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太太已成事实,她走入大家的视线里,仿佛额头上贴着这个标记一样,颇不自在。
“以后,你总要慢慢习惯的。”他牵着她的手,低声说,“别低着头了,好像当萧太太很丢脸似的……”
当萧太太这件事本身不丢脸,丢脸的是她而已……
她底气不足地抬起头,尝试着用微笑来回应和自己打招呼,或者和自己目光相接的亲戚,渐渐地,却也入了佳境,其实,人家对她微笑,和她打招呼,也只不过要真心祝福她而已,并没有恶意……
这个晚上,在她渐渐适应萧太太这个头衔的过程里结束了。
亲朋好友渐渐散去,最后离开的是程家的人。
她跟在程自森后面,打算和他们一起走。
去不曾想,姜渔晚叫住了她,“微微,你明天一早要和小朋一起赶飞机去意大利,就不用回去了吧?”
“……”啊?这算什么?未婚同/居啊?他们还只是订婚了,并没有结婚呢?虽然她的言辞一贯彪悍,可内心里,她还是小清新一枚啊……
这种时候,难道她的爸爸,不应该出来表个态吗?说一说,尚未正式成亲,如此在一起,于理不合,实难赞同……
可是,她爸爸倒是出来说话了,说的却是:这样也好,免得第二天小朋来接她麻烦,没准还误了飞机……
她被爸爸这番言论给雷住,为什么她的想法总是跟不上时代呢?感觉她这个朋克一族反而属于最传统的人群了……
于是,爸爸唯恐她跟着他回去一样,急匆匆地就告辞了,坚决将她甩在了萧家……
她倒是傻了,可是姜渔晚却很是高兴。
不过,姜渔晚还不至于没谱到安排她和萧伊朋一个房间,而是单独给她备了间客房,如此,让她提起的心,又稍稍落了下来。
宴会之后,大家已经很累了,也没再聊多久,稍稍说了几句,便安排她回房间休息。
就这样,她开始接受自己是萧家妇这个事实……
回到房间以后,心里诸多感慨,其中强烈冲击着她心房的一件事是想妈妈……
在女儿订婚这个最重要的日子里,妈妈却没有来。
其实,不敢是萧家还是她自己,都没有什么忌讳,可是,妈妈却坚持不肯来,在她老旧的观念里,是有诸多顾虑的——她是离异之人,出现在女儿的订婚宴上,怕给女儿也带来不吉利……
再者,也是顾忌到了,这样的场面,两个妈妈出现,多少会让女儿难堪,让宾客有所议论,程家的人也就罢了,反正是知道情况的,但是萧家还有那么多客人以及朋友是不知情的,想着女儿因为父母的事而被人议论,心中总是不好受的……
在她的成长过程里,她最心疼的人就是妈妈;而在她订婚或者出嫁的日子里,她最想看到的人也是妈妈,可是,无论是今天还是以后正式的婚礼,妈妈都只会是在背后默默注视她的那个人……
想到这里,她心里升起酸意。
关上门,周遭安静下来,她便拿出手机来给妈妈打电话。
只响了一声,妈妈就接了,急切地一声,“喂。”
听见妈妈的声音,她瞬间哽住,叫了一声,“妈。”便已是凝噎。
“微微!怎么样?今晚开心吗?”妈妈在那头问。
此情此景,她能说不开心吗?用力点着头,尽管对面的妈妈看不到,“开心的,妈!”其实,除了有点傻以外,也谈不上开心与不开心,感觉也没想象中那么难受,至少此刻躺在萧家的床上,除了想起妈妈格外酸楚以外,身体上的感觉是很舒适的。
“那就好!妈妈就放心了!乖孩子,小朋真是个不错的伴侣,是不是?”妈妈在那头说。
“嗯。”她顺着妈妈的话答,“他很好。”
母女俩又说了好些话,说到后来,妈妈就像在她小时候那样,叫她丫头,丫头长丫头短的,叮嘱了好多为人妇之道的话,最后,妈妈怕耽误她明天赶飞机,跟她说晚安了,她才依依不舍地把电话放下。
虽然道了晚安,又怎么睡得着呢?
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想着即将开始的陌生生活,辗转反侧……
忽的,她的手机再度响起铃声,一看,这回是萧伊朋打来的。
接了,没说话,听得他温和的男中音响起,“还没睡?”
“我睡了,现在是我的手机在跟你说话。”这绝对是报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他在那头笑了,“真是个小气的丫头!”
听得他说丫头两个字,她心口便被某个东西撞了一下,酸酸软软的,还有些暖……
“床睡得还习惯吗?”他又问。
“嗯,还好。”
“丫头。”他莫名其妙的,仿似语气里又带了笑意。
“嗯?”她的警惕心再起,这种语气,必然又不会有好事了?他要干嘛?不会……
她脑子里闪过某些色/色的画面,他不会吧?他们还没结婚呢……
于是,马上在他开口之前制止他,“萧伊朋!你别想多了!我们还没结婚!你有什么想法都得给我打住!”
那边的人瞬间没有声音了……
她略奇怪,正要说话,听得一阵大笑从手机里传出来,而她的脸,在这样的笑声里,慢慢越来越烫……
“丫头,你想的事情,我会认真考虑的……”他笑着说,明显绷不住啊……
她顿时无语,所以说,刚刚他要说的,不是这个?
“你……到底在说什么?什么事啊?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你知道吗?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苍白地解释着。
“哦?”他反问,“那你认为我想的是哪个意思呢?”
“……”她可以耍赖撒泼吗?“我怎么知道你是哪个意思?我什么意思都不懂,我的意思是,我很困,现在要睡觉了!”
惹不起躲得起!
他再度大笑,“丫头,我想说的是,你觉得在这儿住得舒服呢?还是在我自己的新房子里舒服呢?”
“……”什……么?他的新房子?!就是那座鬼屋?!她忽然终于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房子,难怪他那么爽快地答应按她的方案装修,原来是等着她入瓮啊!?
一贱钟情16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起来了,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始终睡不踏实。
只是,萧家的人比她起来的更早。
萧伊朋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姜渔晚则已帮着云姨把早餐准备就绪,而弟弟妹妹已经出去了,不在家妲。
见她下楼,姜渔晚笑着对她道,“睡得好不好?窀”
眼看姜渔晚已经收拾得十分精致,头发一丝不乱,衣服整齐熨帖,连妆容都化得细致入微,真不知道,她是几点起来的……
却见姜渔晚温和一笑,“我们家从前住在院里,早起惯了,没吵着你睡眠就好。”
程荟微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啊,姜姨,我也习惯早起的……”才怪,她历来崇尚睡到自然醒。
姜渔晚听了目色微嗔,“还叫姜姨呢?该改口了吧?”
“……”这是要她叫妈妈的节奏吗?可是,她还真是不习惯,而且很不习惯……
好在,姜渔晚并没有逼她,只笑笑,“行,你得有一阵子才能习惯呢!以后再说吧,赶紧吃早餐,吃完赶飞机去!”
飞机!意大利!
这的确是一个惊喜……
她说不上此刻是怎样的心情,并不排斥,反而有些许期待和欣喜。
跟萧伊朋一起吃完早餐,就辞别姜渔晚,向着机场出发了。
门口,停着萧伊朋的车。
天晴晴朗,可是,温度却很低,她穿得厚厚的,仍然感觉到寒冷异常,往停车处小跑而去,想快点上车取暖,可是,他把行李放进后备箱之后,却迟迟不上车来,他在干什么呢?
她往镜子里一看,看见他正蹲在地上,不知道在干嘛。
好奇心起,下车看个究竟。
结果,居然看见车轮边有只小狗,毛茸茸的,可爱极了。
而他,拿了一只小碗,里面装了吃的,放在小狗面前,小狗正吃得欢畅呢,一边吃,还一边抬抬头,好像在和他做互动,眼睛黑漆漆的,在这样的寒风里,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简直让人无尽爱怜……
“啊……太可爱了……”她很想伸手去摸摸小狗,可是又怕惊了它吃早餐,强忍着这冲动。
他眸中含着柔光,不知这柔光到底因何而起,因这小狗,还是因她?
“喜欢吗?”他问。
“嗯!好可爱!”她用力点头,“我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他看着她的眼神里,透着几分狡黠。
她试探着伸出手去,摸了摸小狗绒绒的毛。
小狗最初被惊得微微一缩,她立即更加轻柔了,还轻言细语地安抚它,小狗才慢慢地适应过来,最后,还就着她的手心蹭了蹭,而后继续欢快地吃它的早餐了。
“这是你养的小狗吗?”她从来就没听他说过呀……
“不是。”他的声音,就像暖暖的风,“入冬以后,不知道从哪天起,就有一只小狗躲在我车轮下取暖,第一次,我没注意,差点就压到它了,还好后来我发现了它,不然可就造成大祸了。后来,这小家伙每天都来,我就顺便给它带了早点,再后来,就成了习惯,也算是我和它之间的默契了。”
“那……它是流浪小狗吗?”听着他的话,她心里酸酸的,也暖暖的,一个能善待小动物的男人,一向都能赢得她的好感。而这只小狗,也牵动了她内心某根弦,如果它是流浪小狗,她有收养它的冲动。
他摇摇头,“不是。我也曾经以为他是,把他抱回了家,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就跑了,第二天才会再次出现在我车轮底下,反复几次,我就知道,它并不愿意被收养,它有它自己的世界。”
听了他的话,程荟微觉得有些遗憾,不过,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它的生活方式,尊重它自己的世界,她也不能勉强。
陪着它把早餐吃完,萧伊朋又把一个塑料袋给他叼着,里面很多食物,够这只小狗吃两天了啊……
小狗叼着食物,飞快地跑了。
一直看着小狗消失,他才道,“走吧,上车。”
她仍然在不断回头,甚至挂着心,“可是,我们如果去意大利了,谁来管它呢?”
“放心,我交代云姨了。车子司机也会开回来的,它的按了我不会跑!”他笑道,牵住了她的手。
直到上车以后,他才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笑,“谢谢你喜欢我的朋友。”
朋友?
她也笑了笑,能把动物当朋友的男人,倒的确是个暖男,毫无疑问,他在她心里的分值突然窜高了。
可是,等等!
他刚刚说什么?
朋友?!为什么这个词听起来这么奇怪?!
噗……
这就是他说的朋友?那个可爱的小东西?
而她刚才已经说了喜欢了?!
她输了?!!!
她脑子里连续画了三个惊叹号,都不足以表达自己的震惊和懊悔……
转身,凶狠的目光对着他,却在他微笑的瞳孔里,看见一抹柔光,就像他刚才看着小狗时的目光一样。
怎么说呢?像他这样出众的男人,用这般成熟而温润的眼神看着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要想再生气也难……
忽然,她就觉得,这个赌局,她输了也值了!不为别的,就为看到了这样一个对动物都那么温柔的男人。
“愿赌服输!”她爽快地道,“想吃什么我都请你!”
“可是,我们今天已经吃了早餐了呀?”他说。
“那明天吧,明天在意大利,我请你吃大餐!”她豪迈地一挥手。
他仍是那样淡淡地笑,“不急。”
是,不用急,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吃早餐啊……
她心中叹道。
一辈子,好奇妙的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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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第一站,米兰。
这个城市非但历史悠久,更是时尚之都,可是,程荟微对那些时尚的奢侈品并不感兴趣,她就是冲着斯卡拉而来的,一颗心就铺在了斯卡拉上,连续几天,陶醉在歌剧的世界里如痴如醉,即便白天没有歌剧演出的时候,她也在歌剧博物馆里流连忘返,不愿离去,直到过足了瘾,也才肯挪动步子去别的地方。
可是,也不曾踏足过那些品牌店,只是穿着她的平底鞋,满街地窜着寻觅意大利美食,所以,他想充当脚夫,也没机会了……
她的食量,他在第一次和她相亲的时候就领教过了,可是这一次,再一次见识到了她的潜力。
可她自己却浑然不觉,穿行在各个美食小店里,用她半生不熟的西班牙语和人家手舞足蹈地对话,完全不需要翻译的样子,自得其乐。
于是,他翻译这份工作就不需要了,压根就是一陪吃……
而且,她喜欢自己去找好吃的,无需他引导,漫无目的地四处晃荡,看见中意的就进去,从不去想自己走到了哪里,也不去想自己是否会迷路……
直到最后,不知道该怎么回酒店的时候,她才想起她身后的跟班儿,迷茫的眼睛看着他,神情就像躲在他车轮下取暖的小狗,让人忍俊不禁。
不由想起了第一次见面的她,红唇彩发,破洞金属,如今,她一身简单的休闲冬装,哪里有半分朋克的影子?真不知道,她那些行头从哪里搞来的……
这一趟意大利之行,非但让她尽情享受了她梦寐以求的斯卡拉歌剧盛宴,运气很好的,还让她赶上了狂欢节。
满街穿着夸张搞怪服装的人们,满街的彩色纸屑,液体泡沫,重启塑料棒,都让程荟微兴奋不已。
她太爱这些充满文艺复兴文化气息的城市了,比她留学时待过的没有多少文化历史的国家,让她醉心多了。
很快,她也成为那些疯狂的人群中的一员,用彩色的火鸡羽毛把自己装扮起来,当然,她也没有放过他,给他也戴上了面具,把他打扮起来,一起投身于狂欢节的气氛里。
从来没有参加过狂欢节的她,如此的兴奋,而他却显得淡定多了。
应该说,无论什么事,到他那儿都显得平淡无奇,她已经习惯了,在人群中大声地问他,“你以前是不是在意大利参加过狂欢节啊?”
他点头,表示承认。
也对,他从前来这儿抢歌剧季开幕式,怎么会没参加过狂欢呢?
不过,跟一个永远平淡如水的人在一起狂欢,是不是太没意思?
她很快抛下了他,跟意大利帅哥美女们尽情歌舞,尽情喷洒彩色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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