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相信!相信至死不渝的爱情。那绝对存在,可你,我,他,这些尘世中的凡夫俗子们,有没有这样的好运可以被这样的爱情撞到小蛮腰就两说了。不是我没有自信,或是悲观主义,我对自己碰到这样爱情已经不抱希望了。诺大的城市,找到一件绝对满意发誓此生对它从一而终的衣服尚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何况是要去找一个男人,或者是一个女人?
爱情,需要时间,缘分。可是忙忙碌碌的都市男女,谁又有时间去好好的寻找自己的缘分?有人是因为伤了,怕了。有人是因为胆小不愿尝试。聪明的现代人们,越来越会自我保护,对另外一个人毫无保留的无私奉献听来很想是天方夜谭。
于是乎,第三种情感因运而生。
“暧昧”最大的好处就是洒脱,你不是我的谁,我也不是你的谁。没有任何承诺,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又可以回归自己的天地。年轻有限,时间宝贵,干嘛要让它只被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来无条件的占领呢?人们都有一种贪婪的心理,就女人而言,当一个男人成为你的男朋友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的提高对他的要求,很多事情,你都会认为这是他应该做的,男人也是这样。现在让我们仔细的想想,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应该的呢?而“暧昧”关系下,没有什么是理所应当的,对方小小的奉献,也会给你莫大的惊喜。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没有人可以画个圈圈来控制自己的感情。“暧昧”的终结常常是因为一方“暧昧”不起了,“暧昧”的人常常说,最怕对方是个玩不起的人,死缠烂打,硬是要个名分一个说法,而事实上,暧昧的关系只限于“抱抱”连“亲亲”都不是,这里要提出的是上了床的那种就不是“暧昧”了阿!而事实上,“暧昧”的最可怕结果是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玩不起了,死缠烂打地为自己讨个说法。当初对情感洒脱的你终于有一天也开始放不开,为一个若即若离的人牵肠挂肚……
寂寞的时候有人可以陪,可是悲伤的时候,你又会发现没有人可以依靠,和谁的关系都没有到那个份上。“暧昧”也有无奈。
城市里无数的人游走在暧昧的附近,没有胜利,没有失败。快乐的有几个?悲伤的又有几个?
当你自鸣得意的游走在若干个暧昧的关系中时,不要忘记了暧昧的原因:你不够爱他,而他也不够爱你!
2007…05…3019:34:13Wed|阅读(44)次
最近看了一篇很不错的博克,大意是“不爱,就收起你的暧昧”,写得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在作者有力的笔棒之下,暧昧成了不折不扣的丧家之犬。作者还希望暧昧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号召我们一定要把它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它永世不得翻身。
我无法想象萨特老先生看了后会作何感想,但我可以想象得出作者当画上这篇文章的最后一个句号时的快慰的心情。
是的,假如有人在你身边暧昧,作为旁观者肯定有些看不惯。暧昧总是那样隐隐约约,似是而非,幽灵一般,其实暧昧就是第三者、第四者、甚至第五者;暧昧它往往鼠窃狗偷,畏首畏尾,与黑暗为伍,难见天日,不敢登堂入室,支离破碎,形容猥琐,没有自己的个性,寻夹缝才能生存;暧昧像后半夜出现的小偷,像高速公路上讨厌的雾,像清炖排骨上面剔不掉的肥肉,像花园里除了又生的杂草,像混进纱门里的蚊子……
于是我决定也跟着作者一起去痛打这条落水之狗。动手之前我习惯地审视了一下“敌人”,竟然发现它如此羸弱而且在风中瑟缩着似乎要拭泪,以致我担心它不堪一击而让我失去战斗的欢乐。接着我又鬼使神差地想到:暧昧是否也可以细分呢?暧昧真的十恶不赦吗?
阿庆嫂如不给胡司令一点暧昧,“春来茶馆”恐怕就难以作为新四军的联络站了。有时,暧昧也是一种革命的需要。
中国的外交策略如不暧昧一点,改革开放恐怕难见成效。有时,暧昧也肩负着一种神圣的使命。
小夜曲暧不暧昧?你知道那只销魂的萨克斯是在向谁倾诉?朦胧诗暧不暧昧?你知道那意境中的Ta是爱人还是情人?蒙娜妮莎的微笑暧不暧昧?维纳斯的风姿暧不暧昧?梵高的画可谓暧昧得让人无福消受,但人们又无不折服。艺术多半来自于暧昧,或者说暧昧其实是艺术的温床。
如果要铲除暧昧你首先得捣毁世界上所有的酒吧,叫人都在家里喝酒;如果要铲除暧昧你还必须拆去世界上所有的时装T形台,让人们都穿着清一色的野战军军服。
暧昧是不以少数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它使人间风情万种。美好的爱情往往是从暧昧中萌发的,没有暧昧我们的恋爱就会变得像在菜市里买菜和卖菜,我们的婚姻就会变得像孩子们做家家那样简单易行。
世上没有完美的婚姻,关闭所有的暧昧之门窗人们势必要强烈要求配偶完美得像个天使,你叫Ta多累!
暧昧是一种解压与释放的氛围,一种开放的胸襟,一种心灵的寄托与慰藉,一种超越,一种对情感领域的开拓,一种对自由与解放的领会和探索。
当我们被肩上的责任扛得太累时,当我们道德的神经绷得太紧时,当我们被无奈的婚姻弄得无所适从时,当我们困惑“生活就只是这样吗?”时,我们也许可以去简单地尝试一小会儿暧昧。一个从不暧昧的人一定很纯洁,纯洁得像一杯白开水,Ta的心中拥有的全是理性,是个理性的怪物。
暧昧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暧昧也没叫你就是去男盗女娼。人家爱吃葡萄酸掉了牙那是Ta的事,萝卜青菜人各有爱。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人要暧昧,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个性要张扬……太多太多的事情你是管不过来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暧昧没商量。
婚姻不是恋爱的唯一归宿,爱情不是男女感情的唯一内容。
最近常思考一个问题,同时也因此想到一个词:暧昧。思索至今,略有所获。
男人和女人在爱与不爱之间还有一条路可以走,甚至可以走很久,那就是暧昧。
女人和男人相识是极其不经意的,或许是在街边,或许是酒吧,或许是咖啡馆,或许是网络。谁也没打算真的和对方有什么,只是因为一次相识让他们感到愉快,便成为了朋友。可能是一生的,也可能是意一段的。不管时间长短,他们获得了从别人无法获得得安慰和愉悦。
女人会因为对方得暧昧而容易陷入幻想之中。猜想着:他的身材,他的学识,他的品味,他的幽默感,他的甜言蜜语。甚至会一闪而过地想和这样一个男人恋爱。
男人则感激她的温柔,感激她的耐心,感激她的聆听,感激她的笑声,感激她的不厌其烦。
但是暧昧始终不是爱情。两个人再如何地好也不要改变既定的和谐,也别还幻想着角色的转换,否则只有痛苦和失望。如果未曾谋面的话,就更不该冒这个险了。就把它当作一种友谊,好好的放在保温箱里,给它起个动人的名字叫暧昧。
暧昧需要一个好的对手。她或者既不至于魅力四射到让你无法自持,也不会平淡无奇寡而无味,让你提不起精神。太有魅力的异性,我们难免奋不顾身地爱上,彻底丧失理性,此时就不叫暧昧了。
暧昧也要默契,比爱情更难得。
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心跳慢一步,可你在眼波中分明感受得到自己的心在加速。
喜欢暧昧这个词,欣赏暧昧的关系。但必须遵守游戏规则,坚持到底就变成错误,抽身而退就是遗憾。暧昧其实也是一种温存,一旦把那种关系说破,或许意味着失去,还不如让这份难得温存直到长长久久。
暧昧是最初的爱情,
一个眼神的凝望,一个微笑的守候,一种很简单的幸福。那时候的感觉总是很敏锐的。轻轻的触碰就是一阵久久的心跳。
暧昧很模糊,于是有了距离,于是有了那种说不出却纠缠放不下的美。
当暧昧的神秘变得明了的时候,就成了手中把握的爱情。本来忽远忽近的东西一下子现实了,也踏实了。因而,暧昧给人一种向往的美好,爱情给人一种抓住的安心。
暧昧是那恣意绽放的红玫瑰,爱情是沁人心脾的白玫瑰。
暧昧是心口的那颗朱砂痣,爱情是那抬头可见的床前明月光。
暧昧有一天会变成一抹蚊子血,爱情有一天会风化成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
我们害怕爱情有一天会掺进突如其来另外的暧昧。害怕的同时说明我们是多么的在意那个人。那个时候我们能做什么:故作无知的视而不见,还是决绝的去揭发。一味地放纵是在伤害自己,不假思索的蛮横又会伤害感情。
当你看到跟自己相爱的人用你熟悉的笑容去面对另一个人,用把你甜蜜的乐不可支的语气对另一个人说话,用感动你的体贴去关心另一个人。
你会不会失落?那些曾经让你引以自豪的东西,那些你认为只有你才能拥有的特权突然被另一个陌生的人分享了,于是那些微笑、甜蜜、感动都大打折扣。
人生是一个循环,有些悲剧是你无法阻止的,有些人性是你难以改变的,这句话说的有些悲观了点,那些悲伤等待着时间的埋葬……
当暧昧走近的时候,小心别让爱情走远。
我是一个很无聊的人,这本也无可厚非,毕竟和我臭味相投的人很多,偶尔用无聊的话来打发无聊也不失为一条妙计。可很不幸,我与众人不同的是无聊到了只执行吃、睡两种任务的地步。我的床头贴着一句自己以为很经典的话——“我不是在食堂,就是在宿舍;不是在宿舍,就是在回宿舍的路上。这种简单的两点一线直接造成了我的智商暴跌而体重激增。我的许多朋友看着我趋向于满月的脸蛋痛心疾首的说我是走向共产主义的绊脚石。这话的价值为零对我构不成丝毫的威胁没有任何的杀伤力。但让我惶恐的是他们又一针见血的预言我四年大学之后必然仍是形单影只。朋友不愧是中文系的,”必然“一词用的巧妙无比,直接斩断了条条大路通罗马的可能性。
我的食欲前所未有的低下,但睡眠状况依然良好或者说是更佳。营养过剩的大脑早就丧失了思考问题的敏锐性,每当想到爱情与吃饭的问题时我就睡欲旺盛,比安眠药还管用的多。有时想想真***混蛋,爱情就吃饭有什么关系啊?荒唐!更加荒唐的是我的身体丝毫没有因胃部受伤而中断横向发展的趋势,继续演变下去的可能让我烦躁不已。
就在我心灰意冷痛不欲生时,我收到了雯的信,是那种适宜写情书的那种粉红色信笺。收到信的时候,我正在用硬币来决定是否要为爱情节食,反反复复的抛来抛去却又觉得是在自欺欺人。送信的陈明一脸神秘的说美女啊,然后表情痛苦的好象是刚咽下了一只苍蝇。这暗示了他的潜台词是——恶心啊怎么会找你啊。这时我充分表现出了我大度,很有节奏的拍拍他的肩膀说,别灰心啊小伙子,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
我至今单身。只在想象中进行过虎头蛇尾的恋爱。但这纯粹是我的咎由自取。理由有二:其一本人身材魁伟肌肉发达,适合扮演任何“英雄救美”的男主角。其二我气宇不能言善辩,大可与韦爵爷一争锋芒。这两条充分证明是我选择了单身而不是单身选择了我。当然还有一个现实的因素是我欣赏美女,而且美女多半弱智,不必花大心思去哄。可惜现在校园里自以为美女的人很多而真正的美女很少,随便用不需响亮的声音喊一声美女,肯定会有一大堆让你失望甚至是悲哀的面孔转过来。当然也有人回头仅仅是为了骂你一句白痴。美女倒也不是没有。只是遇见的概率微乎其微。即使是偶尔有幸撞见一个,却也早插在了牛粪上了。我虽然自诩为新新人类,却还没有开放到对“第三者”这种字眼完全丧失羞耻感。
雯的信简单明了,看的出她是那种爱的彻底恨的更彻底的女人。她的信中没有任何模糊不清的字眼。但我去却把信的内容想象的暧昧无比。散发着抒情味的信纸上错落有致的横着几个字——
晚六点
小树林
面谈
词的排列格式显示了她有着写诗的才华,也让我断定这个据说异常高傲的女孩有着诗人的气质和爱幻想的毛病。任何人尤其是漂亮的女孩都渴望着风花雪月,现实无法满足时就要凭借幻想来慰藉。
晚上六点是一个恰倒好处的时间,正处在白昼与黑夜的临界点上。这时看什么都会有一种朦胧美。我六点的时候正式从宿舍出发,这显示出我对待爱情的从容以及应付女孩子迟到的策略。我的许多朋友就是在等待中被磨的没棱没角,圆乎乎的一脚可以踢出老远。我可不想让历史重演。
走到小树林的时候我发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我根本不清楚那个叫雯的女孩究竟是何等模样,而小树林又太不具体。所以常常有人慨叹人往往不能左右命运。我机关算尽最后还是得等待。就在我快要望穿暮色时,有个人跳出来说,嗨,原来你在这,好象是我在东躲西藏。我不喜欢“原来”这个词语,总觉得这是弱智的人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字眼。当然我这里没有任何对雯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
那晚的谈话很愉快,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而且遗憾的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使我始终不能深入细致的观察她。谈话的内容算是个人隐私忽略不计,但结果有必要提及:我和她成了朋友。
朋友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所以我们的关系在周围人的谈论中变的微妙而脆弱,但我从不严声厉色的解释什么,毕竟闹点绯文并不损失什么。
世界上的完美祖合我概括为两种:“英雄美女”和“才子佳人”。雯没有给我饰演英雄的机会,所以情节只有按照第二种可能推进。
在我无聊的用吃和睡来打发时光的日子里,我还挤出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没想到竟然在校报显眼的位置发表了,这充分证明了校编辑的不学无术。文章发表后我自己都惭愧不已,后悔没有起个笔名欺名盗世。幸好校报的价值不是用来阅读而是充当一次性餐布,也就避免了我被口诛笔伐的命运。
古代怀才不遇的人常常慨叹世无伯乐,而历史发展到我这里却成了另一种版本。我自认无才,顶多只是一匹身手敏捷的马,但雯却一眼相中说我是一匹千里马。她把我的那首诗挖掘到了连我都没有想象到的深度。其实这也不能怪她,现在考试中常需要这种无中生有的智慧去揣摩作者的“良苦用心”。
她的夸奖最初让我汗颜,习惯了之后就是陶陶然,直到后来连我都认为自己是个百世不遇的天才,随手写下的文字都能流传千古。
我对文学萌生出了前所未有的热爱,整天像个职业诗人一样对着一打白纸发呆。我的朋友用一种很可怜的眼神打量着我说花痴了?我轻蔑的微笑着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狗屁”,但最后的结果是我成了公认的花痴。唯一可以作为安慰的是又有几篇连我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诗歌被盲目的校编看中了。这更加让我坚信自己是个才华横溢的热血青年。在雯的崇拜的目光里,我看到了自己光明而又平坦的前途。
后来我还遇见了那个对我有知遇只恩的校编,是一个慈眉善目体形略微臃肿的老师。他把厚实的手放在我的肩上说前程锦绣啊。那一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