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柔既昏沉又无力,温顺地任他摆布,感觉自己就像刚出生的小娃娃。
“好些了吗?”他躺到她身边,贴在她耳畔问。
她正想说声谢谢,脑中灵光一闪,诧异地问:“你……你不是肩膀受了伤?怎么能抱我起来呢?”
他耸了耸肩,“很简单,我的伤早就好了。”
金雨柔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将那绷带拆开,肩膀上确实有道伤痕,但是已经大致愈合,而且由他行动的灵敏度看来,根本就像以往一样健康灵活!
“你……你骗我?”她的声音满满的不信。
他唇边泛着一抹笑,“没错,这是你活该!”
“什么?”她挣扎着坐起身来,“人家这么担心你,这么照顾你,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捉弄我呢?”
他端起她小巧的下巴,“捉弄你只是小小的惩罚罢了,谁教你要惹我恼火?是谁说她不爱我的?是谁说她对我好,只因为我是她的夫君?只因为我救了她一命?”
“我……我说错了吗?”
“那当然!”他忿忿地走下床,从柜子中拿出了一个金盒,“你看!这是我们的信物,你竟然都忘了?!”
金雨柔眨了眨眼睛,看他拿出一条粉红色的手帕,那似乎已经有了一些岁月的痕迹,上面缝制的金线都褪色了,但她还是隐约可以看出,那金线是缝着她的名字!
“你怎么会有这手帕?”她记得那是母后为她亲手缝制的呢!
“我怎么会有?”他快失去耐性了,“你都不记得我们小时候的事了?”
“小时候?我见过你吗?”她实在很迷惘。
他抓住她的双肩,“我九岁那年,在你们金冠国的皇宫里玩耍,不小心从树上跌了下来,就是你用这手帕替我包扎的,你竟然忘得一干二净?”
那儿时朦胧的回忆,缓缓浮现上了金雨柔的脑中,她一点一滴地记了起来,原来……原来他就是那名黑发黑眸的男孩!
“我……我有点想起来了……”
“我那时就跟你说过了,你是我的!你居然都没听进去?!”他说得咬牙切齿。
“我当年还小……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她畏惧地退后一些些。
黑无煞不准她有任何躲避的行动,直接将她揽进怀里,逼近她的脸道:“现在你不是小女孩了,不准你不懂了!你可知道,为了这十年之约,我一登上王位就叫人栽种玫瑰、装饰寝房,左等右等才等到适当时机,大老远把你从金冠国请过来,用尽了心思就是想让你成为我的人、我的妻、我的王后!”
“你……天啊!”金雨柔想不到他竟会当真,如此坚持……“这十年来,我没有一晚不是看着画册上的精灵,才能安然上床睡觉。结果,我终于娶到你,也为我父母报了大仇,但你竟然没办法对我说爱我,还说你之所以对我好,只是为了你国家的人民,为了身为王后的职责,为了我救过你一命,你这不是分明要把我气死?”
“我……”她哑口无言,心中还因为这事实而震撼不已。
“你这要命的丫头!”看到她双唇微启,尽管他恼怒至极,却还是忍不住想吻她。
感觉到他的唇是那么热切、那么纠缠,她的心仿佛也要融化了,她从未想过会有这样的男子,为了十年前的一句话,就这么誓守了终生的约定!
其实,她不断地以责任、以义务、以理由说服自己,只是因为她不敢碰触“爱”这个字罢了。若能对自己坦白,她早该看出自己的心意,被黑无煞这样的男子所爱,有谁能不感动、不回应呢?
尤其是在大火蔓延、烟雾漫天的那个夜,当她听到他喊着她的名字,就像听到了幸福对她的呼唤……深吻过后,他望住她的蓝眸,哑声道:“说爱我……我只要听这句话……我等了十年,我不能接受别的说法……”
金雨柔张开了唇,却让他以食指堵住了。
“等等!”他显得有点紧张,“你真的准备好要说了吗?你得考虑清楚,要是说了我不爱听的话,我可会一直把你绑在这床上,直到你肯说爱我为止!”
金雨柔被他慌乱的表情逗笑了,那银铃般的笑声让他更不安了。
“你这笑……是什么意思?”
她摸摸他的脸庞,主动地吻上他的唇,然后在他的耳边说:“我……我爱你。”
“你说什么?”他傻住了。
她几乎要哽咽了,只因胸口那满满的爱意,“我……我爱你,在我被俘虏的时候,我只想到你一个人……当你来救我的时候,我从未觉得那么幸福,当时我就该明白了……我是真的爱你。”
黑无煞安静了,不动了,他看着她的双眸,许久许久,终于开口道:“我听见了。”
他这是什么反应呢?金雨柔疑惑。
“我听见了!”他的音量提高起来,“我听得清清楚楚,你没机会反悔了!你既然说出来,就要负贵到底!”
瞧他激动成这样,她倒有点吓到了,“我得……负责什么?”
“负责爱我!一辈子爱我!”他将她拥紧,发出叹息。
这……这就是所谓的负责吗?多么甜蜜的重担啊!
金雨柔抚着他紧绷的背,轻声回答:“是的,我的无煞国王,我会对你负责的。”
“雨柔,我的王后,我的精灵……”他捧住她的小脸,看出她眼中的浓情,终于又吻上她的红唇。
十年前的诺言终于成真,这是美梦实现的一天。
宽广无垠的海面上,两艘壮丽的大船一前一后,那正是来自黑首国的“黑皇号”与“金后号”,正要一起航向金冠国。
他们带着贺礼、玫瑰、祝福和援助,前来拜访金楚迪国王和英致曲王后。
远远地,他们就看见山头闪烁着金色光芒,那正是金冠国美丽的宫殿,苑如一顶皇冠耸立。
这就是黑无煞国王和金雨柔公主的故事,一直传颂在吟游诗人的歌曲中,随着时光流转,在人们耳畔萦绕不去。
后记
【失恋日记】
曾写过失恋的事情,得到了不少读者共鸣,看来大家都是天涯可怜人,所以,我就再接再厉,又给它失恋了一次。
我猜,还是有人会喜欢看吧!那也好,至少这次失恋还有些价值。但,说句实话,真希望自己别再有这种灵感了。
【冷】
你在哪儿呢?亲爱的。
十一月一日的晚上十一点零一分,你没有打电话给我,没有按我家的门铃。
或许你已经就这样消失不见了,地球上再没有你的身分证字号、你的车牌号码、你的手机号码和你的门脾号码。
我拿起电话,不晓得该不该按下那些号码?只是几个数字而已,就能连接我们之间荒凉的天地吗?还不是默默地、淡淡地,寻找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吃饭了没?睡得饱吗?工作情况如何?心情还算愉快吧?
是的,我正在远离你,你正在远离我,当初那热情正在搭乘喷射机远离我们。
走路的时候,不再握起我的手,拥抱的时候,不再几乎令我窒息,那么,我们还站在这儿做什么?
等待着,晃荡着,摇摆着,就让那句“分手吧!”缓缓自心中升起。
【归零】
心底空空的,不管人在哪里,不管在做什么,都一样空空的。
见不到那个人,听不到那个人,是不能,还是不愿?
其实拿起电话按下几个数字,当然还是可以听到那熟悉的声音,但是那遥远而淡漠的距离,却让人宁可留在当时,不想拥有现在。
吃香瓜,不甜;打猫儿,不爽;掉眼泪,不干;写东西,不行。
所以,一切就这么完了,我这个人彻彻底底地完了。
【失恋第二天】
明知他不会来,还是切好了水果冰起来,还是洗好了烟灰缸放在桌上,还是把他喜欢吃的小泡芙冰在冰箱上层,还是竖起了耳朵聆听那电话声的响起。
走在路上,总搜寻着他车子的踪影;走路回家,总以为他会在门口等我;走着走着,我想没有人会突然牵起我的手。
牛奶和豆浆都快要过期了,我必须在今天喝完它们,而他明知我根本做不到。
我知道我将失眠,我将流泪,我将痛苦,我将看着他的照片回忆个不停。
这早已不是我第一次失恋,我还会不了解那些必然的症状吗?就是因为太了解,我已经能预见自己哭倒在往事的阶梯上。
这只是失恋的第二天,还将有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直到我能微笑地对他说声:谢谢你陪我走过那美好的一程。
【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我在屋里走来走去,我在心中想来想去,我在桌前写来写去,我就是没办法有一个办法。
我很明白失恋的好处,我会长大,我会智慧大增,我会更有挑男人的眼光,我会在爱情纪录上又添加了一笔。
但我也很明白失恋的坏处,首先我会发疯,然后痊愈,接着发疯,又是痊愈,终于发疯,总算痊愈,如此过程反覆不断,直到我不是完全发疯了,就是彻底痊愈了。
其实,那都还算是幸福的,要不就发疯,要不就痊愈,可我现在什么都不是,我不过是个徘徊于过去和未来,挣扎于坚持和投降之间的游魂罢了。
所以我也不准备怎么办了,就这么办吧!就什么也不办,我总会走上一条路的,不管那是发疯或痊愈。
【静物】
我相信他会回来的,他的收音机、录放影机、煮咖啡机都在这儿,我给他准备的牙刷、牙签、棉花棒都等着他;他带来的杯子、盘子、玩具、花瓶、CD、香精,也都好好地坐在原地。
但是万一他回来了,只是要拿走他还想要的东西呢?那还是别回来好了,我无法亲眼看见那样的画面。
万一他真不回来了,这些东西要在这房里待上多久?我舍不得丢,我不愿去用,我每天看着它们就要想起他一次,我究竟该拿自己怎么办才好?
我是快崩溃了,我知道,因为我刚刚想起,我躺着的那席蓝色床单,也是他买来的,而且还是两套替换着用,那么从今以后我该睡哪儿呢……
【倔强】
和前前前任男友去吃饭看电影,想着现现现任男友还不打电话来,所以我度过了一个惨惨惨的星期六晚上。
反正就是这样,反正那人根本不在乎我跟谁出去,也不在乎我到清晨五点才回到家,反正我们无消无息已经四十四小时又二十七分。
那么我决定我要做个倔强的小孩,我要说什么也不先打电话给他,我要将远沉默谱成分手的序曲,我要发了疯一样地想他念他梦他,却丝毫不流露一丝感受。
眼睛哭肿了可以戴太阳眼镜,喉咙沙哑了可以吃川贝枇杷膏,心碎了可以用时针和分针点点滴滴缝合起来。
我就要盖上所有和他合照的相框,假装什么都看不到,转过身离去,又忍不住回头,拿起来细细审视,用眼泪抹去灰尘,让那两人笑得更明亮、更灿烂,在回忆的画廊中更清晰、更难忘。
所谓倔强,就是脆弱的同义词。
【练习】
我要练习一个人睡觉,床上只有一个枕头,整张棉被都是我的,可以转身,可以翻滚,可以睡得一点也不文雅。
只是双手双脚都会冷,不知道要缩到哪里取暖;只是梦醒时看到身边空空的,会突然想起那人可爱的睡脸;只是想打枕头战、想玩闷棉被的游戏,就只能找猫儿玩了。
这只是一个开始,我除了要练习一个人睡觉,还要练习一个人走路、说话、逛街、开车、看电影、吹海风……我相信练习久了就会做得很好,小时候老师都是这样告诉我们的,不是吗?只是到底要多久多久呢?真希望有哪位老师能告诉我。
【当初】
当初我们第一次的见面,只是偶然间由朋友介绍,大家说了几句问候的话,没有什么,真的没有什么。
我对他的印象是,这男生的发型很特别。
他对我的印象是,这女生还满有气质的。
当初若我早知今天如此难受,可还会迎视他那双太亮的眼神?还会不知如何拒绝第一次的约会?还会在那个夜里让他吻上我的唇?
这一切都是无用的问题,当初我怎能预料,自己竟要为这样一个陌生人掉泪。
只是我总爱想起那初见的第一眼,没有预料,没有准备,一转头,就看见了那双深深凝视我的黑眼。
【第一次牵手】
当他从台北南下找我,是一个温暖美丽的夜晚。
等了一整晚,我穿上白色细肩带上衣,腰间围着蓝色花裙,戴起当地买的耳环和项炼,就像个标准的南国女郎。
他开车到了,我打着手机寻找他的身影,然后他在我面前停车,两人的视线交会。
走在垦丁的路上,我们有点羞涩,不知该说些什么。
拥挤的人群将我们靠近在一起,忽然他拉起我的手,我心中一惊,犹豫着该收回或继续下去?就在这时,他把我握得更紧。
那天的牵手,为何他的手那么温热?为何我的手那么僵硬?我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紧紧相系的感受。
今天我将自己的双手交握,为何还是好冷好冷?
【金戒指】
这枚金戒指,从银楼的橱窗搬到他的小指上,从他的小指搬到我的无名指上,现在,又该放在盒子里归还给他。
但,就让我再戴上它最后一次,回想当初他替我戴上的时候,我是怎样装着不愿意,他又是怎样急着要套牢。
男人的戒指,戴在我手上怪怪的,可是又怪得可爱。
这戒痕,要到什么时候才会消失?我又想让它深一些、紧一些,我的手指才不会那么孤伶伶的。
就像我还拥有回忆一样,我的手指也还拥有戒痕。
【早餐】
我始终怀念,他第一次为我做的早餐。
火腿很香,蛋煎得软软的,土司抹了草莓酱,配上两杯牛奶,一起摆在小桌子上,就是我们星期日的早餐。
阳光透进室内,我赞赏他的煎蛋技术,没想到他还会有这么一招。
他笑着说有空时才会想做,我说那么一个礼拜做一次给我吃就好了。
两人吃了又吃,终于还是吃不完,但那时的宁静安详,感受是如此深刻,总让我一闭上眼睛,就好像又看到那天早上的阳光。
他一共做了两次早餐,然后,就没有第三次了。
可是在我这辈子,至少有男人做早餐给我吃过,我还是该谢谢他的。
【我们的梦】
那天,他跷班,陪我一起去世贸中心看了旅游展。
天气很好,两人的门票四百块,很便宜,因为我们买到的是梦,我们拿了一大堆资料,共游的画面就在眼前,只等着我们去实现。
说好要去日本、答里岛、夏威夷、新加坡、阿拉斯加……反正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在未来一一踏上足迹。
我把那些资料都整理好了,他说每天晚上都要拿出一份来,抽考我该地各种游览资讯,两个人梦游那遥远的国度,仿佛透过照片到达彼岸。
可是,看着那张蓝天白云、邮轮之旅的海报,现在,我该找谁和我一起去环游世界呢?
【十字路口】
和朋友约在台北碰面,要喝下午茶。
我们找了一家二楼的餐厅,刚好在远东百货斜对面,是一个人车来往的十字路口,从宽广的窗户可以看到楼下的一切。
我点了热桔茶,和朋友闲聊过往、现在和未来,但我的眼光却不由自主落到窗外,搜寻着某一个曾经熟悉的身影。
是的,我想着他,那许久不见的他,会不会刚好提着公事包,到远东百货来谈业务?
朋友并未发现我的分神,毕竟我一直是个很会假装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