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情缘:宫女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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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世情缘:宫女珣玉-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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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呀,福晋叫你过去,听话。”舒舒觉罗氏在弘春的背后轻轻推了推。

    弘春又看了舒舒觉罗氏一眼,像是得到了某种允许,这才松开乳母的手,走到我面前。“福晋。”他轻唤了一声。

    我弯下腰,伸手将小男孩抱了起来。

    弘春猛然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我。

    对于舒舒觉罗氏,我的感情很复杂,对于她给十四生的那一双儿女,我的感情同样很复杂。

    照道理说,我是十四的正室福晋,弘春的嫡母,他应该叫我一声额娘的,但刚才我听得很清楚,弘春叫我“福晋”,而非“额娘”,或许在孩子的心里,能让他发自内心叫额娘的只有生养他的舒舒觉罗氏吧。

    是叫“额娘”还是“福晋”我倒是一点儿也不介意,孩子还小,我也不是非要他唤我一声额娘心里才觉得爽快,感觉长了嫡福晋的面子,而且让一个不是我自己生的孩子叫我妈,我自己听着也觉得别扭。

    “弘春比弘明重得多,你抱不动的,别逞强。”十四见我把弘春抱进怀里,出声道。

    “这样啊……”我眨眨眼,对上十四的双眸,浅笑道,“那……爷就同妾身换一换吧。”

    十四眸光一动,眉梢讶异地向上微挑,明白了我的用意。

    十四顾及我,生怕我不高兴,所以一直刻意对舒舒觉罗氏生的一双儿女表现得很冷淡,可是,孩子渴望父爱又有什么错呢?

    将弘春换到十四怀里,弘春瞪着十四看了几秒钟,有些怯怯的。然而血浓于水,父子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消抹不去的,十四看着怀里的稚儿轻轻一笑,低头在弘春的脸颊上亲了一下。“白敦又长高了。”

    白敦是弘春的乳名,听十四这么叫自己,还夸自己长高了,本来还带着几许畏怯的童颜顿时散开了阴霾。“阿玛。”弘春伸手搂住十四的脖子,稚嫩的小脸笑靥如花。

    我抱着弘明,望着弘春靠在十四怀里笑得如此幸福快乐,心底不由地感到几分宽慰。弘春、如嫣同弘明一样都是十四的亲骨肉,在这场一夫二妻的婚姻关系里,孩子,终究是无辜的。

 ;。。。 ; ;    太液池上,碧波荡漾,荷叶田田。

    清丽的粉荷风姿玉立,犹如温婉的少女,婷婷袅袅,静静绽放。一阵和风拂过,花枝轻轻摇曳,送来清香沁鼻。

    “啊啾!”小娃娃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满满,哇——”软软的童音奶声奶气,小手指着太液池畔那一片妍丽生姿的荷花。

    “对,是花儿,弘明好厉害呢。”我笑着在小娃娃的脸蛋上亲了一下。

    小娃娃得到奖励,咯咯发笑,双手搂住我的脖子,小脑袋埋在我颈窝,摩挲直蹭。“满满、满满。”小娃娃叫得谄媚,想再多讨些奖励。

    我抱着儿子,对他撒娇耍赖的模样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低下头,在他眉心上又亲了一下。

    “珣玉!”

    突然,身后传来大声的叫喊,我一转头,看见十四快步走了过来,一脸焦急。

    “你怎么一个人带着孩子乱跑,让我找了那么久!”谁料,他一开口就是一句劈头的责备。

    我咬了咬唇,端视着十四带着愠怒的脸瞧了一会儿,露出微笑:“弘明头一次到西苑来,对这儿好奇得很,我带他四处走走。”

    十四脸色稍缓,似乎也发觉了自己的小题大做,放软了声音,对我说道:“以后无论是去哪儿,都要同我说,要不然找不到你,我都快急疯了”。

    “好。”我点点头,也不争辩什么,顺从地答应。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了,但是,我能很明显地感觉到,这几天,十四有些不太寻常。脾气变得暴躁易怒不说,而且黏人也黏得特别紧,在皇子府里一刻见不到我,就发脾气到处找人,下人们都吓得直接把他十四爷奉为瘟神,谁见谁躲,免得殃及池鱼。

    老公黏我黏得紧,这本该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可是,黏得这么个紧法,寸步不离,紧迫盯人,就未免有点不太正常了。

    再比如说,这两天晚上在床上亲热的时候,十四的表现很……很激狂。

    老公对自己性趣不减反增是大大的好事,只是异于往常的热烈激情,难免让我感到纳闷。

    昨儿晚上,我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转醒,睁开眼,发现十四侧着身子,定定地看着我。察觉我醒了,他伸手把我揽进怀里。“珣玉,不管发生什么,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他嘴里喃喃着,声音很轻,似是自言自语,又好似在向我保证着什么。

    “大半夜的,不睡觉说这种话,肉不肉麻呀。”我笑斥了一句,表面上没什么,心里却隐隐感到有些不安。

    种种的迹象告诉我,十四有心事。

    他到底怎么了?我想问,但又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心想着再观望几天,等找到机会了,再问他。这些天,他心里要是不痛快,想发脾气,我就顺着他,由着他吧。

    “阿呐,哇——哇——”小娃娃见阿玛来了,兴奋地指着眼前一池粉白的荷花,叫嚷着。

    “挖?”十四露出困惑的表情,眉头皱了皱。“珣玉,他要挖什么?”显然,孩子他爹没有听懂童言稚语的天分。

    我轻轻一笑,解释道:“他说的是‘花’。”

    十四一愣,旋即笑开。“咱家弘明真聪明。”孩子他爹俯身在小娃娃脸颊上落下一个吻。

    小娃娃呵呵直笑,乐开了花,因为亲吻是爱的表现,额娘亲左边,阿玛亲右边,一人一边,好事成双。

    “小宝贝这么聪明,小宝贝的额娘当然也要记一笔功劳。”说罢,十四快速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

    小娃娃看见阿玛亲了额娘,嘴巴里“呜呜”怪叫,也不甘落后地嘟起小嘴,往我的嘴唇凑了过来。

    “诶,不成。”眼看小娃娃的嘴就要贴上我的唇,小小的身子被十四从我怀里抱了去。“你额娘的嘴儿只有阿玛能亲,你年纪虽小,却也不能让你把便宜给占了去。”

    有这么教孩子的么?真是败给这父子俩了。

    我瞪着十四那言之凿凿的模样,哭笑不得。可是,看着这一大一小,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我忍不住露出暖心的笑容。

    十四还是那个十四,霸道狂傲,尽管偶尔会使点小坏,但依然那么地爱我、宠我,疼爱孩子。

    或许,这段时间我感觉到的异常,只是我多心了。

 ;。。。 ; ;    在白起快要满周岁的时候,宗人府依照宫廷惯例,会同内务府,按行辈用字拟好几个名字,呈请皇帝选定其一,给小皇孙赐名。

    十四这一辈皇子名字的第一个字皆用“胤”字,然后第二字取“礻”字偏旁的一个生僻字;到了皇孙这一代,一律用的是“弘”字辈,下一字的偏旁皆从“日”字部。最后,皇帝朱笔一圈,小娃娃的名字定了下来,皇帝正式赐名:弘明。

    明,日月明,不是什么生僻的字,也没什么晦涩深远的含义,但是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你想嘛,日和月的组合,小娃娃的皇帝爷爷把天上的太阳和月亮一起送给了他,可见对他也是给予了祝福和疼爱,再说,那前朝的国号不就是一个“明”字么?

    爱新觉罗·弘明,我家小宝贝的名字,皇帝给小娃娃起的这个名字,我觉得很满意。

    弘明周岁生日那天,我和十四给他办了一个小小的抓周仪式。

    小娃娃第一次抓的是书,第二次抓的是笔,我笑着对十四说小家伙将来的才学说不定能跟李白苏东坡媲美,不过,十四听我对他讲这话,脸上丝毫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反而皱起了眉头,他二话不说,抽掉小娃娃手上的毛笔,急着催促小娃娃抓第三次。

    这回,小娃娃不负期望,抓起了弓箭,十四这才露出自豪的笑容,抱起儿子,亲了亲:“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儿,那才是我的儿子。”

    十四是个典型的重武轻文之人,在他眼里,真正的男子汉应该是精善骑射,策马奔腾,上阵与敌人英勇搏杀,整天窝在屋子里写诗作画,吟风弄月,那还能算是男人么。

    我望着这一大一小父子俩,忍俊不禁,反正小娃娃前两次抓的是书和笔,只抓了一次弓箭,就当这是预示着小娃娃将来能文能武,哪一样都不落下好了。

    “主子,这枣泥酥好像有点儿太甜了。”

    是么?我拿一起一块,自己吃了一口“嗯,是太甜了点。”刚才拌枣泥馅的时候怕不够甜,就又多加了两勺糖,下次改进。“你再尝尝这水晶糕。”我将同样是自己亲手做的水晶糕推到巧月面前,希望她能给点意见。

    巧月从盘子里取了一块糕点,咬下一口,细细品嚼,露出笑。“主子,您做得水晶糕很好吃呢,外皮儿又软又糯,一点儿也不粘牙,里面的豆沙馅儿细甜爽口,完全不会觉得腻人。”

    “真的?”听巧月如此夸奖,我自是十分开心。巧月跟着我有些年头了,她单纯的性子我比谁都清楚,如果东西难吃,她断然不会为了要讨好我而说违心的话。“等十四爷待会儿从宫里回来,我做给他吃,给他一个惊喜。”我笑眯眯地说道。长生是做点心的厨子,手艺也绝非泛泛,平日少不了做些美味佳肴讨小妻子的欢心,所以,巧月说好吃的东西,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主子总是对自个儿的手艺不自信,前些日子您亲手包了粽子给四福晋、八福晋她们送去,福晋们可都夸您的手巧呢。”巧月笑道。

    弘明周岁,四福晋、八福晋、九福晋、十福晋、十三福晋她们都送来了贺礼,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谢她们,正巧眼看端午快到了,就跟着府里的厨子一起包了一些粽子,给各家的福晋送去,就当是聊表心意,算作回礼了。

    “那是福晋们给面子,我这手艺呀,最多也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我自己的水平我自己知道,小打小闹还过得去,真遇上大师级别的厨子,我就只有蹲在墙角画圈圈的份儿了。福晋们个个是大家闺秀出身,从来不进厨房的,这才会觉得我能包几个粽子出来,味道恰巧又不错,就是手巧了。

    “主子,您又拿您自个儿开玩笑了。”巧月笑了出来,手轻抚着自己微隆的肚子,她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奴婢有时真弄不懂您,别人家的小姐福晋都喜欢待在房里看书弹琴,生怕染上一丝不干净的味道,您却偏偏就爱往厨房钻,弄得一身油烟味儿,任谁都劝不听。”

    说到这个,我也很无奈。其实,我也想当个标准的贵族夫人,高雅矜贵,悠悠闲闲,可是这种生活对我来说真的很闷,我学着做菜做点心,也就是想打发打发时间。人家贵妇喝茶聊天,侃八卦,我对串门交际不感兴趣,于是把同样的时间花在学厨艺上,不能说哪个好,哪个坏,只是大家的兴趣不一样罢了。

    “巧月,我做的东西好吃么?”我问。

    “当然好吃。”巧月连忙点头。“奴婢从来不敢欺骗福晋。”

    “那不就成了。”我拈起一块水晶糕整个放进嘴里,徐咀慢嚼下,清甜细腻的口感溢满口腔,承载着幸福的感觉。“倘若十四爷也喜欢,就算是一身油烟味也值了。”

    等十四回来了,我一定要他也尝一尝,我亲自下厨为他做的点心,还有,幸福的滋味。

    ————————————

    to ;dear ;all:墨墨发芽复活~~

 ;。。。 ; ;    “哟,这可不能咬,把牙磕疼了,那可不得了。”

    幸好,五阿哥也注意到小娃娃竟把玉佩往嘴里塞,及时抓住小娃娃的手,移开玉佩,没让小娃娃因为自己愚蠢的行为而自讨苦吃。

    为了避免小娃娃再把玉佩当酥饼咬,伤到自己,五阿哥伸手要从小娃娃手里把玉佩拿走,然而,小娃娃却固执地紧拽着玉佩,死活不愿松手,嘴里还发出抗议的尖叫,这么一来,看上去反倒像是五阿哥不讲理,硬要从小娃娃手里抢东西似的。

    五阿哥还真没说错,小家伙年级小小,小霸王的性格显露无遗,拿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不肯撒手的模样跟他阿玛如出一辙。

    “白起喜欢,五伯就把它送给你当见面礼。”五阿哥不以为忤,解下腰带上的绳结,将玉佩整个交给小娃娃。“不过,这东西能看,能玩,但千万不能咬,记住了?”五阿哥叮嘱道,脸上的笑容仍是温温和和的。

    一般来说,能贴身带着的物件,不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是对自己有特别意义的东西,小娃娃什么都不懂,纯粹是贪新鲜,图好玩,他吵着要玉佩,五阿哥就真把玉佩送他当玩具,我怎么看都觉得不妥。如果小娃娃要的是天上的星星,难不成我还真得上天摘个星星给他了?不能什么事儿都由着孩子的性子来,孩子想要什么,大人就必须得给,这种习惯要不得。

    “不行。”我从儿子的手里拿走玉佩,还给五阿哥。五阿哥心善,但这并不代表小家伙就可以在五阿哥面前肆无忌惮,予取予求。

    到了手的玉佩,又突然被我拿走,小娃娃扁起嘴,瞪着我,眼泪开始在眼睛里打转。

    “那是五伯的东西,小白起怎么能硬抢硬要?”拉起小娃娃的手,在他的掌心打了一下,施以惩戒。

    “你别怪他,这玉佩是我给他的见面礼,不是他硬抢去的。”

    小娃娃眼泪汪汪的模样可怜兮兮,五阿哥见状不忍,急忙替小娃娃说情。

    “呐、呐——”小娃娃见有人袒护自己,立即倒戈,向五阿哥倾去身子,寻求疼爱。

    五阿哥抱过小娃娃,指腹轻拭小脸蛋上的泪水。“小白起不哭了,五伯把玉佩送给你,玉佩就是你的了,咱们不管额娘。”五阿哥一边哄着,一边将玉佩递给小娃娃,随他拿在手里把玩。

    我在一旁看着五阿哥对小娃娃的宠溺,好气又好笑。这伯侄俩统一战线,反而是我两边不讨好,里外不是人了。

    古语说,慈母多败儿,这话也不尽然,要我说呀,慈父,同样会宠孩子宠得不像话。你瞧这五阿哥,宠白起都能宠成这样,若是换成自己的孩子,岂不是要什么给什么,宠孩子宠到天上去了。

    皇子的出身,俊雅的容貌,温善的性情,对长辈兄弟孝悌谦敬,对妻子体贴温柔,对孩子慈爱宽和,单从为“人”的角度来说,五阿哥已经近乎完美,可是,对于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五福晋为什么就看不到他的好呢?

    辞别了五阿哥,抱着白起给皇太后请了安,直到回到永和宫,这个问题仍然一直盘绕在我的心头。

    我并非为五阿哥感到不平,因为打从心底,我还是偏向于同情五福晋多一点,我只是觉得很可惜,明明是郎才女貌的绝配,赏心悦目的表象下却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

    婚姻,就如同是一双鞋,或许这双鞋在外人看来既时髦又漂亮,但是这双鞋穿着合不合脚,舒不舒服,那也只有穿鞋的人自己知道了。

    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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