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不爱变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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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不爱变凤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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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尚在人世,怎会无法解除呢?更何况这桩婚约,除了我之外,就没有其他人知道了,知道的人全都过世了,我若不想娶你,大可不提就好,不是吗?
  “接下来,你说我娶你是因为你是个公主,这也不对,当我提出要你做我的妻子时,你的身世尚无人知晓,这你没忘吧?更何况,当我连皇帝都不想做时,怎会为了一个小小的驸马而勉强娶妻呢?”狄皓天一一的否决掉那些荒唐的流言。
  “那你到底为什么娶我?”
  “问问你的心,灵儿。”
  “我的心?”
  她不解的重复,“对,问问你的心,看看你为什么要嫁给我?”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爱你啊!”
  “没错,这就是我为什么娶你的原因了,因为我爱你呀!小傻瓜。”
  “皓天哥……”灵儿感动的低喊。
  “好了,误会、疑问都说清楚了,你还不打算看一眼皓天哥吗?还是今天的月亮真的那么美?”狄皓天对著仍仰头望月的她疑问。
  “我……我也想啊!可是人家的脖子硬掉了,动不了。”
  “你喔!”他失笑,上前帮忙。这样的洞房花烛夜……呵……
  后记
  随记  馥梅
  87、10、10
  猛一抬头,望向日历,竟发现今日是国庆日!
  岁月老是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仍记得国中课本里有一篇《匆匆》,作者是朱自清,他这么写著——
  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然的跟著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了;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了;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得匆匆了,伸出手遮换时,他又从遮挽著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日子真的过得匆匆呢!往日读书的岁月,彷佛就在眼前,午夜梦回之时,仍能清晰得见那校园时光,不管是欢乐、悲伤,不管是欣喜、忧愁。何时,那段清纯岁月已离我如此遥远。
  往日,读朱自清这篇《匆匆》,并没有什么感觉的。那时才多大?似乎是国一吧!多么年少轻狂的时光啊!那时是巴不得时光能更匆匆些,而今,年岁已老,再看见这篇文章,终于也能感受到作者“汗涔涔而泪潸潸”的心境了。
  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国庆日,虽其热闹的气氛已一年不如一年,但至少我记得这么一个日子,一个中华民国伟大的日子。
  馥梅于澎湖
  87、10、16
  好久没看星星了,因为在台北,就算有闲情,抬头也见不到半颗星子。这儿就不同了,少了光害和污染的天空,每到夜幕,一仰头,便见满天星斗,彷佛一伸手便能摘了那颗颗星钻。
  我想,我爱星星胜过月亮吧!大概是因为在广大苍穹中,月亮太过独特吧!而我,宁愿像一颗星子,隐昵在广大的星群中,闪烁著那毫不引人注目的光芒,而那道光芒,只让“知星人”得以窥见。
  馥梅于澎湖
  87、10、21
  白天,我爱坐在那顶楼的“观海亭”中看海。家,离海不到百公尺,隔著一片绿荫,不远处,便是潮来潮往。
  顶楼的亭子,原本是没有名字的,回来这里后,由于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坐在那张舒适的摇椅上看海,于是我为它取了个名字——“观海亭”。
  观海亭里,除了我的摇椅外,还会摆上几张藤椅,另外,还有一张大桌子,自从我占领这里后,桌上的东西就固定是一本稿纸、一支笔、几本书,和一壶花茶、一只茶杯。
  我爱这样的日子,优闲、怡然、自在,写稿写累了、或懒了,就换坐到摇椅上,轻轻、轻轻地晃著,眼前便是漾著海波,换著不同的深蓝、浅蓝的海岸线,澎湖的风,是很少停歇的,尤其到了这个季节,风起时,浪高,色浊,难得碰到风静时,那微微水纹。清彻的蓝,看得连自己的心也微微荡漾著圈圈似有若无的涟漪,然后,想起隔著海峡,另一岸的你……
  你好吗?借著大海,询著海风,我传送我无言的问候于你。
  馥梅于澎湖
  87、10、28
  这种优闲的日子,惟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时而发作的病痛了。为了不让发已斑驳的双亲为我担忧,痛得厉害时,我就整日关在楼上不下楼了;而只要在能忍受的范围内,我的外表在让人看不出来的。于是我发现,我的耐痛能力,是愈来愈强了。
  药,不想吃太多,因为头发掉得太厉害了,随时随手一轻扯,就会扯下一堆头发,数量惊人,地板上常可见我的落发,其数量也吓傻了姐姐们,直怀疑我大概快凸了吧!我想,不吃药,应该就不会再掉了吧!痛,就让它痛吧,痛,至少让我知道,我还活著。至少,我还活著。
  馥梅于澎湖
  87、11、12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当然不是国父诞辰,而是我农历的生日。这是我突然想到的。
  错过了国历的生日,不管是真的忘记,或是立意错过不去记得这个日子,反正它总是过去了。反正,我是不过生日的。
  想到郁樊曾在序里题过这件事因而引发读者们一连串的疑问,心里颇有叹息的冲动。在她们心里都一致认为,我一定在生日那天发生了什么令人哀恸的事情,所以才不过生日。
  是吗?我自问著。答案是:呵……(无奈的笑)
  也许我失去了记忆吧!
  虽然不过生日,但我保留下许三个愿望的权利。
  第一: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二:愿天下眷属皆是有情人。
  第三个愿望,听说不可以说出来,那么,我就将它留在心底的最深处吧!
  只愿你幸福……
  馥梅于澎湖
  87、11、16
  老爸六十大寿!
  我从前几天便开始张罗了。虽然只是自家人庆祝,但对一向缺乏组织能力的我来说,要张罗这些细节还是让我头疼。大概是小女儿的关系,从小便依赖惯了。
  最简单、基本的礼俗不可免,要拜神明、祭祖,所以我去订做了一些“寿龟”、“寿桃”,光是数量就让我犹豫了老半天,二姐曾说要堆得高高的两座小山,妈妈却说没有必要,诚意便可。几番考量,基于“善后”问题,我决定依从妈妈的话。到店里时,看到一旁两座摆饰得很漂亮的“寿灯”时,忍不住又订了一对,老板说一座是寿面,一座是桃子,桃子的外壳是塑胶做的,很漂亮,里头是果冻。
  小孩子挺多的,生日蛋糕要订,我订了一个三层的鲜奶油蛋糕,妈妈特别交代,不要订巧克力的。想想,家里反正没人爱吃巧克力,无妨。
  想到今天全家人都会回来,要煮嘛!麻烦,于是决定让厨房休息一天,让灶神少闻一天油烟。订一桌吧!有吃荤、有吃素的,怎么解决?简单,我的理论是:吃荤的可以吃素、吃素的不能吃荤,所以就订素食的吧!不订两桌,因为要让全家人坐在一起。
  大致上都安排好了,至于小细节,就只能劳烦妈妈了。而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到来时,东西继续送到,才发现一些小问题,“寿灯”忘了要老板写下祝寿的联句,只好由我提笔写下祝贺词来勉强凑和凑和了——
  福如东海长生龙
  寿比南山不走翁
  还好今日诸位姐姐、姐夫们事先说好,他们到机场时不必我们开车去接,他们会自个儿坐车回来,否则还真有点分身乏术之感。
  我想,这个祝寿会上,最温馨的,是全家人聚在一起的和乐融融的景象;最令我安慰的,是父亲脸上少见的“非常快乐”的笑容;最令孩子们期待的,是全家围著蛋糕唱生日快乐歌曲的时候,他们盯著蛋糕的眼神;而最漂亮的,算是摆在供桌两旁,二姐舆二姐夫订的两对花盆,在别致的花架上,尽情的展现她们的丰姿,散发著她们的芬芳,围绕著我们这幸福的一家人。
  馥梅于澎湖
  87、1、1
  离开了澎湖,今天,和三姐和爸爸来到南投,从四面环海之处,回到四面皆山之地,我又展开另一段养病的时光。
  说静养,总让人难免感觉忧心,所以我爱说,是回来隐居、度假、享受山林气息,增加自己一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也许哪天,在满山茂密的竹林里,我会巧遇精灵仙子,赐我永生,赐我免再受病痛之苦,也许哪天,吸收够了日月山林精华,我或许真能羽化成仙去也……
  呵……南柯一梦罢了,我、依然是我。
  馥梅于南投
  87、1、20
  今天心情有点低落,看了一奉书,直到凌晨三点多才将它看完。禁不住想,生命,有何意义?之于我,它赋予了什么样的责任?
  生命是什么?生命,不过是“虚无”罢了。人,就像风中的微尘,那样的微小,那样的脆弱,那样的不堪一击,与浩瀚的宇宙相比,人的百年寿命,又是如何的短暂,彷若蜉蝣,朝生暮死……
  但是,我知道,生命不只是如此而已。我知道,就像有人能用她短暂的——比一般人更短的——生命,来活得那么充实、那么勇敢、那么坚强、那么有意义,我知道那支撑她活下去的是什么,那是爱,家人的爱、朋友的爱、还有她对生命的爱。
  我……亦如是……
  馥梅于南投
  87、2、4
  接到出版社某小姐的电话,抱歉,除了徐姐之外,我尚不知社里其他先生小姐的贵姓大名,至今,我连出版社都未曾踏进一步呢!
  写序?又到了写序的时间了吗?我好像很久没写过了吧!各位读者朋友们大概快把我给忘了。
  这本书出版时,春节刚过,但是,我还是向读者朋友们拜个晚年!我想,你们的年龄层都该还是收红包的范围里吧,希望你们都过了一个好年,这个时间,也差不多是开学了,记得把心收回来喔!
  日子过得太悠闲,一时之间已忘了这种紧张的气氛,也可能是太久没写序了,不知写些什么,于是就把我消失了的这大半年来做个简单的交代,这大半年来,我是南投住住,澎湖住住,再南投住住,回台北的时间是少之又少,偶发奇想的,甚至还想回梅山老老老家去住段日子呢!不过这是比较不可能的事。
  听徐姐说出版社这段日子好忙好忙好忙,听得我这个闲得快发霉的人充满了罪恶感,我真的是太好命了,不是吗?能这么优闲自得过生活,没有压力,没有责任的人,我想,并不多吧!
  羡慕吗?呵呵……
  馥梅于南投
  P。S:难得做一次预告,下本书,是写《我爱城市猎人》里头“银鹰”风靳的故事。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有这个人存在。也很抱歉不是写彭勋和彭殉的,尤其是期待彭殉的故事的人,“命令”我订个交书日期,只有四个字:遥遥无期。那至少会写吧?答案是三个字:不知道。
  馥梅写故事,是很随兴的,像“银鹰”的故事,是早于《我爱城市猎人》,但最后被《我爱城市猎人》给抢先了,就因为我太随兴了,所以,也许哪天兴致一来,写的全是“续集”也说不一定啊!
  不一定喔!
  请看清楚这句话。呵呵……
  下次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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