还好,他一喊,叶亦欢顿时被他搞得方寸大乱,推开酒店大门就跑了出去,也不管夜巴黎正在下着细密的小雨,就这样闯进了料峭的夜色之中。

    凌南霄也跟在她后面跑出了酒店,看着那一抹香槟色的身影在街道上不管不顾的跑着,他的一颗心都快要被她吓得停止了。

    两个人疯了一样在异国他乡的街道上追逐着,高跟鞋不好跑,叶亦欢跑两步就容易扭到脚,凌南霄追在她身后看她跑的跌跌撞撞,更加焦急的喊她,“叶亦欢,你站住!我有话跟你说!”

    “我跟你没话说!你不要再追我了!”

    她已经是用尽全力在跑,就像是从童话里跑出的辛德瑞拉一样,只是她比辛德瑞拉还要狼狈,头发已经被雨水打得散开了,湿哒哒的垂在肩头,脸上也到处都是雨水,顶级化妆师给她做好的妆容也一定花了,就连那条五位数的礼服也是沾满了泥点。

    叶亦欢又气又怨,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可是身高腿长的男人却在转眼间就已经追了上来,让她心里愈加发紧。

    凌南霄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提高声音喊道:“你停下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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