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刚刚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人,却是曾经被自己抛弃的人,却是如今举世瞩目的超级英雄——林轩!
周清雅惨笑了一声,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遇到了自己最不想遇到的人,她真是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但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忽然响了,她连忙拿出手机,发现是母亲打来的,所以立刻接通,电话那头却传来母亲哭泣的声音:“小雅你爸快不行了!”
“什么!”周清雅本就有种千疮百孔的心,再一次被狠狠的刺了一刀。
“你爸现在正在抢救呢,医生说这次估计真不行了!”电话那头的母亲哭泣着说道。
“妈,你别着急,我这就去医院!”周清雅强忍住眼中的泪水,连忙捡起地上的几叠钱,连衣服也顾不得换,穿着那黑色半透明薄纱裙便跑向了电梯。
此时林轩他们也在等电梯,周清雅跑过来后没有看林轩他们,而是低着头默默的流着眼泪。
看到周清雅的样子,林轩心情也有些复杂,他的耳朵很好使,刚刚周清雅的声音,以及电话里的声音,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也知道了周清雅的父亲重病了,想必这就是周清雅出当小姐体的原因,虽然这理由似乎有些狗血,但现实有时候就是这么狗血和残酷。
不过不管如何,这与他都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从他们分手那一刻起,他们的人生就已经朝着两个不同方向越走越远,偶然的交集也只是短暂的擦肩,因为人生的方向不同,注定还会再次渐行渐远。
所以他现在除了同情周清雅之外,也只能感叹人生百态,世事无常!
……
回去的路上,林轩想了很多,尤其是刚刚听到周清雅父亲可能快不行了,心里多少还是被触动了,多少也有些难受,不禁感叹生命的脆弱。
说来他也见过周清雅的父亲几次,人还不错,身强体壮的。和自己父亲年龄也差不多,但没想到竟然已经在鬼门关门口挣扎了。
这不禁让林轩想起母亲去年肾病严重时的事情。心里一时间难以平静。
人总是会生老病死,谁也阻止不了。林轩曾经差点失去了父亲,又差点失去了母亲,他能深刻体会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
但后来母亲康复,父亲归来,一家人重新团聚,他也有些好了伤疤忘了疼,可今日周清雅父亲病危的事情,却再一次触碰了他那刚刚愈合的伤口,让他再次意识到了生命的短暂。疾病的可怕。
虽然自己如今自己获得了超能力,可以近乎长生不死,可自己的父母呢,自己未来的妻儿呢,他们逃脱不了病魔的威胁,逃脱不了老去和死亡。
那时候自己又该如何面对他们一个个的离去,如何接受一次次的生离死别。
毕竟自己不是仙人,超脱不了凡尘,也很难割舍下亲情。看淡生死。
所以林轩的心里有些畏惧,有些难受,他期盼自己的亲人也能够和自己一样长寿,永远相伴。
“我可以试着去发明出一种可以延长寿命的药物!”林轩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个似乎有些天方夜谭的想法。
此时如果有人知道他的想法。恐怕真的会嘲笑他是个疯子神经病。从古至今,长生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只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
不过这对于林轩来说却并非是无稽之谈,也并不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他现在自己就拥有了超凡的体魄。以及强大的自愈能力,就是他见过的那些服用特殊药剂变异的地球保护协会成员。就让他见识了人类这种生命体的强大。
所以生命的奥妙绝非我们所看到的那么简单,单单是一个细胞中新陈代谢过程。就绝不是现在人类发明的任何高科技设备能够媲美的。
一个小小的活细胞内,几近两千种酶,在同一时间内,催化各种不同代谢中各自特有的化学反应。这些化学反应互不妨碍,互不干扰,各自有条不紊地以惊人的速度进行着,而且还互相配合。
结果,不论是合成代谢还是分解代谢,总是同时进行到恰到好处。
就以蛋白质为例,用人工合成,即使有众多高深造诣的化学家,在设备完善的实验室里,也需要数月以至数年,或能合成一种蛋白质。
然而在一个活细胞里,在37c及近于中性的环境中,一个蛋白质分子只需几秒钟,即能合成,而且有成百上千个不相同的蛋白质分子,几乎像在同一个反应瓶中那样,同时在进行合成,而且合成的速度和量,都正好合乎生物体的需要。
由此可见生物体的强大和玄奥。
所以林轩在林轩看来,自己能够获得再生能力,绝非是自己个人独一无二才能获得的特殊能力。也绝对不是那种神说要有光,便有了光的过程。
这应该是自己身体基因发生了某种改变后,而获得的一种能力。
要知道,人类本身就有自愈能力,割破了皮肤会重新愈合,只要伤口不是特别深,甚至会变得和原来一模一样,而肝脏的愈合能力更强,即使被切掉一半也会重新长出来。
而动物界中,很多动物的尾巴被切掉了也会重新长出来,这也就是说明,生物体本身就具有很强大的自愈能力。
只是这种自愈能力有限,而且在进化的过程中,一些方面的自愈力被弱化了。
所以如果自己能够研究出一种药物,或者一种仪器,可以让人类的自愈能力增强,甚至是改变基因的表达方式。
是不是就可以让断臂再生,坏掉的器官再生,那么人类的寿命或许就可以延长很久很久。
当然,林轩也很清楚,寿命的无限延长,也会意味着现有社会秩序被打破,甚至会影响人口的数量。
所以就算这种药物或者仪器被发明出来,也不能作为商品公开销售,最多只是作为一种医疗手段,帮助那些器官坏死的人,重新修复器官进而能够延续生命,就算不能获得长生,但也至少不会英年早逝。
“不仅如此,如果我发明一些可以强化人体素质的药剂,倒是可以进行销售,这样让每个人都有个很好的体魄,少得疾病,这不也是一种很不错的选择吗?”林轩心里有些激动的想着。
如今他的脑海里就有着海量的知识,其中更是有着源自神奇先生的生化、生物工程等方面的知识,虽然里面没有关于延长寿命,让普通人获得更强自愈能力的药物或者仪器的发明技术。
但却有着不少关于提升人体素质,增强体魄的药物研究理论,以及很多生物工程方面的知识。
所以林轩相信,自己基于这些知识,很快就可以研发出可以提升人体素质的药物,至于延长寿命,增强自愈能力的药物或者仪器,可能就要自己在实验中不断摸索,来找到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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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哥斯拉计划
思绪被打开,林轩一时间有些收不住了,他又陆续想了很多,关于自己、关于家人、关于人生、关于社会,他甚至想到了一个问题,自己赚了这么多钱要干什么?
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穷怕的了,所以想要多赚钱改变命运。
可是自从开公司以来,自己早已摆脱贫穷,却还是一直忙着赚钱,却从没想过要怎样好好的花钱,除了给自己买了栋别墅,买了出行的车辆外,似乎没有更多的用在享受上。
上一次在夏威夷待了几天,也让林轩深刻的体会到,有的时候,人还是需要停下来休息休息,只有这样才会让人感觉到自己是真实的活着,而不是在梦境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感受生命的意义,感受到这个世界不一样的美好。
否则忙忙碌碌,直到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的青春不在了,自己的父母也不在了,那时候剩下的或许就只有悔恨。
虽然林轩已经决定要研发可以延长寿命的药物,可是最终的结果,以及需要多久时间,还都是未知数。
他也不敢保证自己在获得成功之前,父母家人是否能够一直平安健康。
所以他觉得人不能什么都等以后,在自己现在就有能力的时候,在父母现在还有力气去游玩,还有牙口去享受美食的时候,带他们先享受一下人生,好好的去体会一下他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美好。
林轩回到家时,杨舒可已经睡着了,他没有睡意,便去了书房,给贾维斯下达了命令:“贾维斯,帮我制定一条7天的旅游计划和路线。我要带着全家人一起去旅游!”
“好的,先生!”贾维斯应了一声。
贾维斯的办事效率非常高,他很快就制定了几条不同的7日游路线,供林轩选择,比如国内的七日游,欧洲七日游。美立坚七日游,奥大利亚七日游等……
“等等,迪拜?就去迪拜!”林轩听到迪拜七日游时,顿时心头一动,他以前上学时就曾看过关于迪拜的一些视频,对那个拥有世界上第一家七星级酒店(帆船酒店)、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楼(哈利法塔)、全球最大的购物中心、世界最大的室内滑雪场等世界之最的富豪游乐园很是好奇。
而如今自己完全有这个能力和财力,带着全家一起去住一住那世界上最豪华的7星级酒店,尝一尝阿联酋的特色美食,登上那世界第一高建筑——迪拜塔俯瞰全城。
去那全球最大的购物中心去购物。去那最大的室内滑雪场滑滑雪。
除此之外,也可以按照贾维斯的计划,去迪拜的黄金沙漠冲沙,顺便参加沙漠的篝火晚会,体验一下阿拉伯文化的独特魅力和风土人情。
还可以到棕榈岛上住几天,顺便租个游艇带着全家人去游海。
确定了旅游目的地,林轩没有急着去订机票和酒店,因为要到境外旅游。他必须给全家人办理相关的出境手续,这可能需要花费几天时间。
所以在此之前。他倒是正好可以去筹备一下,自己接下来发展生物工程的计划,所以他仔细的在脑海里规划了一下。
如今他没有可以进行生化研究的实验室和设备,所以首要任务自然是建立一个研究实验室,并购买一批实验设备。
随后,林轩将自己需要的设备大致罗列出了清单。这其中一部分国内就能购买得到,另外一部分则必须从国外购买了。
林轩很清楚,很多生物工程方面设备,国外的确远比国内要好,不过尽管如此。一些设备还是满足不了林轩的需求,所以他还是要对现有的一些设备进行改进。
当然一切就只能等到设备都购置齐全,才能进行改造。
第二天,林轩立刻开始按照计划付之行动,他先是找人给自己全家人以及常胜、郑雯雯办理了出境旅游的各种手续。
林轩之所以带上常胜自然也是出于家人的安全考虑,而且有郑雯雯和常胜在,也可以帮他去安排行程、跑腿办事,免得什么都要他亲自去操心。
而关于生物工程方面的各种设备购买,他也叫人去执行了,并在工厂办公楼内腾出了一间房间作为实验室。
不仅如此,他也先通过现有的科技理论和实验数据作为基础,以及自己脑海里掌握的生物方面的知识作为依据,通过超级计算机进行计算和分析,先从理论上进行实验。
……
美立坚51区内某地下科研室里,一名身材矮小、亚洲人面孔的老者,领着一名身穿军装的美利坚男子,走到了一个两米高的圆柱玻璃容器前。
“帕克将军,这就是我说的“哥斯拉”生物细胞!”那老者指了指容器中,一团拳头大笑黑乎乎的东西,那东西看上去相似柔软的橡胶,在容器内的液体里起起伏伏,表面好像还在微微蠕动着。
“这东西看上去像是一团黑色的橡胶!”那帕克将军一脸诧异的说道。
“没错,但您不要小瞧了这一团哥斯拉生物细胞,它具有的强度、刚度、硬度、断裂韧性、冲击韧性等机械性能都非常可怕!”那老者笑着说道,但似乎看出那将军并不懂得这些术语,所以立刻又举例解释道,“就是眼前这一团细胞,将它作为绳索,可以吊起两吨的重物,而不会被拉扯的断裂开来,他真的就像是一块橡胶一样,能够承受很强的外力撕扯而不会分裂,甚至用利刃都很难将其切开,也很难单纯依靠机械力将它的细胞杀死。
不过目前这一团细胞强度还不够,我们还有办法将他切割开来。
但就算强行将它切割成两半,它们却可以自动重新聚合,就算我们将其切割成无数份,也是如此。
理论上可以认为,它的每一个细胞都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而且彼此之间可以通过特殊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感应到对方,并可以向对方靠拢,进而重新凝聚。
不仅如此,这细胞还可以承受非极高的温度,以目前这团细胞的强度来看,他完全可以承受两百摄氏度以下的高温而不死。
而且这细胞的强度会随着它的生长而越来越高。
以前我们曾经将这生物细胞组织培育到了重达100千克,它完全可以承受1000摄氏度的高温,这几乎是可以将金子熔化的温度,而且就算继续提升温度,这种细胞也不会立刻全部死亡,而是从外到内一点点的被温度侵蚀,这个过程也很缓慢。”
听到这里,那帕克将军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惊讶之色。
可以承受一千摄氏度的高温,这东西真的是生物细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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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外星生物
田一中朗很是满意帕克将军脸上的惊讶表情,这让他很为自己创造出的奇异生物体而感到自豪。
但田中一郎没有停止对着黑色生物的介绍:“我们甚至还对其做过爆炸试验,您绝对想象不到,当时我们培育的那重达100千克哥斯拉生物细胞组织,竟然承受住了500千克的t。n。t(爆炸当量)。”
嘶——
帕克将军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的表情已经从惊讶变成了震惊。
500千克的t。n。t?
要知道3。15千克t。n。t就足以将一辆悍马h3炸的稀巴烂。
300千克t。n。t爆炸后,可以将一栋六层居民楼夷为平地。
500千克t。n。t那比一枚战斧导弹还强一些,绝对可以瞬间将一座64米的高楼夷为平地。
恐怕这世界上没有哪个生物可以在这种可怕的爆炸威力下还能存活,更何况爆炸时还伴随着可怕的高温。
可这中生物细胞,竟然可以承受如此可怕的爆炸威力。
如果任由它发展下去,恐怕人类的热武器对它都没有任何威胁了。
“而且这绝对不是它的承受极限!”田中一郎继续说着,表情微微有些激动起来,“只要给它足够的能量,它可以无限长大,无限变强,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无法想象,但可以预见的是,它绝对会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怪物,甚至是不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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