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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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经济学-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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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成本(14)
Gometz; Charles “Contagion and Quarantine among Contractual Regimes: A Code in the Node”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Virginia Law School; 1990
  Hanoch; Giora: “A Multivariate Model of Labor Supply: Methodology and Estimation;〃 in James P Smith; ed; Female Labor Supply: Theory and Estimatio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0
  Heckman; James: “Sample Selection Bins as a Specification Error” Econometrics 153~61; 1979
  Heckman; James: “Sample Selection Bias as a Specification Error with an Application to the Estimation of Labor Supply Functions” in James P Smith; ed; Female Labor Supply: Theory and Estimatio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0
  Joskow; Paul: “Asset Specificity and the Structure of Vertical Relationships: Empirical Evidence”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95~117; 1988
  Klein; Benjamin: “Vertical Integration as Organizational Ownership: The Fisher BodyGeneral Motors Relationship Revisited”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199~213; 1988
  Klein; Benjamin; RACrawford and Armen Alchian: “Vertical Integration; Appropriable Rents and the petitive Contracting Proces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97~326; 1978
  Lee; L F: “Estimation of Limited Dependent Variable Models by TwoStage Methods”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Rochester; 1976
  Lee; Tom; and I P L Png : “The Role of Installment Payments in Contracts for Service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83~99; 1990
  Maddala; G S: LimitedDependent and Qualitative Variables in Econometr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Masten; Scott: “The Organization of Production: Evidence from the Aerospace Industry”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403~17; 1984
  Masten; Scott: “A Legal Basis for the Firm”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181~98; 1988
  Masten; Scott; James Meehan; and Edward Snyder: “Vertical Integration in the US Auto Industry: A Note on the Influence of TransactionSpecific Assets” Journal of Economic Beh*ior and Organization 265~73; 1989
  Mouteverde; Kirk and D*id Teece; 1982a: “Supplier Switching Costs and Vertical integration in the Automobile Industry”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206~13; 1982
  Mouteverde; Kirk and D*id Teece; 1982b: “Appropriable Rents and QuasiVertical Integratio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21~8; 1982
  Nelson Forest: “Censored Regression Models with Unobserved Stochastic Censoring Thresholds”;Journal of Econometrics; 309~27; 1977
  Williamson; Oliver: Markets and Hierarchies: 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 New York: Free Press1975
  Williamson; Oliver: “TransactionCost Economics: The 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33~62; 1979
  Williamson; Oliver: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 New York: Free Press; 1985
  Williamson; Oliver: “The Logic of Economic Organization”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65~94; 1988
  Williamson; Oliver: “pa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The Analysis of Discrete Structural Alternatives” mimeo;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School of Business; 1990
  

一般行业及CATV行业中治理自然垄断的特许投标(1)
第17章
  一般行业及CATV行业中
  治理自然垄断的特许投标奥立佛·威廉姆森(Oliver EWilliamson)
  经济学家对管制(regulation)一贯的态度是“不屑和轻蔑”,这不无道理。但这种态度没有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及不同类型的管制进行区别对待。因此,对于在哪些情形下,管制是以某种形式内生的,而在哪些情形下,市场模式相对有效,我们需要特别加以区分。
  以前对管制及拟定的可替代方案的研究是以微观分析为特点。而运用比以前更为具体的微观分析研究交易将有助于对(现有的和将来的)受管制产业进行区分评估。本文对治理自然垄断的特许投标(franchise bidding)所进行的研究揭示了一个事实:这种模式在契约方面存在着缺陷,并且这种缺陷比我们目前所意识到的要严重得多。面对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1970年前后的CATV(有线电视)行业中,独立的特许投标(unassisted franchise bidding)并未有效发挥出预期的作用。
  Ⅰ概述(Introduction)
  管制的局限性是多方面的,至少其他人已经对此做过检验。然而,仅仅指出管制的缺陷,并不足以证明它是一种较差的组织经济活动的模式。第一,管制的作用,容易随着受管制的活动的类型,以及管制的形式的变动而发生改变。第二,在管制被取代之前,必须要对所提出的替代措施的特性进行评估。评估不仅要从一般的角度进行,还要特别针对所涉及的经济活动。如果提议的模式也有类似缺陷或者其他缺陷,那么所谓的取消管制也就不具有优势。
  本文主要讨论在垄断性供应的重要经济体(nontrivial economies)中,提供公共事业服务时,用特许投标来代替管制的有效性问题。从抽象和理想的角度,我们暂且承认管制极不完善。那么,当提供“传统”公共事业服务时,在什么条件下,特许投标能够成为更优的解决方案呢?我所说的传统自然垄断服务指供电、供气、供水和电话服务。见Joskow (1975; p 18)和Jorden (1972; p 154)。具体地讲,有线电视系统是应该采用公共事业管制方式还是采用特许投标方式呢(Posner; 1969; p 642~643) ?
  尽管我们并不否认,在提供自然垄断服务方面特许权竞买有时具有吸引人的特征,但我认为通过评估以特许投标方式提供的CATV服务(1970年前后)与管制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程度而非种类(参见第Ⅴ部分)。然而有些情况下,当特许投标可预见地、并在实际上也趋于管制的时候,与管制相比,特许投标是否仍具有优势就值得商榷了。
  在此,我试图运用比以往略微精细一些的微观分析方法来研究特许投标。Richard Posner认为“阐述特定管制和方案的细节……只会模糊基本问题”(1972,p 98)。与Richard Posner的观点相比,我更注重研究契约的细节。我认为这种策略是普遍适用的。它已经用来分析雇佣关系(employment relation)(Williamson; Wachter和Harris; 1975)和纵向一体化(vertical integration)(Williamson;1971)。这两个领域中,有必要对签约过程进行更详细的研究。因为这样可以辨别由市场调节的交易会遇到什么类型的问题,并可以确定内部(集团的或者等级的)组织在哪些方面具有优势,以及为什么具有这些优势。
  Posner(1975)所说的“用经济方法研究法律”缺乏微观分析,认识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Posner所推崇的经济方法其理论来源(起码在反托拉斯方面),可以追溯到Aaron Director和他的学生(Posner; 1975; p 758; n 6)。如同我观察到的,这种方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虚构的无摩擦理论,并且/或者会选择性地援用交易成本理论(Williamson; 1974a; 1974b)。不管这种方法用于课堂教学或者用于检验松散的公共政策时多么有效,它仍容易导致偏激的、站不住脚的“解决方法”。Posner认为Ronald Coase的杰作《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将研究引入一个“新的法学和经济学领域”(1975; p 760)。这篇具有影响力的重要论文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无摩擦状态;第二部分讨论则考虑摩擦的情况。随后的大部分文献,包括特许投标在内,都很大程度上要么完全以无摩擦为主要内容,要么以有限或者乐观的方式处理摩擦问题。而Arthur Leff提出的“用法律的方法研究经济学”(1975)观点中,交易成本更加显著和系统化。我想,这对DirectorPosner理论方法我最近才意识到这是对签约文献的重要贡献,请见Macneil(1974)。Goldberg(1976)在管制的背景中对Macneil描述的“关系型”契约进行了研究。Goldberg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与本文所阐述的相互独立,但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是必要的补充(有时可以替代DirectorPosner的理论方法)。。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般行业及CATV行业中治理自然垄断的特许投标(2)
关于提供自然垄断性服务的问题,我认为不存在无摩擦的可选择模式。但我们不得不在各种可供选择的模式中做出抉择。评估组织自然垄断的可选择模式时要考虑如下相关因素:(1)通过直接征求来确定并汇总的消费者偏好成本;(2)分级招标(scalar bidding)的有效性;(3)技术发展程度;(4)需求的不确定性;(5)服务供应商取得特殊技术的程度;(6)专用的长期设备的涉及程度;(7)行政过程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敏感性以及在各种模式中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的不同倾向。(管制倾向与最后一点特别相关。一旦实施管制,就确立了附加权力,从而扩大了管制的权限,往往导致混乱的后果。不知不觉中形成的“附加权力”是管制更为严重的缺陷之一,但这不在本文研究的范围之内。)契约开始时和契约续签期间,人们对签订契约及有效竞争越有信心,就越容易偏好市场模式。同样,当人们怀疑不完备契约是否会取得预期结果的时候,当竞争性过程濒于失败的时候,某种形式的管制就会受到青睐。
  应该注意到市场模式和管制模式都存在变数。相应地需要在模式内及模式间进行差别性的评估。而且,对于某种自然垄断服务的提供,我们不能保证能够得出一劳永逸的结论。一种模式在产业发展初期是较好的选择,但到后来随着不确定性的减少,它可能不再适用。倘若从一种模式转换到另一种模式时会产生棘手的过渡问题,那么一开始时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并应明确考虑。
  为了更有把握地使一种模式与可行的经济活动相匹配,需透彻研究各连续阶段的可选模式的抽象特性。但考虑到对其所进行的比较制度分析仍处于初期阶段,因此,仅有抽象研究是不够的。对于众多个案的微观分析也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在选择案例进行研究时,“分析极端情况经常可以为形式的本质提供重要线索”(Beh*ioral Sciences Subpanel; 1962; p 5)。基于只尝试进行总体推论、系统连续地对干扰因素做出反应等条件,这种观察研究为我们深入了解复杂组织特性提供了一种相对经济的方法。这里所述的案例研究仅仅以进行总体推论为目的,并满足连贯性要求,因而填补了目前自然垄断性行业特许投标研究中的实证空白。
  第Ⅱ部分讨论了稳定状态下的特许投标。第Ⅲ部分引入了不确定性,使特许投标的效率问题更加有趣。第Ⅳ部分描述和研究了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CATV特许投标的情况。第Ⅴ部分是结论。
  Ⅱ简单特许投标方案
  (The Simple Franchise Bidding Scheme)
  最近很多人提议:应该更具想象力地利用市场模式。其中部分原因是有人认为管制存在非常严重的缺陷,不值得弥补;另一部分原因是有人认为针对某些问题,管制已经设计出解决方法,因而市场模式没有用武之地。很多此类建议可以直接或间接追溯到已广为人知的产权经济学文献。有关此文献的研究,见Furubotn和Pejovich(1972);有关文献选编,见Furubotn和Pejovich(1974)。 Ronald Coase(1959)对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munications mission)的研究是一个早期的经典例子。最近出现的值得研究的是有线电视(CATV)系统的组织问题,Posner(1972)曾对此进行过研究。
  Posner对CATV特许权的研究部分源于Harold Demsetz(1968)早些时候的对于“为什么要管制公共事业?”这一问题的探讨。Demsetz认为:尽管出于效率考虑,自然垄断行业只能有一个供应商,但不受管制的市场价格无需包含垄断因素。。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般行业及CATV行业中治理自然垄断的特许投标(3)
A基本论点(The Basic Argument)
  由于未将授标前投标人的数目与授标后的供应条件区别开来,因而传统分析存在缺陷。尽管规模经济要求授标后只有单一供应商,但在招标最初阶段,有大量的投标人参与竞争依然是可能的。大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没有串标的情况下竞标,使提供服务的成本下降,最终的价格就不一定是垄断定价实力的反映。传统分析的缺点是它忽略了特许投标的最初阶段。
  涉及大笔一次性付款的招标,应该同授标给单位服务价格最低的竞标者的招标方式彼此区分开来。在没有串标的情况下,将排他性特许权授给愿意支付最大数额标费为交易提供担保的竞标者,能够有效地把将来的垄断利润现值化,并因此实现利润的积累。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是垄断性的。为了避免这个结果,将特许权授给最低单位价格的标准受到青睐。George Stigler(1968; pp18~19; 1974; p 360)等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观点。
  Demsetz通过对一个假设事例的研究,阐述了该论点。该事例中,国家要求汽车所有者每年购买汽车牌照,而这种汽车牌照的生产成本是递减的。为了简化论证,他略去了“不相关的复杂因素,例如传输系统的持久性、不确定性及非理性行为等。所有这些因素或许可以证明管制委员会的合理性,但所有因素都与自然垄断理论无关;因为自然垄断理论只依赖一个信条……由于规模经济,如果只有一个公司成功地生产这种产品,那么价格和产量将处于垄断水平。”(1968,p 57)。如果把Demsetz对自然垄断的分析限定在初级理论评论上的话,其论点倒是说得过去。但Demsetz等人声称他们的观点是与现实社会相关的。当尝试将其观点应用于现实世界中时,显然出现了文中提到的“不相关的复杂因素”。这些因素使特许投标实现所谓的优越性难上加难。倘若有很多合格的非串通的投标者竞争一个年度契约,单位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会得到该契约,“那么胜出的报价与生产牌照的单位成本差别不会很大”(Demsetz,1968,p 61)。
  此外,D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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