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再无他例,你这应该觉得长见识了啊。
作为一个自诩为充满了正能量的新青年,陈文怎能容忍这份遗憾。
“这化纤呢是泰西的一位叫做达芬奇的读书人发明的,他还有幅画叫蒙娜丽莎,号称是泰西名画之首。”
十五世纪中后期,人类世界出现了两位妖孽级人物。一位是明朝的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军事家,心学之集大成者,精通儒、道、佛三家,与孔子、孟子、朱熹并称的阳明先生王守仁。而另一位就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家、发明家、画家,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被爱因斯坦认为,其人的科研成果如果在当时就发表的话,科技可以提前30-50年的达芬奇。
在陈文看来,这等超越时代的事情,自然要这等自身就超越时代的人来干才不会被人怀疑。既然王先生不方便,那么只好有劳达先生了。
“陈先生真是见多识广,小人此番长见识了。”
这不就对了吗?
寒暄了几句,那胡二便起身离去了。
待陈文把胡二送走,却看见那小僮坐在陆老郎中屋的廊下背书。他先前听陆老郎中说过,这个小僮是陆老郎中的孙子,而他的父母都死于永历二年清军的那次围剿。
“轩儿在练字呢?”
那小僮见陈文走了过来,连忙起身行礼。“陈叔叔好。”
“你练你的,我只是来看看。”
“是。”那小僮又坐下继续练字。
第一次听陆老郎中叫他轩儿时,陈文差点儿以为他叫陆高轩呢,战战兢兢的询问之下,才得到了一个喜忧参半的答案——陆文轩。
用不着面对韦爵爷了。
同样,也见不到韦爵爷那七位夫人了。
陈文站在陆文轩的背后,看着小孩儿的笔触划过,只是在翻来覆去的写一个永字。
原来是“永字八法”啊。
所谓“永字八法”,乃是以“永”字八笔顺序为例,阐述正楷笔势的方法,是书写楷书的基本法则。它讲求的是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钩为趯、提为策、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磔。
刚入山时,干粮用尽,陈文就曾经靠着这“永字八法”在一户农家客串了天教书先生,赚取了一天饱饭和两天的干粮。不过也仅仅这样了,他的饭量只用了一天就给那户农家吃怕了,估计等陈文把三字经教完,这一家子人非得去卖身不可。
“这字是谁教你的?”
只听那孩子奶声奶气的说道:“是爷爷教轩儿的,爷爷说这个字写好了,别的字就不会写得太难看了。”
是爷爷啊……
陈文记得,小的时候自己上课外兴趣班,也是爷爷提出要自己去学写大字的。那时,父母更希望自己能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学英语上,毕竟英语以后是要考试的。可是,爷爷却说写大字能够陶冶情操,比学那劳什子鸟语有用,为此,一向孝顺的父母还和爷爷吵了一架。
爷爷去世后,没有了那个熟悉的声音的督促,他很快就把课余时间都用在了打篮球和玩电脑游戏上,只是偶然收拾东西时,才能从故纸堆中找到那份曾经的记忆。
到了这个时代,英语哪怕在英国都得不到上层社会的认同,相比之下,他们更流行说法语。而此时,来往于中国海的欧洲人,也是以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居多,他们更不会去说英语。
自己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一下子没鸟用了,或者说从毕业开始就没鸟用了。
“爷爷,还是您说的对啊,写大字真的比学那鸟语有用。”
陈文仰望着天空,良久。
………………
大兰山老营中军大厅的二堂。
王翊和王江一边吃饭一边听着胡二关于给陈文送银子一事的回复。只听他说起从进门开始,直到他起身离开陈文所说的每一句话,只是略过了那段银库贪没的事情。
“这五两银子既然是他给你的,你便自己留着好了。”
“谢经略赏。”接着胡二转过身。“谢副宪赏。”
“你却是有心了,经略和本官都没有注意到他那件衣服的料子。”
“小人从小在裁缝铺长大,才能注意到这个。再说这不过是小事,二位大人日理万机,每天忙的都是大事。自从二位大人到了大兰,这四明山百姓的日子就越来越好了,过不了多久……”
“好啦,好啦。拍马屁的话就不必再说了。今天且记住了,下次再这样你就不用在身边伺候了。”此刻,王江满脸的不耐烦,国是如此,自己一天忙到晚,睡觉都觉得浪费时间,哪有心思听这个。
“小人记下了,小人记下了。”
“泰西的料子,长叔,看来你我都小视这陈辅仁了。只是接下来的几个月,你我只怕是没时间理会他了。”见王江微微一笑,王翊便转过头对胡二说道:“你去把粮库的仓大使孙钰带来,告诉他,本官有事情吩咐他。”
第十三章 坚冰
第二天一早,那胡二又携着两个包裹来见陈文。
不过,包裹里并不是银子,一个里面装了一套换洗的衣服,而另一个是先前陈文拜托他购买的文房四宝,以及买东西剩下的银子。为此,陈文又和胡二推让了一番,那胡二依旧没收。
也是个有原则的人啊。
送走了胡二,陈文便将那套文房四宝送给了陆文轩,为的是报答陆老郎中的救命之恩,不过理由却是给孩子读书用,这让陆老郎中很是不好意思。
推辞了陆老郎中的千恩万谢,陈文又回到屋子里,把银子收拾到之前那个包裹里。算上昨天下午给那位守门军官的谢礼和银库贪没的那部分,这一百两银子已经消失了快一半了。
真不禁用啊。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毕竟自己还要在这大兰山待上一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打点好人际关系没准哪天就能救自己一命。
再说,不还有王江答应的那三百两吗?就算万一拿不到,剩下的银子省吃俭用应该也能用到厦门,了不得就再客串几次教书先生嘛。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到了下午。
陈文吃饱了饭正躺在床上养膘,只见那胡二又跑了过来,说是王翊要见他。
难道清军提前行动了?不会吧,我这只小蝴蝶可还没开始扇翅膀呢。
很快,陈文就跟着胡二来到了中军大厅。中军大厅里,王翊依旧坐在首座上,而一个穿着绿色官袍的年轻文官坐在下手,却不见先前形影不离的王江的身影。
“在下陈文,叩见王经略。”陈文行礼如仪。
“请起。”见陈文起身,王翊继续说道:“看辅仁的气色,比前两日要好上许多。”
“有劳经略挂怀,在下已经大好了。”
“那就好,养好了身子才能更好的为朝廷做事。”
“王经略说的是。”
陈文和王翊寒暄了几句,却始终不见那绿袍小官起身告辞。
莫不是说今天的事情和他有关?
这时,王翊抬手示意,继续说道:“这位是粮库仓大使孙钰孙博洋。”
仓大使?这官儿好像连九品都没有吧,怎么称呼来着。
陈文想了想,随即躬身道:“在下陈文,见过孙司仓。”只是前半句声音大,后半句声音小。
孙钰面无表情的起身回了句免礼,便又坐了回去。
看来是没叫错,也幸亏自己想起来大使是用来称呼太监的,若是那么叫了岂不平白惹是非。
待抬起头陈文开始仔细端详此人。
这算什么,明朝小鲜肉儿?
只见眼前这人个子不高,却是面如冠玉、鼻若悬胆、剑眉星目,颜值足足甩了陈文八百里开外。只是那目光,锐利得竟仿佛有若实质一般,稍微破坏了一些美感。
喂,樱木君,眼神杀人的干活,大猩猩的不会。我这刚认识个人,他没准会思密达。
不过,王翊接下来的话立刻打断了陈文的胡思乱想。
“辅仁既然身子大好了,那本官就放心了。不过这里毕竟是大兰山老营,辅仁身无官职,长久住在这里也不方便。故此,本官安排了你与博洋同住,收拾一下,今日便过去罢。”言语之中,竟隐隐有着送客之意。
王翊这是什么路数?
这大七夕节的给自己往这么一小鲜肉儿家里放,这样真的合适吗?
你就不怕我给他掰弯了?
而这时,只见那孙钰长身而起,躬身一礼。“那下官这就告辞了。”
啊?这么快!
见王翊将目光投向自己,陈文也匆匆行礼,随后紧追着孙钰走了出去。
待出了大院的门口,陈文赶快对孙钰说道:“孙司库,在下还有些东西需要取。”
孙钰看了陈文一眼,指着辕门说道:“我在南门等你。”言罢,他便转身欲走,只是刚转过身又似乎想起了什么,返身说道:“陈兄不必称呼我的官名,直接称呼即可。”
陈文拱手一礼。“不敢。”
他知道古人的称呼一般分为姓名字号,成年之后,他人不便再直呼其名,这时便会起一个字用来称呼。当然,在古人看来,这只限于平辈论交,若是长辈,依旧可以称呼姓名。而号则多为本人所起,除供人呼唤外,还多用作文章、书籍、字画的署名。
不过,既然孙钰已经称呼自己为陈兄了,那么……
“孙兄?”
“嗯。”说罢,孙钰转身往库房方向走去。
用不着那么酷吧,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陈文摇了摇头,便走了回去。
回到房间,陈文把银子分作两份,比较少的一份揣在怀里,比较多的那一份则和早上胡二拿来的那套衣服放在一个包裹里。
自己的东西好像就这么多吧。对了,得去跟陆老郎中道个别。
听闻陈文要走的消息,陆老郎中立刻返回药庐,出来时手里多了一包已经包好的药,珍而重之的交给了陈文。
这是?
陈文想了想,在他以前看过的小说里,一般情况下郎中作为临别赠礼给的药不是增长功力的就是壮阳的。想想那个被自己暴打的游击将军,这里应该不是仙侠世界。
那么,嘿嘿。
都是男人嘛,想不到这正儿八经的小老头儿也有这么一面。
可是等陆老郎中把话说完,陈文立刻就无语了。原来这服药是陆老郎中特意配的,为的是防止自己刚刚好的感冒再反复了,而且他还嘱咐陈文今天晚上睡觉前一定要喝了。
想起那中药的苦味,陈文就好像被泼了盆凉水一般。
算了,医者父母心嘛。
道过谢,陈文便转身离去。
出了伤病所,陈文便立刻向辕门方向走去。这时孙钰已经到了,只是此时他已经换了一身青色的粗布直裰,晃眼一看,竟赫然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而他的手里也多了一条缰绳,缰绳的另一端则是一只背着个布袋子的驴子。
“有劳孙兄久等了。”
“那我们走吧。”话音方落,孙钰就牵着驴子往外走。
陈文本来还打算跟那守门军官寒暄几句,毕竟是个熟人。可眼见于此,也只有行个礼追了出去。
孙钰并非是本地人,而是刚刚来到大兰山不久,暂时还没有像其他官吏一样拥有在老营里面分房的权利,是故,他便暂住在山脚下的村子里。
平日里,他每天都是这么骑着驴子上下班的。不过,今天他也只能牵着驴子和陈文一起走回家了。
见气氛有些冷淡,陈文想了想,开口打破了沉寂。“孙兄的字起得真好,很有古贤人之风嘛。”
有道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初次见面多夸夸别人总能留下个好印象吧。
可是,只见那孙钰转过身,眉头一皱,淡淡的说道:“风雨博施的博,牧野洋洋的洋。”言罢,便转过身去,牵着驴子继续前进。
这话把陈文噎的。“那个,在下误会了,还望孙兄见谅。”
“无事。”这次连头也没回。
一路无话。
第十四章 温柔
下了山没多久,陈文和孙钰终于来到了村西口。
村子是依山而建,茅屋和土坯房杂乱的分布其间,到是一条从西到东的村路分外明显。孙钰的家在村东,所以要穿村而过。
小村里,炊烟四起,扛着锄头的农夫,挑着扁担的汉子都在紧赶慢赶的往家的方向走去。其间,一群光着屁股的熊孩子则迈开了小短腿,在人群中肆意奔跑,而追在他们身后的却是“该吃饭了,再不回家小心又要被你娘打屁屁”的童音。
今年年景不错,这大兰山脚下也算太平。早点吃饭,剩下灯油钱,勤俭着度日,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哇,是那个姓孙的书生,他长得好俊哦。”
“你这死丫头思春了,回去就告诉娘,好早点把你嫁出去。”
“切,你还说我?你刚刚明明都看直眼了,叫你几次才听见。”
周围两个小村姑的争吵声隐隐约约的钻进了陈文的耳朵里。
真是哪个时代都不缺花痴啊,想想现代那些看见帅哥就尖叫得不能自已的小姑娘和阿姨们,看来古人还是太矜持了。
“你看见他身后跟的那个汉子了吗?真高啊。”
听到这里,陈文不自觉的支起了耳朵。
“大概是个新来的跟班吧。”
“………………”
我赵日天不服!
只是,然并卵,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依旧在在讨论那孙书生。在这个“高富帅”的概念还没有得到有效普及的落后年代,陈文暂时还没有办法将他较之孙钰唯一的优势,或者说是21世纪人类较之17世纪人类的普遍优势——身高体重,从量变转化为质变。
既然如此,陈文只得跟在依旧面无表情的孙钰身后,安心的扮演“跟班儿”这个新角色了。
影帝都是从路人甲开始演起的,忍了。
村东头的孙家,一个粗布麻衣的小妇人正在灶台前笨手笨脚的忙碌着。
孙钰推开了小院的大门,牵着驴子走了进来,而陈文就跟在最后。
“相公回来了。”那小妇人见孙钰回家,连忙擦了擦手,跑过来去接孙钰手中那驴子的缰绳。
“娘子,我自己来吧。”孙钰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将驴子牵到畜棚里,在食槽里添了些干草。
那小妇人见状立刻转过身去拿掸子,待她拿完鸡毛掸子回来,才注意到小院里多了一个人。
“这位就是陈家叔叔吧?”
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自己要来。
不过,我的现实存在感就那么低吗?
“小弟陈文,见过嫂夫人。”陈文行礼如仪。
那小妇人立刻道了个万福,便不在和陈文说话,赶忙过去帮孙钰掸土。
盯着别人的老婆看在哪个时代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不过,这却不妨碍陈文用余光观察。
但见那小妇人身着粗布麻衣却剪裁得体,十指纤纤不似久事家务。左右脸颊上各有一抹黑灰,还勉强算得上对称,大抵是从衣袖上蹭上去的,只是这样子竟把自己弄得跟只小花猫似的。可是细看去,这小妇人却是柔情绰态、靥辅承权、皓齿朱唇、明眸善睐,与那孙钰倒是称得上郎才女貌的佳偶。
只见,孙钰抬起手捻着衣袖,去帮他的妻子擦去脸上的灶灰。虽然依旧是面无表情,可眼中却满是柔情。
这死面瘫,合着明朝就流行花式虐单身狗吗?
这时,陈文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超**丝的念头——你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