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在上,我在下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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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在上,我在下 完结-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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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玉瑾自幼体弱,不能费神,念一天书要歇三天,可是天资聪颖,又得太后疼爱,请来的先生都是有真才实学的当代大儒,加加减减下来,也有个落第秀才的水准,教点《三字经》什么的不在话下。
  叶昭自幼好武,看见书本就头疼,再加上性格骄横,脾气暴躁,求学过程可以汇聚成先生们的血泪史,自八岁开蒙以来,平均一年能气走五个先生。最后是胡青的父亲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又想托关系给儿子混个好前程,所以在叶老将军的苦苦哀求下,带着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精神,忍辱负重留了下来,耗费两年多时间,千辛万苦,用尽各种办法,总算将一本《千字文》灌入叶昭脑袋里,让她不至于做个睁眼瞎。直到行军打战后,叶昭总算察觉自己肚子里得墨水少得太可怜,被迫无奈,便在空闲的时间里,让胡青子承父职,当任先生,努力恶补军事与历史知识。
  
  比起说话风趣幽默,讲解深入浅出的胡先生,夏先生的教学能力简直是天渊之别。纵使他做足了准备工作,用很认真的态度进行讲解,奈何只会照本宣科,不懂引经据典,题材的选择也非常无趣。叶昭本就不是有耐心读书的人,对女孩子的事情更不感兴趣,听得暗地里哈欠连连,只看在先生秀色可餐份上,咬着笔杆,按捺脾气,一边努力装出认真模样,一边却忍不住偷瞄了自己新得来的扶桑刀好几眼,琢磨呆会去哪里试刀。
  
  夏先生讲得口干舌燥,敲着桌子,板着脸问:“何谓言德容工,你可懂了?复述一下。”
  叶同学从神游中醒来,话只听了半截,愣愣地看着他,木然许久,不确定地问:“工?什么工?绣花什么的我不行,要不……每天给你屋子扫次地?”
  
  这该死的混球完全没听!
  夏玉瑾给气得半死,要不是怕不小心砸到脚,非得扯下墙上的狼牙大棒,狠狠丢到她脑袋上去。
  
  “别生气,我读书就是爱走神,”叶昭有些内疚,忙给他斟茶递水顺毛,为了转移仇恨,还将自己收集的碧水剑拿出来给他看,讨好道,“别想了,书不是一下子能读完的。这剑可是千金难求,多少学武之人甚至愿意为了它去拼命的珍宝,要玩玩吗?”
  夏玉瑾摸了一下,呆滞地问:“砍得死你吗?”
  “你?”叶昭毫不迟疑地摇头。
  夏玉瑾绝望地栽倒在桌子上,再也不动了。
  
  媳妇的武痴是无药可救的了。
  夏玉瑾怕自己被气得英年早逝,最终只让她牢牢记住一条“在人前人后要给夫君留面子”,然后将教学计划彻底搁浅。
  
  半个多月后,南平郡王府修缮完毕,安王府彻底分家。
  安太妃虽然疼爱小儿子,却死活不想和小儿媳呆一块受气,于是忍痛割爱地留在大儿子身边,只在下人里挑了许多能干又忠诚的心腹,送去郡王府给儿子使唤,免得他太受媳妇拿捏。
  夏玉瑾不确定将来要不要和媳妇和离,所以不打算和她同房。但两人最近感情稍微好转些许,便在挑出两个相邻的院子,各自住了进去。从此一边是兵器林立,刀光剑影,一边是蟋蟀骰子,鸟语花香,看着非常怪异。杨氏挑了离将军与郡王都比较远的院子,专心掌管中馈,眉娘和萱儿为了争离将军住的凌霜阁最近的听花小院,差点吵翻了天,一个骂对方是狐媚子,一个骂对方胸大无脑,差点就掐了起来,最后还是被夏玉瑾发现喝住,被一起发配去离凌霜阁最远的乌月轩……
  
  兵荒马乱,忙得母猪都要上树的情况下。
  搬家完毕,夏玉瑾的官服也发了下来,宫中绣娘手艺不错,崭新的绿色锦缎底,上面有金线绣花,却很素雅别致,穿着颇显精神。
  
  叶昭夸奖:“穿上去看着真不错,有官大爷的款。”
  “去去,谁信你的眼光?!”夏玉瑾嘴里驳斥,心里却给夸得有些欢喜,他在院子里走了几步,正好走到秋华与秋水面前,便问她们感觉如何。
  
  秋华秋水因将军死令,不敢再对他冷言冷语,一起努力赞美。
  秋华:“郡王和往日不同,人模人样的,真不错!”
  秋水:“要不要让绣娘给你做个绿色头带?把将军收着的那颗大珍珠镶上去,配成一套肯定好看!”
  
  夏玉瑾发誓。
  他再和叶昭身边人说话,他就是猪!
   

作者有话要说:正在教学中的夏玉瑾的心理活动。




25

25、漠北往事 。。。 
 
 
  不管秋华和秋水背后用多么尖酸刻薄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夏玉瑾,只要叶昭出现,她们俩就会变成再温顺老实不过的羔羊,满脸天真无邪,仿佛什么坏事都和她们无关。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
  夏玉瑾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还敢狡辩?!你们没欺负他,他会兴冲冲从我房里出来,怒冲冲迈出大门?”叶昭继续训斥,“一个两个都是不省心的家伙,非要闹得老子后院起火才高兴?!”
  
  两个女孩你看我,我看你。经过短暂沉默后,口直心快的秋华憋不住心事,抢先道:“将军,我们是讨厌他!一个泡在蜜糖水里,温柔富贵乡长大的废物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将军你没嫌弃他,已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他倒先嫌弃起将军来!枉费将军你待他那么好!真是不值!像这般无耻混账的窝囊废,在咱们三军中随便挑个阿猫阿狗都比他强!”
  秋水补充:“比如胡军师,比他好一万倍,对你又言听计从,若是你让他娶你,他铁定二话不说……”
  
  “狐狸?”叶昭都给她们的傻话惹笑了,“别胡说八道,他铁定二话不说先抹脖子后跳河。你们年轻,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知道……”
  
  当年胡青父亲在叶家授课,胡青给她二哥做书童,跟着旁听。
  叶昭读书糟糕,她二哥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胡青小小年纪却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素有神童之称。叶家上上下下提起他没有不夸的,再看自家两个不成器的,更忍不住扼腕叹息,经常将三人拿来做对比“看看人家胡青,再看看你。”“你们俩混帐小子,加起来能有胡青一半懂事,老子就能多活十年。”
  
  叶昭是个霸王脾气,哪里听得这些话?
  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
  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呆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夏玉瑾带着满腹怨气来到巡察院,立刻点齐手下认人,发现里面大半是以前在街上相识的,熟悉起来毫不费力。待老杨头送上文书时,他收下记述城察布防的文书,然后将喜欢闹事的流氓地头蛇黑名单与案件文书搁开,大大咧咧地摆摆手道:“不用看了,这些小混蛋,哪个我不认识?”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夏玉瑾新官上任先逛街,让手下官差带着他去熟悉工作。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夏玉瑾爬下马,丢给侍候的小二,带着随身的二十来个官差与小吏们进去用餐,他本就生就讨好面容,又有随和性子,其他人又存了拍须溜马之心,三杯两盏下来,便亲亲热热地混成一团,仿佛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友。
  
  喝着喝着,夏玉瑾眼尖,见个青色身影徐徐从走来,要一壶酒,两个小菜,自顾自坐去角落临街的窗口,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
  胡青听见声音,默默看看这手中酒杯,暗地里吸了口气,待抬头时,狭长的双眼里含着的鄙夷已被温柔的笑意掩下,他叹了口气:“将军布置下来大批任务,忙得连睡觉都合不上眼。”
  “那个凶婆娘真会使唤人。看你脸色憔悴得,嗤嗤……”夏玉瑾对这位被他媳妇压迫的家伙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拉来老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免太委屈了。”
  
  胡青淡淡道:“还好吧。”
  夏玉瑾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媳妇的?”
  
  胡青想了想道:“家父是叶家的西席,我与将军自幼相识。”
  夏玉瑾笑道:“哈,她说自己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凶。”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夏玉瑾好奇问:“漠北人都不知道她是女人?”
  胡青白了他一眼:“你觉得家里有个霸道儿子,还是有个霸道女儿名声好?”
  
  都是丢脸,自然要选少得丢。
  叶家抵不住叶昭的混账,又没脸承认她是女儿,只好对家里人下了封口令。
  叶昭身材高挑,武功高强,说话做事都比男人更狠辣,说她是女儿,好比指着只老虎硬说是绵羊,根本没人相信。
  久而久之,漠北人都以为叶家有三个儿子。
  
  夏玉瑾想明白其间关键,问:“你既讨厌她,何苦要跟着她做事?”
  
  “讨厌?或许吧。”胡青的思绪有些恍惚,他不自觉又想起六年前的晚上,再次陷入那场永远也不能醒来的噩梦。
  
  熊熊烈火环绕在身边,腥臭的气息在鼻间漂浮。
  漠北的雍关城破,叶家是首当其冲的屠杀目标,夫人妾室、丫鬟侍女、下人仆役无一幸免。房屋的冲天火光中,他被父亲藏在柴房的杂物筐内,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烂草,叮嘱他“好好活着”。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尚未冲出大门,就被蛮金兵随手一刀砍下头颅,还当球踢着玩,笑着闹着,比较谁得球最圆,踢得最远。
  
  鲜血顺着青石地面,徐徐流淌着,侵入柳条筐,浸湿了他的衣角,尚有暖暖的温度。
  父亲的身躯静静躺着,苍老弯曲的脊背已永远睡下。
  他再也不会在夜里用难听的声音,念四书五经催眠他入睡了。
  
  耳边充斥着野兽的欢声笑语,女人被□发出的竭斯底里尖叫,男人愤怒的咆哮,那个疯狂大骂“操你妈”的声音,是素来懦弱的小马吧?那个哭泣求饶的声音,是在自己受伤时,好心送药给他的红袖姐姐吧?厨房刘大婶八岁的儿子小毛在空中飞过,落在地上滚了两下,被利刃贯穿,再也不动了,他再不用偷偷找自己学识字,做秀才梦了吧?
  
  还有谁?还有谁能活着?
  他慌乱得失去神智。
  极度的颤栗后归于深深的寂静。
  入夜后,蛮金兵在举着火把四处搜索,说是要找叶家的狗崽子。
  
  细细的搜索下,没有落网之鱼。
  “这里还有个小杂种!真会躲,找死你爷爷了。”
  发现他的蛮金兵眉开眼笑,提着他的领子扯出柳条筐,然后愣愣地看着自己被拦腰砍成两段,连着手里的胡青,一起滑落地上。
  
  满地血污中,胡青抬起头。
  恍惚中,看见红莲般耀眼的火光中,站着威风凛凛的战神。
  凌乱的长发在冰冷晚风中轻轻飘舞,她浑身被鲜血淋浴,琉璃色的双眼已杀至通红,右手持着滴血宝剑,左手朝他伸来。
  
  他坐在地上,一时动弹不得。
  
  “走,”她说,“跟我走。”
  被坚定的声音鼓舞着,他终于站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跟着她,来到柴房后面的墙壁边,那里有条她用来在关禁闭时偷溜的小密道,出去后砍死两个蛮金兵,再通过两座民房,凭着叶昭地头蛇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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