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和赵凌宇形容那柄记忆中的剑,大概是金色或者蓝色,剑柄的地方还镶着一刻红色的宝石,也就是灯,按了会发亮,那时候可新鲜,拿着当宝贝藏着呢。
去年跟着爸妈回来,应酬连连,还真没有闲暇仔细看看这个他长大的地方呢。
赵凌宇说,不急,这一次,他会陪着他好好看。
这是他长大的地方,拥有他成长的回忆,赵凌宇对此抱着极大的好奇和好感。
孟池朗说,这附近应该有家私立小学,就是不知道现在拆了没有,他小学就是在那上的,放学后抄近路,背着书包在这条小巷子里头狂奔回家的样子仿佛历历在目。赵凌宇看着窗外,用他贫乏的想象力重塑了那个画面,脸上顿时一片笑意。
于是乎,便利店里咋咋呼呼的声音更明显了。
店里可不止他们两个人,有许多来躲雨的学生,穿着同款的校服,应该就是这附近的居民,此时都好奇又激动地看着他们,实在是两人的长相太多惹眼了。
赵凌宇和孟池朗倒也不介意,只不过,当一声快门声响起的时候,赵凌宇淡淡地看了过去。
那人顿时讪然,赵凌宇站起来走向他的时候,让他倍感压力。其实他真的就是讨生活而已,这附近就有一个富人区,他守在这边就是图一两个新闻好交差罢了,今天下雨,他也乐得轻松,来这里多余,没想到却有这样的收获。
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一定是那个富人区里头的人,他作为娱记的敏锐告诉他,这两个人惹不得,可又实在不甘心这么放过了,所以偷偷关了闪光灯,对着两个态度明显暧昧的人进行了好几个几连拍。
同性恋,在深城的新闻界里已经算不上多惊人的新闻了,除非新闻对象本身有非凡的地位,拥有足够的话题性和爆点。现在这两人,可不正符合这一条么。
“别、别砸我的摄像机。”这要是坏了,他大半年的薪水也没了!
赵凌宇只是倒着他所拍的照片看了遍,一共二十来张连拍的照片,正是孟池朗把纸杯里吃不完的关东煮肉丸子用竹签叉了,边说笑着边递到他嘴边,他含笑吃下的场景。这么看着,像翻阅一场微电影,每一个表情变化都被摄像机捕捉,不难看出这两个人眼里的情愫。
赵凌宇挺满意这个作品,取走了胶卷,把摄像机还给他后,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递给他,权当胶卷费了。
孟池朗见他心情不错,挑着眉,拿过胶卷,放在灯下照着,看拍摄的成果。
他兀自欣赏了一阵,对着直擦冷汗的偷拍者道:“这个谢了。”他扬了扬手上的胶卷,“拍得不错,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到我公司来拍平面?”
“啊?”偷拍者错愕。
孟池朗笑笑,不再多说,他确实喜欢这些照片,把他们拍得很帅不说,尤其是这种世界上他们两个人是天作之合的感觉。
“你、你说真的?”偷拍者怪自己当真了,可还是忍不住问,他是摄影专业的高材生,走出校门当起了受人唾弃的娱记摄影师,靠挖取别人的*过活,实在憋屈。
孟池朗本是玩笑话,但看他这样激动的样子,倒是真动了心思。他借了便签和笔,写了公司和人事部的联系方式。
递给他:“如果,你考虑到海城工作的话,随时欢迎。”
“谢、谢谢你!”偷拍者激动得接过了这张改变他命运的纸笔,在看到孟氏服装实业这个大名的时候,他的眼睛不受控制地撑大。
孟氏实业,他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离开深城后仍在深城的各大新闻版面出现的超级企业!听说他们到海城之后,公司实力扩大了两倍不止,是实实在在的骄阳企业!
他怎么也没想打,有一天命运之神会青睐他。
他郑重地再次对孟池朗道了谢,他猜出了孟池朗的身份,听说孟家从前就住在这附近的小区里,没想到今天竟然让自己遇到了。
孟池朗摆摆手,让他别介意。
两个人拿着一把伞,偷拍者看着雨势,追出去想把自己的伞借给他们,却见那个高高大大的男人打开风衣,将孟少爷整个人裹了进去。
一场雨,一把伞,两个人。
竟是让人这般感怀。
他下意识地拿起摄像机,按下快门的时候,才想起胶卷已经被人拿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時序、dada和安安的地雷!!!╭(╯3╰)╮
第一百零二章
经过一夜的休整;孟池朗精神满满地开始了他的访亲之行。
他先从自家小区开始;许多有自己想法的年轻人已经慢慢搬离了这个条件渐渐没落的小区,但许多老人念旧;都留了下来。
这些人中许多和孟家关系都不错,在孟晖公司发展的时候;多少都给过些帮扶,对孟池朗这小子也很是亲厚;去年孟家就一一拜访了这些人,今年只有孟池朗一个人来,自然也不会疏忽了老邻居。
只这一天;孟池朗解释只有自己一个人回来的原因口干了一半;另一半;则是给别人介绍赵凌宇的。
他能预见;这两个话题将充斥他这段行程。
用朋友的身份解释多了,孟池朗心里不踏实,后来便只模棱两可地对别人介绍说:“我一个人回来爸妈也不放心,就让他陪我了。”
至于这个人什么身份,为什么是让他陪着,就不适合出现在聪明人的对话中了。
也有搬来到城里的亲戚,但大部分都还在老家鹤城。鹤城虽然带着个城字,但事实上只是一个小山镇,因为环着的山丘形状似鹤而得名,原本是有许多个分散的小村庄的,后来同意归入了一个管辖区,才改名叫做鹤城。
小学的时候,每年暑假孟池朗都会被带着回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对嬉闹过的山水很有感情。
“以前这里可都是土路呢,就是那种一下雨,可能拔不出脚的路。”坐在出租车上,孟池朗当起了半路出家的导游,他对这条泥土路可谓印象深刻,有一年他和爸妈回来,就因为雨天泥泞,他爸爸的车陷在里头都开不动了。
他一站那地里,当时年纪小,腿短短的,简直是半个腿都陷在里头了,吓得抱着他妈妈的腿不撒手,就怕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把他给吸进这浑浊里。最后他们还是步行走到镇里去的,他有人抱着还算幸运,可一家子到了地方,不可谓不狼狈。
开车的司机听了也笑,“这路都旧了,已经修了好多年啦。”
司机接手他的活,对两人,一个完全陌生的外地人,一个半生不熟的海归游子介绍起这个地方来。相比起来,司机可就专业得多了,连鹤城里在旧社会出过哪个进士都知道,孟池朗也听得不亦乐乎。
司机的生意头脑灵活,放下人的时候,还问说什么时候走,要是当天走,他等着,把他们拉回城里去。听说他们要留两天,就给了自己的手机号,说到时候招呼他一声就来。这年头车里包车还能出手这么阔绰的人已经不多了,如果能赚到回头客,这趟生意太值了!
到了镇里,不少人认得他,很是热情地把他喊家里喝茶,又是塞吃的,又是留饭,东招呼一家,西吆喝一个,没多久,都不用孟池朗上门去,亲戚们都已经涌了过来。
“大娃儿,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你爸妈呢?”
这个问题是避免不了的,孟池朗笑着回答了,有几个长辈耳背或者记性不好的,隔着一会儿就问一次,反反复复,可孟池朗没有半点不耐烦,都笑着应了。
对于赵凌宇他们也很是热情,这么俊的小伙儿,看着就和孟池朗一样有出息,他们能不喜欢么。
亲戚太过热情,一顿饭先在谁家吃招呼他的时候看着像在吵架似得,孟池朗看得直笑,让赵凌宇可不要被吓到了。
赵凌宇对这些热情可爱的亲戚很有好感,这些人质朴,不像他寻常接触的那些利益往来的人。
这一趟,在鹤城呆了两天一晚,才回了城里。
孟池朗反正是吃不消了,一回家都倒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呈挺尸状。这几天在好几家里相互奔走,靠的都是十一路,他的腿都要断了。
赵凌宇一回来,将从鹤城带回来的土特产先整理了一番,该保鲜的保鲜,至于一些干货也收拾起来,实在盛情难却,东家给一点,西家塞一点,就很有些分量了。
孟池朗听着他脚步的声音,舒服的喟叹了一声,闭着眼睛笑。
赵凌宇忙完,蹲在他身边吻他,孟池朗睁开眼睛,看他说去洗澡,笑着说:“要抱。”
缠着他撒娇的样子,像个讨欢的孩子。
他趴在浴缸上,享受这赵凌宇的按摩,没过一阵就迷糊了。
“明天是情人节吧?”他还记得这事呢,他回过身来,窝进他怀里:“真好,能和你一起过。”
赵凌宇将人从水里抱了起来。
情人节这天,睡到自然醒的结果,就是一整个上午已经浪费掉了。
两人也没什么特别的计划,收拾了到外头寻了一家饭店吃了饭,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我念高中的学校离这里不远,要不要去看看?”
赵凌宇自然点头。
到了学校,才知道原来这个时间,学校恰逢今天正式开学,才正月初八呢,比他们以前还严格。而且学校采取半封闭教学,一般不放外人进去。
孟池朗解释说自己是回母校看看,过两天就要离开,没什么机会再来,门卫才放行。
比起外面的繁华,学校的改变则要单纯上许多,几栋教学楼翻了新,但这些古树都保留这十年前的模样,看着让人觉得亲切。
以前他还在某棵树上看到过松鼠,还有一些当时的同学在树上刻着诅咒某某某的话或者说谁爱谁的甜言蜜语。关于学生时代,他最特别的记忆应该就是在操场了。孟池朗带着赵凌宇循着模糊的记忆找到了操场,已经扩大了许多面积的操场铺上了橡胶跑道,篮球架也增加了一倍,正有学生样和老师样的人在打球。
孟池朗有些怀念,他和赵凌宇手臂贴着手臂坐在正对着篮球场的台阶上,说以前的自己:“我长高得慢,高一的时候,班里好多女生都比我高呢。那时候为了长高,跟着一些不爱念书的学生整天打篮球,放学后还绕着操场跑得一身汗才肯回家。”
“幸好辛苦都是值得的,一到高二我的身高抽风似得长,我就说么,以我爸我妈的身高,我怎么可能长不高,我们家就没出过矮个儿。”
显然他回想起这件事还是有几分在意,说起来的语气得意中带着庆幸。赵凌宇看他轻松地向后靠,双轴撑在上面的台阶上,手上拿着一瓶矿泉水,眉眼间依稀还有年少时的轻狂和恣意,像在这个校园里大多数的少年一样。
上一世,他总是皱着眉,眉间痕迹深沉,深邃的眼眸里的忧郁和无奈,仿佛镜花水月,在记忆中也开始变得模糊了。
看着他,赵凌宇不免有些恍惚。
孟池朗一下扑了过去,截住了那个冲他飞过来的篮球,平复了下心跳,横了赵凌宇一眼,取笑道:“不要随便被我迷住,很危险哦。”
赵凌宇摇头失笑,拉着他站了起来,拍了拍他和自己衣裤上的灰尘。
失手丢了球的人这时候跑了过来,“不好意思,对不住啊,一时失手,你们没事吧?”
“这次没事,下次可说不定了,哥们技术不行啊。”两人用深城话交流着,那人讪然一阵,又盯着孟池朗看。孟池朗心想,今天发现他帅的人可不止赵凌宇一个呢,不过要是某人吃起醋来也麻烦,于是想走。
那人却一拍脑袋,“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孟池朗,你是孟池朗吧!靠,好你小子啊,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找哥们去喝酒,够意思么你!”
孟池朗没想到还能遇上认识自己的人,一时间认不出对方有些尴尬。对方也意思到了这一点,不过也没在意,毕竟这么多年不见了,当年在校内风云一时的孟池朗连他都要花会儿功夫才认出来呢,对方不认得自己是常事。
“我赵斌啦,以前你小子三步上篮还是我教的呢!不记得啦?”
孟池朗有印象,当下叫了声:“是队长,对不住啊,刚才眼睛没洗干净都没看出来是你,你越来越黑了啊。”这个人是当时他们校内篮球队的队长,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坐在班级最后排,身高突兀,自己的篮球入门还是这个人教的呢。
“算你小子还有点良心。欸,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们才聊几句,那边就有人招呼他,赵斌不好耽搁,索性邀请孟池朗下场一起打一场。
“我很久没玩了。”
“要紧什么,就是玩个瘾。来吧,你朋友也一起。”
原来,赵斌成了母校的体育老师,这还真是缘分了。听了赵凌宇的名字,很是自来熟地说原来是本家,失敬失敬,一派热络。
现在是课下几个老师玩篮球呢,此时另一队见赵斌捡个球还带回连个人,一看赵凌宇的身高就说他上哪儿找的这么强劲的对手,赵斌介绍了孟池朗,说是自己同学:“我们那一届的文武状元就是他,后来出国了。欸,还没说呢,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两人边打还边聊了几句,最后也投入到对战中,歇了话题。
比起在场的,赵凌宇真的有十几年没碰过篮球了,手感生疏,所以打了半场都没投一个球,让以为他占着身高便宜抢篮板分分钟进行的对手着实松了一口气。
孟池朗投进了两个球,已经是出了汗,拉扯这休闲上衣透气,嚣张地对赵凌宇竖起了大拇指,然后一百八十度倒立,这挑衅劲儿可丝毫没想起对方是自己的队友呢。
赵凌宇好脾气地笑笑,可是倒是下半场,气势完全不同了。
篮球到了他手里,赵斌在一边喊着让他传球过去,他都没动静,调整了下自己的姿势,举着球轻轻一跃。
投三分球?
已经有人跑篮板下等着球砸在篮板上回弹下来,开什么玩笑,都当三分球是这儿好进的啊,都站在三分线外了,乱投就是给对方送球啊。
但只听篮球摩擦球网的声音响起,球就掉了下来,场内没看到全景,场外关注着这场赛事的学生一下子就尖叫开了!
进球的瞬间总是让观众兴奋的,何况当他们看到投篮者的长相时,更疯狂了:“老师好棒!”
他们误会了赵凌宇的身份。
孟池朗还愣了一下,继而大赞一声:“great ;shout!”放出豪言让对手们等着受死吧。
所有人都以为赵凌宇这一球只是巧合,包括孟池朗,但当球一旦到了赵凌宇手里,不管他站在球场的哪个位置,就将上演一场三分进篮,引得上体育课的学生们纷纷聚过来,呐喊喝彩声一阵高过一阵。
这就是赵凌宇,从来运筹帷幄,一旦做好十足的准备,出手就是必杀。还是最难把握,却也最拉比分的三分球,本来以他的身高,灌篮都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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