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里展开它们。都已不必借着光亮去看清楚信笺上的字迹,因为她早已对每一个字全都烂熟于胸。就连那些信封与信笺被手指磨损了的弧度,她却全都一点点全都记得。
那些都是当初赵曼托她交给碧笙的。可是这些信笺却没在赵曼那里,反倒都保存在她的“时间铁盒”里,不是赵曼粗心,而是——这些信曾经都是秦筝写的。
那些少年的时代里,少男少女之间都有些小资的文艺调调,赵曼就也想赶时髦,写给碧笙的信里也想夹着一首小诗,可惜赵曼不会写,便每次都央着秦筝帮着写。秦筝写好了,赵曼再亲笔抄下来。
那是女孩子们年少的岁月里都可能与手帕交共同经历过的私密故事,藏着的其实都是同样悸动的心。
十六岁,还没来得及表达的感情便要被自己亲手生生扼杀,这对每一个年轻的心都是残酷的事情。所以秦筝便将自己所有的心情都寄托进代替赵曼写的信里,每一封她都用尽心力。
她写:蓦然转身,灯火阑珊里有你白衣身影轻闪。发丝碎,轻衫薄,清笑漾漾。
她写:凉风吹散了我的梦,旧故里,草木深,你已不再为我停留。
不是年少一语成谶,而是当年的她其实就已预见今天的结局。他和她,终究会两两散在漾漾烟波里,今生纵有情深,却奈何缘浅难相守。
她当年托着写了赵曼名字的信去送给碧笙,他总是坐在房间里的书案前在读书。那些年碧笙几乎发了疯一样地用功,每天在秦家除了吃饭,便将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功课不够他学,那他就自己学课程之外的东西,甚至将秦子潇的经济学、企业管理学之类的书籍全都搬回来啃。
那种心情秦筝亦能体会,他是依旧在秦家找不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又不想被人知道自己想要逃避,便用读书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自己逃开。他那时其实是多么孤独啊……
秦筝每当在门口看见他尖峭着读书的侧影,便会觉得心疼,然后便会轻轻敲门,用力扬起一脸的微笑,“哥,我给你送信来了。”
那时候他便会带着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惊喜从书本里拔出精神来,侧眸望她。那刀削一般清隽的容颜在房间柔柔的光里,仿佛乍然出鞘的剑光一般清亮微凉,却光华潋滟。
秦筝闭了闭眼睛,纵然十年走过,她却依旧清晰记得他当年的每一个细微神情。哪怕只是微微一皱眉,或者轻轻一挑唇角,全都鲜活得仿佛就在眼前。
她清楚看得见他的惊喜,她更清楚明白自己的心疼。可是彼时彼刻,却终究还是隐下心事,只将赵曼的名字交托在他掌心。
直到那天晚上放学,她跟他做完了所有的值日,她拎起班级的锁头跟他笑着说,“走吧,解放了。”
他却依旧坐在座位上没有起身。
下了晚自习天已经黑透,整个教学楼里几乎都已经走空,只剩各个班里的值日生还在叮叮咣咣地忙活着。窗外夜色已深,他就坐在那里定定地望她,直到把她望得心底发毛,想要跑出去。
他扯住她,轻轻地问,“那些信都是你写的吧?你是不好意思,所以才假借了赵曼的名字,对不对?”
秦筝怔住。她没想到他竟然能猜到那是她写的,更没想到他会误会是她假借赵曼的名字……
她郑重摇头,“不是。”
他笑,忽地一把抓过她的书包扛上自己的肩头,率先向外走去,“每个星期只一封,太少了。”
秦筝只觉惶乱,心里像是藏着仓皇的小白兔,仿佛有什么事情再不按压一下,便要全都藏不住了。她寒下脸来,冷冷说,“哥,你多心了。真的是赵曼写给你的,我不过是帮着她润色一下而已。与我无关。”
她站在已经无人也无灯光的走廊里,借着窗外昏黄的街灯光冷静望他,“哥,你也该知道爸对我的要求。我不会做违背爸心意的事情,也请你不要胡思乱想。我不想爸不高兴。”
她直到现在还记得,那空旷深幽的教学楼走廊里,他一只手背在肩头,一个人背着两个人的书包。纯白的衬衫被窗外的接灯光染成深浓的茶色,那一张刀削一般的脸上瞬间晃过树叶的暗影。
她没敢看向他的眼睛。
那晚他再也没有跟她说话,长长的路一直到家,他再也没有回身看过她一眼。
第二天起他的身边便多了各种各样的女生。校内的如郑安琪、当年的吕云清;校外的就更是各种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五官和相貌。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开始坦然跟旁人介绍她,“这我妹妹。”
秦筝擦干眼泪,将信笺贴在心口上,用心口的温度熨干信笺上沾染的泪水。然后仔细将信笺放回铁盒,将铁盒封盖放回柜子的底层。
窗子上的晨光终于照亮了房间内的幽暗。
天亮了,她该去买那枚早已看好的祖母绿吊坠。
这个晚上同样在流泪的还有秦笛。
只不过秦笛始终比秦筝幸福,她流泪的时候还有母亲的怀抱可以依仗。
本来郝俊伟打电话说碧笙今晚跟他在一起,结果碧笙凌晨了突然从外面回来。满身的酒气,进了房间便将房门锁死,任凭谁敲门也不开。秦笛有点担心,站在门外听了半天的声儿,隐隐能听见碧笙再房间里粗闷的喘息声,却一声也不吭。
秦笛便难过地去找崔芬,伤心得直掉眼泪。
“距离婚礼还不到一个月了,妈,可是碧笙还是这样对我,您说该怎么办?如果就这样结婚了、生了孩子,将来他究竟能不能对我们好?”
崔芬也是轻轻叹了口气,“笛子啊,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决定要这样做,就不能后悔。任何事儿不是现在担心就不会发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只知道担心又有什么用呢?你得学会掂量和取舍。如果觉得能获得的比失去的要值得,那你就应该坚持下去。”
崔芬抚了抚秦笛的鬓角,“没了碧笙,你我娘俩还有什么?难道我们真的一辈子依靠你姐活下去?且不说你姐将来总归要结婚嫁人,单说你爸这样不死不活的,外面还总有人来要债,你说我们娘俩还怎么活?”
崔芬说着不由得伸了手指头点指笛子额头,“但凡你有你姐的一半,你妈我也不至于这么担心。你大小姐当惯了,花用惯了,将来可怎么办!就算妈不指望你,那妈有一天去了,你自己可怎么活?就你认识那帮小子,没一个能靠得住!趁着年轻怎么玩都行,难道你真指望跟他们那样的过一辈子?不可能啊……他们都是败家子儿,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就是家里有座金山,也早晚都能给败光了!”
秦笛垂下头去,“妈我知道了。至少,我不会再重蹈我小时候的覆辙,让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爸。就为了这个,我也一定会跟碧笙结婚!”
崔芬一笑,“明白就好。别忘了碧笙手里拥有的这一切其实都是我们秦家的。只有成为他的妻子,生下他的孩子,牢牢地把继承权握在自己手里,我们才能把失去的一切再全都得回来。”
秦笛倒是微微一愣,“妈,原来您还有这份心思。倒是跟我姐一样啊,我姐说她不管有多辛苦,但是有生之年也一定要赚够钱,将秦氏再买回来。”
“嘁……”崔芬一笑,“秦筝有这份心倒是好的,可是凭她的能力,你觉得还有希望么?那是买秦氏啊,不是买个盘子买个碗,如果赌咒发誓都管用,那这个世界上的人还都成亿万富翁了呢!就靠你姐这一个月攒一两千块,要几百年才能攒够?”
“再说,你姐想要买回秦氏,是因为秦氏是她妈和你爸一辈子的心血。却与你我娘俩无关。就算她能念旧情,却也不过能分给我们一丁点股份罢了,人家吃肉咱们喝汤。”
崔芬拍了拍笛子的后背,“妈是为了你啊。秦家欠你的,所以你应该把秦家的一切都拿回来,属于你自己。”
秦笛也微微眯了眯眼睛,年幼时留在心灵上的伤痕当然是一辈子都不会消除的。
“妈,你说今晚上碧笙真的是跟郝俊伟在一起么?如果是跟郝俊伟在一起,他怎么会这么酩酊大醉地回来,那个郝俊伟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么?”
崔芬一笑,“这都是男人的伎俩。但凡不是自己打电话回来,而是朋友打电话的,那一般都是托儿,都是帮着打马虎眼的。”
秦笛的目光寒凉下来,“妈,那您说他今晚是跟谁在一起?”
崔芬叹了口气没回答。
秦笛咬牙,“挑婚纱那天,妈你还不让我问秦筝跟碧笙见面的事儿!那天难道您没看见她脖子上围着条纱巾?她的穿衣习惯我又不是不知道,她平时根本就不爱往脖子上戴那些累赘东西!肯定是——碧笙亲她了,在脖子上留下吻痕,她来咱们家怕咱们看见,所以弄了个纱巾给挡上!”
崔芬苦笑,“傻孩子,你能看出来的事儿,难道妈就看不出来?可是你问了又如何,难道是想让碧笙对你再多推远一点?现在有你姐在一天,碧笙就不敢对你我母女怎样;如果你真的跟秦筝弄僵了,你以为碧笙还会乖乖听话结婚么?”
“你现在,越是跟你姐好;越是让你姐心疼你,你跟碧笙的婚事才越是板上钉钉。别忘了距离婚礼还有一个月,这一个月发生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你现在唯一的护身符不是你肚子里的孩子,而是你姐。”
秦笛默默点了点头。
“麻烦你我想请问一下,放在橱窗里的那枚祖母绿的吊坠放在哪里了?对,就是昨天还在那里的,衬着黑色丝绒盒子的那个。”
秦筝在老凤祥里焦急地问营业员。就在她好不容易攒够了钱,来买那吊坠的时候,才愕然发现橱窗里原来放着吊坠的盒子已经无影无踪,代之的是一套铂金钻石项链和手链。
营业员抱歉地笑,“啊,小姐你喜欢那祖母绿的吊坠?真是不好意思啊,您来晚了一步。本来那吊坠已经摆了半年都没卖,可是昨天刚刚卖掉了。”
秦筝只觉一颗心都凉了。苦苦守了半年的东西,终于攒够了钱,却这样便错过了。
“那么我能问一下,那位购买者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么?我想去问问看,如果我多加点钱,可不可以把那吊坠买回来。”
营业员摇头,“对不起小姐,所有客户的资料在我们公司都是一级保密的,绝对不允许被泄露出去。否则我们营业员会被解雇和罚款。”
秦筝哀求,“求你帮我这一次行么?我真的没有恶意……我妹妹圣诞节就要结婚了,我想买那吊坠送给她当结婚礼物。我已经看了半年,我真的想买回它……”
店员还是摇头,“小姐其实我记得你。几乎每个中午都会看见你走到橱窗前来,只望着那吊坠。我们都知道你真的是喜欢它,但是你并没有跟我们申请预留,不然我们也许可以想办法帮你先留着的。”
秦筝难过地走出门去。
她真傻,她忘了商业上其实有些规则是可以被利用的,比如店员说的预留,只要她先拿出10%的定金来,商家是可以为她预留的。
她错误地将商业都当做了人生,以为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一辈子为你预留、一辈子都不改变。譬如感情。
感情易变,人生多舛,所以人们才会更加热衷去购买那些珍贵的石头和金属吧。在岁月面前,在人心面前,或许只有那些石头和金属才可以,永恒不变。
正如DeBeers那句著名的广告语: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这个世界上只有Diamod才是Forever。
如今就连她想给笛子买一个称心如意的结婚礼物的心愿都会成空。
都会成空……
为什么非要买那个祖母绿的吊坠?其实不光是因为祖母绿是爱情的宝石,是生命和爱情长青的标志,更是因为——当年田菊绣的手上就戴着一枚老坑玻璃种的翡翠戒指。周伯母说过那是周家祖传的结婚戒指,将来会交给碧笙的妻子。
周家一家人出了车祸,整个车子从悬崖上滚落,三个人的身子都已经摔碎,唯有那枚戒指幸运地完整保留了下来,后来交到了碧笙手上。
秦筝知道,碧笙一定会拿那枚翡翠戒指作为结婚戒指。
可是那样通透润泽的老坑玻璃种的翡翠已经不好找,更何况秦筝也更拿不起那个价钱,所以退而求其次去找一块相对好找一点的祖母绿吊坠,帮笛子配手上的戒指,倒也从视觉上几乎可以乱真。
没想到,她的心愿终究落空。
如今该到哪里再给笛子找一个合适的结婚礼物?秦筝呆立在人行道边,看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绿了又红,看一大群一大群的行人从面前的斑马线上聚了又散,她迟迟迈不开脚步,不知道下一步该走向哪里。
事与愿违,事事休。为什么只要事情一与碧笙相关,她便总也把握不住完美表现的机会?难道总要自己手足无措,难道总要自己狼狈不堪?
就在秦筝微微走神的刹那,忽然听得街上一片吵杂!
有车喇叭尖利的鸣叫声,有金属彼此碰撞的响声,有行人高声的尖叫,更有无数车子拼命踩住刹车的摩擦声,纷乱过耳的跑步声……
秦筝几乎是被人横着给推开!
就在她身边不到半米处,一辆车子从马路上直直撞了过来!
幸好她身边有一根粗大的钢铁电线杆,还被身边不知谁给退了一把,否则那车子一定直接撞上她!
呼……秦筝拍了拍心口,心底暗自庆幸没事。
这个时代马路杀手太多,驾照太好考,就是站在人行道的路边竟然都有可能出车祸。真是,什么世道啊。
车祸的侥幸逃生让秦筝的心情好了一些。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意的必有一失,她刚刚错失了那枚收了半年的祖母绿吊坠,却保住了性命。两者掂量起来,当然生命更重要。
秦筝努力笑开,仰首望楼群中间露出的金色阳光,告诉自己要快乐起来。
“秦筝,你没事吧!”身后忽然一个人冲过来,一把拉住秦筝的手肘。
秦筝惊讶回眸,竟然是卫嘉蓝。秦筝在卫嘉蓝眼睛里清晰看见了担忧。
秦筝笑着摇头,“没事啊。很幸运。”
卫嘉蓝抓着秦筝的手肘闭了几秒钟的眼睛,这才放松睁开,“刚才我开车从事故路段经过,看见你站在路边,然后亲眼见那辆车就向着你的方向直接冲过去……吓死我了,我以为再也看不见你。”
秦筝哑然失笑,心里却也涌起感动。回头望事故路段,指着那辆横在马路中央的雷诺,“你的车……”
“我哪儿还管的上什么车,我跳下车就跑过来了。”
秦筝轻轻叹息,伸手握住卫嘉蓝的手,“蓝,你刚才想用自己的车子去拦住那辆肇事的车子?”
卫嘉蓝面上一红,垂下头去,“可惜还是没拦住。”
秦筝眼泪倏地落下,“一起吃午饭吧,我请客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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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筝说请卫嘉蓝吃饭,却竟然是带着卫嘉蓝去吃亚惠快餐。每个人拎一个大托盘,按着快餐店规范好的路线,跟着大票人一步步向前挪动。像一群群奔着食物执着而去的小蚂蚁,路程中间从柜台上取下自己想要的餐点。
到了盛放着粥汤的白钢车子上,秦筝给卫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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