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低调,你爸爸知道吗?”
我的话触到她的笑点,她银铃般地笑着。往她嘴里看去,隐约还能看到几条没有全尸的面条。
她摆摆手:“开玩笑的啦。其实我们家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和大家都一样。我大学毕业后,还在四川支教过两年,那里是一个连电都没有地方,那里的人都很淳朴,我走得时候有家人爬了几座山,就为了给我送一篮鸡蛋……”
她吃了一片猪肝,从回忆中回神:“呀,扯远了。我们回归正题——赵仪,你有多喜欢向灏?”
虽然我这一生一向过的放荡不羁只考虑如何解决眼前的麻烦,可是这个问题我还真的有仔细考虑过。我很深沉地说:“回答这个问题前,你先告诉我,你有多了解向灏?”
“为什么这么说?”
“呵呵……姑娘,你还年轻,看东西不能只看表面。”我深吸一口气,“向灏这个人高贵冷艳又傲娇又霸道无论大吵小吵都要我道歉什么家务都不会挑食到令人发指还喜欢穿白色衣服灰常灰常难洗你造吗?他还有各种强迫症,时常跟神经病一样半夜打电话来骚扰我最重要的还是他这么多年来都没表过白你说他说一个爱字会屎吗?”
平烟废了好大的劲才消化理解我方才的话,然后她双手托腮忧郁地叹口气:“啊……原来他还有这一面。”
我拍拍她的肩:“年轻人看事情不能看表面。越华丽的外表下往往隐藏着越多的污垢。”
“可是我能看到的也只有表面。不过有时候看着他的目光就觉得他是个很有故事的人。虽然他都不怎么跟我说话,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才深深吸引了我。”说着,她有些伤感地垂下眼。
我觉得等我空下来,可以好好写一篇名为《论男朋友的英俊程度与脑残粉的数量对你吐槽能力的影响》。嗯,标题要长。
第三十章 名媛(八)
跟平烟姑娘完成一场槽点满满的用餐后,她问我:“如果有个条件更好比向灏更合适你的人出现在你面前,你能不能放弃向灏?”
我仿佛置身于八点档言情剧之中,气氛和情节都很给力,就是我的表情略扫兴。我目光呆滞,嘴巴微张,傻愣愣地看着她。
她感受到我无声的吐槽,不好意思地摸摸耳朵。
“算我没说吧。”
她转身给我留下倩影。短短的bobo头无法营造出青丝飞扬的唯美气氛,不过她绝好的身材还是狠狠惊艳了我,那小细腿,那很瘦却有胸的身体,真是受到上帝眷顾的艺术品。
我挣扎了好久才收回我痴汉一样的目光。
这天之后,她在我的生活的酱油角色终于彻底谢幕了。
我继续我波澜不惊的程序猿日子。
——
在某年某月某日加班的夜黑风高夜,宝马男快步走进来,脚下一滑半跪在我面前,掏出一个红色的绒盒,一咬牙一扭头,饱含深情地说:“嫁给我。”
大家都深吸一口气,除了睡死的土豪黄一头磕在键盘上,其他的目光都往我们这边看。
我欲言,却先打了一个打呵欠。揩着眼泪,我眨眨困顿的眼睛道:“不要。”
宝马男目光持续对我放电。
我很想一脚踢开他,或者扯住他的短发对着他的耳朵吼:“老娘不想加班!放老娘回去睡觉啊啊!”
宝马男的脸忽然间像是蜡融化一样,五官开始模糊,然后又开始扭曲变形,渐渐呈现另一个面貌。这张脸我很熟悉,是向灏。
他举着闪着梦幻之光的钻戒含情脉脉地看着我说:“赵仪,嫁给我。”
故事进行到这个地步,我已经清醒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然后我就醒了。
眼前黑漆漆的,周围很安静,但附近有狗的叫声。
我正软瘫在某人的背上,仍由他背着我前进。
头很疼。刚刚庆功宴上被灌了太多酒,好像很多都是掺着红酒的王老吉……啊不,是掺着王老吉的红酒,一杯接一杯……我喝了很多。在我脑子尚且算清醒的时候,膀胱就有些承受不住了。我怒跑了一次厕所。
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宝马男。
宝马男一身西装,白衬衫打底,很是温文儒雅。
我忘了他是怎么起的话头,后来聊着聊着,他说:“遇到你以来,一直都有很多开心的事情。作为上司,我希望你一直留在我们公司,作为男人,我希望你一直留在我身边。”
我当时想丫的这男人太贱了,竟然趁我神志不清的时候说这么煽情的话。
我举着一杯满满的红酒跟他碰杯,我说:“公司工资再不涨的话我果断会跳槽的!”然后一饮而尽。
就是这最后一杯酒淹死了我这个不会喝酒的人。
之后的事情我就记不清了。
“向灏,我怎么会在你背上?唔……”好想吐!
向灏清冷的声音在深夜的星空下响起:“我拒绝回答酒鬼的问题。”
切,我这么乖趴在你背上,没有耍酒疯没有吐,还有什么好嫌弃的嘛。
“向灏向灏!”
“干什么?”
“我刚刚梦到你求婚了。我们结婚好不好?”
第三十一章 咦?这是最终回?
向灏在平烟走后不久回来,顺便向公司申请到钱塘分公司上班。现在他跟我一起上班,跟我一样时常加班。今天我们公司的庆功会,本来我想他来蹭顿饭的。只是想到他有可能成为许多女士眼中的菜,我才打消了这个念头,只让他来接我离开。
夜黑风高之夜,他背着我在安静的小巷子之间穿梭。
多年前我学会“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这句话之后,看到黑夜就只能冒出这个词。正如多年后我听见傲娇娘第一反应就是向灏。
所以他没有理会我大言不惭的逼婚宣言,我就在寻思,这货肯定是傲娇了,傲娇什么的最别扭了。
好一会,冗长的反射弧才完成整个神经反射。我野蛮地拍他的脑瓜。
“妈蛋,你给我说话啊!”
他还是不理我,颠了我一下,把我推高一些以防止掉下去。
“喂,你给个回应啊!求婚都我来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的重掌再次拍到他脑瓜上。
他以要摔我为威胁我这才消停。
“赵仪,你喝醉了。”
“嗝……”我深深打了一个酒嗝,“不用你管。”别过头枕在他背上,呼啦喝了一嘴的夜风。
“你明天还记得你说过什么,我就答应你。”他冷不丁地说,竟比这夜里的凉风还要冷。
“哇哈哈哈!!你失算了,我可是很清醒哦。少年,你等着嫁我吧!”
他再次以要摔我做威胁而煞住我疯魔般的威风。
“少女,是你要嫁给我。”
我趴在他背上,长呼出一口气。“可是你妈不同意啊……”
他淡淡说道:“不管她。”
“你这不孝子!”
“你再拍我的头看我怎么收拾你。下来自己走!”
我抱住他的胳膊耍蛮:“不要!难得奴役你一会,我要过足瘾。”
他却告诉我:“到了。”
我揉一揉眼睛,眼前真的就是我住的那栋房子。不禁觉得有些失落。本来还想跟他在路上慢悠悠多走一会儿,好好地感受他的体温,他难得的温柔。
第二天醒来,我用脚踢醒还在熟睡的向灏。
素有低血压魔王属性的他非常不悦地吼我:“干嘛?”
我转身抱住他:“去给我买早餐。”
“不去。”
“可是我饿嘛~灏哥哥,你最好了~”
他被我烦得没办法,坐起来把整床被子都给掀了。我殊死搏斗才夺回温暖。
这少年真是小孩子气,一点都不高大上。
他套了衣服,很仔细收拾一下,拿了我放在桌上的零用钱出门。回来后手上拎着香喷喷的早餐。
我想我以后还要训练他做家务,洗衣做饭,换尿布什么的。总之人生的路有多长,我和他的故事就有多长。可是,生活琐事并不需要赘述。(哼,我才要你们让你们知道灏妹妹是一夜几次郎,我儿子将来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
所谓小说啊,故事主人公要么身体异于常人,要么倒霉或者幸运异于常人。
当小说的主人公选择走上平凡的道路,他们的故事也就走到尽头了。
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后会无期!
至于向灏麻麻会不会接受我,我和向灏有没有孩子,孩子萌不萌,或者这篇小说中众多男配角女配角最后结局如何……嗯,大家下一章见。
第三十二章 我在看初恋越走越远
“我帅吗?”向灏跟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喝粥。我本来想咳嗽一下表示惊讶,谁知这流质的粥活动性太强,有一粒米在咳嗽的推动下,调皮地钻进我的鼻腔,然后又从我鼻孔中喷出来。
向灏遗憾地摇摇头,递给我一张纸然后回到镜子面前继续研究他帅不帅的问题,独自留下一脸疑惑的我。
他何时变得如此臭美了?
哦,对了!今天他准备去拜访我的母上大人,试图用他的美色骗得我妈的好感度,好让她把我交给他。
为了这事,他昨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真是难为他了。
临出门,他顿了一下,跟我说:“我换一下衣服。”
“换什么呀!已经帅的很没天理了!”为了配合我的话,我还很努力地回忆了我脑残年代看到帅哥的样子。
他不为所动,打开柜子,在衬衣外面加了一件羊毛衫。
换完装,他贼呼呼地朝我笑。
我瞬间理解了。
“少年,你毕竟太单纯。”我遗憾的拍拍他的肩膀,“我妈的物理攻击杀伤力之大就算是你练了铁布衫都会被震成内伤,这一件薄薄的毛衣,你指望它什么?”
想来我妈当年揍他那几拳给他的心灵上是落下不少阴影。
他嘴硬,说他是因为冷才加衣服。
我懒得拆穿他。
我们早上出发,到中午的时候到我家。我妈在门口等我,说饭早就做好,就等我们了。
她亲切热情的样子,跟我预想的很不一样啊……我还以为我妈会拿着锅铲一路追杀出来。
她甚至还热情地给向灏打饭。向灏万分惶恐地双手接过,默默无言地捧着碗,机械地往嘴角塞饭,连菜都不敢夹。
吃过饭,我妈以家里没有酱油为借口差遣我出去。
我晃荡在街上,想起小时候因为调皮被老妈追了两条街的场景。不知道现在家里是不是正在进行一场男女混合双打?
应该不会,我爸妈除了对我和我弟会如此残暴,对其他人都是和善的。
我回去时,他们之间伟大的谈话已经结束。我妈一脸平静,向灏苦着脸跟我说和我妈谈崩了。
坐车去车站的时候,我看见小正骑着自行车与我们擦身而过。我扒在车窗上挥手试图跟他打招呼,终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你干什么?”
“看我初恋离我越来越远。”我失落地看着窗外。
向灏用他的拇指和食指扣住我下巴,硬是把我的脸转过来。
去年的同学会后,小正哈哈笑地跟我说:“赵仪,我现在想起来,果然我高中的时候是喜欢你的。要是再过几年你我还是没着落,到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吧。”
他还跟我说,大学那一次他是特地来找我的。因为他跟大学的女朋友分手了,忽然很想见我,脑子一热就跑过来了。知道我有男朋友,他当时挺难受的,不过那时候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刚分手所以才心理不平衡。
我和他终究是擦肩而过的缘分,这么多年来来回回,寻寻觅觅,终究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第三十三章 我的青春都给了你
小正的事让我深深感慨时光的无情岁月的无意人生的短暂,顺便感慨一下宇宙的伟大,人类进化史灿烂而不可思议。我很高兴我对人生的感悟又上升了一个境界,然而就在这个伟大的时刻,向灏生气了。
然而这怒火在他面瘫的脸上表现的并不是很明显,差点就让我以为他其实是不小心晕车了。直到回到家后,我叫他帮我洗菜,而他鸟都不鸟我,摆着张臭脸开着游戏狂虐那些可怜的boss。
湿漉漉的手放在围裙上蹭了蹭,我走到他身边,亲切友好拍拍他的肩膀:“你怎么了?刚刚出我家的时候还好好的,难道我又惹你了?”
他推开我的手,闷闷地说:“你别管我。”
我略微思索了一会,做了个排除法,终于明白症结所在。
“哦,你在吃醋!”我得意地指着他兀自郁闷地俊脸。
他不理我,只是把电脑键盘敲得很响。我摇摇头去厨房洗菜。过了不久,不知是否是他被boss虐了,或者是被猪队友坑了,只听好大一声他摔键盘的声音。
我最讨厌一生气就摔东西的人。这种行为多么不理智,不经济,不环保啊。我冲出厨房正欲发火,向灏淡淡瞥我一眼,转身走进房间,甩上门。
许是我提着菜刀从房间冲出来的样子太过吓人了吧。
他一直在闹别扭,叫他吃饭,他说没胃口。叫他去洗澡,他说没心情。
闹得好像懵懂少年被喜欢多年的女生狠狠拒绝了一样。
我洗完澡准备上床前,对着在床上裹成一团的他说:“你到底在闹什么?多少岁了?还是孩子吗?”
他翻身,将我压在他身下,并且用他的四肢牢牢地锁住我。眼睛因为情绪激动而泛出一些红血丝。
“赵仪,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我被这个问题给问到了。因为我忽然发现,我竟然不明白爱是何物,我跟他纠缠了这些年,这算是爱吗?偶尔的砰然,在一起的快乐,这些就算是爱吗?我和大学室友在一起也很快乐,和现在的同事一起工作也很快乐,甚至面对宝马男时偶尔的心跳加速,这些算是什么?
我……是不是爱过小正?
有些事情太过复杂而深刻,我不愿去细想,只好以漫不经心地态度来面对,告诉那些向我发难的人,姐跟你们这群肤浅的人不一样。
我试图推开向灏,嘴里笑呵呵地抱怨着:“少年,你快掐死我了。”为表真实度,我还假咳嗽了几声。
他松开我,却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在我耳边低声细语:“我怕你心里还装着别人。”
他难得这么掏心掏肺,我也就坦荡荡了。我惆怅地望着天花板:“我曾经……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我这辈子第一次为男人留的泪,就是因为毕业要和他分离。可是我当年太胆小,怕班主任,怕自己成绩下降,怕我只是一厢情愿。
乃至到了脸皮越来越厚的大学生涯,我也不敢跑到他宿舍楼下唱情歌,大喊我爱你。我怕我在男生宿舍下唱歌,会被泼洗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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