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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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恨晚-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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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她一句冷冷的嘲讽,“知道什么叫鸠占鹊巢吗?不要以为住进我家就是我妹妹,你不过是我爸养在外面的一个私生女!”

    她用力摔上房门,门外的叶小瑜失望的收回自己的手,在走廊上静静的站了十分钟。

    至此之后,叶小瑜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追逐,只为了能得到叶亦欢的一句肯定,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她出国留学。

    其实叶亦欢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叶小瑜有什么错呢?就像是任何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一样,她不过是一个无辜的孩子,可是她就是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从天而降的妹妹,尤其是吴茵间接造成了自己母亲的死亡。

    一杯牛奶就在她这样恍恍惚惚回忆过去当中喝光了,热牛奶的温度很快传到了四肢百骸,也带给了她一丝温暖。

    她放下杯子,抬头看了看叶小瑜,眼中也终于有了一丝温度,“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我想你了啊。”叶小瑜抬头冲她笑笑,几年的国外生活让她变得直白而坦率,毫不吝啬自己的感情,“比起爸妈,我更想先见到你,我去了美国这几年,你居然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我真的好生气!”

    她赌气一般的撅起嘴,叶亦欢也终于忍不住笑了,唇角露出一个浅浅的梨涡,“越洋电话很贵的,你不知道吗?”

    “切,姐夫开个珠宝公司你还这么吝啬,小气鬼。”

    她的话音刚落,叶亦欢的眼神就变得黯然了几分,学心理学的人很容易洞悉别人的情感,叶小瑜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说错话,急忙岔开了话题,“既然已经出来了,不如陪我去走走好不好?我五年没回来,都快认不出来这个城市了,变化真的好大。”

    反正她也没事,索性就答应了叶小瑜的请求,点头道:“好。”

    两人离开时,咖啡店的小六给了叶小瑜一串钥匙,“瑜姐,这是你的车钥匙,车就停在外面,手续都已经办好了。这个是你的家门钥匙,房子在南江附近,按照你的要求是十五楼的大平层,装修也都按照你风格做的。”

    叶小瑜接过钥匙在手里掂了掂,笑着拍拍小六的肩,“做的不错,回头姐再感谢你。”

    小六耸耸肩,“没事的。”

    叶小瑜拉着她走出咖啡厅,熟门熟路的走向后院,果然院子里停着一辆红色的保时捷911,她拉开车门坐上去,又招呼叶亦欢,“上来啊姐,我带你兜两圈。”

    叶小瑜的车技很好,车速快却开得很稳,不像凌南霄开快车的时候,会让人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叶小瑜开车更像是让人感受那种疾驰在风力的快感。

    她一直都知道叶小瑜的车开得很好,年少的时候她还在学校乖乖上晚自习,她这个妹妹却已经翘了课和社会上的一些朋友去地下车场玩赛车,赢了钱就会请她吃饭或者送她衣服香水,可是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总觉得这种钱花的让人无法心安。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讨厌叶小瑜的另一个原因,她一直都努力学习,只想得到叶书华的一句肯定,却总得到父亲的冷眼相待。而叶小瑜从小顽劣不堪,总是和社会上的狐朋狗友鬼混,叶书华却仍然将她捧着心尖上宠着。

    所有人都说她是叶书华的掌上明珠,只有叶亦欢自己最清楚,唯独在一些酒会或者上流社会的聚会当中,她才会是叶书华的女儿,只有那种时候,她那些平日里被叶书华所不齿的成绩,才会被叶书华所重视,会被他利用为和名门公子联姻的条件。

    明明天气很冷,叶小瑜却开了敞篷,冷风侵袭着两人,叶亦欢却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

    直到叶小瑜的车开过京大,她才猛地出声道:“停车!”

    叶小瑜的车停在了路边,转头看着叶亦欢正望着马路对面的京都大学校门出神,半晌之后,她忽然开口,“小瑜,陪我去学校里走走吧。”

    这个时候正是学生们去吃饭的时间,叶小瑜挽着她走在校园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和嬉笑亲昵的情侣,也不由得浅笑起来。

    京大的校园里种着各种各样的树木,叶亦欢抬头看了看路边的法国梧桐,这么多年过去了,树都已经长得那么高了,一草一木还都和她第一次走进这个校园时一样,可是她再也不是十年前带着满满的勇气的高中生,时间流水一般的静逝,也终于将那个高大的男生掩埋在了岁月的长河中。

    两个人一路上都静默着没有说话,叶亦欢轻车驾熟的找到了经管学院,径直上了五楼。

    十年过去了,经管楼虽然翻修了几次,可是里面的陈设却是没有改变,叶亦欢走到502教室,偌大的阶梯教室里没有一个人,她松开叶小瑜的手,站在讲台上对着这个大教室环顾一周,视线最终落到了最后一排。

    她轻轻闭上眼,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秋天的黄昏。

    十年前的秋天,也就是她高二那一年,她的母亲林晓君因为无法忍受丈夫的出轨,在多年的隐忍和懦弱的求和之下,终于积怨成疾,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那年秋天的某一天,她放学回家却没有找到母亲的身影,她找遍了房子里的每一间屋子,最终在二楼的浴室里看到了割腕自杀的母亲。

    书香门第的林家小女,即便是死的时候也死的非常沉静,她躺在白瓷的浴缸里,穿的是一件素白的连衣裙,头靠在浴缸沿上,神色安详而柔美,纤细的手腕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浴缸里的水被鲜血染成了刺目的红,一直湮没到她的胸口。

    那天,叶亦欢就站在浴室的门口,眼泪一颗接一颗的掉下来,张了张嘴,最后只呜咽出两个字,“妈妈……”

    林晓君去世的第二天,叶书华从桃城赶回来分割财产,她站在二楼冷眼看着父亲或兴奋或激动又或者是哀恸的和律师商议财产的去留,只觉得浑身都冷了,从心底冷到了四肢百骸。

    她冲下楼夺门而去,哭着跑了一路,最终停在了京大的校门口,漫无目的的走在这所历史悠久的大学里,后来随便推开了一个教室的门,趴在最后一排呜呜的哭了起来。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直到有人听到了她的哭声,从前门走进来,凌厉而又严肃的喊了一声,“谁在那儿哭?!”

    她吓得一僵,慌乱的擦掉眼泪从最后一排站起来,一个高大的男生站在最前面的讲台上,他似乎刚参加完什么仪式,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里面是素白的衬衣,胸前别着京大的校徽,俊逸而冷厉,站在讲台上蹙眉看着她。

    “你在那儿干什么?先下来。”

    她抓着裙摆局促的从阶梯教室里走下来,一直走到了那个男生面前,他那么高,又站在讲台上,她得仰起脖子才能看到他的脸,心却在一瞬间静止了。

    脑海中有无数的念头闪过,却只有一个是最清晰的,凌南霄,凌南霄,她午夜梦回的男神,此时此刻就站在她面前。

    他看着她穿着京大附属高中的校服,声音柔和了几分,从讲台上下来,微微弯下腰,“你是附中的?怎么跑这儿来了?”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甚至没法回答他的话,他也只是笑笑,“你叫什么名字?”

    “叶亦欢……嗝……”她回答的急切,刚刚才惊天动地的哭过,一下哭得岔了气,忍不住打了个嗝,脸上倏地红了,急忙捂住了嘴。

    他却是温润的笑了笑,自我介绍道:“我叫凌南霄。”

    她当然知道他叫凌南霄,他的名字已经牢牢地刻在了她的心中脑海里,曾经被她千遍万遍的呢喃过。

    他看着她怔怔的模样,以为她不认识他的名字,竟然伸手牵起她的右手,一笔一划的在她的手心写下自己的名字,他的指尖温热,划在她手心时有些微微的发痒,就像是一根羽毛扫在她的心尖一样,懵懂而悸动。

    他写完名字,她收回手掌,将他的名字紧握在手心。

    凌南霄,三十四划的名字,从那天起,一笔一划都刻在了她的心里。直到很久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名字是十七划,他是她的两倍,不过是这样的细节,却让她莫名的高兴起来,觉得这也是他们之间的一个关联。

    直到多年之后她才意识到,这似乎也注定了在走向他世界的这条路上,她花了两倍的心血,却永远也无法靠近他。

    她的脸上还挂着泪,他看着她哭的满脸泪痕的模样,竟鬼使神差的掏出纸巾递给她,笑着调侃道:“擦一擦吧,脸都花了。”

    最后的最后,他对她说:“这个教室一会儿还有课,你赶紧回家吧,时间已经不早了,一会儿要天黑了,以后有空来京大玩儿。”

    其实那才是他们缘起的地方,她踩着黄昏的日光,踏着枯黄的落叶走出京大的校园,后来又不禁回头望了望那宏伟的校门。

    再之后,他作为学生代表来附中演讲,竟然在几千名穿着一样校服的学生中一眼认出了她,笑着和她打招呼。

    也就是从那天起,才开始了他们真正的故事,她总是一放学就跑到京大找他,他打球的时候,她就抱着衣服坐在观众席上等着。他上课的时候,她就站在走廊上等着,等他下课了带她去京大的二食堂蹭饭。

    后来她才知道他竟然和自己的母亲一样,还是个珠宝设计师,课余的时候,她总是拉着他讲一些设计专业的知识,他也真的是有求必应,认真而细致的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传授给她。

    所有人都不能理解她对凌南霄为什么会有这么深的执念,那是因为他们都不知道,是他带她走出了母亲自杀的阴霾,走向了一个新的明媚的人生,也是他延续了母亲传授她珠宝设计知识的,给了她对于生活和梦想的新希望。

    凌南霄在她的人生中一直是一个亦师亦友的存在,他是她努力奋斗的目标,也是她情窦初开时爱着的第一个男人。

    可是缘起缘灭终有时,纵是他们的曾经再美好,也终是敌不过一年之后从天而降转学到他们班的申恬,这个从出现了就掀起了附中热潮的女生,最终也成为了打破她和凌南霄平衡的关键点。

    “擦擦吧。”

    一张白色的纸巾递到她面前,她转过头看到叶小瑜担忧而心疼的望着她,伸手抹了一把脸颊才意识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谢谢。”她哑着嗓音道谢,接过纸巾背过身去擦掉眼泪。

    叶小瑜轻轻地叹了口气,她是学心理学的,方才她姐的样子分明就是陷入了深度回忆之中,虽然她不知道是怎样的回忆,可是她看得出这个回忆对叶亦欢很重要,她虽然毫无意识的在流泪,可眼里却是满满的幸福。

    她擦掉眼泪,慢慢镇定下来才转过身,红着眼说:“小瑜……我今天,能不能先去你那里住一晚上?”

    “当然可以。”叶小瑜毫不犹豫的点头。

    *

    叶小瑜的房子在南江别墅的附近,是一套两百平米的大平层,装修的风格以欧式为主,华丽而又雅致,像极了一个独居的精英女性所住的房子。

    叶小瑜打开门,侧身让她进去,叶亦欢站在门口将这个房子细细的打量了一下。

    南江别墅的房子都很贵,没有七位数根本拿不下来,更何况是一套这么大平米的房子,装修又如此上档次,就连拖鞋都是chanel山茶花系列的。

    她一个刚回国的小女人,怎么会有这么多钱买那么贵的法拉利和这么上档次的房子?

    叶小瑜换了鞋,转头发现她还站在原地打量着房子,耸肩笑了笑,“怎么了?”

    叶亦欢转身疑惑道:“你怎么有钱买这么贵的房子?而且你才回国第一天,怎么会认识咖啡厅那个老板的?”

    “我在美国的时候在学校做一个研究课题,得了一笔奖学金,房子和车都是我用奖学金买的。至于小六,他是我的一个病人。”

    叶小瑜漫不经心的给她叙述着,她的好奇心反倒被勾起来了,“病人?”

    “对,我在美国的时候做过心理医生。小六的父亲将他扔在美国留学,每个月只把钱给他汇过去,其他的事从来都没有管过。他一个人在美国打架吸毒,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就在他自生自灭的时候认识了我,我帮他治疗,帮他走出了过去的阴霾,后来他回国用以前的一些存款开了那家小咖啡厅。前段时间他听说我要回来,就主动帮我张罗买房买车和装修的事,我只把钱准备好就可以了。”

    她说的很平淡,叶亦欢却觉得一点都不平淡,当年逃学打架的叶小瑜,如今已经成为了能把别人从绝望边缘拉回来的成功心理医生,常春藤名校毕业,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家,而她却活的像一杯白开水,没有一点味道。

    叶小瑜勾着她的肩,一同打量着这所第一天进来的房子,眼里带着点点骄傲,“房子的装修完全按照我的意愿,怎么样,我眼光不错吧?”

    “嗯,很好。”

    似乎所有人都在认真向上的生活着,只有她一个人在停步不前。

    “姐,你今天先睡一下客房,等我有空了,专门给你腾出一个房间,你没事的时候就可以来我这里住。”

    叶小瑜冲她笑笑,转身走进了衣帽间,从柜子底下翻出一床新被褥抱进了客房里。

    其实她本来想说不用这么麻烦的,她以后也未必会来她家里住,可是叶小瑜的热情和贴心却让她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暖心,那是一种似家人,又似朋友的关怀,是她这几年中从未有过的。

    看着叶小瑜出出进进的为她忙碌,她的唇角不禁逸出了一个感激而又幸福的笑容。

    *

    第二天清晨,叶亦欢早早的就醒来了,她向来有认床的习惯,再加上叶小瑜这床新被子盖着有点硬,所以睡得并不熟。

    叶小瑜的时差显然还没倒过来,她起来的时候,她还睡得神魂颠倒,叶亦欢无奈的笑笑,走进厨房准备做个早饭。

    那个小六显然很细心,居然连冰箱里的东西都准备的异常齐全,她原本以为只能草草了结,最后竟然做了一顿还算丰盛的早餐,自己吃过了之后,给叶小瑜留了个字条便上班去了。

    其实她结婚纪念日淋雨之后就发现自己有点感冒,再加上昨天洗了个冷水澡,今天起来之后就昏昏沉沉的,一个头有两个重。

    她一走进办公室,杭璐就吓了一跳,拉着她焦灼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叶亦欢浑然不觉的笑了笑,“我没事啊……”

    “还说没事,你自己看看!”

    杭璐从包里掏出镜子扔到她面前,她莫名其妙的照了一下,这才被吓到了。

    脸色苍白的吓人,可是脸颊上却带着不正常的酡红,眼窝深陷,有着重重的青影,就连嘴唇的干的泛白,整个人都是一副重症病人的样子。

    杭璐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皱眉道:“我看你是发烧了,要不然就先回去吧?”

    “没事。”叶亦欢扯了扯嘴角,“我今天就一节课,其他时间就在办公室里呆着,等会吃个药趴一会儿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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