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口气是强势的,可是她对他的强势早已免疫。
“你排我夜班,等我九天后销假上班,我们连基础朋友都当不成。”威胁人啊!谁不会。
做做鬼表情,不理会他的臭脸,辛穗转身到书柜上取出他新买的书。
“你真打死不学中文?中国文字之美,等你学起来,会惊叹于它的博大精深。”
“我讨厌方块文字,又臭又硬。”
又臭又硬,他讲自己啊!
“你居然讨厌同类?”拿起新书,她走到他桌边,蹲下身翻开最后一页。
“你又要在我的新书上涂鸦。”
她没应他,径自写上两行文字。
如果爱上一个不可爱的男人是自讨苦吃,那么我愿意为爱你吃苦。
笨笨 于初秋午后爱他……还要爱他多久,他才能回馈她相同的爱情?一年、五年、十年?她连数都不敢去细数。这就是单恋吧,于优的单恋让她失去双腿、失去未来,让她吃尽苦头,换来他的憎恨。那么她的单恋呢?她将要失去什么、牺牲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
阖上书,在他书上写字的习惯是几时起养成的,她已经不太有印象。
刚开始,她会帮他在新书上记下购买日期和地点,后来纪录变质,她欺他文盲,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她的心情和她的单恋。
他走到她身边,问:“你写什么?”
“九月二十六日购于金石堂书店,没有辛穗同行。”她随口胡诌。
“把辛穗涂掉,改成笨笨。”他拿起笔要涂掉那串文字,她抢过书护在身后。
“不要不要,我真会让你喊笨。”她不明白,他怎么对她的名字那么有意见。若是,他的意见是纯粹出于心疼,她会……会非常感动……
“你本来就笨!我看不出你哪里有聪明细胞。”
“污辱我,你很得意吗?”嘟起嘴,她踮起脚尖对向大巨人。
“我说实话。”
四个没表情的字眼会呕死人,辛穗别过身不理。
“生气了?”语调缺乏高低起伏,安抚人,他技术太差。
生气?辛穗呕死自己这点,明知道他对自己无心无意、明知道他是、永远的不体贴,她还是无法对他生气。
要生气,她只能关起门来,对自己,“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唇。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他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出“朋友”的关心。
昨夜回到家里已经淩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天天睡到自然醒,睁一眼,翻过身,蒙蒙胧胧继续睡,再次等待下个自然醒。
铃……铃……手机响了,扰不醒她,她是最难唤醒的赖床姑娘,从小到大,被老师罚过最多的事就是迟到。
手机声响停住,没多久,尖锐的电话铃响起,辛穗仍不为所动,十声、二十声、三十声……她在蓬莱仙子家,新茶刚泡好。
终于,住在厝边的表嫂听不下去,绕到她家客厅接电话。然后,比电话铃响更具威力的表嫂嗓门,亲自走了一趟蓬莱仙岛把她揪回来。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紧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摇摇晃晃走下床,拉开门,魂还没回数招全。“火烧厝吗?”
“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起来亲切极啦。“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梳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十公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绯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电脑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辛穗是在保守乡村长大的女孩儿,要她主动追求男人,办不到,她宁可隔着“朋友”的纱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发觉自己对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来了,在她第一次离开他、在她第一次请长假的时候来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见的三秋苦吗?他也会思念她吗——在只分隔一晚之后?
也许、也许他们可以在这次敞开心情,也许、也许经过这次假期,他们会有所不同。
轻吸气,她对自己吐吐舌头,喜欢一个男人,真是一件麻烦工程!
“阿穗,你还没出门?快点啦!对了,中午带你老板到我家作客吃饭,我杀一只鸡。”
“好。”她利落地在耳侧绑起两根麻花辫。
“好还不快出门,让老板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声声催她。
辛穗赶紧跳上脚踏车,她拿起中学时期赶迟到临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冲刺。
远远的,她就看见他。
柱子般的一丛杵在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少都会回头看他一眼。不只是因着他的身高、他一头金色头发、他帅得太过的五官,还有他那满脸的不耐烦。
这路骑来,她还以为他会等得脾气大发,会夹带一肚子火气搭下班车返回台北。可是——没有!他没有离开!
一个简单的旅行袋、夹着书本的横胸双臂,她猜测他太阳眼镜下面的眼睛已经喷出烟火。
余光闪过,笨笨骑脚踏车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来了!空荡荡的心被填得满满,僵硬的眼角变得柔软,他失落的心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十一个小时寻获。
“你怎么来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倾泄不满。
太阳晒得她眼睛花白,定定望住他,脖子没有发酸,头没冒金星,原来仰角六十度看人已经成了她的习惯。
他举起手,眼见一掌就要朝头劈下,旁边路人惊呼一声,下意识偏过头要躲,但辛穗没闪人,还是直直站着对他笑。
他的手从空中落下,揉揉她的头,把她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刘海拨正。轻叹气,轻得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以前,他手一抬就是要丢枕头、揍人,可是……不清楚几时起,他的打人动作成了帮她整理头发的细腻,他习惯了不凶她、她则习惯了不怕他。
放下手,他又是一脸不驯。“我不能来?”
不答,她接过他手中的包包,和腋下书本。
这本书……有记忆!她还记得自己在里面提的句子,翻开书背,没错,就是她印象中那一段。
我在哪里?在你一旋身就能碰到我的距离。
我在哪里?在你展开双臂就能拥抱我的地方。
我在哪里?在你闭起眼睛就能感受到我的空间。
我就在……你的朋友界线之外……等你靠近。
笨笨 于斜阳西照的黄昏“你用这个车来接我。”他轻蔑地看着她的“座车”。
“是啊!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租辆太空梭来迎接你的,可是你来得太突然,别说太空梭,连七四七客机、加长型豪华礼车都临时缺货,只能请你暂时将就。”
把书塞到他的包包中,背在自己身上,辛穗跳上脚踏车。“上来吧!”
“下来!”手一扯,她又成了他手中篮球,随他操控。
“你罢坐?先告诉你,我不能搭计程车,怎么样我都要把这部车子骑回家,它是我未来八天的交通工具。”
他粗鲁地把她身上的包包扯下,丢入少一根螺丝钉、歪歪斜斜的车篮中。
“都营养不良了,还背重东西,难怪长不高。”
“我长不高是因为我已经过了发育期,跟营养没关系。”她勇于反驳他,她的大胆是让他的虚张声势给训练出来的。
没回话,下一秒,他坐上椅垫。“不上车?你要用跑的回家?”
喧宾夺主!辛穗嘟起嘴,坐上后座。她又沦入他的控制之中。
“抱好!”拉起她两条手臂圈住自己的腰,他又叮咛一句:“不要松手,会摔下去。”说着,自顾自的往她来时方向骑。
贴着他的后背,他的专属味道又钻进她的鼻息。
很难去形容这种味道,温温的、不难闻,有点像树木,但不是加了芬多精的合成香水味。
贴近他,她觉得很安全,虽然明知道让这辆残弱旧脚踏车负载他们,是件非常不安全的事情。但在他身旁,理智会识趣退位,让感觉主宰一切。
“笨笨,你家在哪里?”他的声音传来。
“你在前面路口右转。”她的手一往前指,他就把她拉回自己的腰间,结果,连连说了几次,他的心思都摆在她伸出来的手上,根本没把她的话给听进耳朵去。
“超过了啦!我家不是从这里走。”她大喊一声,直觉跳车。
嘎吱一声,他紧急煞车。
叉起腰,本想大声吼叫的,但看见他巨大的身体压在小弟的瘦弱车上,却又忍不住笑出声。
可怜的车子,愿主保佑你!阿门!
几个利落动作,他连人带车绕回她面前。
他又生气了!辛穗先发制人。
“我已经告诉你,我家要往那边转。”她指着另一个方向,装无辜。
笨!他是在气她跳车,路走错,了不起再绕回来,想跳车,要是她没用相同的速度往车行方向跑,很容易摔车的。
他的物理定论没有错,可是,他忘记笨笨跳的是脚踏车,不是火车。
“不要生气嘛!我家不远了。”
果然,咽下气,对一个完全不理解别人为什么生气的女人,你很难继续对她生气。再气,只会显得自己跟她一样愚笨。
“我听不到你说话,坐前面。”
“哦!”坐到他身前的铁杆子上,背贴住他的身体,就像靠着一堵墙,稳稳当当,安全可靠。
是不是……她先爱上留在他身边的安全感,然后才爱上他?还是先爱上他的坏脾气,再爱上他?
不知道耶!不过,爱他是事实,他爱她……是期盼、是梦想。
哪一天,美梦成真,她要问问,他是从她的哪里开始爱上她?是她的可爱、温柔、好脾气,还是……笨?
“你想不想先到我老家绕绕?”她找个话题同他说。
“做什么?”
“我爸爸、妈妈、三个弟弟,都在老家的晒谷场晒稻子,下午我们要堆稻草,把全部的稻草堆得好高好高,很好玩呢!你要不要加入?”
“堆稻草做什么?”
“晒干啊!晒干了可以外销到日本做榻榻米。小时候,我和弟弟常在晚上爬到高高的稻草堆上看星星,你喜欢看星星吗?我会找仙后座和猎户座的三颗腰带星星,晚上带你去看好不好?”
他没应,但辛穗知道他又允了,靠着他的胸,假装没听到脚踏车的求救声,安全感又在她胸间满涨。
“笨笨。”他低唤。
“什么事?”回头,额间抵住他的下巴,仰角六十度,看见他下巴的青髭。
“我要在你家住八天。”
“哦!”想问问他为什么,可是,何必问呢!他来了,不是吗?“我先介绍我家人给你认识,再带你到表嫂家,她煮一桌子精采要款待你这位远方客呢!”
“我又不认识她。”
“乡下人好客嘛!你不可以皱起眉,好像对全世界人都不爽的表情哦。当别人对你表现善意的时候,你要笑一笑,回应别人的友善。想生气,要等到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才能生气。”
先约法三章,免得他这位大少不懂入境随俗。
“我不会演戏。”
“不然……你不用笑,别皱眉就行了,好不好?”她退而求其次。
“在我们乡下,左邻右舍每个人都相熟,牵来牵去多多少少都有点亲戚关系,今天你出现在我家,说不定,明天连阿祖都知道我老板来作客,你要先有心理准备,这几天东家请请、西家请请,会有很多人在你面前晃来晃去,就算你烦心,也尽量别表现出不耐烦,大家都没恶意的。拜托拜托!”
他不答话。
“不出声,我就当你同意了喔,你不能说话不算话。等一下,你会先见到我爸妈和叔叔婶婶,你可以不讲话,但是你要笑一笑,表示客气哦!你会笑吗?就是这样。”她抬起双手,把他的嘴角轻轻挑起。
“嗯……人帅,随便一笑都好好看哦!真迷人,我看得心都醉了……”这时候,她能做的工作只剩巴结。
“来,松松脸皮,别一脸严肃。”拍拍他的脸,辛穗忘记自己身处“危车”。
“笨笨,你家要一直往下骑吗?”终于,在她说过一大串之后,他出声。
“啊……我们又走错路。对不起,绕回去好不好?”她怎老在他面前出错。
“说你笨,还不认。”眼一瞄,他的脸不做任何表情就够吓人。
“别气别气别生气,明天请你去看戏,你吃香蕉我吃皮,你坐板凳我坐地。别生气好不好?”她的两只手在他脸上不断揉揉捏捏,想捏出一个可亲表情。
“我没生气。”
“没生气就笑一笑嘛!你笑起来帅毙了,汤姆克鲁斯都比不上你。笑嘛、笑嘛!”她没注意到在她两只手蹂躏下,有一个笑容不受外力,自然成形。
第四章
坐在表嫂家客厅,小侄女找来一本故事书央求谷绍钟为她念。
这男人真是大小通吃,不管老的、少的,凡是女人,很难逃开的他的魅力网。
想起刚刚他对着爸妈的僵硬笑容,她憋出满肚子内伤,只好随口胡诌,说他颜面神经受伤,正在休养复原当中。
“小庭乖,叔叔看不懂中文,姨念给你听好不好?”
“叔叔你没有上学吗?好可怜哦!这本书送给你,你有空多念几次,等我上小学以后,会读书写字,再去你家教你念书。”
小庭说得认真,惹得辛穗捧腹。
“你很聪明,比笨笨阿姨聪明。”这是他面对她亲人说的第一句话,辛穗不知道该感动还是生气。
“阿姨很聪明,她在一间很大很大的医院当护士,我们不乖,她会帮我们打乖乖针。”
小庭自然而然坐上他的大腿,害辛穗冒出一身冷汗,不知道他会不会腿一歪,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