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心,注意看,我要灌篮了!”
向剑尧踩着狂傲的宣告,弹力十足地高高跳起,以压倒性的气势灌篮成功。
场内外旋即爆出惊人的喝采欢呼。
雷咏心虽然没有跟着抓狂乱叫,心脏却在向剑尧灌篮的瞬间,确实地一阵悸动。
她明白那些三八疯狂迷恋向剑尧的原因,他打球的姿势和技巧确实过人,值得喝采。但她还是讨厌他!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低沉的男声从右边迎向雷咏心。
“剑尧,你做什——”
呯——!队友的话还没喊完,向剑尧手上的篮球已经又狠又准地砸中正要往雷咏心身旁坐下的男生右颊,迫使男生一气呵成的倒地不起。
面对这种结果,球场上的目睹者,全都只有一个结论:
又是一个自找死路的笨家伙!
“剑尧,你怎么可以用球打人?”雷咏心气急败坏的指住已来到她身边的罪魁祸首直嚷。
“我又不是故意的,一时失手嘛!”向剑尧可理直气壮了。
“那你至少该向这位不幸被你打中倒地不起的同学道个歉啊!”单纯又迟钝的雷咏心完全相信他的说辞,就事论事地说。
“我已经说我不是故意的了,干嘛还要道歉?”他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认错道歉,咏心又不是不知道,干嘛还要他道歉。
尤其这个该死的家伙,胆敢对咏心有非份之想,他没砸断他的鼻梁就该偷笑了,还妄想他道歉?
“可是你毕竟伤了人啊!”雷咏心当然知道他向来死不认错,但该争的她还是要争到底。
“不——不用了——不用道歉了,是我自己不小心,是我自己不好——”被砸断一颗牙齿的倒霉鬼,好不容易从地上坐起来,一个头诚惶恐地摇头个不停,就怕再挨揍。
“看,他都说是他自己不对了,我干嘛还道歉?”向剑尧更加理直气壮。
“你——”雷咏心知多说无益,加上倒霉鬼又拼命摇头制止她,她只好作罢,“那你至少拉人家起来啊!”
“这倒没问题。”向剑尧相当乐于从命。
“不——不用了——啊——…”
倒霉鬼话还没讲完,就给向剑尧用力地朝右臂一扯,肩膀脱臼了。
“怎么了?”雷咏心被他的惨叫声吓了一跳。
“没事——没事,我先走一步。”话未敛口,倒霉鬼已火烧屁股似地逃之夭夭。
再待下去,只怕小命不保。
不明就里的雷咏心,莫名甚妙的喃喃自语:“怎么回事啊?跑那么急干嘛?”
“他在发神经,别管他了,继续看我打球吧!”向剑尧没有一丝罪恶感。
“可是——”
“没有可是,乖。”他又劫了她一记香吻。
“啊——”
“看着吧!”
用强吻转移咏心的注意力,一直是向剑尧爱用的法宝,效果奇佳,百试不爽。
“咏心,有件事我想拜托你。”
“不要。”
“别这样,至少听我说完嘛!”
“想听你说的女人很多,你可以去找她们听,我想她们一定很乐意让你拜托。”
雷咏心完全不妥协。给他缠上是情非得已,休想再得寸进尺。
“我知道了,你在嫉妒我和别的女生相处融洽,呵,你果然是喜欢我的。”向剑尧一口咬定地说。
“你要发疯也找个时间、地点,别在学校里走着走着就乱发作。”雷咏心冷冷的嘲弄。
“你就别装了,你明明就是在吃醋。”
“我恨不得那些女生能合力把你从我身边拉走,省得你老是赖在我身边惹我嫌、触我霉头,明白没?”
“其实你——”
“我是喜欢你的,只是我还不自觉,是不是?”她夹抢带棒的替他说完。
这话他已在她耳边聒噪了快两年,早倒背如流,更何况她还有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
“你终于肯承认了。”
“你少作白日梦。”
“看来你是不肯帮我了。”今天的例行洗脑暂告一段落,继续进行预排的计划。
“算你聪明。”
“唉,没办法了,只好任那只笨鸟自生自灭了。”向剑尧故意重叹一口气,旋踵佯作即将离去。
“等一下,你刚刚说什么?”雷咏心唤住他。
“反正你又不肯帮忙,干嘛管那只笨鸟的死活。”他就知道这招一定奏效。
咏心对小动物最没辙。
“把话说清楚。”雷咏心已绕到他面前挡住他的去路。
向剑尧见时机成熟,故做勉为其难的态度道: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今年毕业的学长,养了一只鹦鹉,可是他毕业后便将入伍当兵,没办法再照顾鹦鹉;我经常到学长的住处,和那只鹦鹉混得很熟,所以学长就把那只鹦鹉转送给我,要我好好照顾它。我是很乐意,但你是知道的,我住的狼窟有个超爱欺负动物的小凝,把那只鹦鹉带回狼窟养一定会被小凝欺负。所以,我才想把它寄养在你那边,可是你又不肯帮忙,找只好把它带回狼窟去了。”
“不行,不准你带它回狼窟。”雷咏心气急败坏地大吼。
“可是你又不养。”
“谁说我不养的,把它带来给我。”她才不会放任可爱的鹦鹉被狼窟那七匹坏狼欺负呢!这七个坏蛋就是坏透了,才会这么惹她厌。
“你真的要养?”呵,中计了。
向剑尧很快带来那只鹦鹉。
“好可爱呀,是蓝色的,它叫什么名字?”
“叫尧尧,我的名字那个尧尧。”
“耶?”好讨人厌的名字。
向剑尧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疾不徐地说:
“这名字说起来还有段笑话呢!本来我学长是帮它取成玉字边的瑶,叫瑶瑶,哪知养了半年才发它是公的;可是名字已叫习惯了,所以就改成我那个尧,其实尧尧一定不觉得有什么改变,纯粹是我们人类自己觉得奇怪罢了。”
“尧尧是吗?”虽不想叫这个名字,她还是勉强接受,反正叫惯就没事了。总不能强迫可爱的鹦鹉为她改名,那样太自私了,她做不来。
“那就拜托你了。”向剑尧在心中窃笑。
“尧尧会说话吗?”
“会。”他笑得很奸诈,可惜她没发现。
“咏心爱剑尧,剑尧爱咏心,咏心和剑尧相亲相爱,直到永远。”
尧尧已经如此反复地叫了二十分钟,雷咏心也跟着呆了二十分钟。
“该死的剑尧,又耍我了。”
一恢复神智,雷咏心便怒气冲天地火速召来向剑尧。
“你给我交待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指住正在说话的尧尧说道。
向剑尧老奸巨猾地摆出一脸莫名的问:“怎么了?”
“你还敢问怎么了?”雷咏心七窍生烟地咬牙切齿,“尧尧为什么会说那些荒唐的鬼话,是不是你教它的?”
“冤枉啊,我虽然经常去找学长,可是教尧尧说话的是学长,不是我。”
其实真的他。
“好,就算是你学长,他干嘛教尧尧说这些荒唐的鬼话?”
“这事我也问过学长,学长说他只是觉得好玩才教它这么说的。”
事实上是他在一年前买了尧尧,寄养在学长家,有计划地教尧尧说那些话的。
也就是说:尧尧根本就是他买的,而且从一开始就叫尧尧。
至于先前说给咏心听的“故事”,全是他一手编派出来拐咏心的。
“你学长真无聊。”雷咏心亮不怀疑。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你今后好好纠正尧尧不就好了?就是别出尧尧的气,尧尧是有样学样,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是对是错,我们不该苛求一只鹦鹉的,是不是?”狡辩如他,当然知道怎么摆平单纯的雷咏心。
雷咏心听他一说,果然不再生气,反而变得有些自责。
“别说了,是我不好,我忘了尧尧是无辜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该生尧尧的气。”
“你是说你不纠正尧尧了?”大功告成,万岁。
“鹦鹉能把话说得这么好,非常的不简单,我又何苦为了人类的自私,去强迫它改掉说惯了的话?”雷咏心很明理地说。
因此,雷咏心从这天开始便天天生活在:“咏心爱剑尧,剑尧爱咏心,咏心和剑尧相亲相爱,直到永远。”的强力催眠而不自知。
一九XX年九月十五日 11:40PM 心情天气/不好不坏 地点/台北异人馆三楼的房间
明天就是新学期的开始。
终于升上三年级了。
回想过去的两年几乎都和向剑尧那个讨厌鬼脱不了关系,不知不觉间就给他缠了两年。
真不知那个讨厌鬼究竟在想什么,干嘛非赖住我不可?
而且老是做些让我气不胜气的事。
光是写字条的事就够气人了。
那个讨厌鬼从一年级开始,就经常把写日:“你是爱我的,只是你还没自觉罢了。”的字条进我的书本、书包、衣服口袋、异人馆的信箱,不然就是拜托同学传给我。
一开始我因胜其扰,一看到字条就生气,但字条却一样不断地出现、天天地出现、三不五时地出现在我的生活周遭。
渐渐地,我连气都懒得气,慢慢地也就习惯那些字条的存在。
就像那个讨厌鬼天天在我叨念那番鬼话一样,听久了就习惯了。
一直到今天,不论是字条还是那个讨厌鬼自己说,都持续进行着,我想它们今后也将继续下去,直到那个讨厌鬼感到无趣而自动终止这些愚蠢的行为为止。
只是我不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时候?反正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了。
尧尧的事也是这样。
半年前刚开始养尧尧时,对尧尧的名字和所说的荒唐话都非常反感,但半年下来,也都习惯了。
如今,尧尧已是我最宠爱的宝贝,我们的感情非常好。
这半年来,我天天都在尧尧的荒唐话中醒来,又在尧尧的荒唐话中睡去。
久而久之就不觉得刺耳了,而且还愈听愈顺耳。
所以说:习惯真是可怕,人类大敌。
幸好对向剑尧那个讨厌鬼的讨厌,并没有因习惯他的纠缠而改变。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讨厌鬼偷了我的初吻和伤害西恩的事,一定要讨厌他一辈子!
——…咏心记于有风的初秋
雨,说下就下,也不管人家究竟有没有带雨伞出来,直是任性。
“你等一下,我去借把伞。”向剑尧对雷咏心说道。
“不必了,就这么回去吧!”雷咏心阻止他。“不行,会淋湿的。”他自己健硕强壮、健康宝宝一个是不怕淋雨,但就怕咏心感冒。
“没关系,只是毛毛雨,我很喜欢在细雨中漫步。”谈吐间,已棒着书本,拾级而下,走入雨中。
蒙蒙细雨中的雷咏心,有一股灵性的朦胧美,绝尘脱俗,看得向剑尧两眼瞪得老大,瞬也不瞬。
深吸一口气,排遣因雷咏心而引发的骚动后,向剑尧便追上前去。
“至少披着外套,免得感冒。”他把自己的运动外套,披上雷咏心纤细的肩膀。
雷咏心才想挣脱外套,向剑尧便紧抱住她,蛮横的命令:
“不许脱掉,会感冒的。”
雷咏心大为不悦,这个讨厌鬼凭什么命令她、强迫她?得好好骂骂他才行。
昂起不服你的下巴,映入眸底的竟是向剑尧满眼的柔情和关怀。霎时,一股暖气充塞胸口,让她忘了继续生气。
最后,她敛起蓄势待发的怒气,打消和他争辩的念头。
向剑尧眼看雨丝细细地飘落在雷咏心乌亮的云发,不觉心疼,暗自怪责落雨不该淋湿咏心细柔的发丝。
为了不再让落雨继续欺负咏心飘逸的长发,他高举手上的原文书,为雷咏心遮雨。
雷咏心发觉雨不再淋湿她的发,不禁抬头一探究竟。
那本浸湿的《电路学》,正是答案。
雷咏心本想说些什么,后来终究作罢,静静地在雨中漫步。
或许是她太喜欢细雨纷飞的绮景。
或许是雨中的剑尧太温柔、太过小心翼翼地保护她,让她舍不得破坏这份无言的柔情。
此刻,她只想象这样,和剑尧继续漫步在椰林大道。
凝睇咫尺间的雷咏心,向剑尧连呼吸都觉得困难,强忍拥抱心上人的冲动竟是如此艰辛。天知道他多希望咏心能爱他、不再讨厌他。
可惜时至今日,咏心依然排斥他、口口声声讨厌他。
不过他不过死心,今后他会更加努力,终有一天,他一定要实现梦想——让咏心爱上他。
想象两人携手漫步在微雨的椰林大道上,心灵相契得无需言语声音,只是静静的相互依偎、细数彼此的心跳,该是多么唯美浪漫。向剑尧渴望得心口发热。
终有一天,他要实现这个心愿,就算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他都愿意。
第八章
“狗狗来,狗狗。”
雷咏心满眼爱怜的蹲在树丛里,和一只被主人绑在树干旁的马尔济斯犬玩。
不久,小狗的主人回来,是位女教授。
“你也喜欢狗吗?”
“嗯,尤其最喜欢科卡。”雷咏心依依不舍地和小狗挥别。
直到小狗走远,她还舍不得收回视线。
躲在暗处的向剑尧,若有所思地静观雷咏心的一举一动。
“学姐,好啦,拜托啦!”
“好吧,不过不准把我的研究室弄得脏兮兮哦。”
“谢谢学姐。”仗着一张受女人青睐的俊脸,向剑尧顺利地向一位研究所的学姐,借到研究室来养刚跟同学要来的小科卡。
“小尧乖,从今天开始,这个研究室就暂时是你的家了,不过你放心,这只是暂时的,三个月后,你就会有新的家,而且为有一位漂亮的女主人哦!”
向剑尧轻抚着臂弯里,刚出生一个多月的小科卡,宠爱万分的疼惜。
三个月后,便是咏心二十岁的生日,他要把小尧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咏心。
所以在这段期间内,他要把小尧调教好,免得将来送给咏心之后,给咏心添增无谓的麻烦。
咖啡色和白色相间的小科卡,咏心应该会很喜欢才对。
想象着咏心看到小尧时,那甜美的笑容,向剑尧不禁漾起深刻的笑意。
他好喜欢咏心的笑容。
从八岁第一次看见咏心的笑容,他便深深着迷。自那时起,他就努力于各种能博取咏心一笑的事。只要能博佳人一笑,他什么事都愿意去做。
愈是长大,他愈能体会古今中外的英雄豪杰对“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感受。他是如此迷恋咏心,这一生都无法也不想自这份迷恋中逃开。
雷咏心凝望窗外纷飞的雨丝,不禁陷入自己的沉思中。
在课堂上,她很难得分心,最近却老是无法集中精神专心上课。
一切都是向剑尧那个讨厌鬼害的。
平时,那家伙总是三不五时就冒出来烦她、惹她嫌。
最近一两个月却不似以往。
虽然字条依然天天以各种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向剑尧一到吃饭时间依然会准时出现,也依然会强迫中奖的载她上下学。
可是其余的时间,他却不像过去那般,经常出现在她身边死缠活缠;就算和她在一起时,也老是出神的傻笑、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发生什么事了吗?是最近电机系的课业繁重之故?
不,不可能,剑尧从小就是那种:即使成天翘课玩乐,念起书来得心应手、成绩好得吓人的天才型学生。课业对他从来都不是问题。
那是生病了?不,也不可能。
那个讨厌的家伙要是真的生病了,一定会死赖住她,要她陪他、照顾他,否则就像小孩子一样无理取闹,耍赖不吃药、不打针,拒绝和医生合作。
不是课业,也不是生病,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