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害虫
最近的媒体上有不少号召吃虫的文字,每读到一次,就会连倒两三天胃口,尤甚于吃了真虫。
这些文字里提到的虫,包括蚂蚁、蚯蚓、蟑螂、苍蝇、蜻蜓、蟋蟀、蝉、蝗虫、甲虫、青虫,甚至还有毛毛虫和蛆。对于营养和美味的描述甚为煽情,恕我不忍引用。至于好端端的为什么竟想起了吃虫子,某网站有一篇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文章称:“就在一九九九年,人类已度过了自己的六十亿人口日,六十亿个肚子,向地球要吃的!为了开辟新的食物来源,人类吹响了向昆虫进军的号角。”
僧多粥少,有道理。上星期还有报道说全世界吃不饱的人口已增加至八亿。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我不幸身为此八亿饥民中之一员,宁可饿死,也绝不吃上述虫子。当然我会选择自焚,用高标号汽油,防止那些吃虫的人把我吃了。
虫子有营养,蛋白质丰富,甚至“蕴含了十几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这些我信,不过这并不能成为说服我吃虫的理由。蛋白质有什么好稀罕的?我的隐形眼镜上就有很多,每天睡觉前还要用专门的药水将其除净。抗拒吃虫,就是因为它们让我恶心,我估计在这个问题上人同此心。
篇幅所限,对“虫”字就不多考证了,在当年的汉语语境中,除了对“昆虫”的泛指,“虫”字更多地被用来形容一种蠕动不已的、孜孜不倦的、善于钻营且不无鬼祟的人及其行为。例如“淫虫”、“网虫”。在房地产二级代理市场正规化之前,北京的房屋租售中介人则被称为“房虫”。顾刚教授说大禹是一条虫,让鲁迅先生生了老大的气。
总之,形而下或形而上的形形色色的虫子,除了“虫二”,皆无法带给我任何愉悦的体验。
饿死事小,吃虫事大。
据说绝大部分的昆虫皆为风味极佳之物。为了推广此物,已有一百零三年历史的纽约昆虫学家学会,不久前还举办了一场“昆虫豪华宴”。
这道售价六十五美元/每位的“昆虫豪华宴”菜单如下:
头盘:梅子汁蜡虫碎肉,,油煎泰国水甲虫,油炸粉虫球。
主菜:牛肉及鸡脯配新鲜蟋蟀面包。
甜品:昆虫曲奇,巧克力蟋蟀甜饼等。
报道说,盛装赴宴的昆虫学家们一个个吃得“津津有味,大快朵颐”。说实在的,我一直很怀疑这是一则愚人节新闻。就算确有此事,也不见得又有什么“权威性”或“指导性”,更像是昆虫学家圈内的一场疯狂搞笑派对。不过,这份有杜撰之嫌的“虫宴菜谱”,倒是充分暴露了吃虫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大部分虫馔皆经油炸或重味腌制处理。何也?我相信还是为了掩饰心理上的不适。与此同时,“虫宴”的主菜依然不离鸡、牛,证明昆虫成为人类未来主要副食品的前景十分暗淡,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另类小吃。至于“新鲜蟋蟀面包”和“巧克力蟋蟀甜饼”,由于语焉不详,故除那蟋蟀未必是元配之外,其余皆无从推测。
食物供应过剩的老美,看来的确是有一点“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胸怀。最起码,在吃虫一事上,无人不可再以“我国古已有之”嗤之。金圣叹“不亦快哉第一”云:“夏七月。。。。。。汗出遍身,纵横成渠。置饭于前,不可得吃。呼箪欲卧地上,则地湿如膏,苍蝇又来缘颈附鼻,驱之不去,正莫可如何,忽然大黑车轴,激澎澎湃之声,如数百万金鼓,檐溜浩于瀑布,身汗顿收,地燥如扫,苍蝇尽去,饭便得吃。不亦快哉!”
这金先生真是个不识好歹的SB,每位自动送到嘴巴边上竟不知享用,还“不亦快哉!”个屁啊。
在艰难困苦的生存环境中,初民肯定吃过虫,而且没少吃;在其后漫长的与天地斗、与人斗、与虫斗的历史进程中,多半也没断了吃虫,这些都有道理。不过,在黑暗中摸索了几千年之后,此事至今也成不了气候,昆虫更无法在人类食谱占有一席之地,也是有道理的。
第一,虫子让人恶心。但也不尽然,蛇鼠螃蟹的外形更是“核突”。
第二,不容易捕获。但老虎更不好捉拿,还是照吃不误。
第三,虫子个头太小,而且没有什么肉。我看,这才是要害所在。
其实,这一点从纽约昆虫学家学会“昆虫豪华宴”的菜单上就可看出端倪。就算是职业的昆虫学家,依然得用鸡肉牛肉来作主菜。已知连他自己生前都吃不了什么东西的虫子又有什么吃头呢?无非是甲壳一层,翅膀一对,外加一肚子的蛋白质,内脏,碳水化合物,以及几条细小无比的腿罢了。再说,这些可怜的翅膀、大腿什么的,哪里能跟鸡鸭相比呢?
作为昆虫中比较成熟的食品,蚂蚁入馔在世界各地已相对普及。《本草纲目》亦称其性味甘平,有益气、泽颜、活血化淤、祛风散寒、补肾养肝、健脾等功效,不过只是药,说到吃食,多是作为配料或酱料,例如壮族的蚂蚁炒苦瓜,泰国的蚂蚁香辣酱,等等。也有用来酿酒的。作为独立的大菜,除了哥伦比亚盛产的巨型白蚁——据说足有一英寸长,且肥胖,可以用印第安人的传统方法油炸之外,这些“细碎营营”之物,究竟要如何吃才能过瘾,像我这种除了“蚂蚁上树”之外从未吃过真蚂蚁的,是没有什么想法的。除非基因技术能制造出长着“蝗虫的大腿,蜻蜓的眼睛,蝴蝶的翅膀”之蚁。不过,蚂蚁是没问题了。问题是这样的蚂蚁谁敢吃?
即使什么蛇都敢吃的广东人,对于昆虫的态度也极为谨慎。外地人尽可对此做出大胆假设,不过在虫的问题上,粤人却一直是小心求证的。
一般来说,广东人只吃“虫二”:龙虱及禾虫。龙虱,粤人又称“和味龙虱”或“和味龙”,样子近似于蟑螂,因而也成“水蟑螂”,不过他水性极佳,而且善于飞行。此“粤版小强”的料理方法十分简单,滚水煮熟,调味风干即食。酒楼或大排档,多作为小食出售。
吃龙虱的过程极其难看:先把背上的一双硬翅剥下,然后扭断其首,并且小心谨慎捏住头部,为的是把不干净的内脏全部扯将出来。接着,一口塞进嘴里。
龙虱我小的时候吃过一次,想是因年少无知,不怕死。不过只是在煤气炉子上烤了一烤,咬到嘴里一包油,没有特别的滋味。至于广东的这种吃法,就一直不敢尝试,连看都不想看。事实上,许多广东人自己也不觉得这“和味龙”到底“和味”在哪里,龙虱的爱好者,大部分都把他当作是医治夜间尿频的偏方。
与“和味龙”相比,更多人爱吃禾虫。禾虫的学名叫疣沙蚕,毛虫纲沙蚕科,产于珠江三角洲近海地区咸淡水交界的稻田中,形似袖珍版的蜈蚣。《顺德县志》记载:“夏秋间禾稻熟时,每乘潮涨或雨夜由田冲出,下海浮游,则水面皆紫绿相,交成五色,然不能久,日出及化浆。”
禾虫蒸蛋时最常见的做法,这道珠江三角洲乡土小菜的味道明显胜过龙虱。清代顺德学者罗天尺有诗为证:“粤人生性嗜鱼生,作脍无劳刮镬鸣。此土向来多怪味,禾虫今亦列南烹。”
据说,禾虫与蒜头同煲,可以治疗脚气,故在香港脚盛行的广东,禾虫能够登上餐桌,并不奇怪。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已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这是《变形记》冷静的开场白。虫子不仅仅是那个旅行推销员一个人的噩梦,而是人类共同的恐惧。与此同时,昆虫过敏也是不分人种族群的一种高发病症。
要是排除了心理因素只算经济账的话,改吃虫子绝对划算。据专家测算,人类为满足肉食来源而不得不进行大规模饲养,同时亦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以淡水为例,产生一公斤牛肉需要七公斤饲料,而这些饲料又需要七千公斤水来种植。美国犹他州一个养猪场所产生的污水,多于整个洛杉矶地区。因此,逐步把昆虫变成|人类的主要肉食,有助于维护地球的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世界各地也有不少科学家和投资商,欲透过对昆虫的大规模人工培育,使其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人类的主要菜肴。
当然这还不是一件紧迫之事。不过,一想到以后有可能要把蟋蟀面包当早点,以蚂蚁酱三明治为午餐,把烧烤知了做晚饭,顿顿吃虫,我的心中就有说不出的失落。祸从口出,这话丝毫不假。
如果我们能少吃一点燕窝鱼翅,今天也许不至于要打虫子的主意。
看一眼像奥运会开幕式那一类的场合,就会真切感觉到人类的自大和自恋正以一种失控的速度膨胀,人和虫子,究竟谁能笑到最后?有一天,我们会不会也在某一个早上醒来,发现彼此都变成了甲虫,或者蚂蚁?
汤显祖尝言:“人之视蚁,细碎营营,去不知所为,行不知所往,意之皆为居食事尔。。。。。。世人妄以眷属富贵影像执为吾想,不知虚空中一大|穴也。倏来而去,有何家之可到哉。”
我们是害虫。
比粽子还冤
粽子和月饼一样,都是汉族的节令食品代表。他们是两种不同的食物,既属于一年当中的两个不同的节令,又是汉语文化中两个不同的隐喻,一个遥指天空,另一个倒影在水底。
剥去粽叶,切开月饼,接下来就是中国家庭共叙天伦的温馨时刻,然而,粽子和月饼的来历却不那么温馨,反而充满着仇恨、不安、冤屈和暴力。“月饼”一词尽管最早出现于《梦粱录》,但是直到南宋,中秋食品仍以应节瓜果为核心,月饼并不普及,最起码还未形成习俗。在月饼界已成信史的,倒是《野客丛谈》所记载的一段野史:“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至中秋佳话,刘伯温于月饼内遍置‘八月十五杀鞑子’字条,相约起事,各地胡人是夕均被戕。中秋夜民间无不夜饮,乘酒兴为之,势如破竹耳!胡人不识汉字,因而覆亡。”
关于端午节的来历,端午节,最原始的说法,言其起源于上古三代的“兰浴”。按照《大戴礼记·夏小正》的解释,“五月五日蓄兰为沐浴”,目的是“此日蓄采众药,以触除毒气。”古人相信,五月五日这一天阳气至极,万物茂盛,正是“毒气”最旺的日子。然而,朴素的“天人感应”后来还是被中国民俗中复杂的“人人感应”所取代。纪念伍子胥,是各种传说中的一种。伍子胥是辅佐吴王阖闾完成霸业的功臣,阖闾死后,伍子胥逐渐失宠,新吴王夫差听信太宰伯{喜否}的谗言,赐剑令他自尽,还把他的尸体在五月初五这一天扔到钱塘江里。于是江浙一带的百姓于每年五月初五祭祀之。
传闻二,见蔡邕《琴操》:“介子绥割其腓股以{口舀}重耳。重耳复国,子绥独无所得。绥甚怨恨,乃作龙蛇之歌以感之,遂遁入山。文公惊悟迎之,终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绥遂抱木而烧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
传闻三,见《会稽典录》:“女子曹娥,会稽上虞上。父能弦歌为巫。汉安帝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沂,涛迎波神溺死,不得尸骸。娥年十四,乃缘江号哭,昼夜不绝声七日,遂投江而死。”
不难发现,不管被纪念者是男是女,是民是官,这些人几乎拥有一个共同的死因,一个字:冤!当然,端午民俗中最popular、最有教育意义、最能和粽子发生直接关系的,自然属于“纪念屈原”说。
与伍子胥、介子绥和曹娥三位男女“冤友”相比,屈原其实也不能算是死得最冤。尽管伍子胥、介子随即屈原三人皆因“投入与回报”的高度不对称而死,但是就“投入”而言,屈原为楚国所做的贡献,远不及伍子胥至于吴、介子绥之于周——不过在我看来,死得最冤的,既不是上述三个男人,也不是小女子曹娥,而是曹娥的老爸。作为一名汉代的“神职人员”,曹娥之父因“涛迎波神溺死”,冤就冤在这个传说中的“波神”不是别人,正是“四大端午冤魂”之一的伍子胥。“波神”这个光荣称号,是江浙民众在伍子胥的尸体被扔到钱塘江里之后赠送给他的。
不管怎么说,这四个人都是死于五月初五(曹娥之父溺于此日,曹娥本人则于七日后投江),然而,唯有屈原一人的死直接或间接地为我们创造或维持了吃粽子的习俗。端午食粽之“纪念屈原说”,始见于梁吴均《续齐谐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水,楚人哀之。至此日,以竹筒子贮米投水以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回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回曰:闻君当见祭,甚善。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以绿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回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遗风也。”
屈原死于公元前二七八年的农历五月初五,这一点争议不大。但是,关于“蛟龙所惮”的说法,有人是持怀疑态度的。如闻一多教授生前就坚持认为,包括粽子和龙舟在内的种种端午礼俗,实际上与“持龙图腾崇拜民族的祭祖日”有关。也就是说,沉入江中的粽子很可能只是单纯地为了拜祭蛟龙,而不是作为深水炸弹去“恐吓”那些对屈原不利的蛟龙或者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端午食粽之“纪念屈原说”虽然不尽可信,但是,就连“纪念屈原说”本身,也在经年累月的民间语文中发生了难以避免的变异。最显著的变异,是“蛟龙”变成了鱼虾,“惮蛟龙”改做了“喂鱼虾”。小时候听大人说,把粽子扔到水里,是为了怕屈原的尸体被“鱼”吃了。而在湖南省的旅游宣传资料上,则有这样的说法:“传说当地的人听到(屈原投江殉国的)消息以后,十分悲痛,纷纷划着船去抢救,人们不忍心屈原被鱼吃掉,就把米包成粽子投入江中喂鱼。”或曰:“人怕江心中的鱼虾啃噬屈原,在划船前往抢救屈原的同时,把自己船上的粽子投向江中喂鱼,由此形成了中华民族端午划龙舟、吃粽子的习俗。但是一代爱国诗人是法救生还,屈原投江几天后才被渔民打捞上来,头部已被鱼噬去一部分,其女儿女婿便为他配上半金头埋葬,女婿疑心有人掘墓盗金头,遂以罗裙兜土筑疑冢,遇神助一夜间竟筑成十二座疑冢。”
这十二座疑冢(二十小山式的土堆,也有点像二十只巨大的粽子),散布于汨罗市西北四公里汨罗江北岸的玉笥山东五公里处的汨罗山上,土堆前立有“故楚三闾大夫墓”的石碑。
不论是“惮龙”还是“喂鱼”,目的都是为了祭祀,为了招魂。其实,按照屈原时代的楚文化传统,屈原本人在临死之前就已经为自己准备好了两篇招魂的文字材料,即《楚辞》里的《招魂》和《大招》。在这些文字中我们可以发现,招魂工作所需要用到的素材十分繁复,而且堪称奢侈。仅吃的一项,就包括五谷杂粮,猪狗龟鸡,飞禽走兽,美酒佳酿。与此同时,等待着魂兮归来的还包括十六位“朱唇皓齿,丰肉微骨,小腰瘦颈,姣丽施只,体变娟只,美目媔只,善留客只”的美女尤物,供此尊贵的游魂“恣所便只”。自认真研读过《楚辞》之后,每一次吃粽子的时候,我都会为了我们碗里的那一小堆相比之下显得寒酸之至的叶子包米而不好意思。不过,我仍然认为涌往水里扔粽子的方法替溺毙者招魂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品味,至少,比我们今天忙着在水里打捞什么“黑匣子”要风雅得多。
当然,就像端午和粽子一样,《楚辞》里这两篇与招魂有关的文章究竟是不是屈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