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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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王座-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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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约当连璧君醉了,于是给她讲了关于小狐狸和王子的故事。
    “对你来说,能驯服你的人,才是有意义的,就是这样。可是,连姑娘,我并不适合。”
    看着激烈交谈的沈约和连璧君,徐曼华突然想起了以前的见闻。
    有男子对一个女子产生了爱慕之情,这种事情,本来普通。大家不见面,过上几天就可以了。但那名女子听闻此事,却要跑去开导。
    结果一来一去,她展示了自己的美,表达了温柔……一次次的接触,反而让男子陷得更深。
    而沈约现在……哼……
    徐曼华想要提醒,却发现不知如何开口。
    这家伙的嘴是非常能说,而且每个字都深入对方的人心。
    也是,吸引异性的并不仅仅是力量,智慧和才华,也是一样。
    也许是好久没有这样畅快淋漓的说了,而且在沈约心中,根本没有把连璧君当成可以攻略的女人,相反,他把她当成了朋友,一个可以交往的朋友。
    他现在需要的是开解她,让她心中的郁闷和犹豫能够消散。
    “听说过一滴蜜糖的故事吗?”
    沈约说道,然后努力的回忆起黄易大师的那段话。
    虚空夜月下,有一个旅人在沙漠中行路,被恶狼追逐,不得已跳入了一口古井。古井中到处都是毒蛇,好在旅人抓住了一棵在井中间横伸出来的小树。在这上有饿狼,下有毒蛇的情况下,他骇然地发觉有一群老鼠正以尖利的牙齿咬噬着树根,这救命的稻草已是时日无多了。”
    “这个人真可怜……”
    这是徐曼华,菩萨心肠。
    “难道有侠客路过救了他?”
    连璧君开始想象自己正好路过,救了那个人。
    “这个人也是,居然打不过一群狼,拔出刀,将那群狼杀掉,然后跳出井不就行了。”
    沈约总觉得谢晓芙的话中带有一丝的讥讽,但却找不到原因。
    猛地站起了身子,沈约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
    “就在这生死一瞬的时刻,旅人看到了眼前树叶上有一滴蜜糖。顿时,他忘记了上面的饿狼,下面的毒蛇,也忘掉了老鼠快要咬断的小树。闭上眼睛,伸出舌头,全心全意去舐尝那一滴蜜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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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章 求婚
    四十一章求婚
    这个神转折,让三女陷入了失神的状态,沈约也觉得自己讲的不错。
    许久,三个女人都没有说话。
    果然,蜜糖的故事名不虚传,当年项少龙就凭此泡上了纪嫣然,今天沈约用这个来开导连璧君,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沈约到没有泡连璧君的想法,但是开解这位豪爽的女子,倒是不错。
    看着连璧君和徐曼华眼中的异彩连连,甚至在一边的谢晓芙都不由自主的拿起了一颗蜜饯品尝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成功了。
    下来,该如何呢?
    纪才女不在这里,但有徐曼华。气氛到了,他准备在两个女人面前,向徐曼华求婚。
    是的,求婚。
    已经到了这一步,该快刀斩乱麻。挑明身份,越扭扭捏捏,越不好。
    “沈约。”
    背后传来了连璧君的声音,她猛地站起了身来。
    “刚才,我说的话是真的,娶我吧。”
    连璧君突然站起了身子,来到了沈约的面前,捧起了他的脸,深深的吻下。
    女孩的唇上还带有酒气,但更多的是柔软和炽热。她没有任何的经验,只知道让唇碰到沈约就可以了。
    场中的气氛,突然变得奇诡了起来。
    谢晓芙的脸色仿佛踩了臭狗屎,而徐曼华表情一紧,却突然的放松了下来。
    被强吻的沈约,努力的想要挣脱,但连璧君手上的力量却非常的大,让他无法反抗。两个人紧紧的贴在了一起,直到很久之后才分开。
    “沈约,你愿意做我的那颗蜜糖吗?”
    月光如水,美人如画,此情此景,沈约心中无数只草泥妈狂奔而过!
    蜜糖、一粒蜜糖……小蜜,小蜜……
    他是大男人,却被要求做小蜜,这种事情有木有!
    心爱的人在身边,却自己却被横刀夺爱有木有!
    为什么三个女人都用奇异的眼神看着他,这种耻辱有木有!
    “哈哈哈,哈哈哈。”
    另一边,谢晓芙笑得都快闭过气了,她不停的拍着桌子,就差用头撞击来表示赞同了。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沈约将目光转向了徐曼华。
    但他却看到徐曼华张开了嘴,口型就是,“连姑娘不错,我支持你们。”
    靠……天香豆蔻能让徐曼华感觉到他是最亲密的人,问题是怎么不是天香醋寇?沈约宁愿这时候徐曼华出来吃醋,心里才感觉好受一些。
    亲爱的女神呀,你老公是被别的女人非礼了,你为什么一点表示都没有,你还是不是大男人,不,女人!
    “连姑娘,你醉了,我有心爱的人了,就是曼华姐。”
    “我不在乎,大不了我把你们两个一起娶回家。徐姑娘做的菜很好吃,我非常喜欢。刚才弹琴也不错,好久没有听过这样好的了。”
    混蛋,混蛋!居然想男女通吃?这个人疯了,居然提出如此让人激动的提议?
    谢晓芙,快把你的疯女人牵回家去,她得了狂犬病,正在舔男人!
    “连姑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不能习武,又没有地位,我们两个在一起,会被别人笑话的。”
    “怎么会?”
    连璧君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沈约:”很多江湖豪杰,放着娇媚如花的江湖女子不娶,而娶娇滴滴的弱女子,会被别人笑吗?相反,多少人羡慕那些人,羡慕他们家庭和睦,妻子贤淑。而娶强势的侠女,打不得,骂不得,既做不好饭,又不懂得体贴人,身后还有家族支持,逢年过节,还要搞好关系。
    他们这样,很多事情都不由自己做主,真心的不如娶一个娇滴滴的普通女子好。”
    去死,去死,去死!
    沈约脸色已经黑到了极点,连璧君将他当成了什么人?这家伙想要一个家庭妇男吗?能做饭、会暖床,身轻体柔易推倒的萝莉,不,是沈约吗?
    打了一个酒嗝,连璧君指了指徐曼华和谢晓芙,“晓芙呀,你看徐曼华不顺眼,恐怕是嫉妒吧,看这个温柔贤淑的女人,是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
    而我们,有什么好?不会做饭、不会洗衣,不知道体贴人,病了之后都不知道熬药送汤,只知道给一颗药丸治病。
    晓芙呀,你的性子不变,迟早要变成一个怨妇,总觉得自己各方面都出色无比,然后被抛弃。你看看我多好,多有眼光……”
    正在狂笑的谢晓芙,被连璧君这记无差别攻击打得是差点发火,要不是徐曼华拉住她,恐怕就像表演全武行。
    “你这个疯女人,当初被人追杀千里,要不是我救了你,你现在已经是一堆枯骨了。”
    “是呀,你救了我,却连包扎伤口都做不好,只给了我一颗丹药救命,然后我们姐妹俩在荒山上啃树皮和烤焦了的兔子,全身发痒想洗澡,结果你给我一盆冷水,说我武功高强,寒暑不侵。还有不少事情,我永远记得。”
    “哼哼。”
    谢晓芙偏过了头,才不理会这个女人说的黑历史。
    “所以,我要找的就是让自己心动的男人,不管他的武功高强与否,只要他温柔娴熟即可。”
    喂喂喂,连璧君,你形容男人的话语中,有了奇怪的东西混入了。
    “沈约他会做糕点,仅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好的顾家男人。而他的才华又是这样的高,就像是刚才讲的故事,吟唱的词,那个女人不喜欢。
    我要将他带回草原的家,那时候,同伴们都会羡慕到死的。
    今天,我终于明白,什么是一见钟情了,我喜欢死他了。”
    连璧君为自己的理由做了总结,这基本上就是强势女遇到了弱势男,发觉其正好是自己互补的感觉,尤其是这个弱势男只是男同胞们的称呼,而女性喜欢的就是这样的。
    嗯,形容一下,就像是男同胞怎么都不了解为什么女性喜欢春哥这样的男人。
    天苍苍,野茫茫,拔剑四顾欲砍人!
    没有剑的沈约先看看谢晓芙,那个女人一副看热闹的想法——你也是,中午的冲突怎么还牢记到现在?我现在是在谢家,难道真的要看到成都九孔桥女人强推男人的惨案发生吗?
    而另一边的徐曼华,低头在看着脚尖,可是身躯在不停的颤抖。她不是为连璧君刚才的话,激起了对谢王孙的思念而难受。天香豆蔻已经让她以沈约替代了谢王孙,她只是在笑,努力的压制住自己,让自己不要过于的失态。
    她笑得颤抖,沈约气得颤抖。
    我的女神呀,你为什么就这样爱看热闹?雷霆崖上的花开,真的不好玩。
    用尽了所有的理智,封锁住怒火已经想要自暴自弃答应的想法,沈约对着连璧君说道。
    “对不起,我不喜欢平胸。”
    你既然敢胡说八道,我也是。
    连璧君面貌清秀和俏丽,有一种别样的美。如果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她虽然有一双修长挺拔的腿,但身材实在是不行,很平,很平。
    “嗤……”
    一旁的谢晓芙一口热茶从嘴里喷出,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连续的失态过。这两个混蛋,看起来真的是绝配。
    “沈约,我喜欢的是你的人,而不是你的外貌。”
    “郎才女貌,我有才,连姑娘没有貌,实在是抱歉。”
    沈约倒不怕打击连璧君,这个女人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你越胡扯,她越高兴。
    “沈约,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平胸和巨……的那个区别是最根本的立场问题。”沈约都有些被这个女人气迷糊了,差点说出网络辩论上的话,但就这样,他嘴里都开始胡说开了,”两者不可兼得,连姑娘,我坚持我的立场。”
    好吧,大家都开始胡扯,看谁扯得过谁。连璧君也二十三四了,但却是一副萝莉的外观。
    反正沈约现在才看清楚,他从一开始就看错了连璧君。这家伙根本不是性格冷清的江湖侠女,而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傻妞。
    “今天的月亮,真圆呀。”
    谢晓芙看着天空的月亮,突然叹息了一声,”沈约,今天白天之事,我很抱歉,今晚我自罚一杯作为赔罪,然后此事就此揭开,各自心中不存芥蒂如何?”
    呸,当然不行,白天之事,怎么能如此轻易的揭过?
    沈约并不是君子,心眼很小。谢晓芙的所作所为将他置身于险境,这个疙瘩他还是绕不过去。
    “好吧,沈约,看来你还是怀恨在身,那我就先告辞一步,璧君,别玩的太过火。”
    她的话,沈约都能听懂,但却感觉到其中有一股很诡异的味道,而徐曼华也听到了,谢晓芙并不是想要和沈约和解,她这一席话,只是来调戏沈约。
    也是,她作为谢家三小姐,日理万机,怎么会将这种恩怨放在心上?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行事无悔才是她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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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 一见桃花
    (二更,求票票)“是呀,今天晚上的月亮,真的很圆呀。”
    被谢晓芙的话激起了某种情绪,另一边的连璧君也长叹了一声,看着天上的月亮,不由得动容,“沈约,给我做一首诗好吗,关于月亮的,关于我家乡的,好吗,我想家了。”
    连璧君的家乡在塞外,距离这里有万里之遥。月光下的她看起来很是冷清,而且孤独。
    一瞬间,沈约也有些理解连璧君了,一个女孩子,离开故乡已经六年了,每日里面对鲜血刀剑,却依旧保持坚持的理想。
    刚才的话,其实说起来,只不过是嘴炮而已,他一个男的也没有吃什么亏,而被美女亲了一下。至于说什么包养小蜜,这塞外的姑娘文化水平不行,而且那边就是那样,而他也讽刺了她,不是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缓缓的,将李白的那首诗念出来了。徐曼华和谢晓芙听过这首诗,反应还是不错,但落入了连璧君的耳朵里,却如同雷击。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思故乡……”
    她一遍遍的吟唱着,痴立在那里。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而身体在不停的颤抖。
    果然,李白的诗歌就是核武器,用来轰炸少女的心灵那是大杀器呀。
    沈约心中先崇拜了一下李白,然后鄙视了一下自己。但无论如何,他想不起有什么比现在更适合的诗句了。
    “很好,这首诗真的很好,但是沈约,我如果是你,会赶紧跑。”
    悄无声息的,谢晓芙来到了沈约的身旁,低声的说道。
    “跑?”
    沈约很是奇怪,总不会是沈璧君诗性大发,会逼自己在吟诗三百首吧?
    但就在这时,沈约看到了沈璧君身体在发生变化。
    她原来是一米六左右的个子,不高也不低,但现在正在慢慢的长高,直到身体超过了一米七五。
    而她的肌肤,从洁白如玉变成了淡淡的古铜色,那种健康的阳光之色,更加的诱人。
    刚才被沈约鄙视的平胸,现在正在耸起,胸口那可怜的扣子一颗颗的崩裂,然后白花花的肌肤映入了沈约的眼中。
    最让人惊异的是,她的头上,多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
    “璧君的父亲是狼人,而母亲则是人类。璧君继承了狼人血脉,但游剑中原之前,专门修习了枯荣**。将全身的精气神内敛,所以才看起来比较小。现在的样子,才是她的真面目。”
    原来如此。
    沈约一瞬间恍然大悟,为什么沈璧君的行为往好说是坚持正义,往坏的说是二。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不是人,而是狼。
    人类的条条框框没有束缚住她,而她将草原上的准则带入了人类的社会。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无关对方的身份,只在乎对方的所作所为。
    这就是沈璧君的本性,一个爱打架、坚持正义,却仰慕人类文化,喜欢看书、享受的狼族女孩子。
    “你坑我?”
    沈约低声的对着谢晓芙说道。
    “对,我就是坑你。圆月当空,正是狼人最容易变身的时候,璧君一直在找能让自己动心的男人,而你正好出现在她面前,这是好事,不是吗?”
    谢晓芙的笑容在沈约眼中是那样的让人不爽,不过,现在不是追究那些事情的时候。
    “沈约,我这样子,好看吗?”
    变身完全的沈璧君,转过头,望着沈约。
    因为身躯的急剧变化,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布条。
    外露的肌肤呈现出健康的淡铜色,而原本平坦的胸口,却变成成了一对高耸的山峰。她原来的美是就像是青苹果一样清秀,现在这颗苹果却完全的成熟了,散发出无比的香气和诱惑。
    “好看。”
    违心的话,沈约是说不出来。尤其是她半裸着身子,问你好不好的情况。一个清秀可人的少女,如果突然变得成熟无比,那这种震撼非常的大。
    刚才沈约说她是平胸,但现在,那双跳动的肉球,挑战着沈约的神经。清朝的历史学家姚鼐这一刻泪流满面,李白到了庐山也只能给个高分的评价。
    “沈约,我好喜欢你。”
    狼族御姐猛地扑入了沈约的怀中,身躯扭动着,就是不放手,”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你的那首诗,真的很喜欢!”
    只从一见桃花后,从今之后再不疑。
    当她离开塞外的风沙,来到烟雨迷离的江南,就想找到属于自己的烟花的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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