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世纪之狂刀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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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世纪之狂刀兽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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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就要来了么?”

    没来由的感觉到浑身一阵燥热,兽灵少年被那一个怪梦给惊醒了,为什么老是跟风有关呢?

    他坐了起来,已经是五月了,天气微微有些燥热。

    既然睡不着了那就出去走走罢。

    想到这里,他离开了帐篷来到了外面。

    清风,朗月。

    兽灵少年身上的衣衫炸裂开,袒露出了浑身虬结有力的肌肉。

    此时,他正在对着皎洁的月光,挥汗如雨的施展猛虎拳,他的每一次劈砍,肌肉都犹如水波一样剧烈的颤抖着,他的发力方式带着一种奇异的大道韵味,每一招,每一式都包含了无穷无尽的力量一般。

    似乎天地间的所有“灵力”,那种纯粹的“灵力”所爆发出来的力量,都在随着他的每一次劈砍而欢呼雀跃。

    突然,他停住了手中的拳路,看看“沙沙”作响的树叶,自言自语的说道。

    突然,他一个跳跃,手中的霸神刀闪现,对着从树梢上面飘扬而下的落叶一刀了过去。

    空气之中传来阵阵“嘶嘶——”的声音。

    “喂,狂刀,你又发什么神经啊?”李贵不耐烦的卷着被子,嘴里咕噜着,妈的,老子刚刚梦到和城里的丽华的好事,裤子都扒下来了,被你给吵醒了。

    李贵心中忿忿不平的念叨着。

    “好了好了,等再干一票,你不就可以去找你心爱的丽华了吗?”

    身后传来一阵爽朗的声音。

    一个少年施施然而来,剑眉星目,薄唇雪肌,缕缕青丝松松散散的束于脑后,一袭白袍,纤尘不染,好一个翩翩少年郎。

    “白起啊,为啥你们一个地方来的,差距这么大呢?”李贵忿忿不平的说道。

    在他看来那个兽灵族人简直就是个怪物,平时都是沉默寡言的,除了吃饭的饭量大是亮点,除此之外,就是看着风。

    风有什么好看的呢?

    还不如花场里面的姐妹呢,那白花花的大腿,诱惑啊。

    想到这里因为酒色而略显病态的李贵脸上又浮现出了迷离的表情。

    “你天天去花场,也不怕身体吃不消?”

    一旁的白起打趣的说道。

    “桀桀——”

    李贵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不过脸上的红光更深了。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谈到女人,李贵那是一百二十个来了兴致,“白起兄弟,你可不知道啊丽华的皮肤可真嫩啊,都可以掐得出水来了,难怪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呢?”

    白起微微的摇了摇头,道:“兄弟,你还是好好的攒点老婆本钱吧,老是去花场,也不是个事啊!”

    “哎,干咱们佣兵这一行的,有今天,没明天的,说不准那一天就横尸荒野了,不找也罢。”李贵的幽幽的说道。

    “烟花女子,两条玉臂千人枕,一点红唇万人尝。不要也罢。”

    白起微微的摇了摇头。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样的女人才有滋味呢?”说到这里,李贵红光满面,似乎依然还在回味着昨日的缠绵。

    “风就要来了!”

    狂刀没有回头,目光直直的看着那些树叶儿被切的薄薄的如同泥沙一般琐碎。

    霸神刀一刀,竟然有如此的威力!

    身后有一个小塔一般结实的壮汉嘟囔起来了:“疯子,一个十足的疯子。”

    “别理他,你别忘记了他叫狂刀,自然,疯狂了。”李贵连忙劝说道。

    对于狂刀的所作所为,李贵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他们这个橡树木佣兵团,一共就12个人,属于多洛克王国里面最不起眼的三流的佣兵团了。

    好在,团长莫里发是哈里兰金族的人,并不似很热衷于权势和地盘,只要能够获得糊口的食物那也就知足了。

    自然,上行下效,团长都觉得没什么的话,那么他们这些雇佣兵更是没有压力了。

    唯一的不稳定因素就是那八个好斗的诺亚族人佣兵了。

    本来嘛,随着时间的流逝,被迫远离故土——原大陆的伤痛已经缓慢的遗忘了,可是,随着那些那些承载着源大陆记忆、记录着源大陆曾经的辉煌的碎片散布在世界各地,那无情无尽的宝藏和辽阔的土地再度记起了各族人民的向往和诉求。

    在领土扩张与信仰冲突的矛盾下,两片大陆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在得知源大陆拥有神秘力量后,两片大陆的人们纷纷踏上了回归源大陆的旅程。

    冲突,一触即发,暗潮汹涌!

    争斗,剑拔弩张,箭在弦上!

    狂刀以及还有一个哈里兰族的叫白起的少年,都来自于哈利拉大陆,即是老乡,也是少数派。

    就算是在刀口上面讨生活的佣兵,隔阂依然存在,那几个诺亚族人自发的抱成了团。

    当然了,对于这一些,狂刀是不屑于顾的,只要有力量,在哪里都受欢迎,凭本事吃饭而已!

    午夜。

    正当大多数雇佣兵又在香甜的美梦之中的时候,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踏踏”的奔驰而来。

    并且,听声音的来源,似乎是朝着他们橡树木佣兵团而来的。

    难道是盗贼?这个时候,会是国王的军队了,并且,橡树木佣兵团一直以来奉公守法,该缴纳的税收,以及城市卫生费都是按月足数缴纳的,并且,跟本地的税务官关系良好,逢年过节,都会带一些礼物去礼尚往来的。

    白起皱着眉头看着越来越近的马声,陷入了沉思。

    一共八名骑士,蒙面而来,一看到杵在外面的狂刀,以及白起,李贵他们。

    为首的骑兵声音洪亮的喊道:“叫你们团长出来,有一个买卖要做——”

    团上还没有出来,那个八个诺亚族人手里提着兵器怒气冲冲的跑了出来。

    “我宰了你们这帮兔崽子——”

    为首的是格兰特,一个30岁的粗狂汉子,留着一头飘逸的金发,此刻,真狠狠的看着对面的骑兵。

    “这个给你——”

    马背上的人看都不看的扔过去了一袋金币,然后说道:“这算是给你们的补偿吧。”

    格兰特先是一愣,随即掂量了一下袋子的重量,足够他们一年的收入的金币,看来是碰到金主了,随即眉开眼笑起来了。

    说着,那个人又是扔过去了一袋金币,随意的抛在了地上。

    “这是定金,叫你们团长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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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血夜屠杀!诺亚人的獠牙
    睡梦之中的莫里发鼾声如雷!

    橡木树佣兵团团长生平有三恨,其中一条就是晚上睡觉被叫醒了。

    按照他的话来讲,除非原大陆沉没了,亦或者是浴血军团杀过来了,否则晚上最好不好吵醒他。

    当然了,谁都厌恶深更半夜被吵醒了,因此整个橡木树佣兵团几乎是默许了这个规定。

    但是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没有谁会跟金光闪闪的财神爷过不去的,不然的话就算是诺伊女神也会生气的。

    作为这一帮诺亚人的主心骨——格兰特当然不让的肩负起来了走进去叫醒团长的重任。

    并且他坚定认为整个橡木树佣兵团除了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够胜任这份殊荣,当初莫里发团长喝醉了酒的时候,曾经抱着他哥啊弟的直叫唤,并且亲口说了,咱们这个橡木树佣兵团,他们诺亚人可以说是顶梁柱了,以后等自己退休了,这个佣兵团肯定是要交给最杰出的的人来打理的。

    理所当然,他格兰特自我感觉自己就是那个最杰出的的人选了。

    只见格兰特昂首挺胸、大步流星的走向了团长的帐篷,在门前,还颇为郑重的清了清嗓子。

    “团长,莫里发团长,财神爷来了。”

    说吧,格兰特大大方方的掀起来了布帘的一角,头伸了进去。

    “哐当——”一声,格兰特只感觉头顶上顶着一个圆柱形的金属器具,两眼一抹黑直接走了进去。

    团长的帐篷之中,立刻“乒乒乓乓”响个不停。

    这一下子外面的那几个橡木树佣兵团的人马,尤其是诺亚族人都傻眼了,这是什么情况啊,怎么感觉里面像是放炮啊。

    “嗨——。哈——”

    “砰——”的一声,又是一阵沉闷的声音传了过来。

    紧接着一个人形物体飞了出来,不偏不倚正好抵到了为首的那个骑士的马蹄面前。

    人形物体脑袋上面顶着的痰盂一样的铁器,正好由于惯性的缘故,头上的痰盂往下面一落。

    “哐当——”一声。

    饶是训练有素的战马也是一惊,扬起来了前蹄,重重的踹向了人形物体。

    “咚——”的一声,人形物体被踹着在地上拖行了十来米,接着马蹄的力量,万幸的是头顶上面的痰盂终于飞了出去。

    众人定睛一看,哎呦,这不是格兰特嘛,怎么以如此古怪的造型出来了呢?

    经过两次“空中飞人”的打击之中,格兰特似乎受伤不轻呢,都昏迷不醒了!

    正当众人还在惊讶格兰特出现了什么状况的时候,从团长的帐篷之中,走出来一个****着上身,发达的肌肉在肩膀和两臂棱棱地突起,踩着拖鞋,手里拿着鬼斧刀杀气腾腾的走了出来。

    “风就要来了。”

    说完这句话,莫里发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说道:“我说你们几个这么站岗的啊,没看到有个金色海贼王来了吗,不知道你们平时干什么吃的啊?”

    说罢,莫里发的目光死死的盯住了那几个诺亚族人,恨恨的说道:“尤其是那个格兰特,怎么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还不出来啊,就知道睡觉,睡觉,天塌下来也不管啊。”

    说完了,他的目光逡巡四周,最终在自己的右后方看到了昏迷不醒的格兰特。

    靠,这小子真会找地方啊,现在还没有到初夏呢,就这么贪凉啊,还跑到外面睡觉去了。

    因此,莫里发一见到他这样,气就不打一处来,快步的走了过去,“啪啪啪——”给了他三个耳光,并且大声吼道:“快醒醒,快醒醒,别睡了,有没有发现金色海贼王啊。”

    格兰特经历过两次撞击之后,早就七荤八素了,这时候有点轻微脑震荡了,自然不知道莫里发在咋呼咋呼的说着什么呢,只是不停的摇头。

    难道傻了么?莫里发无奈的摇了摇头。

    等到身边的诺亚族人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之后,莫里发的表情发生了360度转变,一把拉住了格兰特,满怀感激、痛哭流涕。

    莫里发信誓旦旦的说道:“我的好兄弟哦,你真是太为我们橡木树佣兵团着想了,你这样鞠躬尽瘁的人物,已经可以说是独当一面了,我觉得这次行动你完全可以自己**负责,我相信你能行的。”

    “嘎——”

    瞬间格兰特的眼睛亮了,自己终于可以自立门户,独当一面了,没想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看来这一撞还是收获颇丰啊。

    “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红胡子莫里发吧?”

    这时候一直在看着这出闹剧的马背上的骑士开口说道:“十袋子金币,今天晚上你们去一个地方。”

    “风就要来了,不好意思啊,作为哈里兰一族的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千年的风俗习惯,作为一个虔诚的太阳神萨利姆的子嗣我们必须遵守啊。”莫里发一本正经的说道。

    “等等,你们哈里兰一族不是改姓哈里拉神了吗?”马背上骑士好奇的问道。

    “对啊,可是这里不是东大陆啊!”莫里发反问道。

    “哦,哦!”

    马背上的骑士不置可否,转身看向了诺亚一族的格兰特,似乎在探寻他们的意见。

    格兰特的有着诺亚一族的男性常见的坚毅的脸庞,以及浑身散发出强烈的阳刚气息。

    诺亚民族热爱大自然,善于建设城邦,致力于保护和传播属于自己的文化。

    “没问题!”格兰特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合作愉快!”马背上的骑士笑了笑,接着说道,“我们只要货物,事成之后在落日沼泽接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为了让格兰特他们放心,马背上的骑士补充说道:“我们的支票,在任何一家地精商行都可以兑换,这个你们可以放心的。”

    听到对方这么说了,格兰特紧绷的心弦松了下来,在原大陆地精商行是除了哈里兰商行意外第二大商行了,无论是信誉和利息都是很客观的。

    而地精商行能够快速崛起,得力于破坏神基里奥斯的浴血军团的入侵,面对这帮丑陋散发出独特体味的地精,破坏神基里奥斯虽然厌恶,但是也不能不对这一帮要钱不要命的地精感到敬佩。

    据说,跟地精做生意,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提供不了的商品。

    所以说,这一次原大陆的战争,地精可以说是大发了一笔横财呢。

    对于有诺亚人主导的佣兵团,狂刀本来就不感兴趣,并且这样看来似乎这一次还是第二职业。

    橡木树佣兵的第一职业是保镖,第二职业就是劫匪,虽然不光彩,但是为了生活,也是被逼的。

    这也是三流佣兵团生存的方式之一了,总比那些明火执仗的盗贼、倭寇强多了,这是,莫里发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语。

    可是呢,这一次格兰特竟然破天荒的笑着看着狂刀说道:“狂刀兄弟,有没兴趣一起去啊。”

    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一次啊,他也没辙了,总不能当面拒绝啊。

    于是,狂刀和白起也加入了,李贵呢再被莫里发给扣了下来了,美其名曰团长而是需要人站岗的啊。

    不过,格兰特倒是很看得开,李贵这样的人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力。

    于是,在格兰特的率领下,一行10个人趁着夜色埋伏在了通往落日沼泽的必经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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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毒药毒魔法师
    这个世界有君子的存在,那么肯定也会有与之对立的小人的出现了。

    只不过格兰特并不喜欢“小人”这个词语,实在是有点玷污了卑鄙之神的名誉,他更喜欢用“实用”这个词来替代!

    诚然,面对着魔法师的滔天巨浪之术亦或者是陨石天落之术,一个人一把刀就这么悍不畏死的冲锋向前去,很man,很有男子气概,但是也很sb!

    对于这一点来说,作为诺亚一族的他很是佩服哈里兰一族的实用精神,指导变通,从容,所以,他对于哈里兰能够率进入以魔能推动的机械文明是一点儿也不吃惊。

    这个民族的创造力,已经对于大自然的改造能力是十分强大的!

    自然,潜移默化的莫里发团长也是这样的,多少次,做劫匪的时候,他告诫兄弟们都给岛上涂抹上剧毒的毒药,来不起补刀那帮狗养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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