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情者无畏,因此他们敢为他人之不敢,尝遍世间万事辛酸。可因坚冰相隔,里克看不见,向来风流倜傥、无所畏惧的雷恩内心深处,竟然有了一丝恐惧的心情,而这丝恐惧的名字,叫做“潜意识边缘”。
“哥哥,雷恩,事情就这样算了,如何?”莉莉突然出现在他们身边,轻声说道,似有些畏怯,又鼓起了勇气。她的目光掠过里克,又落在雷恩如夜空般清澈而深邃的眼眸中。此时此刻,雷恩眼里的坚冰似乎溶化了一丝,然而瞬息之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开个玩笑罢了,可别放在心上。下次先试验几次再用吧!”雷恩脸上又浮现出灿烂温和的笑容,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温暖,与之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里克也苦笑一声,心想这家伙不愧是哈迪斯的后代啊,就连吓人的功夫都这么厉害。文斯摇摇头,一口酒灌入腹中,不知道该对这个有多重人格的家伙说些什么。
“文斯,用我的马车把史密斯送回去吧!”片刻后,雷恩对文斯说道,文斯点点头,重重地在他的肩头垂了一下,笑着出去了。
“我得回去见我父亲了”,雷恩接着说道,“里克你下次制做药剂时先去找住在国王大街的古特老先生询问一下,这是我的推荐信。他能收你当徒弟,自然是最好的。”说罢不由分说把一个信封塞进里克的手中,对莉莉微笑着道了别后,潇洒地走出了房门。
“要我找个老家伙学药剂?呸,他当我徒弟还差不多!”里克捏着信封狠狠骂道,思考着如何把信封碎尸万段。然而正当他要这么做时,脑中却突然闪现出那双有时光凝固的冷漠眼睛,震摄之下,触目惊心,一种无形的威压从上面散射而出,如同上位者的目光,压得他喘不过气。
莉莉一把抓过信封,仔细观察了片刻,最后在封口处见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迹,为近黑的墨红色,比常人的血液要暗淡了许多。
“他的冥王血脉竟然觉醒到了这种程度!”看到那丝血迹,莉莉失声惊叹道。
里克随意瞟了一眼,眼中很是不屑。“一件小事儿而已,就气愤得手心流血?”
“不,”莉莉轻声道,“这应该是他在血脉的驱使下这么做的。他在恐惧,或者说,冥王的血脉在恐惧,虽然我看不出原因。”
“你还真了解他!”里克露出一丝怪异的表情,像是莉莉突然间变成一个怪物一样地上下打量着她。
“是又怎样!”莉莉反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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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八
伦敦的下午依旧酷热难耐,加上工厂中灼热蒸汽的不断喷涌,城市的街道便成了一个大烤箱。雷恩一个人走在挨挨挤挤的人群中,既没有穿对于绅士们来说标志性的燕尾服,也没有穿贵族们青睐的仿古猎装,仅仅是穿了一身布衣,看上去和平民们没什么两样。他不是中世纪那些保守势力的贵族老太爷,从来不会觉得一个人脚踩灰尘的次数会与其身份地位成反比,毕竟在盗梦过程中,他曾经扮演过各种各样的角色,包括王子与乞丐,银行家与小偷。
他的身边,一辆深黑色的马车缓缓驶过,伴着车轮碾压青石板路面的阵阵声响,他逐渐看清了车厢上的两个靛蓝色盾形徽章,也看清了前方那个赶车车夫的背影。当行人们为这辆马车让路行礼的时候,雷恩对着那人微笑示意,也不知他到底有没有看到,便重新钻入人群之中,再无踪影。
那辆马车自然是他的,只是车厢睡着的是史密斯,车驶向的是财政大臣府邸,因此他只能步行回维瑟恩特公爵府,二者背道而驰,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就好像一切都还在梦中一样,那斜斜的,桔黄色的阳光,以及那尖尖房顶在路面上的投影,竟然是那么的不真实。
转身行走于一条狭窄寂静的小巷,雷恩的脑中思绪万千。盗梦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不仅仅是得担心盗窃目标醒来后的报复,更需担心稍不留神就混淆是非,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其时,他们得通过一台特殊机器借呼吸将每个人的梦境相连,服用特制安眠药,使他们不会轻易从中惊醒。梦主自然便是盗窃目标,他的安眠药与其他人便有所不同,一要使得他们的潜意识与造梦师设计的梦境完美融合,二要让他们不会轻易认识到自己在做梦。其余人则正好与之相反,他们的药剂既要使得他们时刻保持警觉,又不能让他们的自我主观意识轻易泯灭——沉浸于虚幻,不分彼此,永世沉沦,这可是盗梦者们最害怕的事情。里克虽说在药剂学上造诣颇高,可他好高鹜远的个性却使其只顾一味追求记忆的清晰度,忽视了盗梦药剂学的根本原则,可谓人之大忌。况且在实虚难辩的境况下,拥有清晰的视觉,反而更容易混淆黑白,进入更深层次的梦境。如此情景,稍不留神,便会进入那给雷恩留下深深心理阴影的潜意识边缘,运气不好,恐怕便与现实世界永世隔绝。之所以他能够从第二层梦境里苏醒,不仅是因为察觉到朗姆酒的味道不对劲儿,更重要的则是冥王血脉的愤怒情绪。神之血脉毕竟是神之血脉,哪怕稀薄到这种程度,也不是区区凡人可比的。雷恩常常听家族中长辈们说,一但进入潜意识边缘,便会与诸神失去联系。神之血脉,不论多少,上面都附着着一丝神力,当然,诸神是绝不会容忍失去对自己神力的感应的。为此,只要雷恩有即将进入潜意识边缘的前兆,便会引发血脉中神力的自我反击,作为罪魁祸首的里克,自然遭受了哈迪斯的愤怒——这还是在雷恩尽力压制的情况下。
然而,如果说他愤怒的情绪来源于血脉,那恐惧的情绪便是来自于他旧日灰暗的梦魇。他敢说曾经盗梦上百次,因此根据概率分析,他自然进入过潜意识边缘。虽说只是一夜罢了,但根据时间上1:10000左右的比例,他便一梦百年。在那儿之前,他是一个正常人,有理智,有情感,有孩童们该有的无邪天真,有少年人该有的张扬放纵,有青壮年该有的踌躇满志,更有共性的爱恨情仇。三年前,一个稍不留神,药剂上出了差错,而他不幸地死在梦中,由此跌入了潜意识边缘,徘徊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中,夙兴夜寐,自给自足,过着平凡而富裕的生活,再难分清楚真与假。那个世界的平淡如水,逐渐磨平了他的锋芒与锐气,让他逐渐成长,逐渐成熟。三十岁时,他深沉内敛,敏感稳重;四十岁时,他怡然自得,无欲无求;五十岁时,他博古通今,览遍全书;六十岁时,他看破红尘,上知天命……日月如梭,光阴似箭,转眼之间便是百年逝去,他已褪去青涩无知,而成了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老人,完整的一生,他便在这短暂又漫长的时间里走完全程。此时药效方失,大梦初觉,醒来时,他才真正知道那个世界并不真实。然而当一百年身边习以为常的事物皆化为虚无时,他用了三年时间,都不能完全适应整个世界的大转变。如今,苍老的灵魂被塞进年轻的躯壳儿,他以行将暮年的心观察这个朝气蓬勃的世界,无法忘却,甚至有时怀疑那个世界才是真实的。
他一生的大部分情感爱恨都属于那个世界,于是在情绪的垂暮之年,他成了一具风流漂亮的行尸走肉,或者说,一架惟独剩下理智的精确机械。如果不是冥王血脉的自我保护,他甚至忘记了什么是愤怒。不过在这个世界,他属于自己的家族,为此,他以绝对的理智与冷漠服务于它,并化之为阴险狠辣,神秘莫测。在现实中,他是风度翩翩的绅士;在梦里,他是无情无畏的枭雄。
这只是你自欺欺人的借口,对吧!在他内心深处,他的潜意识毫不留情地反驳道。
没错儿。他的自我主观意识回答道,相比平日的温和与磁性,他的声音显得低沉而苦涩。
他从潜意识边缘归来,把情感以坚冰封于心底,其实只是为了一个人罢了。
艾茜……他沙哑地轻声念道,眼里的坚冰似乎一颤,然而他立即把这个名字咽入腹中,不愿再想起它,哪怕仅仅一瞬而已。她曾经是他的阳光,如今则是他的噩梦。他害怕如果想她想得太多,他可能永远难以从梦境中那甜蜜的死亡中自拔。
出生之际,他按照家族的规矩,进行了冥王血脉浓郁程度的检测试验。结果出乎意料:他的血脉浓郁度远远超过任何族人,虽然说和传说中的半神相比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却有了觉醒非人能力的可能性。而如今,过了二十一年——不,应当是一百多年,他觉得自己和常人没什么两样:除了血液的颜色更接近于深黑。他很疑惑,但是潜意识则心知肚明。他在自己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把全身的哈迪斯血脉汇聚一处,死死封住了他的情感爱恨,让他忘却了对她的思念,让他麻木了痛苦与疯狂,才使得他存活至今。
随着太阳渐渐西坠,他的步履愈来愈快,影子也被拉得越来越长。风起风落,云卷云舒,那个背影如此寂寞,如此孤单,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又好像他一人独行于无光之地,走向了毁灭自己,并且毁灭一切的无情道路。
事实上,他想得并不多:走得越来越快,只不过是为了从她的阴影中走出来罢了,他以为如此,实际却不然。正如走在沼泽,走得越快,只会陷得更深。
“他其实是个可怜人。”小旅馆中,沉默了许久,莉莉以一种怜悯的口吻对里克说道,也不知道她话里说的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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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九
“可怜?”里克狠狠道,一把夺过那个危险的信封,“如果他都值得你如此同情,那么我在你眼中是不是连个氢原子都不如?”
莉莉凝望着窗外,微笑不语。
“亲爱的妹妹,告诉我,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风流成性、满身痞气,如氨气吸引苍蝇般吸引着无知女孩子的家伙儿?”似乎想到了什么不正常的东西,里克立即换了一幅口吻,和蔼地过份地打探道。
“如果我承认了,岂不是说我的审美观宛如苍蝇?”莉莉安静地笑着,巧妙地反驳道。
里克表面上装作无语,内心则把这件事的概率由五成提高到八成。
“去隔壁看看吧!”过了一会儿,莉莉若无其事地说道,“你把曼陀罗汁液这么煮着,难道不怕它出问题?”
里克听见,吓得直接从座位上蹦起来,连滚带爬地冲出房门,来到隔壁。进门之后,发现那紫罗兰色的试剂在灼热蒸汽的加热下散发着浓烈的香气,使整个房间完完全全笼罩在了淡紫色的烟雾之中。里克被吓得深呼吸一口,不料随着气息入鼻,便直挺挺地晕倒在地上,眼神迷离。
夜色深沉,晚风吹拂,虽说伦敦城内城外工厂密布,机器轰响,昼夜不停,然而在西北郊区的一座小丘陵上,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片宁静祥和的净土。这里坐落着肯特公爵迈尔斯;德;维瑟恩特在伦敦的府邸——柯德庄园,被誉为伦敦城郊的翡翠。与维瑟恩特家族在肯特郡的临河堡的华丽壮观不同,这里如清幽山林般的设计则更显静谧悠闲。其中的建筑物并不显高耸,而是隐匿在树冠之下,低矮,朴素,极难被察觉。
密密麻麻的灌木丛中坐落着一座凉亭,它占地不大,被漆成白色,在星光的照耀下,别有一番非人的美感。雷恩静静地坐在亭中,月光使他的皮肤略显苍白,他凝神注视着那轮清冷的满月,一口饮尽手中的柠檬朗姆酒,不知再想些什么。
“约翰,再加一杯!”不觉中发现杯中没有酒后,他把酒杯摆到凉亭边缘,轻声道。
“是,先生!”话音刚落,一个身穿蓝衣的侍者从旁边灌木丛中钻出来,接过了他手中的酒杯,便快速退去。回来时,用托盘满满地盛了一杯摆在雷恩面前的方桌上。看到雷恩依然在沉思中,他便不再打扰,回到了灌木丛的阴影里。
隔了近半个小时,雷恩才渐渐地回到现实之中。他看都没看便抬起酒杯,举到眼前,才发现自己拿起的不是心中所想的酒杯,而是一把呈铁黑色、做工精致得绝非常人所能创造的手枪,外表光滑流畅,形体适中,与他的手掌形状恰好吻合,不差一分一毫。
“家族为我私人定制的?”他自言自语道,但随即否认了这个想法。目前维瑟恩特家族最好的一把手枪,其表面不仅凹凸不平,而且还有几个锈迹斑驳的齿轮从内部露出来,两把枪相比,简直就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
他把枪指向身边的一丛灌木,虽然明知没有子弹上膛,但还是扣动了扳机。结果不出所料,这把枪好像就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制的,用起来顺手到了极致。而当他正要为得好枪而欣喜一番时,却出乎意料地看见那丛灌木在无声无息间被一团深黑色阴影包围起来,如龙卷风般旋转涌动,形成一个黑色的漩涡,把灌木绞得粉碎,化作一摊墨色的灰烬。
“好可怕的威力!”雷恩也不禁惊讶地感叹道。此时他越来越好奇这枪是谁送给他的,毕竟它可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们所能制造出来的。
“这是我父亲送给你的,”一个阴寒冷漠的声音从阴影中传来,幽深得像冥界里的鬼魂,又轻灵得像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曲,“它的名字叫做‘永眠指引者’,或者可以称它为‘曼珠沙华’’。
城边小旅馆宁静地笼罩在月光下,朴素中透着一丝冰凉的气息。莉莉仰面静静地躺在床上,久久盯着天花板,难以入眠,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突然,似脑中灵光一现,她从床上猛然蹦起,来到桌边,随意地点燃一根粗短的蜡烛,又撕下一纤细的纸条,把它微微扭曲,使得它的正面连接到了背面上。紧接着,她从挂在墙上的大衣口袋摸出一支铅笔,仅仅在纸环上画了一笔,便连接了它的正反两面。
“谢谢!”她对着墙壁轻轻说道。
几秒钟后,她把纸环撕成碎片,扔进墙角的废纸篓里。
“看来,这凯文的意识里藏着个泰坦的灵魂果然是真的了!”瘦小的女孩儿站在雷恩面前,面色严肃地说道。看上去她相貌平凡,黑色的短发凌乱不堪,衣服也显得脏兮兮的,象是从贫民窟里爬出来的穷孩子一样。然而雷恩在她面前不敢有丝毫不尊重:能够瞒过庄园里的守卫,无声无息地把自己眼前的柠檬朗姆酒换成一把枪,可见她的不凡,再加上她神乎其神的出场方式,硬是使得雷恩把他长期以来坚持的无神论抛在脑后。况且以二人的辈分之差,他甚至还得称这个九岁小姑娘一声“祖宗”。
她的名字叫作夜魅,不出他所料,是冥王哈迪斯的女儿。她自冥界影子旅行而来,第一是为了带给雷恩冥王的礼物,第二是来核实有关凯文及雷恩盗梦计划的信息。
照她所说,这把枪在不加入子弹的情况下,不仅能使死者化作灰烬,还可以直接抹杀人的灵魂,可谓人间第一凶器。然而对于雷恩来说,它的真正用途则是在梦境之中:它可以彻底摧毁梦主的潜意识投影,使其不会再生——当然,副作用是梦主会永久性地失去一部分精神力量,但这可不是雷恩关心的事情了。他更需要在意的,则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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