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周六这一天,孟池朗起了个早,陪赵凌宇在健身房呆了一个小时,洗了个澡,把昨晚就准备着的衣服妥妥帖帖地换上了。
与其说是对来客的重视,不如说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礼貌,邀请朋友在家,他这个主人家自然要以最好的面貌见人。
赵凌宇则在大厅的浴室简单地冲了澡,这时候随身穿着一件挂在浴室里头的衬衣,因为准备早餐的关系,袖子挽得高高的,露出的手臂充满力量。
看他仔细穿着的样子,不由走上前环住他。
“早饭好了?”他抬手理了理头发,赵凌宇在他左颊亲了亲以作回答。他喜欢孟池朗对待他的朋友这份认真,除非是他认可的人都没有受邀进入这个家的殊荣。至于他自己,虽然并不喜欢外人——哪怕是挚友的造访,但也绝对支持他的决定。
孟池朗不仅给自己打理了一身,对赵凌宇也有准备,催着他换了自己准备的衣服,才出门吃饭,这时候粥的温度刚刚好。
白承安上午十点就到了,身后还跟着蓝彦飞。
赵凌宇见了他也有些意外,几天前参加完婚礼,他第二天和去度蜜月的蓝雨洁夫妻一班飞机去了国外,这一次回来他也不曾听闻风声。
询问地看了他一眼,蓝彦飞摇了摇头,赵凌宇便不多问,既不是家里发现了什么为难于他,他不打算去插手朋友的事。
四人闲坐,白承安一双眼睛在视线可及的空间打转,大厅非常宽阔,前方的落地窗前摆着两盆郁郁葱葱的盆景缀着黄色的花穗,在充足的日照下更显生机。
坐在沙发抬头就能看见墙上挂着两人的合照,拍摄角度有些刁钻,很容易看出是出自非专业人士的自拍产物,上面两个人笑得不是一般的真,让他很不习惯。以下还陈列了许多照片,惹眼的两张,分别是孟家和赵家的全家福,孟家也就三口人,赵家人丁旺盛,一身盘扣麻布唐装的老爷子坐在中间,前后规规矩矩地占了三排人,恐怕找家人难得地齐全。
台上还放了一盆黄白色的马蹄莲,沾了水珠,才被细心地浇灌过。
让人意外地温馨。
白承安啧啧称奇,倒是蓝彦飞看了,心里还保留的对他们生活和未来的不看好淡去,他睨了眼赵凌宇,毫不客气地和孟池朗揭短:“我没想过有一天他家里能出现全家福,小孟可比他懂事多了。”
白承安到底没提出要四处参观的想法,他是知道赵凌宇的,允许他过来吃饭已经是个很大的进步,要得寸进尺要考虑自己是否能承受得起事后他找麻烦的杀伤力。
时间一到,赵凌宇便起身去了厨房,两人虽说是赵凌宇的朋友,但从进到屋里都是孟池朗负责招待的,他除了偶尔的几句话,就那么安静地看出他们聊天。
孟池朗这边还想起来,扭头趴在沙发头上喊他道:“我还想吃昨天那道酱爆茄子!”又想起,“不好意思呀,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家常菜,家里食材蛮全的。”
转头,看到的是两个目瞪口呆的人。
赵凌宇没那个心情等待他们的点餐,转身就进了厨房,打开冰箱,先把他想吃的茄子取出来,才开始往外掏材料。冷冻层里拿出一条宽扁的多宝鱼,一个小时前才被送到家里的,非常新鲜,他打算做那套番茄酱烩多宝鱼,酸酸甜甜的,鱼肉鲜嫩可口,每次都能让他食欲大开。
“喂,hallo?”孟池朗提高了音量。
两人这才转向他,双目无神,蓝彦飞到底沉稳冷静些,白承安就不能了,他从沙发上跳起来,指着厨房,手指哆嗦半天,才把一句话说成句:“凌、凌宇下厨?”
孟池朗不明所以,之前在电话里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他应该不止一次说过是赵凌宇下厨吧?
他是说过,但白承安一直以为是客套话,来这里前他甚至还想待会儿他们要点餐的时候,自己就推荐前不久去吃过的一家泰国菜,谁想到,会有这样的惊喜!
“……你们家常备药全吗?”白承安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以前也有过几次凄惨的经历,他们年少轻狂的时候,被家里扔到军营里教育是家常便饭,什么地方艰苦就上什么地方,曾经还稀罕地跟着一群军官上山打猎,就地烧烤。原本该是人生一笔谈资,可那次经历实在太惨烈,他懵懂无知地在赵凌宇沉默如常的眼神中,感激涕零地接过他谦让的在火上烧了很长时间的山羊腿。那些个军官蔫儿坏,同样的时间里,已经烤成了许多,滋滋有味地吃着,就是要他们这些年纪小的盯着看,招去一片仇恨。
赵凌宇模仿他们做得有模有样,山羊腿上有几处还烧焦了,肉香味溢出来,被孔融让羊腿的白承安口水眼泪差点没一起下,哪知道,一口咬下去——一嘴红!
那鲜血从他印着他牙印的地方流出来的场景,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很久以后的后来,他才被当时同在场的蓝彦飞怜悯地告知,赵凌宇哪里是友爱,分明是对自己的东西不自信,才找个人试吃罢了,白瞎了他声泪俱下的感动。
但,这回忆不是重点!
重点是,赵凌宇做出来的东西,他没有勇气尝试第二次!
蓝彦飞心有戚戚焉,马上起身到厨房去帮忙,他在国外好歹也历练了几年手艺,虽谈不上色香味,熟、能吃这方面比赵凌宇总归靠谱些。
白承安惊恐地问:“你们俩,一直他做饭?他做的东西能吃?”
看来,这两位对于某人的某些黑历史是知之甚详的,但不能用刻舟求剑的短浅目光看事情的发展不是?孟池朗正要为自家贤良淑德下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那位辩白一句,就见蓝彦飞有些魂不守舍地走回来。
一屁股坐下,他看向孟池朗的目光热闹了几分,竖起大拇指,他道:“好手段!小孟调教有方啊!”
白承安不敢置信,跑到厨房,看着那人掀锅炒菜洒调料的姿势堪称专业大厨风范,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那一眼,就知道如今的赵凌宇早已今非昔比,回来之后对孟池朗投以敬畏的目光。
这个人到底凭什么把凌宇吃得死死的,这将成为他人生一大不解之谜。
这顿饭吃得非常尽兴,虽然那道鱼两个客人只吃了几筷子,就被赵凌宇整盘地端到了孟池朗面前,没有一点待客之道,他们又是满意又是知足。
这小日子过得,只比扶持了大半辈子的老夫老妻不差。
孟池朗也不觉难为情,理所当然地享受他颇为幼稚的维护,饭后,又留人坐了坐,分别时,孟池朗自然而然地预约了下一次的聚餐。
听闻蓝彦飞翌日的飞机离开,送别都被本人推辞了,蓝彦飞只对孟池朗道:“好好和他过,我敢说,被他爱上,是你一辈子最幸运的事。”
孟池朗不能更赞同。
之后,白承安越来越频繁地联系两人出外活动,十回里能有三回叫他如愿以偿。
孟池朗完全成为他们集体行动的接洽人,久而久之,就明白,为什么他们要通过自己邀请赵凌宇。
那个人会点头,只不过是因为他许诺对方。
从前,他认为他很宅,身边的朋友也多有疏远,可是白承安等人三不五时的联系,让他知道,这种热情完全不是针对他,恐怕之前,他们也是这样邀请赵凌宇的。
很显然,他从未出席,至少,在一起的时候,从没听说他和哪个朋友出去过,哪怕只是吃一顿便饭。工作,回家,他,这样单一地构成了他生活的全部重心。
孟池朗这才了解到,那个令他心疼的事实。
赵凌宇的生活,就像一座孤岛,而他的世界人来人往,这一份喧嚣是他必须努力才能进驻到这座岛上的,而不仅仅将自己的姓名赋予这座空寂的岛。
作者有话要说:那道番茄酱多宝鱼真的超级好吃!!【我其实不喜欢吃番茄酱,但这一道简直了!】
………我在路上
第七十四章
呼朋唤友;赵凌宇和孟池朗的周末因此而热闹起来。
自那次邀请白承安蓝彦飞在家里小聚之后;孟池朗有意识地改善两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往;到了周末时候,他是恨不得在床上多呆一秒钟;但近来生活却很规律;早早起来;下午时候带着赵凌宇去赴约。
海城年轻一辈各有鲜活的活法,白承安等人不如别家子弟一般挥金如土;沉迷于追逐好胜以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大多本分;就是白承安最胡闹的时候;也不过是开着豪车约上美女共进晚餐,行为大大方方,秉承你情我愿,从不勉强。
如今,约上赵凌宇更是不敢造次。平时活动无非是出海钓鱼,或是赛赛马,爬爬山,俱是益于身心的高雅活动,若是入夜加长,在牌桌或球桌上热闹一番,从不出格。
倒是孟池朗这边的朋友,则接地气得多。
邀请他的人很多,从共事的同事到管理层的较年轻的一辈或是家中子弟,除非必要他应承得少,倒是带着赵凌宇和常诚吃了几顿饭。
许是出于稀有同类的惺惺相惜,在感情上渐渐尝到甜头的常诚对孟池朗这一对充满好奇,逮着机会就怂恿孟池朗把人带出来看看。
又一再保证,他也会将他家那位带上。
一番心思,就像交换秘密才能成为朋友的小学女娃儿,迫切地想要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自己不是孤立的,也好奇自己的经历和同类人的不同,以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当然了,更出于他对孟池朗的关心,走上了这条路,才知道要和一个人走下去有多难,他也想给‘最好的哥们’参谋参谋。
实在被缠的拒绝不了了,孟池朗才松了口。
“这里!”临河露天的排挡人声鼎沸,常诚不得不破开嗓子,他站着,甚至要踮起脚跟,用力地朝门口地方向挥手,生怕孟池朗发现不了他。
那声势,不说孟池朗,就是他身边的上司大人张子凯都颇有嫌疑地扭开了视线,不忍直视。
他的行为在这里也只换来三两个人的注意,看了眼,很快司空见惯地继续自己的交谈,在这个甚至有喝醉了酒拿着空酒瓶当麦克风扯着嗓子唱情歌的场合毫不起眼,但孟池朗还是局促地加快了脚步。
张子凯叹了口气,到底没有出言搅了常诚的好心情,这个家伙就是请猫吃饭也只准备骨头的小狗,单纯得可以,选地方的时候从没想过对方的身份和日常出没的场合等级,一味选自己认为最好的地方。
“快来,我已经点了东西这就让老板上来,你再点你喜欢的。”他把坐上a4纸白底黑字答应的菜单塞给他,又扯着嗓子让老板把他们这一桌点的东西拿上来。
赵凌宇很自然地从孟池朗手中接过了菜单。
孟池朗还来不及坐下,常诚往他身边打量了两眼,二话不说拉着孟池朗小声说悄悄话:“靠,那个家伙是谁?你们不会搞那什么吧?”
他自以为做得低调隐蔽,可边说着话还用充满敌意的眼神雷达似得在寸步不离跟在赵凌宇身边的应杰身上扫描,那点心思在脸上写的明明白白。
张子凯看不下去了,把他拉了回来,给了两人一个歉意的笑容,在常诚不明所以的神情中摆出了上司兼家主的威严,示意他闭嘴。
孟池朗哭笑不得,“介绍一下,这是赵凌宇,还有这一位,是他的助理,应杰。”
“助理?下班了还跟着老板,应助理真尽职,有没有加班费啊?”常诚话里带刺,显然是把应杰当成插足好友恋情的第三者了。
应杰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阅人无数,训练出的眼力比孟池朗这个接触的偏向单纯群体的大少爷更尖利,却也惊讶,他偏偏还真没见过这种一眼就能看透的草履虫种族。
张子凯沉了沉声音:“常诚!”这已经是警告了。
倒不是他知道赵凌宇的身份,他一个工于设计的人,虽说在海城有一定的社交地位,但对于豪门里的事情没怎么打听,赵家低调,赵凌宇更是绝迹于中高层人士的谈论中,他自然不知道这一号人物。
这一声,纯粹是无奈。
这个家伙,眼睛永远是用来成像的,传输不到大脑进行分析,那应杰一看就和这俩人没有一点暧。昧关系,偏偏他还要来挑事。
孟池朗倒不计较,他反而被逗笑了,看着一板一眼的应杰险些没憋住笑。赵凌宇的视线只在常诚二人身上一带而过,他的手指很快地在菜单上点了几下,然后交给应杰,又做了个手势,示意他替他们点完餐就自由活动去。
常诚看着他恭恭敬敬地和赵凌宇孟池朗道了别,转身走了,然后很快和一个打扮俏丽的年轻女孩儿走到一起,他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指着应杰,半天,才挠了挠头:“原来他中意……诶,不是那什么就行。”
这人,自己稀里糊涂喜欢上一号男。人,还真当世界上的男。人都喜欢同性了。
常诚先前点的东西也上来了,除了排挡上的水晶小笼包等,不远处推车的烧烤摊贩还送来三大盘的烤串。
孟池朗看着常诚咽口水的馋样,只觉今天真是丢脸到家了。
他看向赵凌宇,希望他不要介意,倒不是他看低自己的朋友一份,常诚这一份率性他是很欣赏的,做这种与自己平时的品味格格不入的事情,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而且他愿意尝试另一种生活。
赵凌宇却是皱了眉。
酷热的夏天,即使到了晚上也十分闷热,这个简单地打了一个塑料顶棚的‘餐厅’,挤满了人,吵得耳膜生疼的音量更添一分滞闷。
正对着他们的是一架黑色的强力工业落地电风扇呼呼作响,为造福更多人而被设置了摇头,吹到他们时,风力大的头发根都要被拔起,但只是一带而过,留下更加闷热的空气。
呼呼作响的风扇,桌上的烧烤上不要钱似得盖了一层的胡椒粉,不知道有没有洗干净的大玻璃杯里倒的啤酒冰得太过,很快让玻璃杯外层沁了一圈水雾,化开,流下几滴水来。
这样的吃法是这里最有看点的特色,每个人都吃得非常快活,但赵凌宇却不准孟池朗多吃,至冷忽热最上肠胃,他怎么受得了。
“快吃,凉了就走味儿了!”常诚的热情简单粗暴,说着挑了几窜特别饱满的肉串和烤鱿鱼,用桌上一卷的卫生纸抽出一小块包住竹签的底部,递给他。
孟池朗闻着香味已经垂涎非常,觊着赵凌宇的眼色才忍住了,现在盛情难却,他也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还特别给赵凌宇又挑了一窜肉最足的肉串递给他,满眼殷勤。
赵凌宇把他一手里的都接过了,只给他留了他手上抓着的那根肉串,在他愤懑的眼神中,又挑出一窜鱿鱼递给他,其他的也就放下了。一伸手就能拿到的距离,可孟池朗真不敢犯家主的某种威严,只能含恨地一大口咬在鱿鱼须上。
“吃一口喝口冰啤酒,快活神仙都没有!像我这样,才痛快!又不是姑娘,吃那么斯文干什么。”常诚大口地闷了一口,张口‘哈’了一声,很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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