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再次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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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再次心动-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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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了,太晚了!”杨晓扔下了一句话,便推开了大门,接着骑上了自行车,蹬起便走。

    杨晓两次晚上过来,出去时都是因为天黑,而没敢骑车,只是推着车子走。这两次时,朱晔都看在眼中。此时,她看到杨晓蹬起了自行车,哪里还不知道他冤气十足。

    “臭小子,我是为了你好!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朱晔看到这一幕,只感到自己的心脏便好似玻璃杯被重物击打了一般,寸寸碎裂。

    她站在那里,大喊一声:“杨晓,你给我站住!”

    话一出口,眼泪立刻便流了出来。

    杨晓此时骑自行车,才刚刚到了胡同口,他的心里的确有些不满,他并没有想和朱晔发生什么超友谊的关系。就算是其间曾经幻想过,也是因为她对自己极好,他不由控制的想要亲近他。可是换回来的呢,却是朱晔的冷漠,非但没有理解他的好意,反而要拒他于千里之外。

    “杨晓,你给我站住!”朱晔的声音在他的耳畔想了起来,令他的身体一僵,用脚支在地上,不可控制的回头看向了胡同口。

    胡同内极静,风中传来了朱晔细不可闻的抽泣声。听在杨晓的耳朵里,让他的心头一紧,刚才的一腔怒火立刻抛到了九霄云外。

    “自己好赖不过也活了三十七八岁了,和一个小姑娘较什么劲!在发现自己重生那天,第一次见到她时,你不是还想改变她的命运吗?其实她这么想也没有错呀,她是你的老师,而且还是独自在这里,你过分的表达了对她的好意,自然会令她不安了!”

    几个念头立刻便出现在了杨晓的脑海里,他苦笑了一声之后,又推着自行车向胡同内走去。

    当朱晔看到杨晓的身影又出现在胡同中时,立刻就抹了一把眼泪,怒气冲冲的走到了杨晓的身边,只一把便揪住了他的耳朵,拉着对着他的脑袋便是一个脑瓜蹦。

    “我……我靠!”杨晓感觉到了朱晔的暴力,心中无奈的暗骂一声。他不知道朱晔什么时候练出的这种本事,在这么黑暗的情况下,竟然能极为准确的揪出了他的耳朵。

    “杨晓,你长能耐了,是吗?甩脸子给我,是吗?”朱晔弹了一下之后,还觉得不解气,把右手的食指又扣成了环,接着又是一下:“你真行呀,和我发脾气,一句话都不说,你就走。你这么做,你对得起我吗?”

    说到这里,朱晔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但她这次却是连擦都没有擦一下,而是哭骂道:“我刚才说你,有错吗?天这么黑,你这么晚跑过来,万一你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向学校交待,向你的父母交待!”

    朱晔纵然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没有她心里最深处的隐忧说出来。这种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是一种好说不好听的事情。

    她不想说,可是杨晓却敢说。他昂起头了,把脖子一梗:“姐,你不就是怕我喜欢你吗。怕我这么晚,还在这里,怕传出闲话!”

    朱晔一呆,却没有想到杨晓竟然直接把这种关系给挑明了,却是让她一时之间,到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此时,她便听到杨晓接着说:“姐,其实你完全没有必要害怕的。我是喜欢你了,那又怎么样?谁还敢不让别人喜欢自己的老师了!”

    “你疯了!”朱晔让杨晓的话给吓了一跳,伸手去捂住了他的嘴:“这样的话也能乱说吗?”

    朱晔由于独居于小平房之内,经常会做一些家务,生活的有些艰苦。所以,她手上的皮肤有些粗糙,并不如戏文中所唱的那样,十指尖如笋,腕似白莲藕,肤如凝脂玉。但却极为温热,轻轻的按在杨晓的嘴上。与他的双唇接触,竟然让杨晓的嘴唇有一层薄薄的电流在经过。

    “如果我借机亲她的手一口的话,她会不会扇我一个嘴巴!”杨晓心里不淡定了,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现在可不是后世,改革的春风虽然吹进了这个城市,但是人们的开放却远远达不到后世的地步。便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在大道上也难以看到后世的满街大腿,屁股露肉。最短的裙子就是一步裙,也就是说走路只能走一步,刚刚好到膝盖的位置。

    服装的保守与人们心里的保守是相辅相成的,杨晓想来想去,还是没敢挑战朱晔的底线。便也只能静静的看着她,用自己嘴边的皮肤去感受她的皮肤与她的温度。

    天色极黑,无星无月,只有胡同两侧的家庭会传来灯光。借着这种灯光,杨晓可以清楚的看到,朱晔胸前那高高隆起的曲线,形成一个美妙的倒s形的上半部。那条曲线还在随着朱晔的呼吸而不断的上下起伏着,不断的挑战着他的神经。
第71章 开蛋糕店的打算
    “以后再也不准说这样的话,我是你的老师,你必须得记住这点!”朱晔接着警告一句。而后还觉得不放心,又加深语气道:“我是你的老师,便是你的长辈,我也很喜欢你,但是这种喜欢是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欢,没有别的任何的意思,你明白吗?”

    杨晓同样只能点头。

    “你明白就好,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把心思多用到学习上。平时可以多与孙芳菲交流,你不是一直都喜欢她吗?”

    杨晓终于不能再点头了,再点头的话,他怕自己会憋死。但看朱晔还在教训自己,他便只能伸出手,轻轻的捉住了朱晔的手。

    “干什么?”朱晔大惊,手就好似触电一般的回收,用一种极度严厉的眼神瞪着杨晔。她的心里极度震惊,没想到和杨晓说了这么多,他非但未改初衷,反而还变本加厉。

    “呼呼!”杨晓大口的喘着粗气,新鲜的、有些寒冷的空气,经过鼻孔传到了他的肺里,让他感觉舒服了不少,而且精神也好了许多。

    看到杨晓呼呼的喘着粗气,朱晔这才明白,原来杨晓不是想趁机占她便宜,而是要自由的呼吸。

    “朱老师,你说的道理我都明白。我当然明白自己的身份,还有就是你现在的身份!”杨晓喘匀了气之后,这才接着又道。

    “那就好!”朱晔这才彻底的放下心来。

    “现在你可以放心的回家了,想来刚才你也没有吃好吧!”杨晓摆了摆手,道。

    “臭小子!”

    让杨晓一语道破心事以及刚才吃鸡肉时的心慌,朱晔的脸微微一红。

    “还有呀!我已然挑明了这件事情,那以后……”杨晓接着问道。

    “你以后当然还可以过来,不过别太晚就是!”朱晔想着既然把话挑明了,而且杨晓已然明白自己的意思,想来他是一个聪明人,应当不至于爱上自己这个有夫之妇吧,更何况自己还比他大那么多。他是自己的学生,不论自己是老师,还是他的姐姐,帮助他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好的,我明白了!”杨晓点了点头,手扶着自行车,接着又道:“朱老师,天挺冷的,你穿的这么少,还是快点回去吧!”

    让杨晓这么一说,朱晔才觉得一股凉风入体。原来她刚才出来的甚急,却连外面的羽绒服都没有来得及穿。

    “这小子,人小心大,还挺会关心人的呢?”朱晔反过来这点之后,心中不由得一暖。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她立刻又激凌凌的打了一个寒战,她发现自己有点享受这种关心了。这全是因为不管她比杨晓大多少,不管她是不是她的老师。却丝毫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极为孤独的女人。

    杨晓推着自行车离开胡同,正想骑上之时,突然感觉到脸上出现了一点清凉。抬头一看,但看点点细碎的雪花从空中极为缓慢的落了下来,便如小米粒大小一般。

    他伸出了手,等了片刻,才有一片雪花落到了他的手里。又马上被他手上的温度给融化,变成了一个水滴。

    “下雪了!”杨晓心里很是开心的想道,这才蹬起了自行车,慢悠悠向家的方向骑去。

    第二天早上,杨晓依然在五点半的时间便醒了过来。此时,他的书桌上已经摆上了一件崭新的羽绒服,一套刚刚织好的毛衣和毛裤,还有一双大头鞋。

    这可是杨晓上高中时冬天的标准装备,特别是那双大头鞋,就是过去电影里常见的那种关东军穿的样子,里面是羊毛的,虽然不好看,但是却为暖和。在以前,杨晓极为讨厌这种鞋,因为实在是不太好看。甚至还天天磨着父母,要换一双3515出产的军用皮靴。

    这种皮靴乃是当时流行一时的皮鞋,据说鞋头是加了钢板的,根本就不会塌陷。由于鞋帮高,形似一只钩子,而且商家说这是军用的皮靴,故名“军勾”。当时买鞋时,就看鞋头够不够硬,越硬越精神。

    但等杨晓成熟之后,才明白原来这鞋根本就不是军用皮靴,都是商家来忽悠人的。真正的军勾鞋很难买到,想来他以前穿的那双就是假的。

    重生之后,杨晓也退去了以前的浮燥,对这些外来的东西并不是十分看重。而且他也不需要看重,因为现在的这个时代,还未到后世那种比较奢侈品的时代。

    杨晓并没有马上换上父母为他准备好的衣服,而是还穿着自己以前的运动服,穿上了回力鞋之后,便下了楼。

    整整下了一夜的雪,杨晓出去时,已经是遍地琼瑶。天空还在飘落着淡淡的雪花,看来大雪将停,树上,房屋上一片白茫茫的。隐隐可见几道自行车的车辙以及脚印,那是早起之人留下的印迹。

    其间一条最浅自行车车印便是从他家的仓房出现的,直接漫延到无穷的远处。

    看到这种情况,杨晓的心里有些发酸,他不想让父亲这么辛苦。早上三点半的时候便得起来,而后再骑上自行车去医院的食堂去上班。这么大的雪,骑着自行车是一件极为辛苦的事情,但他又不知道怎么劝说父亲。

    在这个时代,一个捧着铁饭碗的正式工人的工作是虽不稀罕,但是却足够值得珍惜。别管饭碗是空的,还是满的。

    “等我上大学之后,赚到足够的钱,便给父母买套大房子,让他们提早退下来,不用这么辛苦了!”杨晓轻轻的握着拳头,这才慢慢的向江坝走去。

    此时,天还是阴沉沉的,能见度并不高。由于下雪的原因,江坝上的人比平时少了许多。而且道路极滑,就是小跑也极为辛苦。杨晓只跑了十几分钟,便觉得有些腿软,便慢慢的停下了脚步,缓缓的在江坝上走了一圈之后,这才回到了家。

    吃过早饭,于秀芬去上班。杨晓自己在家,又背了一段英语之后,到了九点,他便揣上钱走出了家门。

    今天晚上是张明明的生日,他打算去给她买点礼物。但是买什么却没有想好。反正白通市就那么大点的地方,卖东西的地方就那么几家。他只要一家家的逛下去便好了。

    “其实买生日蛋糕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估计张兰阿姨应当给她买过了!”杨晓一边走着,一边留心看着两边的商铺,当他看到前面是副食品商场时,他突然想起了这件事情。

    “蛋糕!蛋糕!”

    当这个字样突然出现在杨晓的眼中时,他的眼前几乎是赫然一亮。他小时候是吃过生日蛋糕的,在他的姥爷和姥姥过生日时,家里人都会买蛋糕给他们祝寿。那时候的蛋糕,样子极为简单。根本没有什么鲜奶呀,奶油之类的丰富品种。除了下层是蛋糕之外,上层则是用白糖加上食品染色剂所制的图形。样子也单一,无外乎就是花和寿桃等几种形状。至于口感吗,除了甜之外,再无其他。

    “如果能开一家蛋糕店呢,利用后世的那种模式。前店后厂,制作蛋糕的全过程都可以让顾客看到。再配上水果和鲜奶等东西,应当一定会赚钱的吧!”

    杨晓已经无心想着张明明礼物的事情,一边随意的走着,一边开始慢慢的分析。

    “做蛋糕都需要什么呢?烤箱,鲜奶,鲜果,a粉……!”杨晓一边走,一边想,其间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店铺。

    “样式,干净,味道!”

    等转悠了两条街道之后,他的脑海里已经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想法。

    自古以来,对于食品的追求,便是色香味俱全,色便是样式,而香和味则是归属于味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干净也提到一个足够高的位置。这一点从肯德基开业前后,许多餐馆的环境的变化,便可见一斑。

    杨晓以前看到一遍关于餐馆卫生的报道,说肯德基开业之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餐馆都是苍蝇乱飞,垃圾遍地的状态,那时候的人们也根本就意识不到用餐环境的重要性。到了肯德基在北京的第一家店开业之后,人们才发现,原来饭还可以在一个窗明几净下的环境来吃。

    肯德基的开业,也同样催生了公厕事业以及同一定价的发展。哪怕在杨晓重生前的那个时代,杨晓逛街时,如果想去洗手间,也会找肯德基和麦当劳这样的地方,原因就是好找。出差时,去火车站附近吃饭,也会找这样的地方,就是因为不会被宰。

    “杨晓,你干什么呢?”便在杨晓还在细想之时,一个声音出现在了他的耳边。

    他抬起头,但看冷竹萱正推着自行车站在她的面前,车后面的报纸兜里装着满满当当的,很明显她正要出去卖报纸。

    由于雪太大,天气较冷,她穿的如一只熊猫一般,看起来应当是骑不动自行车,而是推着走的。

    到这时,杨晓才注意到,原来他溜溜达达的已经快到轴承厂的路口了。

    冷竹萱推着自行车,走到了杨晓的面前。把自己的口罩摘了下来,露出了琼鼻:“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第72章 合作伙伴
    “冷姐,会是一个好的合作伙伴吗?”杨晓上下打量着冷竹萱,心中又开始寻思起来。对于他来讲,他现在最麻烦的便是资金的严重不足。而最强大的便是他的记忆中对后世的判断力,将来什么行业会赚钱,如何抢占先机,他现在都有自己的比较成熟的想法。

    只可惜的是,卖电视报虽然可以赚点小钱,但是这个小钱还远远达不到可以开一个蛋糕店的资金。想要开一个他想要做的那种蛋糕店,没有两万块钱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其间最主要的资金压力,便是房租和装修。蛋糕店的选择必须得在闹市区,那么房租每个月便得在一千五左右。再就是装修,他要形成的是一个整体的风格,讲究的就是两个字,干净。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原材料,这个东西倒不是太过麻烦,在初期,每个星期进一次货就好了。

    “两万块呀,她能拿出来吗?就算能拿出来,我又能占到多少的比例呢?”杨晓的心里不断的盘算着。

    杨晓目光炯炯,一直在盯着冷竹萱,到是把她给看的不好意思起来。

    “喂!杨晓,你看什么呢?”冷竹萱伸出手,在杨晓面前挥舞了一下。

    她的手上带着一幅黄布烫绒所制的棉制手套,除了大拇指外,其余的四指都连在一起,看起来好似一个熊掌一样。

    熊掌一晃,这才让杨晓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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