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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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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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包括了五个方面因素:35% 还款记录(payment history);30% 消费比率(utilization rate); 15%信用卡使用时间 (length of credit card); 10% 新信用(new credit) 以及 10% 信用种类(types of credit),其中utilization rate,指的是每月消费的数目与额度之间的比率,一般以30%以下为佳,即假如额度是1000,最多一个月贷300,一味能借多少就借多少对信用值是不利的。这样相应来说,除非你想要从银行申请贷款,假如你有几张信用卡且额度很高,银行可能会因此不考虑贷款给你。
  而频繁申请信用卡也有可能导致信用值的降低,申请每张信用卡的记录在6个月内是各大银行都可见的,假如你一下申请5—6张,银行会觉得你很缺钱花,比较不保险,所以申请到的可能性就会大打折扣,比较好的做法是6个月内只申请1—2张,过6个月再申请其它的。
  在我国,由于信用卡行业刚刚萌芽,信用卡促销活动并不是很多。而在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常常让人眼花缭乱。最受欢迎的促销有两种。一种是满百送一,只要花满一百元,信用卡公司会退您一元。另一种是免利息贷款,零利率贷款最长可达12月。当然,这其中肯定有陷阱。比如说零利率贷款,虽然说所贷款额不收利息,但是一旦您用此信用卡继续消费,那么除非您一次还清所有欠款(贷款加新消费额),不然的话就会被收取高额利息。因为您的还款会先被用于还零利率的贷款,这样新消费额永远会被收取高额利息。
  

信用卡使用过程中的陷阱(1)
第二章 信用卡的陷阱
  第二节 信用卡使用过程中的陷阱
  陷阱一:无中生有的刷卡消费
  成都一家报纸曾登载了一篇离奇的信用卡诈骗案。成都某厂的一位姓张的退休职工一日收到一条短信:“户主,您在北京某商场刷卡消费3000元,请及时到某某银行缴费。”看着短信,张先生摸不着头脑,自己从未到过北京,这从天而降的刷卡消费,是自己梦里刷的吗?为了弄个明白,按照短信显示的手机号码,张先生拨通了北京的电话,一位操着纯正京腔的小姐听了张先生的问讯,关切地咨询详情,表示同情,标明自己只是按照信息台转达信息,并热心的把一家银行的电话告诉了张先生,让张先生亲自咨询。
  张先生毫不怀疑地拨通“银行”的电话,“银行工作人员”确定地将张先生在北京商场内刷卡的消费纪录逐一说明,称如果再不按时交清所欠费用,后果由张先生自己负责。听到此话,张先生一下慌了神,六神无主的他只有向那位认真负责的“短信”小姐求援。电话里,短信小姐也替张先生着急,随后将“北京某派出所”的电话给了张先生,让张先生报警,让“派出所的民警”对此事展开调查。
  感激不已的张先生立即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北京派出所的民警”细致的询问,张先生把自己受冤的情况复述一遍。完了,“民警”要求张先生说出自己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以便展开调查。毫无疑心的张先生将自己存有数额不少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了他们。“北京民警”表示一定认真调查,绝不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最后,“民警”还认真的让张先生留下了家里的座机号码,以便事后联系。
  张先生提着心等着警方的调查结果。然而,十多天过去了,北京方面毫无音讯。张先生感到越来越不踏实,干脆拿着银行卡到银行查询,银行营业员告诉他,没有北京商场的消费记录,但是卡上几万块钱的存款十天前在北京提取的一分不剩。看着自己仅有的几万块钱存款化为乌有,张先生只得自叹倒霉。
  陷阱二: 跌入年费的陷阱
  发卡部门某些业务员为了达到推销信用卡的目的,只着重介绍一些关于信用卡的用途和功能和好处。关于持卡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和义务避重就轻。特别是在年费方面,干脆不说或是轻描淡写带过,以致办卡人没有详细知晓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所以每个人在办卡时千万要看清签约时条款上关于年费的约定,不能光听业务员介绍。更不能凭经验界定信用卡的年费,因为各个发卡部门关于年费的规定都不一样,比如建行的龙卡汽车卡、商务卡不免年费,姚明Visa信用卡每年刷3次免年费。除此之外,其他信用卡产品均实行免首年年费,刷3笔免次年年费的政策等。但是由于在办卡时没有详尽的了解,以致有些人误入陷阱。
  2005年,住在沃尔玛超市附近的许女士在沃尔玛超市里办了一张沃尔玛交通联名信用卡。当时,她听到业务员介绍这张联名卡的积分可以换沃尔玛超市购物券,而且业务员明明告诉她不开通信用卡就不用付年费。她想自己家离沃尔玛很近,家中绝大多数物品都在这里购买,所以就办了。由于她手头上信用卡比较多,所以一直没激活这张卡。然而,到年底,一张来自交通银行的催缴年费单让她措手不及。她觉得非常纳闷,因为她根本没激活信用卡。她带着疑虑去客服部门咨询,客服服务人员却告诉她,信用卡不管有没有开通,都要收年费,只是第一年免年费,如果第二年刷卡刷满6次,可以免去次年年费。这和当时办卡时,业务员告诉她的完全不一样。无奈之下,许女士只有无奈地交了一年的年费,

信用卡使用过程中的陷阱(2)
目前,在国内关于年费的问题有三种情况,广发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认为,只要不激活就不收取费用;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四家银行采取的标准是第一年免收费用,从第二年开始,不管是否激活,都按年费标准收取费用;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三家则是不管是否激活,一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自发卡之日起就按标准收取费用。
  所以当你办理信用卡前,一定要好仔细阅读信用卡合约内容及相关承诺,而不是光听促销员的一面之词。办了卡如果不想使用,最安全的方法还是打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销卡,销卡不收取费用,而且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陷阱三:跌进免息期的陷阱
  有人认为信用卡是免费的透支工具,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根据规定,只有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结账才能享受最长50天免息还款期,而用信用卡在自助银行或柜台取现则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自取款之日起计收万分之五的日息,而且还要收取现手续费,假如不及时还清取现金额及由取现产生的手续费,不仅取现金额要收万分之五的日息,连同手续费也一并收取万分之五的日息。
  计算免息还款期时,很多人以为假如刷卡消费后,可以免费享受50天免息还款期,以为这50天是免息的,从第51天才开始计息,不要以为50天免息还款期,自己透支了55天,银行在扣除50天的免息还款期后自己只需缴纳超出的5天利息,这是非常错误的理解。
  首先,并不是每一笔消费都是50天免息还款期,这与刷卡日期、当月天数、银行结账日等诸多因素有关;而这个免息还款期是指持卡人在这个期限内还款是免息的,一旦超出这个期限,就不是按超过免息还款期外的日期计息,而是由于未在免息还款期内还款致使免息还款期失效,倒回去从刷卡消费记账日当天开始计息。
  关于免息期的计算,假如某银行对账单日为每月5日、指定还款日为每月23日,以客户每月消费一次计算,假如客户在当月4日消费1000元,免息还款期就是当月4~23日这段时间,为20天;假如是当月5日消费,则免息还款期就是当月5日到下月23日的时间,那就高达49天。
  在计算信用卡透支滞纳金时,均以月息为单位,而在计算循环利息时,一般是以日息为单位,而且是复息,即上一期产生的罚息与滞纳金到下一期时还要计复息。而在计算日息时,有的银行均按每个月30天计息,有的银行则按实际天数计息,即大月按31日计,小月按30天计。
  一般信用卡持有人产生了透支后,并不要求一次性还清全部透支款项,而是按消费金额一定比例付清最低还款额即可,假如付清了最低还款额;银行就不会对透支款项计收每月5%的高额滞纳金,假如连最低还款额都没有付清,银行就会对全部透支款项计收滞纳金。
  陷阱三:  信用卡隐形“吃钱”
  黄先生1月份的应还款是200010元,在最后还款日前转了2000元过去,心想就欠1毛钱,等下个月再还。前两天的账单却催他交30元滞纳金。
  刘先生不久前有过同样的遭遇,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他先后透支了7505元,由于忘了透支的具体金额,所以在免息期内只还了750元,欠元没有还。想不到的是,过了一段时间却发现欠了银行将近20多元的利息和滞纳金,跑到银行一问才知道,银行并没有按照05元计息,而是按照7505元计息的。无论哪家银行对信用卡的计息一向是就高不就实。有些人总是在吃亏之后才知道,原来刷卡消费还有这个陷阱。。 最好的txt下载网

信用卡使用过程中的陷阱(3)
但是,这对于银行来说却是按章操作。如果持卡人选择的是“最低还款方式”,每月只需还未还部分的10%,可减轻每月还款压力,但由于不享受免息期(年息高达18%),更多人愿意选择全额还款。此时,银行对部分未还款收取滞纳金形成了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对透支全额收取滞纳金,只要是没有还清,就以透支总额为基数,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一种是只对未还部分收取。目前多数银行采用第一种结算模式,少还的风险很大。比如:刷卡消费1000元,25天后到期时只还上了800元,还有200元未能及时还清。这时,已经还上的800元也不能享受免息待遇。
  此时需要缴纳的利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25天中消费1000元的利息,再加上200元在逾期时间段中的利息,利率均为%/天=1000(元)× 25(天)×%(利息)+200(元)×N(逾期天数)×%(利息)。若N=20天,则上述利息总计为+2=元。
  我们在计算还应该知道每天%利息,那么信用卡透支的年利息就是18%。
  针对这种情况,一位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目前信用卡的记息方式是与国际接轨。信用卡透支作为贷款业务需要向银行缴纳利息。在国外,人们把信用卡看作个人信用的一大标志。如果个人违约,不用说是一天,哪怕只是一秒钟,也是违约的。所以还款之前一定要明确还款数额,现在也可以办理自动还款的业务。
  还款日以款项到达账户为准。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在宣传自己的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信用卡有最长50天的免息期,不少用户受此影响,总要满打满算享受最长的免息期。而在实际生活中就曾发生过不少这样的事情:用户在到期还款日当天或前一天还款时,却被告知要偿付超期利息。原来自动存款机还款和跨行还款不是即时到账的,有时候会延后到账,这样的话,尽管你认为已经按时还款了,可银行却不这样认为。所以稳妥起见,用户应尽量提前两三天去还款,并最好问清楚还款后何时到达账户从而做到心中有数。
  专家提醒:如果没有在期限内还清全部的应还款,即使只少还了1毛钱,整笔透支款所享受的免息待遇就完全失效了。所以收到信用卡月结单后一定要在还款期间缴清最低还款额,假如能及时还清全部透支额当然最好,假如实在资金周转困难,最好也要缴清最低还款额,这样至少可以减少由于利加利、罚上罚的严重损失,不使自己的滞纳金与罚息越滚越大。使用信用卡一定要高度重视个人的资信记录,要牢记自己处理信用卡账户的行为都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的好坏,进而影响未来与银行打交道,甚至影响到个人求职与事业发展。因此,一旦接到银行的月结单,一定要及时到银行还清欠款或最低还款额,不要因为工作忙碌,时间紧或者疏忽遗忘而导致不必要的罚金与信用缺失。
  陷阱四自动购汇和你没商量
  有个网友发帖说,他2月的帐单有3600元的人民币帐单,和760元的美金帐单.3月2日他先还了3650元人民币,3日上午又还了760元美金. 几天后却收到招行邮件,说他还没还款,打800电话问,银行小姐告诉他,他的信用卡开通了什么自动购汇功能,所以他2日存进的3650元人民币,已按当日的牌价8。05元换成了美金去还美金帐单.然后3日存进的760元美金,还掉了余下的美金帐,还剩下450元多美金存在了信用卡内.所以按照银行的理解和规定他还得再还3600元人民币的帐单,因为他信用卡内的美金只能下次去消费外币时用. 当他又存了3600元还人民币帐单后,要求信用卡退还卡内剩余的美金,居然被告之还要收取千分之五的手续费!自己存进去的钱不能转过来还帐单,取出来还要给手续费!这位兄弟觉得银行这么做太黑了,怎么也想不明白银行算的是什么账。
  专家提醒:陷阱就是一个个不经意布下的局。关于欺骗一说,可以是把黑的说成是白的,也可以是把黑的隐瞒不说。这种不说的欺骗还不能让人找到任何把柄。谁喜欢被欺骗?遗憾的是,很多人都要吃这种不知情的亏,过去很多,将来也会有很多。所有的增值服务什么的千万千万要慎重再慎重啊。
  陷阱五签名和密码难保安全
  陈先生曾经有过这样一次经历,今年五一期间,他在某商场购物后用信用卡结账时,突然刷不出来。于是他向朋友借了一张信用卡。但是商场的营业员只要求他签名,并没有核对签名是否与信用卡上的签名一致,也没让他出示身份证就直接把消费单据给了他。拿着消费单据去领取商品的时候,他突然想到,如果信用卡不小心丢失被他人冒用了,谁为信用卡里的资金安全负责?
  陈先生的担心并不多余。在几家大型商场、超市,大部分商家对于信用卡都是“一刷了之“,并没有严格核对信用卡上的签名。许多收银员在持卡消费的顾客尚未在账单上签名前就已将信用卡归还,很少看其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更谈不上核对签名是否一致。有的人在购物刷卡签名时故意将名字签错,但收银员看都不看就将信用卡归还,交易顺利完成。
  在信用卡的保密设定上目前有签名与密码两种,在国外很多国家仅使用签名作为信用卡消费依据,这是因为个人签名在这些国家具有很强的甄别能力。在这些国家,个人签名在很多地方被作为个人身份证实,因此个人签名通常保持一致且有其独特的特点。但在我国人们更多的是习惯依靠密码而非个人签名,因此,很多人并没有自己固定的签名方式,很多商户对签名对照也仅是走走流程,甚至不加查验。因此,在国内最好使用密码与签名的双重保险形式,防止信用卡被盗刷。虽然多数国内银行为信用卡提供密码功能,但“加密”信用卡一旦出国,密码即会失效,即便在国内,如果碰上外卡(非银联)线路,密码也会形同虚设。
  专家提醒:信用卡上一定要记得签上自己的名字,签名最好有一定特色,不易模仿,如果觉得仅仅依靠签名不安全的话,持卡者可以选择设置密码加刷卡签名的“双保险”信用卡。使用信用卡要保护好个人资料,包括签名、身份证、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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