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客气地邀她到他家去坐坐。她摸了摸孩子的小脑袋,又是素净一笑:“不啦。我想我还是马上回去吧。”
亚男以为这段情就此完结了。天灰,地灰,人更灰。灰到尽头,始觉自己喜欢有一副简单的心境了,把小小蜗居重新布置了一遍:有限的家具稚拙古朴,雪白的墙上挂着一些黑白装饰画,而最有意思的是,墙上挂上了一只精致的黑皮靴,黑皮靴里插上了一枝红红的玫瑰。
她几乎把崔捷彻底遗忘之际,一个残夏的傍晚,他又出现在她面前。她有点不敢相认,因为他那部盛大的胡子消失得无影无踪,还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毕恭毕敬的领带,跟以往的风格迥然不同。
“咱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咱们仍然是陌生人。”她想把门关上。
他从背后拿出一束玫瑰,吹了吹,好像上面有灰似的,递上:“总可以吧?”
亚男傲慢地瞧着他,右手慢慢抬起,从花束中抽出一枝,转身走到黑皮靴前,把原有那枝玫瑰换掉。
崔捷松开领带,舒了一口气,跟着她走进屋:“为什么只插一枝呢,把这一束全插上去不是挺好吗?”
“我喜欢独居。”她毫不含蓄。
他一把搂住她,又问:“总可以吧?”征求她的意见,但并不期待她的回答,一个绵密而浓烈的长吻,几乎使她晕倒过去。
疯狂地做了一爱,他精疲力竭地翻倒在一边,望着天花板,向她求婚。
“你有资格吗?”她喘过气来后,问道。
“我马上就跟她离婚。”
“你离了婚再说好不好?”
“首先,你得答应嫁给我。”他说。
“现在,我答应你很容易,就像现在你向我求婚很容易一样。”她也望着天花板,“但是一下床,一出门,一走到街上,咱们这种室内的冲动,八成会烟消云散对吗?”
“那怎么办?”他的口气像一个不知道怎么回家的孩子。
“那就让咱们之间发生点出人意料之外的事吧。”她冷冷地说。
“什么事?”他坐直了身子。
“你给我滚出去!”她命令道。
“疯啦,你?”
“哼。你跟我第一次认识就欺骗我,说什么无‘政府’主义。你干吗不坦率一点呢?那样的话,也许我会死心塌地做一个第三者,要死皮赖脸地嫁给你。可种子一开始就霉变了,你还指望它能开出美丽的花吗?”
“就这样了?”他愣怔了半天,嘀咕了一句。
“就这样了。”她还在盯着天花板。
颓然而恍惚地,他走了。关门的声音轻悄但决绝地一响,亚男咬住嘴唇,努力没有让眼泪流出理智的范畴。
等待激情彻底死去之后,亚男反而变成了一个乐观主义者,而且带点傻劲,碰到人就打招呼,有时还亲热地拍拍别人的胳膊,让别人感到幸福而安全,也让别人满头雾水,甚至怀疑她得了神经玻然而,她的工作比以前做得更出色了,待在办公室的时间比谁都长。
朝花夕拾,女同事们又炒作起亚男的话题来,不过出发点不同了,语气不同了。这不?咱们的亚男这么优秀,还是没男人要埃可见男人都瞎了眼,狗屁不通。唉,有几个男人又能真正欣赏女人呢?首先,咱家那个臭男人就不欣赏姑奶奶我了,昨夜还跟姑奶奶我干了一架,真他妈婚前如羊,婚后如狼。
于是,大家烯嘘一番,心态十分复杂地,又羡慕又同情独身的亚男,不仅不再臭她。反而关心她,爱护她。
漫漫长夜,星光流转,白天风风火火的亚男,这时就会憔悴不堪,她时常觉得体内的躁动和强烈的需求,曾经被一个男人唤醒、鞭策的情欲,像一头野兽。肆无忌惮地啃噬着她的身心。
她是孤独的。而孤独是无形的,它一旦有了一种形式,它极有可能变成另一种东西进行发泄,比如男人的喝酒、女人的做爱。也许,你能感到孤独像一粒深埋于地下的种籽,正悄悄发芽,或者它像一颗高悬头顶的星星正在肃穆地爆炸,但你并不知道种子何时长成一棵树木,星星的碎片何时击中你、杀伤你。
亚男不需要长成树的孤独,更不愿意被它的碎片杀伤致命。
一个离婚多年的女友,风月老手,引她去某半公开的高档娱乐场所花天酒地。不到半小时,女友挽着一个陌生男士出去了。从她暧昧的笑容,亚男猜出那是什么意思。虽然有点脸红,但还是忍不住那样做了。
做了几次之后,亚男很觉没劲,说得过一点,就像做“鸡”。真女人,先情后性才是,哪怕那情只有可怜的一丁点也好。
像亚男这样漂亮、又有一个体面工作的未婚女子,尽管年过3O,还是有许多热心人(尤其是她的女同事们),不顾她的反对,给她介绍男朋友。渐渐地,她不再像从前那样一概拒绝了,而是有选择地跟他们约会。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她只跟结过婚而由于种种原因仍在独身的男子交往。
合适的时候,亚男就“腼腆”地邀请男子到她那儿“坐坐”。
第一次,她一定文质彬彬,谈吐不俗,像古词中尘封的仕女一般婉约。
第二次,每个去了的男人都会以结过婚的敏感体会出她发出的信号,那信号自然会引起同步发射等量或更强的信号。
通常情况下,亚男不跟来人接吻,偶尔吻一下,与其说具有爱情的含义,还不如说是两个寂寞的人彼此给予对方的宽慰。这样,两人的口感就不会发苦,能非常和谐、非常愉快地度过一个周末。
有些男子还会被邀请,隔上两三个星期或更长的时间,有些男子她永远不想再见,当然,还有些男子也永远不想再见她。
不能说亚男没心没肺,在周末,她对某人是认真投入的,甚至有几分共享天伦的意味。如果可行,有时她会请周末情侣带来他的孩子(这孩子当然不能太大),一块出去野炊、划船什么的。周末一过,这事儿就像一张车票一样过期作废,她不再把他们放在心上,也不希望他们把她放在心上。生活中这偶然、暂时的联结,让人可进可退,伸缩自如,不是一种很值得你坚守的方式吗!
亚男33岁生日那天,不期然乌热尔图拿了一束玫瑰来访,他在北京开会,顺便来探视一下初恋情人。多年不见,他已瘦得像一根黑色的羽毛。她接过他的玫瑰,从中抽出一枝,把黑皮靴里的那枝换掉。乌热尔图也提了一个崔捷曾有的疑问:“为什么不把花儿全插上去呢?”
亚男说:“给我送花的人很多,然而他们都不知道,那个接受玫瑰的女子早已死去。花只能开在她的皮靴里,一枝就够了,一枝花比较耐看,它枯萎起来,也不那么触目惊心。”
乌热尔图惘然若失。去年,养母一过世,他就跟妻子离婚了。这回来看亚男,也有重续前缘之意,听她这么一说,心里充满沧桑感,默默地抽了一支烟,顿了顿,站起身来告辞。
亚男瞧着他——这个自己曾真爱过、却从未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男人,执意要留他过一夜。
他笑了那么一笑,又说了多年前他写给她信中的一句话:“保持一种感觉也挺不错的。让我保持原来的感觉吧。”
乌热尔图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望着他踉跄的身影消失在楼道口,亚男不觉泪流满面。
生活在别处
28岁以前,潘益军从未离开过厦门一步,因此,现在,当他在北京的大街小巷盲目地晃来晃去,就感觉自己特像一只电脑屏幕上的鼠标,找不到打开新软件的程序。
太阳很悠然地蹲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乘凉,却让人间暑气扑面。现在是下午2点,一天最热的时候,他滞留此地已经一个星期了。
他的目的是寻访一个女孩,也许是一次情感历险吧。
女孩叫明姝,蛮好听的名字,一年前,他们就开始在互联网上频繁通信,但至今还未曾谋面。
那时,他刚跟妻子搞了一个试离婚。
妻子彭蓓佳,某局机关干部,喜欢穿香槟色紧身上衣,配中国红真丝软缎长裙,很可爱的人儿。两人谈恋爱时,彼此激赏,打从结了婚,热情消解,他竟越来越受不了她的时尚癖好:整天沉溺于什么颜庄两生花、运动休闲杂志、新潮粗框墨镜之中,以及如何让裙裾漫卷阳光灿烂的夏日风情,他的心因此悬虚着呢。
为使自己踏实下来,潘益军玩上了电脑,不多久,变成一个入迷的“网虫”,与妻子的时尚癖平分秋色。如此这般,家中许多事儿耽搁了,别扭渐多,裂痕渐深,填补裂痕的全是些扎手的东西,比如说易碎的瓷器和更易碎的心。
某日,潘益军在互联网络上读到几篇讨论“试离婚”的文章,受到启发,回头跟彭蓓佳提议:“眼下,咱俩就像两条平行的铁轨,很难碰头,而一碰头,火车又会翻掉,可马上分手呢,显然太草率。现代人做什么都讲究一个‘试’字,就像你们女人买服装一样。咱俩干脆来个‘休克疗法’,试一试离婚怎么样?”
彭蓓佳起初不同意,转而又琢磨自己不能在心理上处于劣势:试就试吧。
潘益军当场写了一纸试离婚协议。协议规定:试离婚期限一年,期限内双方享有绝对自由,不过,原则上不找情人。
一方如后悔,另一方可酌情考虑是否“复婚”。
两人签字画押之后,潘益军从家里提走那台“奔腾586”,在市郊租住一套一居室,聊算另立门户了。
他比较孤独、又不太忧郁,比较善良、又不太勇敢,除了上班,便磨电脑,乐此不疲。他喜欢在网上撰文,针对各种各样的问题,发表五花八门的见解,很快在网上小有名气,其电子邮筒不时收到全国各地的来信。
这时,明姝闯进他的生活。
明姝妙笔生花,感觉细腻,寥寥数语,常能深入别人内心。第一封信,她就写得真诚舒朗:“歌德说得好:”人烦恼的时候,神便赋予他表达的力量‘。我需要表达,我时刻都在寻找个人表达的最佳方式。“
这与潘益军的思想不谋而合。
高山流水,网上知音,有说不尽的话,道不完的情,由繁复归于简单,渐渐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亘古不变的那三个字呼之欲出。
关键时刻,似乎谁也没有了勇气和安全感,就像一个深夜回家的人,在夜凉如水的大街可以昂首阔步,边走边唱,而快接近家时反而忐忑不安,噤若寒蝉,冥静的小巷,黑暗的楼道,甚至自己的影子,无不让人变得胆小如鼠。
潘益军这才猛然想起自己牵绊之所在。你是否把彭蓓佳遗忘得太快了?你是否需要买束什么花儿去瞧瞧她?远远望见那扇熟悉的窗口,竟平添一种异样的新鲜感,不知为什么,他的心怦怦直跳。
敲门。里面没动静。
掏钥匙开门,发现换了锁,他一下子泄了气,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傻的送花人。
回到市郊的蜗居,潘益军还耿耿于怀,用手机Call妻子,想耍弄耍弄她,准备如是说:他刚才回家了,看到门把上插着一束花。她应该清楚是谁的礼物。如果不太冒昧的话,能否请她坦言相告送花者是谁?
Call了几遍,才有人回机。不过,不是妻子,而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对方问:“她正在游泳池里泡着。你有什么事吗?”
“你这头猪。”他骂了一句。
本想耍弄妻子,结果心理上竟残酷地耍弄了自己:现实不幸印证了你的虚构,可刚才你还为自己的虚构窃喜,你才正是一头愚蠢的猪呢!
第二天,他到了彭蓓佳的办公室,要跟她正式离婚,理由是她破坏了试离婚协议中有关“原则上不找情人”的条款。
后者淡淡地为自己作了一点辩护:“离婚也是可以随便试的么?试离婚本来就荒唐,你还好意思拿那一纸可笑的协议当回事儿?”
潘益军大感羞惭。
离婚后的一段时间,他的心就像被风穿过的走廊,直通向一个遥远而潦草的秋天。
明姝一如既往地给他写信,谈天说地,但字里行间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什么,后来,他令人费解的沉默,还是让她按捺不住了,便大胆询问他为何如此薄情,忍心让一个女孩子为之黯然神伤?
于是,他的情感像开闸的洪水一般倾泄出来,他为从前向她隐瞒自己是一个有妇之久的真相感到抱歉,接着把跟妻子离婚的经过,以及他总是生活在别处的心灵事实,袒露无遗,希望能与她共享一份真爱。末了,他把自己的工作单位、住处的详细地址、手机和传呼机号码,一一告知对方,还扫了几张照片E—mail给她,并恳请她也扫几张玉照回复,让他一睹梦中情人的芳容。
奇怪的是,明姝并未照他的意思做,却寄来一封充满告别意味的短笺:“益军。谢谢你的照片。你长得好英浚不过,你是否注意到,你经常看见的人,为什么反而不容易窥见其心灵呢?而当你看不见一个人的外表时,为什么反而更容易触及其灵魂深处呢?”
“我是个非常执拗、有点愚蠢的女孩,心中有许多话儿,却不知该怎么说出来;有许多梦想,却不知该怎么去圆满。请原谅我不能把照片寄给你。让咱们彼此珍重吧,这比什么都重要对吗!”
读罢此信,潘益军欲罢不能,他相信明姝在逗他玩,恋爱中的女孩不免时冷时热,他更相信他们之间那种无法割舍的默契,不是一句“彼此珍重”就可以突然了断的。
令人心焦的是,从此明姝再也没有片言只语,连续写了10几封信都石沉大海之后,潘益军恐慌起来,不得不发出最后“通碟”:“再说一遍,请告知你的住处地址。要是你还不理我,哪怕翻遍整个北京城,我也要把你‘揪’出来!”
明姝终于露面了:“告诉你吧,我永远不会告诉你我的住处地址。你别犯傻好吗?咱们来一回柏拉图式的浪漫好吗?
难道非要把一切弄得红尘滚滚不可?“
听她这么一说,他更觉得她高雅美丽、神秘莫测,像雾像雨又像风,心痒痒的,下定决心要去给爱情朝圣。
不惜请了一个月的事假,他抵达北京,来到天安门前,暗自祈愿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保佑他心想事成。
要在偌大的首都找一个地址不明的人,几近天方夜谭,如果不是有爱情的大背景衬托的话,你只能是个糟糕透顶的白痴。
在北京街头不得要领地晃荡了一星期,这天下午2点,被太阳晒得没滋没味的潘益军,在吃一支冰淇淋时,突然忽发奇想:到当地一份发行量很大的报纸登寻人启事,声称明姝是其失散多年的表妹,若有知情者提供线索,将给予重谢,同时希望明姝本人看到启事后能尽快跟他联系。
果然,短短几天之内,有十数人打他的手机或传呼,洽谈报酬。潘益军试着按照其中两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两位所谓的“明姝”小姐,才发现一位叫明珠,另一位确实叫明姝,不过不好称为小姐了,已人到中年。潘益军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看来,只好被动地等待明姝主动跟他联系了。她曾说过她挺爱读这份报纸,应该会知道他的煞费苦心吧?
奇迹总是在人濒临绝望之际出现,正当潘益军满怀痛苦和疲惫,打算离京归去时,他的传呼机响了,赫然出现一行字幕:我是明姝,请到××地方来。
潘益军感觉自己的瞳孔似乎被蜜蜂螫了一下,连呼:“毛主席万岁!”冲出旅馆,截住一辆的士,直奔前程。
到了××地方,见胡同口一风姿绰约的小姐,着一燕子领衬衫,穿一流线型长裤,迎面款款走来,他赶紧快步趋上:“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