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不能成为别人,只能做自己。
青春之花静静地绽放。花瓣是我的眼睛,我望见了美的波动;花蕊是我的心灵,我感受了爱的旋律。
我喜欢在有风的时候,张开双臂,做个乘风飞翔的姿势;我喜欢仰起笑脸,听空中的一声鸟唳。
我的目光带着一丝忧郁。这跟自己的成长有关。我心灵的伤痕结了痂。
我是个有梦的孩子。
我是个疯狂的孩子。
在这个雷雨天气,我的心事全部抖落。
雨好大,溅到我的眼里。
我以为所有的人忘记了我。
但,一凯来了。他站在门外。
又捧起我的泪脸,他说,泪是宝贵的珍珠,藏好。
一凯,那爱呢。
第一章
1
你是否听到过花开的声音?我是听到过的。
那些丛中的蓓蕾集体喊叫,努力挣扎。
一种追求。一个奋斗的过程。只有用心灵倾听才能够深切地懂得。
蓓蕾的身体被叶子保护着,就像血脉相连的生命,包含着温暖的情意和存活的力量。那些蓓蕾的本性坚韧不拔,即使雨夜袭来,依然向往盛开的美丽。
慢慢,慢慢地睁开眼。一个瓣,两个瓣,三个瓣……
完全绽放的刹那,在时光的明媚脚印上,“咝咝”声宛若流淌的歌轻飘于花朵中。
于是,粉的蝶,绿的风匆忙光顾。迎来的是锦年光景。
这年我二十三岁。梦里花开。也时常闭上眼睛仿佛就有粉嘟嘟的花朵在我的脑海,我眼前的一片黑色幕布上飘飞。
花样年华的我自以为自己长得还算漂亮,站在镜前欣赏着自己水嫩的脸蛋儿。然后,我的目光就像一个作业的探测器,由嘴巴、鼻子到眉毛、头发、身材,一微米一微米地爬。
我的唇抖动着,像两片花瓣,一股芬芳从唇上溢出来。目光每爬到一个位置,那个位置的肌块便跟着敏感地抖动。
我探视着自己。目光爬到鼻翼时停留片刻,眉角时又停留片刻。紧绷着的眉角使我看穿了自己蒙上了一层灰暗颜色的内心。
打小,我没有父亲。
在这一点上,我几乎不能够原谅母亲,为什么生下我,而我不能像别的小伙伴一样有一个疼爱我的父亲。
我成了村里人嘲笑和讥弄的对象,他们见了我就叫我“没爸的娃”或“野种”。
我痛恨他们不该不正正经经地喊我的名字,而专戳伤口。
于是,我对他们尖叫着请把臭嘴巴闭上,不然,我拿刀杀了你!
你小小年纪,竟如此说话。你敢吗?我会把你家的房子扒了,面缸搬走,粮食装袋子
里全背走。
还要让柯兽医把你领走,把你妈卖了。
不管是大人还是年龄比我大或小一点的个别邻家姐弟,都学会了用这一套对付我。
我不敢杀他们的,连碰一下也不敢。
柯兽医是我们村的。他去兽医站要从我家门前路过。每次,只要我一看到他挎着药箱在
院头晃动的身影,就马上躲起来。
童年时光里,我最害怕的就是柯兽医了。因为他总是喜欢对我们这些孩子扮鬼脸,还声称要打针。我怕打针痛,也怕他扮出的鬼脸。有两次,我没来得及躲,差点被他吓个半死。
我担心村里人此话当真,便不敢再吱声。
只是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支撑着我,朝他们瞪眼。看着他们在我的头上摸一把,笑嘻嘻地走开,我委屈的泪扑簌扑簌地滚落。
因受到欺负,我的心中存在了怨恨和愤怒的迹象,想着长大了要复仇。报复那些曾欺负过我的人。
这种的想法由浅浅淡淡到像野草一样在我的心底疯长。实际上除了坚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认识到自己当初的想法多么的天真。
2
十六岁起,我从乡下到了城市。漂泊着,我便像头顶的云,来去匆匆的风。
常常漫步街头,内心有些孤独。再在某个不固定的时刻记下一首小诗。我还有写日记的习惯。写过的日记本全部收集起来快有两尺高的一大摞了。 我把日记本叫做自己心灵的芳草地。里面珍藏着我成长的影子,青春的声音。
踏入这片芳草地上,倾听花的诉语,小泉叮咚及山风、海啸,真实的自己一览无余。
我总以为自己永远健康,并且骨子里携带着尖锐的成分。可当一个月前在医院里检查出得了很严重的病时,我确确实实蒙了。严重到要剥夺我的生命。肾功能衰竭,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五——医生说的。医生还说了要是立刻住院每天所需花销的金额数目是多少,以及总共需要多少医疗费能否痊愈还是一个未知数。
医生的话就像一只大撞钟,猛烈地撞击了一下我的脑袋。医生无疑是在警告我,你等着死吧,看病魔怎样把你带走,你的生命期限几天或者只有几个月。在此,我一个人在深圳。我不能把这样的事情告诉给千里之外乡下的母亲。疾病的折磨和疼痛的心理,都得一个人承受。我唯一告诉自己的还是两个字:坚强。
这时候,一些花开的样子、姿态浮现在我的眼前。盛开的是一绺绺儿情丝,和蜜意的笑脸。我想花开的声音是存留在我心中的。隐隐约约,我懂了那些花的语言,以及幻觉中散发的香气。
从医院出来,我蹲在路边看到一个老头儿走了过来。老头儿额上的深沟中书写着生活的无奈。他把黑黑的双手伸向垃圾堆,像是撒网捕鱼。虽捞出的只是水藻一样的纸片,却投下一个笑容。
我也笑了一下。觉得可以笑笑。想笑,就抓紧笑一回。随后,一连几天我闭门写作。周末,莲子来看我。
我把莲子拉到河边说,莲子,我想恋爱。
莲子嫩美的笑靥鲜艳了霞光,活泼的眼神晶莹了河水,一袭白色长裙与妖娆的身姿似把身后的草地染成了花园。她又猛地抬头,惊愕得舌尖贴在上唇一动不动。
泪光终于在我的双眸中燃烧。火舌延伸至天空、河流及莲子的身体。
我赞赏燃烧。可以拥有一次燃烧的爱情吗?从前的机智消失殆尽。我变得羞涩、木讷,表情无知地望着莲子。
半晌,莲子紧握住了我的双手。
河水的笑颜层层裂开。我成了一只蝴蝶。莲子成了一只蝴蝶。我们开始在河沿上你追我赶。咯咯笑声流向水波,飘进风吹的草地,落在脚下的河石上。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3
到了这个时候,我的情感部分如同一张没有着彩的白纸。空白的纸张总让人产生一种马上饱醮墨水书写几笔爱情的冲动。
爱情需要感觉。以前,我不曾认真去想。
中学时代有一位男生给我写过一页纸的文字。那些文字透着青涩的芳菲和单纯的美丽。我应该算是一个最笨的人。那时,我还懂那位男生写给我的那一页文字算情书。
在一次晚自习课前,他约我到校舍后面的墙角,双手把他写的那张纸递到我的面前。
他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虔诚的模样像在完成神圣、光荣的美差。当递到我的手中后,他又不知所措地实劲儿搔自己的头皮。他的头发本来没有发型,被他搔得像鸡窝一样更乱。他的字写得工工整整,我却只看了两行便塞给他,让他给我念。他立刻用半方言半普通话的口音一字一句地读了起来。那些具有诗韵的句子美在我的心里。可在他将要读完的时候,我一把夺过来摔在地上,又朝他吐了几口唾沫就回了教室。
我首次伤害了一个纯情男生。自鸣得意。并对一些早恋的同学抱着不屑的态度。
即使到了大学,面对一位男同学灼热的目光,我浑身麻酥酥的,但马上否定了。我愤忿地对那位对我有意思的男同学翻白眼。那位男同学斯文、帅气。他大概被我吓着了,而后每每见了我避而远之。
叶普凡会不会也这样?也许不可以相提并论。叶普凡是莲子介绍我认识的一位云南笔友。莲子说,他这个人不错的,你争取一下。莲子所言争取一下,是尽量恋爱。她的语气,她的神色有些怪异。我捉摸不透。
第一次与叶普凡见面是我徒步到站台去接他。
他身穿白色西服,留着碎发,戴着一幅近视眼镜。因事先约好的,我一赶到便认出了文质彬彬的他。
我们朝对方走近,轻轻地握了手又相互问了一声好。他说,站台那么多人,你怎么就一下子认出我是叶普凡?我能一下子认出你就是郁水是凭直觉。我笑而不答。可在我的心里出现一句话:那些人都在等车,只有你看上去像在耐心地等人,因为你看人而不看车。
春日的深圳,一片艳阳在各个角落欢快地跳跃着。阳光在舞蹈,舞出了一个欣欣向荣的活力城市。
我和他一左一右,默默地朝我租房的方向迈着步。偶尔,他看我一眼,脸上泛起两点淡淡的红。我看他一眼,心波荡漾。
他说,你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说话吗?
我说,我在听你说话。
脚步无声。充盈的街把我的视线拉得悠长。
他在《深圳青年》杂志社做编辑。出生在云南的一个城郊。是家中的独子。他出版有诗集《忧伤的唇》。他的诗以爱情、漂泊为主题。他为爱而写作。
自从懂了爱那刻起,他就学着涂鸦。那是上小学时,他的一篇作文在一次作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从而奠定了写作的基础。
4
二十五岁的叶普凡除了写作,还喜欢唱歌。他的理想是能在音乐领域有所建树,而不是写诗。
他是个孝子,每周都要给父母打一次电话,每半年要给父母汇款一次。他每月三千多钱的工资,与同事同住宿舍。
父母感情不和。他小的时候,就经常能闻到吵嘴、打架的家庭战争的味道。当然,父母非常疼爱他。
他学会了跟两个姐姐打闹。招惹不过姐姐,他就用拳头欺负妹妹。妹妹找父亲说理。父母会把妹妹训一顿,再不分青红皂白地训一顿姐姐,而护着他。这给他的印象特别深刻。长大后,他很惭愧。因此,也不想回家。
云南是一个旅游胜地。虽然他出生在那里,至今他的父母一直生活在那里,但在他的心里却早已不是他的故乡了。他更愿意跟自己爱的人去别的地方共同建造自己的故乡。
他在大学里爱上了一个女生。原本他们的感情很好。有时,他把自己节省下来的生活费拿出来给她买她喜欢的东西。
可是,他们分手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走不出初恋失败的阴影。甚至,他写了好几篇长诗悼念自己的初恋。他心中自己要寻找的女孩应该就是一位冰清玉洁的天使。
我笑着问,天使?你看我像不像你说的天使?
他擦擦镜片,侧身打量着我。藏在镜片背后的那双眼睛活泼而喜悦,并保留着一份纯淳与期待。
他的额头上有一颗黑痣,像小黑豆。方脸上的小红斑,星星点点。大嘴巴微张着。他说,你的红裙像玫瑰,你的红唇像鲜花瓣,你的眼睛像清泉。你是不是还真说不定。
长长的一条路上,人影寥寥。我和他步行来到万佳广场。
广场里有一些少妇和老人带着孩子放风筝。也有一些青年男女坐着边喝可乐边聊天。风筝象征着一个飞翔的梦,一头高高地飘在空中,一头牵扯着孩子嫩嫩的小手。听到一个小女孩笑着说,妈妈,你看,那是我,我飞起来啦。青年男女那密切交谈的样子正把青春的美好,和快乐的生活表现得淋漓尽致。
又经过一排围墙,他说,听莲子说你也写过很多文章,真不简单。
写作是一种倾诉的方式,我需要倾诉。我只是在倾诉。就像你是为了倾诉爱,我也是在倾诉一个心灵世界。
看来,我们有很多共同点。郁水,我会跟你做伴。自己选择的,就坚持吧。
他竟然说跟我做伴?什么意思?也许不该去计较,只做个敢于挑战自我,勇敢的人。
我和他收拢脚步,彼此凝望。
清风撩起我的刘海儿。阳光热吻着我的面颊。
清风醉了。阳光醉了。我醉了。 。 想看书来
第三章
5
我把叶普凡先带到我的租房看了一下。我的租房是一个单间房,外加厨房和卫生间。客厅和卧室不分。电脑、床、和一张简易的餐桌全摆在一个屋子。叶普凡扫视了几眼屋子说我住的还可以,他住的地方就要更小了。我给他倒了一杯茶。看着他喝我说我们到饭店去吃饭。他说要自己做饭,自己做饭吃起来有感觉。经过一番商讨,最后还是和他去了外面的一家江南饭店吃饭。
下午,我对叶普凡说,去山上走走吧。
我住的对面那座山以前我一个人爬过很多次。爬山就好比看到了人生突围的目标。因此,我对爬山抱有莫大的兴趣。只可惜大多都半途返回。已很久没有爬过山了。不过,对于爬山的兴致依然没有减退。
叶普凡说热。他冒汗了。从江南饭店出来,他不住地用手擦拭额上的汗水。我问他中午吃得如何?他伸出舌头舔舔上唇和下唇,像在回味菜香和饭香。在把他脱掉的西服拿去放在我的租房之后,我们就朝对面的山走去。
通过短短数小时的交往,我发现叶普凡的身上潜藏着许多优点。比如性格随和,为人诚恳,谈吐风趣,甚至有点可爱。
但是,不曾想到正因为一次爬山,使两颗年轻的心猝不胜防地打开了一扇恋情之门。
山路陡峭。石壁和土坎如虎盘踞,把山路咬成蛇线形。
我们边走,边聊。来到山下便马上攀登。在爬到几十米高的位置时,我的一只脚突然踩住了一块碗大的石头。石头摇摇晃晃,滑了几寸远,我的脚跟着滑了下去。在我将跌倒的顷刻间,叶普凡迅速扶住了我。
他说,有我在,你就不用摔跤。
我下意识地缩缩手,他攥得更紧,还说你要是不想摔跤的话,就乖些。
他小心翼翼地走在前面,每攀登一两步都回头来照顾我。
树木葱郁,撑起了一个个绿色篷子。野草繁茂,在风的指挥下,株株成了乐队成员,正演奏着激情澎湃的交响乐。
大约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才爬上山顶。
心境豁然开朗。山,大气磅礴,墨绿深沉。山下,一幢幢建筑物组成的图案如桀骜不训的飞马,披戴着阳光的银缎子,如梦如幻。远处,雾霭游荡在建筑物的上方,与天际的云山相接。
他站在草丛中微微喘息着说,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绿树、青草生机勃勃。几朵粉红和淡紫的花朵点缀着草丛。一条小路横穿山梁,时隐时现。近处的路只有巴掌那么宽,藏在草丛中。要仔细辨别,才能够发现。
我说,好啊。
叶普凡清清嗓子,抬抬肩膀,叉开双腿,唱起了老歌《映山红》。他边唱边舞动着手臂。如痴如醉。
我轻轻地拍着手又说,好,好。
6
头顶湛蓝的穹苍飘着白云,如浪花涌动的海。
叶普凡又惬意地告诉我他对老歌热爱至深。老歌中那种对黄土地的赤子情怀触动了他的心。接着,他唱了一首渔歌。优美的调子把人带入了夜晚的海上,渔火摇曳,少女少男相约的诗情画意之境。
我望着他那时圆时方时扁时闭的嘴巴,像在欣赏一幅漫画。当捕捉到他孩童般透明的眼神时,飞快地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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