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之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一世之尊- 第29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无穷无尽的光芒从裂缝里放出,将两人笼罩,宛若闪电从地面劈向高空。

    孟奇看到了剑皇的眼睛,它们充满了欣喜,而里面也倒映着自己的双眸,同样如此。

    魔后和长孙景等人只看到白色光芒从幽暗迷雾深处喷发,将峰顶衬托得如魔似幻。

    光芒流转之间,他们看到了“惊神剑”小孟和剑皇。

    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两人。

    剑皇肉身崩散,灵魂宛如实质,手中捏碎了一个奇怪的黑皮怪物。

    “惊神剑”长剑斜指,头发披散,随风而舞,透出几分欣喜,也透出了几分过去的冷峻。

    剑入京师,天外飞仙!

    白光乍亮,迅速消失,峰顶已是空无一人。

    …………

    缝隙之中,剑皇的透明身影渐渐变化,由老转少,黑发披散。

    他模模糊糊感觉自己到了一间石室,对面盘腿坐着一名青衫男子,他长剑横于膝上,整个人空空荡荡,无物无我,看似在这里,又仿佛在无尽的远处。

    “他的容貌好像年轻时的自己……”剑皇霍然一惊,脑海内忽地涌起诸多奇怪之事,双眼渐渐变得透彻。

    青衫男子睁开了双眼,那是一双能斩灭万物的眼睛,淡淡道:

    “明白了吗?”

    “明白了。”剑皇哈哈一笑,化作一道剑气,飞入了青衫男子眉心。

    青衫男子重新闭上了眼睛,空空荡荡,如在远方。(未完待续……)

    PS:这更字数有点多,补昨日第一更少的字数。

    三更送上,求月票求推荐票!

思路有点卡壳,今天两更在晚上

    草原剧情的思路有点卡,不敢贸然写,容我再想想,晚上两更送上,不会断更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老乌恩(第一更)

    天外飞仙与朝天一剑对碰之时,孟奇与剑皇精神气机纠缠,互相激发,攀升至了一个他从未抵达过的境界。

    这一刻,他感觉自身与天地再无内外之别,精神与自然交融,似乎成为了它的一个部分,于是,天地所感便是自身所感,峰顶附近之人每根毛发的动静都似乎在内心清晰浮现。

    四周是澎湃而无形的元气大海,身体浸润其中,全部毛孔张开,饥渴又顺畅地吐纳着它们,仿佛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这是前所未有的舒畅,这是天人合一。

    借助剑皇的气机牵引,借助这双方无力再改变的一剑,孟奇短暂地踏入了这个境界!

    过去经历的种种事情,当前的细微状态,未来的恢弘道路,一一在孟奇心里流过,他与剑皇对视,既欣喜,又怅然。

    双方的精气神意以最巅峰的姿态凝聚于一点,产生了奇妙变化,坍缩成了幽暗深邃的黑点。

    黑点拉伸,出现裂缝,白光迸发,淹没视界。

    在被白芒吞没之前,孟奇看到剑皇肉身崩散,看到他捏死了自己的外魔,看到他元神透明,返老还童,隐约有点面熟。

    灿烂的白色消退,昏暗亦然,孟奇耳中听到了悦耳的鸟鸣,即使初冬,亦有不畏严寒的飞禽。

    薄雪掩盖下的草根,蛰伏的生机,杂乱的石块,远处的行人,全都在孟奇心中清晰浮现。

    但这种与天地没有你我之别的奇异感觉缓缓褪去,孟奇又恢复了先前的状态,隐约能感应到天地之力,把握到自然循环的规律,但朦朦胧胧,有着暂时没法逾越的隔膜。

    不过孟奇却露出了由衷的笑容,有了这短暂的踏入体验。在初步构建出自己道路的情况下,下次任务前,自己必然能够天人合一,如今需要的是借助猎杀狼王锤炼武道意志,打磨心灵,看本身是否与初步构建的道路锲和,若不然,还得重新再来,玄关无悔,急切不得。

    到时候。如果锲和,又踏入了天人合一境界,自己将比何九、王思远等人少两三年的思考时间,只需要巩固调整。

    拍了拍青衫,孟奇缓缓起身,打量四周,由于当时过得浑浑噩噩,全身心都在感悟和思考之中,他不知道被外魔拉入轮回的具体时日。自然也就没办法判断两边的时光流速对比。

    “这外魔到底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将我拉入,又莫名其妙被杀……”孟奇相信自己绝对是渡过外魔反噬之人中最稀里糊涂的一个,只能用莫名其妙来形容。“剑皇年轻时有点眼熟啊,不过容貌有两三分相似的比比皆是……”

    孟奇回想了一阵,毫无收获,辨别了位置。没往草原,反向而行。

    …………

    十一月初,白色压满了草原。百年难遇的大雪

    这是牧民们最痛恨的事物之一,白灾!

    积雪很厚,有的地方不深但结出了冰层,牛羊牲畜无法扒开表层,吃到下方的牧草,成批成批地冻死饿死,于是一个个部落赶着自家的牲畜往大的部落汇聚,哪怕交出一半以上的财物也心甘情愿,因为在那里有长生教的萨满,有强大的草原武者,他们能融化积雪,消解白灾。

    诸多部落之人经过迁徙,抵达了葛根高乐,一条清澈的河水绕着诸多的帐篷蜿蜒远去,神迹般的没有冰冻。

    此地靠近边境,是来往商贸汇聚之所,里面充斥着各种口音之人,来自南方的货物总是让人眼馋,但能够买得起的只有部族内的贵族头领。

    听着牛羊嘶叫的喧闹,闻着各种奇怪味道的混杂,老乌恩紧了紧陈旧的皮裘,看向帐篷内喝得醉生醉死的武者和牧民,心满意足地数着银子、铜币和牛羊之皮,今天又是丰收的一日。

    自白灾来临,葛根高乐来了一个又一个的部族,超越了过往任何时候,而草原之民聚在一起,最爱的便是赛马、摔角、射箭、比武,以及喝酒!

    这让老乌恩的“酒馆”生意愈发兴隆。

    “老家伙,听说你以前是能深入草原,捕杀狼怪的好猎人?”有醉汉半裸着胸,高声问道。

    乌恩陪着笑,脸上的皱纹仿佛绽开的花朵:“哪里,哪里,我自己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我就说你这幅干瘪瘦弱的样子哪里像好猎人?”那醉汉心满意足坐下,“长生天在上,我从不会看错人!”

    乌恩没有说话,望着手中的牛羊之皮,目光略显深邃,仿佛在回忆什么。

    这帮蛮货,大汗都颁布命令要推广新铸的铜币和银饼了,还是拿着牛羊皮就来了……乌恩叹了口气,骂起这群小部落之人,草原广袤,部落分散,要聚齐起来抢劫南边容易,要普及某些事情是非常之难。

    忽然,帐篷的毡幕被掀开,一股寒风吹入,让人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外面进来了一个身着草原冬日服饰的男子,披发左衽,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眼睛宛若黑色宝石。

    他年纪不大,腰间挎着长刀,与流浪的刀客似乎没有区别,径直走到了老乌恩面前。

    “先交钱后拿酒。”老乌恩眼也没抬,交代着规矩。

    “一两黄金一两酒。”这名男子用比较古怪的口音道,似乎不太习惯草原语。

    老乌恩数着牛羊皮的动作一下凝固,缓缓抬起头道:“这酒只借不卖。”

    他说的很慢,仿佛怕对方听不懂草原语。

    “借我九坛。”来客毫不犹豫。

    乌恩唤过跟着自己的哑巴小子,让他看着帐篷,转过身,领着来人走向后方的小帐篷。

    “印呢?”入了帐篷,乌恩忽然说起一口流利的中原话,也就是大晋和北周的官话。

    来客掌中多了一枚青色官印,绽放出濛濛光辉,现出两字:“捕风”。

    “青绶捕头。年纪轻轻就是青绶捕头,老头子辛苦半辈子也才青绶……”乌恩打量着对方,明白他的实力绝对非比寻常,否则不会这么年轻便是青绶捕头。

    来人正是孟奇,他从草原边境离开后,根据之前的准备,与大晋六扇门在北周的某个密探联络上,试图通过六扇门的草原情报网帮助自己寻找狼王。

    得到介绍后,他启程前来了葛根高勒。

    老乌恩年轻时乃草原有名的武者,可得罪了某位部落贵族。差点就自身被杀,妻女为奴,幸好六扇门看中了他,动用了某位密探,让这名贵族突然暴毙,而他的儿女为了争夺财产,打得不可开交,这才让乌恩带着家人南下葛根高勒。

    从此,他痛恨不受约束的贵族。死心塌地为大晋效劳。

    孟奇摸了摸刻意蓄起来的两撇胡子,笑道:“总算能说大晋话了,这段时日都只能装冷漠扮冷酷,免得说话过多暴露。”

    一个月的恶补培训只能让他勉强听懂少部分草原话。会说的就更加有限了。

    “草原话一点都不难学,倒是官话,嘿,老头子学了足足十年才流畅。”乌恩一副往事不堪回事的样子。接着脸色一肃,“这位同袍,你找老头子想知道什么?”

    他没有问捕风密探的目的。

    “我来杀狼王。”孟奇平平淡淡说道。仿佛在讲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杀狼王?”可乌恩不这么想!

    他的眼睛瞪大,看面前有两撇小胡子的男子就像看一头怪物。

    狼王是什么人?当今人榜第一!

    他在草原上猎杀过诸多好手,引起了公愤,但时至今日,依然没人能奈何他,要知道曾经有部族的外景出动寻他!

    不提本身的实力,光是一击不中,立刻远遁的风格,都让人头痛无比。

    狼王是那么好杀的吗?

    孟奇露出灿烂笑容:“是的,还请青绶帮忙寻人,六扇门的海捕文书上,狼王可是赫然在列的。”

    狼王曾经猎杀过大晋好手,自然在海捕文书上。

    “要是狼王那么容易被寻到,早死一百回了。”乌恩皱眉摇头。

    孟奇轻轻点头,完全赞同他的说法,在之前密探处,他拿到了一份比较详细的狼王资料,里面有他猎杀过的绝大部分人员名单,包含了被杀时日,当时实力,背景情况,以及出事地点,看完之后,只觉狼王完全是随意杀人,忽然在东,忽然在西,被杀者实力有高有低,若没有足够的时间分析,实在找不到可能潜藏的规律。

    唯一能看出来的是,随着狼王的实力增长,他对弱于自己许多的人不再有浓厚的杀戮**,但零星点缀着少许,似随手而为。

    若没办法追溯上狼王,那就只能冒险引他来袭,可狼王能活到现在,肯定对危险非常敏感,说不得他就闻出不对,耐心等待,等实力突破到完美半步后,再陡然来袭,将自己置于死地。

    “不知青绶可有狼王消息?”孟奇诚恳看着地头蛇乌恩。

    乌恩斟酌了下道:“你知道的就是老头子知道的,不过有的人或许知道更多。”

    “谁?”孟奇本是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谁知竟然真的有线索?

    乌恩沉声道:“狼王杀过的草原武者不少,大部分是天资不错,实力非凡的年轻人,他们有的是部落贵族之子,有的是某位知名武者的弟子,他们死掉之后,他们的亲朋好友哪会不想着报仇?”

    “其中仇恨比较刻骨的那些,秘密组建了‘杀狼会’,以互相联络,交换消息,杀死狼王,他们遍布整个草原,或许对狼王的行踪有更多的了解。”

    “杀狼会……”孟奇第一次听到这个组织。

    乌恩吐了口气:“老头子对‘杀狼会’了解不多,只知道其中几位成员,你若想加入,倒是可以介绍一二,但加入是否有危险,老头子就不得而知了。”

    孟奇沉吟了下,拱手道:“还请青绶介绍。”

    他语气坚定,没有半点动摇。(未完待续……)

    PS:还有一更在十二点前~

第三百一十四章 萨满(第二更)

    统治着葛根高勒的部族是海拉苏,他们的族长自称有黄金家族的鲜血,与金账大汗古尔多系出同源,故而有着“大日王”的封号。

    当代大日王的子孙繁多,阿古拉便是其中最微不起眼的一个,他的母亲乃是女奴,在某次大日王醉酒后被拉入了王帐。

    他是兄弟姐妹当中出身最卑微也最不可能继承和分割部族的一个,仗着这点,反倒与大部分人关系融洽,加上好歹有黄金家族的血脉,普通草原人自然会高看他一眼,于是地位不高不低,过得算是不错。

    “阿古拉本身武道天赋一般,但生了个好儿子,唤做阿尔斯楞,很有希望让他父凭子贵,于是他花费巨额家财,让阿尔斯楞拜强横武者为师,二十出头便已打开七窍,内天地初成,连大日王都关切了一声,谁知被狼王盯上,就在葛根高勒自家帐篷内被一爪捏破了喉咙。”

    乌恩带着孟奇穿过一个又一个的帐篷,并随口给他介绍着情况,“因为本身地位不够,以及阿尔斯楞引起了叔伯兄弟记恨的关系,海拉苏部族的外景虽然嘴上说报仇,但实际上只是敷衍对待,这让阿尔斯楞寒了心,偷偷入了杀狼会。”

    因为阿尔斯楞有些见不得光的南货和皮毛生意要经过乌恩,被他偶然之下发现了此事。

    “狼王选择的猎杀对象其实很讲究啊……孟奇反倒注意了这点。

    狼王从未杀过长生教的嫡系萨满和金帐子孙,甚至与宗师有关的人也没杀过,看看阿尔斯楞,虽然海拉苏部族有位绝顶高手,但他是别人眼红的对象,父亲又是不受重视的子孙。

    乌恩不太在意笑道:“若没有这种自觉,狼王早就成为牲畜食物了,即使他身怀秘法。谨慎小心,可如果被强横萨满或金帐高手盯上,瞒得过一次行踪,又能瞒得过几次?”

    可能够在看似随意杀人中避开不能招惹的部分,狼王的消息很灵通啊……孟奇若有所思想着。

    乌恩停在了几顶帐篷边,凑上前,笑眯眯对守卫的武士说了几句,塞给他一个银饼。

    在乌恩做事的时候,孟奇也没闲着,状若随意地打量此处。它们与别的帐篷都隔着一定距离,四周有武士守卫,暗处则有暗桩,帐篷顶部的空隙似乎还藏着秘密守卫。

    马匹牛羊等没有半点杂乱,安排得井井有条,来往的仆从和奴隶亦秩序井然。

    “阿古拉不可小视,也算是个人才……”孟奇没有因为阿古拉武道资质不行而升起轻视之心,反倒从细节处觉得阿古拉统御能力极高。

    少顷,侍卫出来。让乌恩和孟奇入内。

    掀开帐篷后,孟奇脑海中自然而然呈现出里面的状况,该有侍卫的地方绝对有人站着藏着。

    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毯,踩在上面非常舒服。阿古拉没有像普通草原人般盘腿而坐,而是布置了很有北周风格的红桌和凳子,桌上和帐篷四角摆放着铜炉,烧得通红。温暖着寒冬。

    若没有四周的帐篷,孟奇还以为自身回到了北周,看来草原贵族喜南货非是虚言。

    “乌恩。不是让你没事别来找我吗?”阿古拉低沉的声音如从胸腹发出。

    单从外貌看,他是个中年发福的普通草原人,但手上闪烁着莹莹光辉的碧玉指环和沉稳的双眼都昭示着他的身份。

    除开别的侍卫,在阿古拉背后还立着一人,高大魁梧,头发稀疏,鼓胀的肌肉蕴满了力量,裸露在外的肌肤可以看到诸多乌青色萨满图案,不知是纹身,还是别有神异。

    乌恩看了看四周护卫,堆满笑容道:“有点私事劳烦台吉,不知……”

    阿古拉脸色一沉,挥了挥手,让明处和暗处的侍卫统统离开帐篷,除了背后那名魁梧汉子,以及帐篷顶部可能躲着的那人。

    “不管有什么秘密,都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