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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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搞大了!-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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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蓦然回首,我们都囧了。
  
  顾绍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牧师的衣服,我左看右看说:“你……把牧师敲晕了?”
  
  顾绍摇头说:“小琪,你的思想很黄很暴力,以后要改改了,不能当闲妻狼母。”
  
  我忍了,也认了……
  
  这都是什么人啊……跟他们比起来我跟秦征最正常了!
  
  “你这是干什么啊……”我抽了抽眼角看他。
  
  顾绍说:“你不是小时候就想让我当你的牧师,帮你主持婚礼?”
  
  我愣住了。
  
  “以前是少了新郎的彩排,今天才是正式的仪式。”顾绍眨了下眼,笑容意味深长,就像我以前无数次幻想的那样,一个带着禁欲气息的温润声音悠悠地在耳边环绕。
  
  “秦征,你是否愿意娶周小琪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走了那么长的路,终于走到了这里,听彼此说一句——
  
  “我愿意。”
  
  交换戒指的时候,我低着头吃吃笑,秦征偷偷在我掌心捏了一下。
  
  那戒指他特意拿去改了一下,为了配合我的尺寸。
  
  我说,我生完孩子瘦回来了怎么办?
  
  他说,那就再改小。
  
  我说,戒指不是应该和爱情一样坚贞不移,始终如一吗?
  
  他说,也该能屈能伸,包容你的胖和瘦。
  
  成……
  
  周惟瑾也好,他也好,跟顾绍相处一段时间,就白不回来了。
  
  顾绍清咳一声,打断我们的眼神交流。
  
  “最后,在新郎吻新娘之前,请新郎随我念最后一段祝词。”   

作者有话要说:嗯……
大家表霸王我,给力一点,老子今天无限加更!看能不能一起努力一口气更到完结吧!
话说我还在犹豫花球要让谁接……
从本故事的尿性来看,很可能谁接谁就是下篇文的主角了……




47

47、建国大业 。。。 
 
 
  这蛋疼的人生啊!
  
  秦征的神经瞬间紧绷了起来,从他的指尖传递过来,让我也切实地感同身受,阵阵蛋疼。
  
  放在三分钟前可能我还没那么疼,但现在秦征已经是我内人,革命的首要问题已经很弄得很清楚了,不管顾绍是站在谁那边,只要是内人受伤我都会一起疼啊!
  
  顾绍一句话成功吸引了全场人的注意。
  
  他仿佛才意识到这点似的,抬起头面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微微一笑说:“淡定,淡定,别紧张嘛……”
  
  顾绍清咳两声,面带微笑却又凝重地对秦征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为了你的幸福,我友情提示你完成最后的环节。”
  
  秦征同样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在顾绍一句句地引导下,秦征抿了抿唇,缓缓说道:“我秦征,在神面前起誓,现在开始我只疼周小琪一个人,宠她爱她,不会骗她,答应她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到,对她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不会欺负她骂她永远相信她,她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她开心,她不开心我会哄她开心,永远觉得她最漂亮,做梦都会梦见她,在我的心里只有她……”
  
  全知全能的神啊……
  
  也只有你能让秦征说出这样的话了吧……
  
  下面起哄声一片。顾绍满意地微微点头,又转过头来看我,笑着问:“秦周小琪女士,你满意了吗?”
  
  我用力点头。
  
  顾绍说:“请容许我提示一下,本契约有效期限百年,不接受退货,不提供保修,如果双方最后确认满意,那请以吻完成最后的签署工作。”
  
  秦征白皙的脸都泛着粉色了,额上冒了一层汗,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吓的。当他的唇吻上我时,我明显感觉到,温度比平时高了不少。
  
  音乐重新响起。
  
  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退货的路……
  
  卫翼搭着周惟瑾的肩膀,抹了把冷汗,说:“这婚结的,太没人权了……”
  
  顾绍回头对他微微一笑,说:“这世界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已婚男人。”
  
  卫翼说:“风水轮流转,今天看人倒霉,你也会有那么一天的。”
  
  顾绍摸摸下巴,很看得开地笑着说:“那也不错。”
  
  还是周惟瑾跟我姐弟同心有默契,他说:“这婚结得跟长征似的,翻山越岭过草地,总算会师了。”
  
  这句话听得我心头一沉。
  
  果然,顾绍说出我的心里话了。“那还没完,晚点还要对付三百桌宾客,等战场都清理了,才能开始建国大业。”
  
  顾绍还算容易,他最多帮忙招呼宾客,周惟瑾要跟着我一桌桌敬酒,这么一听,俊脸顿时变得惨绿。
  
  结婚跟建国一样不容易啊!要炮灰牛鬼蛇神,排除艰难险阻,要攘外要安内,要团结要默契,好不容易建国了吧还要制定宪法家法,跟守江山一比,打江山都算容易了。一不小心制定了什么昏头昏脑的国策,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顾绍对秦征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秦征抽了抽眼角,无奈地看了我一眼。
  
  我冲他一笑,躲去找沈枫。她眼眶微红,见了我不自然地别过脸,眨了下眼才回过头来看我,粗声粗气地说:“不去招呼人,来干什么?”
  
  我压低了声音说:“等下我扔花球,你一定要接啊,我就朝你这方向扔了!”
  
  沈枫嗤之以鼻。“谁要花球了!接到花球就一定结婚了?你这是封建,这是迷信,这是主观唯心主义!”
  
  我趴在她肩头泫然欲泣。“嘤嘤嘤嘤……枫枫,你忍心看我伤心吗……今天是我的好日子,你就这样无情地拒绝了我……嘤嘤嘤嘤……不就是一个花球吗……”
  
  “不就是一个花球嘛……”沈枫无奈地拍拍我的肩膀,“好啦好啦,你扔我就接。”
  
  “我要扔不准你也得抢过去!”我补充一句。
  
  “好啦……”沈枫拍着我的手顿了一下,忽然说,“见到鬼了……”
  
  “嗯?”我疑惑地抬眼看她,然后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说,“真是见鬼了……”
  
  这场婚礼邀请了不少高中同学,所以看到他们我一点也不诧异,诧异地是白薇同学也来了……
  
  我真是小瞧她了,她是如此的坚韧不拔百折不挠越挫越勇啊!她的脸皮剥下来都够打包我那九层蛋糕了!
  
  我看到了,秦征也看到了。
  
  白薇跟秦征那点屁都没有的事,在场的几个人里只有周惟瑾是处于彻底茫然的状态,但他还是察觉到我们目光所向,看了过去,他愣道:“诶,那个不是摄影楼的人?你们婚礼摄影也请了那家的?大琪不是说不喜欢吗?”
  
  我似乎忘了跟他说过这档子事。“那个白薇,秦征的高中同学。”
  
  周惟瑾恍然大悟。“原来还有这层关系……白薇……好耳熟的名字……”
  
  “是啊。”我笑眯眯地说,“她高中的时候可是风云人物,算起来也是你的学姐了。”
  
  我家周惟瑾虽然人有时候有点脱线,但那张脸蛋不管搭上什么发型都是漂亮,加上富二代的身份,讲义气的性子,在中学时候就一直是男女通杀,老少咸宜,读初中的时候就有高中部的学姐跑去学校偷看他,高中还没入学,情书预约书就没有断过。
  
  现在大学还没毕业,估计婚书也已经在提前准备了吧……
  
  那些来参加婚宴的姐姐妹妹们,恐怕有不少想先抢花球再捞个伴郎的,我觉得除了周惟瑾,另外两个都男大当嫁了。
  
  但是显然的是,周惟瑾的人气似乎比另外两个高……
  
  果然是……金钱的魅力吗……
  
  白薇上前跟我道喜,态度倒是落落大方,因为这样我才更佩服她。果然一山还比一山高。
  
  白薇在来宾登记处签了名,交了礼金,我点了一下,嗷了一声。
  
  秦征低头问我:“怎么了?”
  
  “不妙……”我欲哭无泪,“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她今天给了礼金,以后她结婚我可是要往多了回送的!先结婚的吃亏啊!”
  
  今天客人送多少礼金都是记录过的,以后人家结婚为了面子我给的还只能多不能少!我吃亏了,吃亏了……
  
  要回本只有祈祷两件事。第一,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第二,她嫁不出去……
  
  还是诅咒她嫁不出去吧……
  
  秦征低笑一声,无奈摇了摇头。
  
  “卫翼。”白薇走到卫翼身边,面带微笑,“我刚刚才知道你给秦征当了伴郎。”
  
  卫翼看了她一眼,笑了笑说:“是啊,盛情难却。”
  
  啧……说得好像是我求他似的,分明是他拿钱行贿来的。
  
  “我前几天回了X市完成工作交接,所以没有去医院看你,不好意思。”
  
  卫翼淡淡笑道:“没事。”
  
  白薇盯着他看了片刻,皱着眉问道:“你好像有点变了?”
  
  “什么变了?”卫翼扫了她一眼,不是很亲热,也不会过分冷淡,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张桌子说,“那些是你的同学吧,你先过去坐着,我这边招呼人。”
  
  白薇勉强笑了一下,捏紧了包包,转身走向那张桌子。
  
  看起来,白薇的人缘也不怎么好,似乎中学时候也是那种长得漂亮,文娱双全的高岭之花,不容易接近。
  
  秦征的一些高中女同学过来和我碰杯,笑着说:“想当年秦征多抢手啊,情书都按麻袋装了,没想到最后被其他学校的女生绑走了。”
  
  我笑而不语,听她们说,余光看到周惟瑾走过来,就拉着他介绍给其他人。
  
  周惟瑾硬着头皮跟她们打招呼,暗地里瞪了我一眼。
  
  其中一个女生笑着说道:“高三毕业的时候,秦征收到的情书很多,不过他一封都没看,直接扔掉了,还是我经手销毁的。听说白薇都给他写过情书……”后面一句话说得快了,等那人自己反应过来说了不该说的话,已经太迟了。
  
  白薇也听到那句话,笑了笑没有回应。
  
  周惟瑾看了她几眼,忽地眼睛一亮,脸色又沉了下来,把我拉到一边耳语。
  
  “大琪,你上次说秦征外遇,是不是就是那个白薇?”
  
  我白了他一眼,“都说是误会了。”
  
  周惟瑾冷哼一声:“白薇给秦征写过情书。”
  
  “他又没收。”
  
  “那是因为我收到了……”周惟瑾咬咬牙,一狠心,说了。“他那封信……送到我这里来了……”
  
  “啥?”我眨了眨眼,“我有些迷糊……”
  
  周惟瑾说:“当初白薇给秦征的那封信,被别人误送到我这里来了!”
  
  我深呼吸一口气,接着问:“然后呢?”
  
  周惟瑾理所当然地说:“当然是扔掉了。妈的,亏老子那么爽,结果是写给别人的……”
  
  我沉吟片刻说:“所以你讨厌秦征这么多年……”
  
  秦征……真是太冤了……比窦娥还冤啊……
  
  “所以啊大琪,真没问题吗?”周惟瑾瞟了白薇一眼,皱了皱眉,“秦征真没问题?”
  
  “没问题,相信我!”我拍拍他的肩膀,觉得虽然秦征收到信也不会改变什么,但是如果让白薇知道她那封信被我家周惟瑾毁了,估计还得生出些事端来。“你都帮我们扶梯子私奔了,姐夫都叫了,现在后悔也迟了。”
  
  我笑眯眯地说:“认了吧,忍了吧。”
  
  白薇对秦征大概也死心了,看这阵仗是要吃回头草,退而求其次把卫翼拉回去了。
  
  卫翼肯不肯让她吃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目前姐没空理他们了,把花球扔给小枫枫要紧。
  
  抛花球的时候,未结婚的女士站在一边,我看着那如狼似虎的模样,跟沈枫低声打了商量。
  
  “等一下我往东边扔,你站东边外围,我一出手你就跑,明白没有?”
  
  沈枫无语地点了点头,忍不住说:“要接了花球就能结婚这世界上就没那么多剩女了。”
  
  “乖啦……”我摸摸她的脸蛋,她嫌弃地躲开,“爱这种东西啊,跟鬼一样,信则有,不信则无。你要相信啊相信……”
  
  她默默看了我半晌,认命地往人群以东的方向走去。
  
  我心跳加速,转过身背对着众人,眼睛一闭,用力将花球向指定方向抛去。
  
  刹那间,千军万马奔腾得我没蛋也疼了,我回过头一看,忍不住喷了一口心头血。
  
  果然背对着倒抛不好把握方向,把花球扔到男人堆里了,男人们纷纷躲避(据说如果条件允许,男人都不喜欢结婚……),动作最慢的卫翼踉跄了一下,接住了花球,还没回过神来就遭到了惨无人道的袭击。沈枫穿高跟鞋跑太快刹不住,一个脑袋顶上他的下巴,他惨叫一声退了两步,手中花球被沈枫夺了去。
  
  沈枫瞪着他,手中紧紧抓着花球,惨遭辣手摧折的花球如菊花的凋落。
  
  “大老爷们,你抢什么花球?”
  
  卫翼疼得说不出话来,手捂着嘴,眼睛泛着泪花,想要辩白几句,对上沈枫充满杀气的眼神,又焉了……
  
  我其实……
  
  有些同情弱小的…… 

作者有话要说:嗯哼……
我啥也不说了……


51;


 

激情燃烧的岁月



    在遇到周小琪之前,秦征是秦少。

    在遇到周小琪之后,秦征莫名多了个哥哥,成了秦二少。

    这个二不是排行,是属性,不是属性,是病毒,它会传染。

    有一种病叫做“脸盲症”,不知道的可以谷歌一下,用周小琪的话来说,就是“对不起啊,我们家秦征认人不清,过目即忘”。回过头她就叹息了,嫌弃地看着说:“你看你,连别人的长相都记不住,情商又低,只不过就是长得好看智商高点。我长得也不错,智商也差强人意,要不是我嫁你你肯定一辈子打光棍了!”

    秦二少笑而不语地看着自我感觉一年比一年良好的老婆,附和着微微点头。

    对于秦二少为什么会喜欢周大琪这个问题,对周大琪来说从来不是问题,她对着沈枫脸一扬,哼哼笑道:“姐姐我哪里不好了,他凭什么不喜欢我?”

    沈枫送了她一个字:“呸!”

    在沈枫送给她所有的礼物里,这个“呸”字保质期限最长,如果非要加个期限的话,那就是一辈子。

    对于同样这个问题,秦二少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说:“我就对她的脸印象深刻……”

    秦征第一次遇见周小琪的时候,他还不二,二的只有周小琪一个。他还清楚地记得周小琪的那个破烂发明,女性小便器,就是一条内裤挖了个洞里面套个软质漏斗。当时她还很兴奋拉着他解释那个道具的使用方式,他生平头一次恨自己超强的记忆力,把那个乱七八糟的发明记了一辈子。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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