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十七岁时我才几岁呀!你变态恋童癖吗?!”
“那你就不要在乎这种事呀。”
“我不是在乎你几岁跟几个女人做了几次,我只是不要在那张床上!”她莫名的坚持。
“那你要在哪里?”
“……餐桌上。”那张桌子看起来很大,应该可以。
“那里很不舒服吧?”对他当然没差,有差的是等会儿要躺在上头的她。
“总比会让我浑身发痒兼作呕的床好,再不然,我建议你去买一张新床,我们延期再做好了。”乖,去冲冷水澡。
延期?她不知道男人在这种时候就有爆发性的毅力,会基于血液里的兽性让他们扫除所有阻碍,只为了达到最终目的。
“别想。”
他舍弃那张床,却也不觉得餐桌是唯一选择——虽然在餐桌上“开动”是良好的饮食习惯,但是他不确定那张餐桌牢不牢靠,要是中途垮掉就扫兴了。
最后,他决定将她轻放在铺缀着手工蚕丝毯的地板上。
“这里如何?”他非常绅士地询问,双唇却已火辣地吻上她的胸口,长腿在她身躯旁跨开,撑着手臂笑觑她。
纯白丝毯软软的,让她不觉得地板硬;纯白丝毯暖暖的,也让她没感觉地板冷。
她半裸的背部能清楚知道丝毯的滑顺程度,素雅简单的织法让丝毯呈现俐落的美感,她躺在上头,为她的美丽加成。
她脸上表情绝对称不上满意,似乎仍有意见,更有些困窘。
“……我会弄脏你的地毯。”短短一句话,让梁宛歌的脸颊爆红。她根本不敢直视他,说话的音量也小得可怜。
唐虚怀听懂了她的意思,只是浅笑,笑里有些小小惊讶,他自己已经不是清清白白的童子鸡,当然不会去要求自己的女伴非得是处女,他可以有过去,别人也可以,那是每个人每一段不同的人生经历,没有谁非得有义务要为谁等待,加上从他手中“制造”出来的处女有太多太多,甚至只要一小块沾血棉球就能做出以假乱真的效果,他不认为做爱之后看到落红能激起什么男性自满。
但是她这种不矫揉造作的羞涩,反而让他觉得自己不够干净,没办法像她一样完完整整为一个人奉献。是因为她看得起他,才愿意将如此宝贵的殊荣赏赐给他,这让他几乎想细吻着她,告诉她,他有多感动她认可他……
“没关系,我会洗地毯。”他回答得好似很戏谑,实际上再认真不过了。
梁宛歌缓缓扬睫,脸上红潮并没有消退,但视线至少已经敢直勾勾对上他的。
她震撼于他漂亮眼眸里的专注,即使那看起来挑情又暧昧,几乎是立即就打算将她吞吃入腹,然而却也更形温柔,她一直以为这种时候在男人眼中看到的,应该只剩下欲望,像一头急于扑食的兽……他看起来也像兽,最美丽的兽,轻柔的舔舐,无法温柔的啃咬,只是让她知道,他有多渴望她。
她伸手碰触他的眉眼,他像明白她的邀请,低下头,让她吻着她手指抚触过的地方,再三流连在她最喜欢的眼睛、鼻子……
“你说的噢……地毯给你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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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宛歌昏昏欲睡,热呼呼的洗澡水让她整个人放松得像块棉花糖,一含在嘴里就化掉了。她躺入水里,让水平面盖住她的耳朵,喜欢这样去听水声,有一种自己身处在水里伪装成鱼儿的感觉……小时候每次洗澡都要玩上一次,等起来之后才哭着跑去扯妈妈的裙襬,说耳朵跑水进去了,然后妈妈就会用棉花棒耐心的帮她把耳朵里的水吸干,嘻。
水摩擦所造成的潮声里融入了刷地毯的声音,害她忍不住想笑。
她从水里冒出头,下颚靠在曲起的双臂上,笑弯眼地瞅着坐在小凳子上与手工丝毯奋战的男人。
“还没洗好吗?”她的声音好慵懒好慵懒,慵懒到仿佛一个字都得拖上十几秒才能说完,一边拨着水玩。
“嗯……我想,差不多好了,看不到血迹了。”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不单单看不到血迹,我还从丝毯中间看到浴室的瓷砖耶。”那么大的破洞是怎么回事呀?刷破啰?她当然没这么问出口直接刺伤他的心,只是那块丝毯看起来不太便宜耶。
“你一定是看错了。”唐虚怀咧嘴笑,高价的丝毯被弃置在一旁,卷成一大团废弃物似的惨况,它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瞑目了。
他跨进浴缸,让水位上升。
“我耳朵进水了……”她用掌心在耳壳外压,想利用最阳春的方式将水给吸出来。
“洗澡洗到耳朵进水?你是把整颗脑袋都浸到水里吗?”他抽了张面纸,再将她拉过来,面纸卷成细长状,探进她耳里,帮她将灌进去的水给弄出来。
“嘿,差不多啦。”她顺势侧躺在他臂弯里,这个姿势不但最方便他替她服务,也能让她找到最舒服的角落安置自己软绵绵的身子。
“另一只耳朵呢?”
“没有。”别想叫她换边,现在这样躺着,她不想动了。
掏耳朵一直都是幌子,从小到大都是,那是她惯用的撒娇方法。
“很想睡?”
“还好。”没有她想象中的累,只是想这么赖着他。
他在两人身上抹泡泡,反正刚洗完一大条丝毯,他不介意再多洗两具身体,而且边洗还能边调情,比起洗丝毯更有乐趣——至少丝毯被洗到敏感地带时可不会闷声抽息呢!
“你不要越洗越兴奋,料理你自己就好,我刚刚就已经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了。”梁宛歌在水底拍开抚摸着她臀部的毛手。
有鉴于市面上言情小说的教导,在浴室里最好不要太招摇,不然下场通常不会太好,她现在只想要好好泡个澡,不想尝尝水中做爱的滋味。
梁宛歌突地抱紧他的背,不是因为她一时“性”起,洗着洗着洗出了欲望,而是因为他把手指……
“你,不要太过分!”她脸红瞪他,他则是笑得好恶意。
“我没在做什么呀。”
“你不适合做出这么无辜的表情啦!手、手快拿走……”还说没做什么?!是敢做不敢当吧!
“明明是你坐在我的腿上,我只是在洗自己的腿,很不小心……碰到你。”
“很不小心碰到我?”她挑眉,想斥责他,可是被他长指拜访扰乱的花心抽搐,让她无法板起严肃脸孔。
“都……这样了,还叫不小心?”她咬着唇,喉咙里有呻吟要冲出来,他的舌头窜进她嘴里,就是要逼出她最魅人的声音,不准她隐藏起来。
结论一,如果要避免在浴室被吃掉第二次,最好的方法就是——千万不要和男人共浴,一定要把他关在门外,否则下场就是这样。
梁宛歌在心里记下第一条重要注意事项。
“你会再弄脏我的……”她好不容易才把她身上的唾液、汗水和分泌物都洗干净的。
“没关系,我帮你洗。”唐虚怀抬高她的身子,吻上她胸前蓓蕾时,同时让自己与她合而为一。
“……你是说像洗那条地毯吗?”她迷蒙的眼抽空瞄向浴室一角正滴滴答答淌水的地毯团。那也是她将面临的下场吗?她刚刚才亲眼看到他刷地毯的粗鲁样耶……
“专心一点。”他粗喘,不满她的分心。
“我只是先研究一下……被你刷洗过后,我是不是也会躺在那里……”凄凉的晚景呀……
他低低在笑,在这种时候她还有多余的力气胡思乱想,是他不够卖力吗?呵,收到她的暗示了——
水花激起暧昧震荡,随着两人的动作而无法平静,他的额头抵着她的,汗水交融,他的嘴吮着她的,唇舌交缠。
“你的眼睛好蓝……”她眯着眼,望进距离她好近的蓝宝石双瞳,它们的颜色似乎比平常更深浓。
“别告诉我,你今天才发现我的眼睛是蓝色的。”
“我一直都有看到呀,我又没瞎……”
“我是隔了好几代的不纯混血,数不出来我哪一代的祖宗是希腊人。”遗传到他时,只剩下这对眼睛的颜色还有外国血统。
“说实话,我比较喜欢东方人的眼睛……黑白分明,那才是最漂亮的对比色……唔……”她皱鼻,是因为他的动作越来越猛烈,也是因为她用表情在强调她的好恶。
“你就是要告诉我,你不喜欢我的眼睛?”
她说不出话,因为现在的嘴巴只有空发出娇吟,她讨厌这种嗯嗯呀呀的声音,听起来真吵,而且好像完全受制于他,弄不懂是在邀请他,还是在媚求他……
可是他似乎非常喜欢她的声音,总是边吻边撬开她的牙关,让她根本藏不住羞人的嘤咛。
呼,激情终于暂时呜金收兵,她一喘一喘地调匀呼吸,身子还在轻颤,小脸埋在他的颈窝,分不清现在激烈狂乱的脉动是她的还是他的。
“我向来不喜欢其他颜色的眼珠子,有些颜色看起来好冷,有些又好像硬玻璃,一点温度也没有。”她的气息仍有些乱,但已经能继续闲聊,将方才中断的话题接下去。“可是我喜欢你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你常常在笑,所以看起来很温暖。”
“还好你有补上这句话。”
“喔?为什么?”因为谄媚到他吗?
“不然我只能劝你消极接受,你必须和我这个拥有讨人厌蓝眼珠的男人一辈子相看两不厌。”
“那还真是万幸。”一辈子吗?听起来是一段好久好久的日子呢。
“好了,现在轮到把你洗干净。”软刷打上肥皂泡沬,搓揉出满手的白色泡泡,恶作剧地先把第一批泡泡全往她黑发上抹,十指开始认真工作。
她抢过软刷,也努力搓揉出泡泡,也朝他头上擦。
两人就像在玩游戏,两分认真的清洗对方,八分不正经在调笑,不过她毕竟手臂没他长,要维持高举双手帮他洗头很吃力呢,所以她干脆拿软刷替他刷身体。
他的身体线条不是过分粗犷型的,但非常性感——肌理结实,却没有夸张贲起的累累肉瘤,包在衣服里像是随时都会挤出来。她喜欢这种毫无累赘感的身体,尤其在她亲手涂上奶油,不,是肥皂泡泡时,看起来更是秀色可餐。
她刷着他的手臂,刷着他的颈子,刷着他的胸肌,动作忽然停了下来。
“你身上有伤口……”她突然发现。
“开盲肠炎时留下来的吧。”唐虚怀瞧也没瞧。
“你的盲肠长在这里吗?!”她戳着他的胸口,那里有一条好几公分长的淡白色疤痕。
“仰头,我要冲水了。”他将她的小脑袋挪到浴缸边缘,扭开莲蓬头,适中的水温冲掉她满头的泡泡。
“你还没回答我,那是什么伤口?”
“水会不会太热?”他好像没听到她问什么,忙碌地服务她。
一颗头都快洗完了才问水温,不嫌太晚了吗?
“唐虚怀,那是什么伤口?”梁宛歌非要追根究柢不可。那道伤口的位置非常危险,几乎逼近心脏。
“男人身上总要有一、两条伤口才帅呀。”
一听就知道他在敷衍她。梁宛歌不再说话,抿着红唇看他。
唐虚怀知道这是她开始赌气的表情,摆明就是——好,你不说,我也不再说话了。
“以前发生小意外时留下的小伤,也值得你追问?”他拿了一条毛巾将她的湿发包起来。
“以前?”好熟悉的推诿句子……对了,玉玲姐也曾经有一回将句子停顿在“以前”,然后就死都不肯说话,她嘴里那段“以前”和唐虚怀这段“以前”,是不是同一段?
“你这么担心我吗?”他啾了她一口。
“什么以前?”她不否认。
“不怎么重要的以前。”他避开话题的味道很明显,不怎么重要就等于没什么好说的。
“既然不怎么重要,就当做纯聊天好了,拿出来闲磕——呀!”梁宛歌以尖叫收尾,小脸又涨得火红,可见在水面下又有人开始不规矩了。
结论二,洗完澡,不小心在浴室里被吃完第二次,一定要尽可能赶快离开这个案发现场,绝对不要再给对方制造第三次机会,不然会在浴缸里泡到皮都皱掉还出不来噢……
切身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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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宛歌与囡囡一左一右坐在秋千上闲荡,一旁的豪哥拄着拐杖在大枝桠的另一端架上大一号的秋千,虽然行动不便,但他婉拒大小女孩的帮忙,自己一个人俐落地系麻绳、绑木板。
梁宛歌这才知道,原来整个前院的手工物品都是出自于“豪哥”陈俊豪之手,他虽然寡言,但是几乎过没几天就会替前院添一样物品,也许是好几张能让人坐着晒太阳的木椅,也许是草丛里几只刻工精美的小兔子、小梅花鹿,也许是一株漂亮的花草……没有人要求他辛苦做这些,但他似乎乐在其中,像这回的新秋千,梁宛歌或囡囡根本没跟他开过口,他却因为大小女孩挤在同一个秋千上安全堪虑,而主动再绑个适合梁宛歌坐的秋千。
梁宛歌感动归感动,但是现在没太多心思去为了一个秋千痛哭流涕,她心里悬着昨天在唐虚怀胸口上看到的疤痕,耿耿于怀,偏偏那男人四两拨千斤的功夫了得,总是在她想追问出什么之前就……
啧,她这算不算是有把柄落在他手上呀?
所以她只好向这栋屋子里的其他人旁敲侧击。
“囡,我问你噢……”她递上一根薯条巴结囡囡。
“问呀。”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小孩子还是很懂这个道理的。
“以前发生过什么事?”
“呀?什么以前?”这个问题没头没尾的,很少有人能反应过来吧。
“就以前呀。”再奉上第二根薯条。
“哪个以前呀?你这样问,我不知道你是要问什么。”
“你知道唐虚怀胸口有一道疤痕吗?我想问的是那段『以前』。”第三根薯条又送过来。
接薯条的手顿了顿,收回来,不再去拿梁宛歌的贡品,囡囡吸了一大口可乐。“我不知道噢。”
那种粉饰太平的嘴脸明明就是知道些什么嘛!
“囡,你也不肯告诉我?!”
“我就不知道呀,有什么可以告诉你的?呀?先生胸口有疤痕噢?”
“囡,太假了啦,你这个吃惊的反应要在前两句做,我才有可能相信你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只有一句成语可形容——欲盖弥彰。
“你不要忘了,你想知道的那段『以前』,我可能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耶,我今年才五岁,和蜡笔小新一样大。”
“我越来越怀疑那段『以前』到底是什么情况……”尤其她又看到豪哥慌忙收拾所有工具,撑着拐杖想逃离现场,好似担心她的下一个目标会锁定他来追问,所以他要先闪人。
“那个伤痕看起来像是被刀捅进去的。”梁宛歌自言自语地猜,然后同时听到囡囡和豪哥倒抽凉气。
他们的反应是在证实她猜对了吗?
看来是的。
“谁捅的?”
两个人又装傻,梁宛歌只好自行推敲。
“我猜是女人捅的。”以那种刀痕,要是出自男人的力道,唐虚怀大概已经重新投胎了。
又是两声抽息回答,宾果!
“我再猜,是情杀!”
这回的抽息声加重到让梁宛歌再度证实了她的猜谜能力。
“他同时脚踏两条船,所以在被发现时,其中一个女人翻脸,掏出预藏的刀子捅他。”
说完,没听到激烈的抽息声,表示这个假设被推翻。
“他玩弄少女的感情,搞大了人家的肚子还不负责任,苦情小花化身为复仇女王蜂,亮刀杀人!”
再说完,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