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大丈夫(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上大丈夫(上)-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叫什么名字?”彷佛经过一世纪之久,樊嘉士终于开口,却是问了一个和他们的对话八竿子打不着边的问题。
  梁萱若愣住,虽然说她时常被搭讪,但他看起来不像是一个肤浅的男人,让她有点小小的失望。
  “先生……”
  “名字!”
  可他散发出来的气势,又不容她反驳。
  “我在问你的名字。”快告诉他!
  “梁萱若。”她吓了一跳。“我叫梁萱若。”
  听见她说出“梁萱若”三个字,樊嘉士的眼神立刻变得和她一样失望。原本他还寄望她就是他的初恋情人,只是因为那场意外丧失记忆,才不认得他,结果她竟然想都不想便报出自己的名字,难道,她只是一个跟诗帆长得很像的女孩,而非诗帆本人?
  刺骨的寒风随之袭来,一如他的心情。
  梁萱若本来就穿得少,虽然穿着一件防水夹克,但因为是便宜货,又破了个洞,根本不能御寒。
  她真的觉得好冷,好想赶快回家,只好把原本打算留给未婚夫吃的水果拿出来。
  “这里还有一些水果。”她冷得频频打哆嗦。“如果你不介意外表的样子不好看,全部送给你。”
  梁萱若展现出最大的诚意,樊嘉士垂眼看到她手上有些淡淡的伤疤和新的伤痕,内心更加确定她不可能是他的初恋情人,诗帆出身名门望族,有个十分宠爱她的父亲,舍不得让她做任何家事,而这个女孩那双手,一看就知道经历长时间劳动,粗糙又伤痕累累,跟她仙子般的脸孔完全不相配。
  由于樊嘉士实在犹豫太久,梁萱若几乎以为他会拒绝她的好意,表情因此而尴尬不已。
  就在她正要缩手之际,樊嘉士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低声说:“我从来不接受他人的馈赠。”
  他的手臂是那么强劲有力,梁萱若在第一时间便感受到他的力量,以及宛如触电的奇异感觉。
  她小嘴微张与樊嘉士对视,在视线交会的瞬间,在他眼底看见了一股翻腾的情绪,随即又平静下来。
  他松开她的手腕,顺势接过她手中的红色塑料袋,用另一只手掏出皮夹,抽出两张千元大钞给她。
  虽然他什么话都没说,但梁萱若知道这是买水果的钱,于是摇头。
  “我不能收——”
  “拿着!”樊嘉士不接受拒绝,因为被她拒绝,好像被初恋情人拒绝一样,而诗帆是不可能拒绝他的。
  “……好,谢谢。”梁萱若不再坚持,一来是他的表情容不得她说不,二来是她的经济情况也容不下她展现志气,她需要每一块钱。
  只是,当她的手指不小心和樊嘉士的手指碰在一起的时候,那股奇异的感觉似乎更明显了。
  她不自然的颤抖,分不清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他无意的碰触,即使雨下得这么大,气温如此之低,她的身体依然升起一股躁热,好像她灵魂的某部分也跟着苏醒。
  也许大雨真的影响了两人,冷漠如樊嘉士,居然脱掉身上的皮衣,披在梁萱若的肩膀。
  “穿着,这能防水。”他的语气很冰冷,但他的皮衣却很温暖,上面留有他的体温。
  “走,去医院。”樊嘉士把皮衣给她后,随即转身交代司机,大步走回他的豪华房车之中,梁萱若只能愣愣看着林肯加长型房车,在大雨中开走。
  她偏过头看着肩膀上的皮衣,一脸迷惑。
  这时又吹起一阵寒风,逼得她不得不脱下皮衣,重新穿上。
  樊嘉士的皮衣穿在她身上,明显过大,却温暖得不可思议。
  她把胸前的拉炼拉上,让自己短暂躲进他的温暖之中,感受突如其来的幸福。
  而大雨,依旧下个不停。
  唰……
  看似永不停歇。
  第2章(1)
  “圣和医院”严格来说并不是樊嘉士的第一选择,因为它才刚开幕不到一年,还没有打响名气,从院长到医生甚至护士,年纪都相当轻,就经验来说自然无法跟动辄几十年历史的老医院相比,但它有其他医院无法相较的优点,那就是门禁森严,绝对保障病患的隐私。
  医院的拥有人谈予恩——“弥新集团”的总裁兼董事长,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同样身为企业家的后代,肩负着集团的兴衰,谈予恩硬是比他潇洒、也任性了好几倍。据说整间医院都由他独自出资,这相当不简单。“圣和医院”强调个人服务,无论在设备或是医学器材方面,都是采用最顶级的,当然收费也是一流的。虽然才开业不到一年,却已经呈现一房难求的状态,是台北市内最新窜起的私人贵族医院。
  只设单人病房的“圣和医院”,无论哪一个地方都流露出贵气,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安静。
  小光的病房就位于走廊的尽头,病房里安静无声,直到樊嘉士的开门声打破寂静。
  “小光。”樊嘉士之所以选择“圣和医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没有限制探病时间,只要病人的身体状况允许,二十四小时都能会面。
  “樊叔叔!”小光看见樊嘉士来访很高兴,苍白瘦弱的脸庞顿时有了笑容。
  “你还没睡?”樊嘉士走到病床边的沙发坐下,顺手将水果放在沙发上,一脸关心地问小光。
  “因为樊叔叔你说要来看我,我不敢睡。”小光果然就如同樊嘉士预料中那样,没等到他绝不入睡,从某方面来说,他们的个性非常相像,所以他才会如此疼爱小光。
  “樊叔叔因为工作得太晚,买不到更漂亮的水果,只买到这包丑丑的水果,你就将就一点吃吧!”樊嘉士拿起红色透明塑胶袋在空中晃了一下,小光看着塑胶袋里的水果又笑了,笑得好灿烂。
  “只要是樊叔叔买的水果,我都觉得特别好吃。”小光明显把樊嘉士当成父亲看待,樊嘉士的喉头因为小光的童言童语而抽紧,足足停顿了两秒钟,才摸小光的头赞美他乖。
  得到他的赞美,小光好像得到全世界般开心。
  老刘在一旁默默看着樊嘉士和小光之间的互动,心想樊嘉士真是一个难懂的男人,性格明明如此冷漠,面对小光时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比大部分的父亲都更有耐心。
  “已经很晚了,樊叔叔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休息,你也要赶快睡觉。”樊嘉士打量小光疲倦的脸色,发现小光不止面色苍白,连嘴唇都毫无血色,心情开始走下坡。
  “好。”小光很乖地闭上眼睛,樊嘉士帮他盖好棉被,放轻脚步走出病房,跟在他后头的司机轻轻把门带上,病房于是又恢复原来的宁静。
  “我要跟医生谈些事,你先到车上等我。”他们一走出病房,樊嘉士随即下指令,司机点点头,依照指示先回车上等,此时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午夜十二点半,新的一天已经开始,樊嘉士的前一天却还没过完。
  樊嘉士找到值班医生,大约询问了一下小光的病情,得到的答案相当不乐观。
  “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和小光配对的骨髓,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询问,但很遗憾至今还没有收到任何好消息。”值班医生抱歉地说道,樊嘉士的脸色铁青,几乎说不出话。
  小光罹患的是血癌,也就是一般俗称的白血病,得病的原因不明,极可能是遗传。小光是孤儿,根本找不到亲属可以移植骨髓,只能等待陌生人的恩惠。而这可比大海捞针,就算是亲兄弟之间,配对成功的机率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他怕小光等不到合适的骨髓,就已经撒手人寰。
  “小光还能撑多久?”这是樊嘉士今天第二次握拳,两次都让他愤怒得想杀人。
  “以小光目前的情况判断,可能随时会走,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医生据实以告,樊嘉士的拳头握得更紧,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极端厌恶。
  樊嘉士没答话,转身便离开医院。
  司机看见樊嘉士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立刻把车开过去接他,樊嘉士坐进车子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公文批阅,藉以平复情绪。
  老刘不明就里,只觉得樊嘉士真是个工作狂,永远都在工作。
  林肯加长型房车,就在樊嘉士不间断的工作中往阳明山上奔驰,等到轿车开进樊氏别墅的车库停妥,已经是凌晨两点。
  老刘非常尽责的帮樊嘉士把车上的公文统统搬进书房,因为他知道樊嘉士没把这些公文批完之前,绝对不会上床睡觉。
  “老刘,你辛苦了,明天可以不必来接我,我自己开车上班。”就如司机猜想,樊嘉士确实打算挑灯夜战把工作做完。
  “是,总裁。”老刘掏出车钥匙默默放在桌上,就要离开。
  “我明天开另一辆车去公司,你直接把车子开回家,别淋雨了。”樊嘉士拿起车钥匙,丢给司机。
  老刘愣了一下,默默收下钥匙,跟樊嘉士敬礼,而后默默退出书房。
  说实话,为樊嘉士工作三年,他始终搞不清楚他到底冷不冷酷?他在上一秒钟还吃人不吐骨头,下一秒钟就变成一个大善人,全视他的心情而定。比如现在外面下着滂沱大雨,他知道他骑机车上下班,干脆要他把车子开回去,省得还得在大雨中骑车危险,容易发生车祸。
  老刘摇摇头,到车库把车开走,开始烦恼待会儿停车的问题,毕竟他可不像樊嘉士住在两千坪的大别墅,而是栖身在破旧的小小公寓,没有地方可停这么大的林肯轿车。
  樊嘉士不晓得他的一时善心成了司机最大的负荷,对他来说,更大的负荷在书房等着他,那即便是永远处理不完的公事。
  他习惯性地要脱掉外套,才发现早就没有外套可脱,他的皮衣已经送人,送给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只因为她长得跟他的初恋情人很像。
  ……真的不是诗帆吗?
  樊嘉士疲倦地用手揉太阳穴,心里明白答案是否定的,诗帆已经失踪十年,就算她再出现,外表也不可能毫无改变,他和诗帆同岁,如果她还活着,也已经二十九岁,可今天那位叫梁萱若的女孩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上下,不可能是诗帆。
  想到天底下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人,樊嘉士的嘴角扬起一个介于无奈和哀伤之间的苦笑,不相信自己竟然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他拉开书桌的法式皮椅,坐进皮椅,伸手拿起未批阅的公文继续工作,窗外的雨势依然猛烈,没有任何减缓的趋向。
  镜头转到更早之前,梁萱若推着推车回到位于巷弄内的家,说是家,其实也是租来的,还是一栋违章建筑,屋龄已经超过四十年。
  她将推车推到屋子后面的空地小心停好,边打哆嗦边搓手心。最近的气温偏低,天气相对不稳定,她每天回到家都将近十一、二点,累得跟什么一样。
  但是即使再累,在面对未婚夫时,梁萱若仍然得挤出笑容。
  她看着破旧的门板,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喊——一二三!然后双手打开门,用愉快的语气说:“阿强,我回来了!”
  梁萱若的笑容是如此温暖灿烂,即使内心再怎么疲惫,表面上也要装出一副乐观的样子,就是不想让久病不愈的未婚夫担心。
  “你回来了,咳咳!”周益强消瘦的脸庞尽是病容,即使在床上躺了一整天,看起来都比在外忙碌一天的梁萱若憔悴。
  “你还好吧?”梁萱若见未婚夫咳个不停,连忙跑过去帮他拍背顺气。
  “还、还好,咳咳!”周益强点点头,依旧咳个不停,梁萱若看了很不忍心。
  “对不起,这么晚才回来。”她觉得很内疚,阿强都已经重病了,她却忙到三更半夜才回来,应该早点收摊才是。
  “别这么说。”周益强的眼神充满哀伤。“我身为男人却帮不上忙,还要你一个人负担家计。”他才是该说对不起的人,如果不是他拖累她,她也不会这么辛苦。
  “你在说什么呢?”梁萱若摇头。“之前都是你在照顾我,比起你为我做的一切,现在我回报你的,根本还不到你给我的十分之一。”
  他们在同一间孤儿院长大,周益强比梁萱若大两岁,从小就对她非常好。他们可说是青梅竹马,对梁萱若来说,周益强就像是她的亲哥哥,保护她、照顾她,让她不受到其他院童的欺负,是这个世界上她最亲的人。
  孤儿院的生活异常辛苦,外人根本想像不到。周益强高中毕业以后,第一时间便带着梁萱若离开孤儿院,两人开始在外生活。当时梁萱若才高一,功课非常好,语言方面的表现尤其杰出,周益强为了供应她上学,什么活都干。他白天到工地当建筑工人,晚上还去挖下水道,只要能赚到钱,再远的地方他都去,因为他希望能供给梁萱若最好的,就算物质上做不到,起码不能耽误到她的学业。
  梁萱若知道周益强会这么拼命,全是为了自己,她也尽可能以优异的成绩回报他的用心,她同时知道,周益强是因为喜欢她,才会无怨无悔为她付出一切。
  老实说,她对周益强的感情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与其说他是男朋友,不如说是哥哥还比较贴切。
  她并不讨厌周益强,却也无法对他产生强烈的男女之情,周益强其实比谁都清楚梁萱若很迷惑,却故意忽视她的迷惑,甚至利用她的迷惑,他明知道她无法拒绝他对她好,就将自己对她的感情强加在梁萱若身上,要她接受他。
  “咳咳!”周益强一直在咳嗽,曾经强壮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不堪一击,因为他罹患了肺癌,而且是末期。
  这也是梁萱若一直觉得对不起周益强的地方,他是因为要供她念书,才没日没夜的工作,好不容易挨到她大学毕业,可以开始帮忙赚钱,他却因为过度操劳倒下。
  至今,她仍然不敢让他知道,他已经是肺癌末期患者,一直骗他是重感冒,因为台北的天气太潮湿,才一直好不了。
  梁萱若用粗糙的手猛揉周益强的背,希望这么做能让他觉得舒服一点,周益强边咳边摇头,要她停手,不要瞎忙了。
  她果真停下手,担心的望着周益强。因为他的病来得太突然,几乎是在她刚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个星期便倒下,她根本没有办法找其他工作,因为她得照顾周益强,朝九晚五的工作并不适合照顾病人,只得想别的办法。
  所幸她高中时期曾经在一家水果公司打工,对于怎么挑水果、削水果都很拿手,而且水果公司的老板相当欣赏她,愿意先批一些水果让她卖,她和周益强才不至于断炊。
  周益强望着梁萱若古典精致、有如画中人物的脸庞,心想她就算是面露疲态,依然美得惊人,他何德何能能够拥有她?周益强告诉自己,一定要快点好起来,才能带给她幸福……
  “小若,你什么时候有这件皮衣?”周益强注意到梁萱若身上的黑色皮衣,既宽且大,明明就是男用外套。
  梁萱若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身上的皮衣,脑海中浮现出樊嘉士那张刚毅的脸,有些失神。
  她第一次看见像他那么阳刚的男人,浑身上下皆散发出一股浓浓的男人味,直到此刻,她仿佛都还能感觉得到他专注的眼神……
  “小若?”怎么在发呆?
  “我在路上捡到的。”梁萱若很快回神扯谎,怕周益强胡思乱想。“不晓得哪个人把这件皮衣丢在路边,我觉得可惜就捡起来穿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口气尽量轻松自然,但周益强没那么好骗,因为她身上的皮衣看起来就价值不菲,一件起码要好几万块。
  周益强免不了怀疑梁萱若是不是勾搭上其他男人,但他随后想到她已经这么辛苦,自己还怀疑她未免太过分,却又无法真正放心。
  “大概是哪个醉鬼不小心弄掉的,你真是幸运,竟然能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