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在非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的农场在非洲- 第10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嗯,确实是会有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才会在这里开农场,搞绿化,来把水分都固定下来,一棵大树就相当于一座小型的水库,而且种植的植物多了,水分蒸发的就少了,气候也会因此而改变,到时候沙漠里面的云层也会变多,渐渐的降雨也会跟上来,这就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了!”

    林全眼中满是憧憬,撒哈拉沙漠这么大,要是把沙漠化治理成功的话,那将会是人类的一个巨大的宝藏,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该能养活多少人?

    如果像是中国那样的人口密度的话,养活十几亿都不是问题,而且这边的地形其实比中国的地形更好一些,这里虽然也有高原,但是其所占面积不是很大,其他的地方地势更加的平坦一些,因此他们被开发出来之后,大部分的地区都是适合人类居住的!

    不过想要完成这一项工作的话,那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就可以完成的,这需要整个人类来为之努力,而且这不是短时间就能见效的,最起码需要几个世纪的努力,期间需要不断的投入资金和人力物力进来。

    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有能力独自完成这样的事情,除非大家一起努力,才有可能完成,不过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这些地方的关注不够,这些事情也不是他们的当务之急,所以他们根本就不会去关心,而本地的非洲国家穷的要命,北边稍稍富有一些的石油国家也自己乱了阵脚,因此撒哈拉不仅没有得到治理,反而是还在加速进行扩张!

    而沙漠扩张的越大,其内部的环境恶化也就越厉害,对周围的环境和气候的破坏也越大,按照目前撒哈拉沙漠的扩张速度来看的话,将来的某一天,说不定撒哈拉就会吞噬整个非洲!

    不过这个事情估计还要等好久,而且现在联合国和撒哈拉周边的一些非洲国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大家开始一起努力,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加上林全这边的农场也开始有了起色,将来的情况如何,还真的是不好说,也许会更好,也许会更差!

    “老板,你这么讲解之后,我对你突然佩服了起来,你在非洲这边开农场,很明显是比在其他地方开农场更加的辛苦,赚不到太多的钱,但是却要付出更多,但是老板你还是义不容辞的在这里深深的扎根下去了,这一点真的是值得钦佩!”

    林肯心目中,林全的身影突然高大上了起来,他仔细的想了想,以林全的技术和实力,他在沙漠里面都可以把农场弄得这么好,那要是去别的地方,那肯定是可以做的更好的,而他却没有离开,还是在沙漠里面坚持了下来,这么做的唯一目的只有为绿化撒哈拉,治理荒漠化奉献自己的光和热这一种解释了。

    “咳咳,应该的,应该的!”

    被林肯拍了一顿马屁,林全都感觉自己的脸有点红了,这法国人怎么这么好骗?

    “好了,你在这边继续工作吧!我回家了,待会把东西收了就回去吃饭吧!这个点应该要下班了!”

    天色已经黑了,林全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七点多了,不过这个时候的天边还带一点点的红霞,在沙漠里面看到红霞,这还是比较的罕见的。

    林全从林肯这边离开了之后,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发现丹尼丝正坐在门口的石凳上,托着下巴看着远处的晚霞。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林全突然脑袋里面想到了这么一句诗,于是随口念了出来。

    丹尼丝的汉语不算是很好,这个时候面前会说几百个词,听到林全的这句诗之后楞了一下。

    然后跟在后面模仿了一遍:“吸氧五鲜浩,知识进慌魂?”

    林全听着她变了调的这句诗,被她逗乐了,走到她的身边,伸手在石凳上摸了摸,石凳上的温度还好,不算是很烫,听老人说,被太阳晒过的石凳要等温度完全退下去之后才能坐上去,不然的话会容易出问题,屁股上会长芥子(疖痈)。

    这个说法不知道有没有道理,林全不是学医的,所以无从考证,但是石凳太烫的话,坐上去屁股会很不舒服,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

    林全坐在了丹尼丝的身边,看了一眼远处的夕阳,大漠里面的夕阳跟在别处看到的很不一样,这边的水汽更少,云也更少,所以很难看到晚霞,而且红色的夕阳从天边漫射过来的时候,整个沙漠上都像是铺上了一层红色的纱巾,看起来非常的美丽,他之前倒是没有欣赏过这样的美景,这一次跟在丹尼丝的身边,倒是第一次有时间这样欣赏。

    “吃晚饭了吗?你就坐在这里,肚子不饿吗?”

    林全揽着丹尼丝的腰肢,让她的头依偎在自己的肩膀上,从侧面看过去,丹尼丝的脸庞非常的美丽,白洁无暇,在夕阳的映照之下,别有一番滋味!

    “还没吃呢!等着你回来啊!饭菜已经从食堂打好了,等一下热一下就可以吃了!”

    食堂开张了之后,林全家里就已经不经常开火了,只会偶尔的自己动手做一次,不过这也得他们有时间才行。

    “哦,今天食堂是哪位师傅掌厨啊?你居然还回去打饭!”

    食堂的饭菜一开始做的比较的认真,不过后来王谷成和左向阳都懈怠了,做出来的饭菜味道不是那么的美味了,加上大家次数吃多了之后,对于这种东西的想念没有一开始那么重了,所以吃起来也不觉得如记忆之中的那么好吃,因此丹尼丝最近网上把她的烤箱又拿出来了,准备在家学习108种烤面包的方法,而林全则成了她的小白鼠,实验对象,好吃不好吃,全都要解决。

    不过好在林全有秘密武器,那就是老干妈和麻辣酱,不管你烤的味道如何,只要是烤熟了,蘸一点麻辣酱上去,那味道杠杠的,一个字:好吃!

    不过这样吃似乎是有些上火,最近林全的头上长了几个小痘痘,烦得很!

    (未完待续。。)

第两百四十六章 只是近黄昏(周100推荐票加更)

    “今天是刘小川掌厨,我觉得他最近的收益很不错,似乎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加上今天做了苦瓜的,所以我就去打了一份饭回来了!”

    丹尼丝俏皮的冲着林全眨了眨眼睛,右手在他的胸前画着小圈圈,一圈一圈又一圈,痒得很!

    “刘小川啊,他还不错,比他师傅强!”

    王谷成带来了两个弟子,其中一个叫潘达,另外一个就是这个刘小川,这两人都比较的努力,只是实力稍稍的欠一把火候,不然的话林全早就让他们的师傅卷着铺盖滚蛋了,这才来了几个月,就开始翻秋(土话,偷懒的意思)了!

    “嗯,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他的香干回锅肉做的很不错,比他的师傅做的还要好吃,他师父总是在里面放一些的花椒,然后做饭菜之后,这些花椒在菜里面吃的麻麻的,非常的讨厌,而他自己则会用一个小网带把这些花椒捞起来,这样的话,花椒的味道在菜里面,可是不会迟到花椒!”

    还有这样的事情?那这样看起来,这个叫做刘小川的家伙还很细心嘛!

    这些工作一个厨师干久了之后,都会懈怠,很多人都不会去处理的,就比如像是卤菜一样,谁都知道卤菜是用卤药包卤出来的,但是很少有人会把卤药放在菜里面,试想,如果你在吃菜的时候,突然迟到了一个八角,那你的心情会变得如何?

    而绝大部分的厨师都会把这些卤药挑出来,不过偶尔也会遇到没有挑出来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吃到这样饭菜的人们,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

    “对了,旺财呢?今天一天都没有看到它,它跑哪里去了?”

    一般而言,林全回家之后,旺财都会从屋子里面冲出来,来迎接主人回家的,但是今天他回来了两次,两次都没有看到旺财,于是有些奇怪,不知道旺财跑到哪里去了!

    “它呀!它这会八成是在食堂那边的篝火晚会没有回来!”

    “篝火晚会?这是什么情况?”

    非洲人喜欢搞篝火晚会,这一点林全是知道的,他也不反对,只要不搞出什么事情出来,大家热闹一下,也是可以的,不过最近因为工作比较的繁忙,所以工人们忙完了白天的工作之后,晚上基本上都没有精力去搞什么篝火晚会了,所以这几天的篝火晚会比较稀少,林全好一段时间没有见到了!

    “不是哈伊勒部落的人来了吗?他们按照他们部落的传统,每隔一段时间都有一次篝火晚会,据说还会在上面表演节目,我看他们的节目跟你们国家的杂技有些类似,旺财也跑去了,它还会跳火圈呢!每跳一次就能得到一块牛骨头的奖励,现在多半是吃了一堆骨头了,有些乐不思蜀呢!”

    林全伸手捂住了脸,真是丢脸,好歹是农场主家的狗狗,怎么能够出去卖艺,又不是没给你吃的,你这样出去抛头露面,真的合适吗?不过丹尼丝的汉语确实是进步了不少,居然还会说成语,不错,下次多教一下,带回家去说不定就可以跟爷爷奶奶用汉语交流了!

    似乎是看出来了林全的想法,丹尼丝在他腰间轻轻的捏了一下,说道:“你忘了现在是什么季节了?”

    林全一愣,“五月啊?算是初夏吧?怎么了?”

    丹尼丝抿嘴轻笑,“这还算是晚春吧!春天是动物交配繁衍的季节,旺财多半是寂寞了,平时它不太愿意出门,家里也没人陪它玩,所以晚上的时候就喜欢出去找热闹的地方自己玩耍,哪里人多它就去哪里!”

    “交配的季节么?”

    林全说着揽着丹尼丝腰肢的手紧了紧,双眼微微向下瞄了一眼,嗯不错!

    不行了,看了下面有反应了!林全微微的调整了一下坐姿,不然压不住火。

    “你想什么呢!最近要的还不够多吗!?要不晚上我们再……”

    林全连忙咳嗽了一声,说道:“咳咳,我腰有点疼!”

    腰能不疼吗?丹尼丝可是个英国人,西方女人在性这一方面确实是要开放很多,她们在床上很能放得开,可能最近确实是因为季节的原因,所以两人之间做的比较的频繁,基本上每晚都要来,然后林全就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掏空,腰也有些发酸了,看来这样无节制的生活是时候要说一波再见了!

    丹尼丝掩嘴轻笑,林全的样子把她逗乐了。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说些正事吧!”

    林全耸了耸肩,松了一口气,“你说,我听着呢!”

    正在说话的这个当口,晚霞已经全部落下去了,而天色也完全漆黑了下来,撒哈拉沙漠这边没有蚊子,虽然林全农场这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蚊子还是没有,他么距离最近的城市还有很远的距离,这么远的距离,蚊子是飞不过来的,所以晚上的时候,坐在外面,并不担心会被蚊虫骚扰,十分的舒心。

    “我准备再去养一只狗狗,这样的话可以给乔治找一个伴!”

    丹尼丝认真的说道,这个决定其实她是已经想了很久了。

    “唔,可以啊!不过你准备养一只什么品种的狗?”

    旺财这种狗肯定是很难在遇到了,这家伙的体型太大了,一米多高,八十多公斤重,一天能吃十几斤,看起来很凶狠,要是咬了人的话,那就要出事!

    而林全想要的还是类似田园犬那种狗,中等体型,饭量不大,智商也不会更高,呆蠢呆蠢的,但是比较的忠心,这种狗用来看家护院比较好,而且它们的攻击性不强,不会随便乱咬人。

    很多人比较喜欢日本的柴犬,这种狗比较的聪明比较的可爱,而且长相比较好看,卖相比较好。在后来被广泛的制作成为了各大表情包,很逗比的家伙!

    但是林全比较喜欢中国的中华田园犬,这种狗不是那么的好看,智商也稍稍的低一些,但是这种狗非常的忠心,真的是非常的忠心!林全以前家里养过,所以很喜欢它!(未完待续。。)

第两百四十七章 松了一口气

    “我准备养一只德国牧羊犬!”

    谁知道丹尼丝看中的居然是德牧!

    德国牧羊犬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常见,名气最大的一种犬类了!

    他们之所以这么受到欢迎,主要是因为他们的体型高达,外观威勐具备极强的工作能力,而且易于驯化,很容易被人类训练,他们可以作为军犬、警犬、搜救犬、导盲犬、牧羊犬、观赏犬,以及家养宠物犬等各种身份!

    这种狗是目前为止,人类发现的最容易驯化的一种犬类,它们的智商比较高,而且注意力很集中,有很强的攻击性和警惕性,能够很专心的做事情,并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的学习能力比较强,因此训练起来比较的容易!这一点甩开阿拉斯加犬、拉布拉多犬、萨摩耶等等犬类一大截!

    所以阿拉斯加犬只适合拉雪橇,拉布拉多可以做导盲犬,而萨摩耶则只能充当观赏性的犬类了。

    德国牧羊犬比较好养,他们很爱干净,生长比较快,不太容易得病,而且对食物的要求不是很高,这些都是优点,但是作为家养的犬类来说,他们有一个致命性的弱点,那就是他们的攻击性很强!

    提起拉布拉多犬,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导盲犬,这种狗的性格温顺,基本没有攻击性,而且智商很高,在犬类智商排行榜上排名第七位,比较容易进行训练,所以适合作为导盲犬。

    而提起德国牧羊犬,大家就想到了警犬和军犬,他们的智商排名第三,更加容易接受驯化,而且身体素质比拉布拉多犬更好,但是跟拉布拉多不同,这家伙的攻击力很强,他们从外观上看,有些类似于狼,所以又叫狼犬,国内有部分地方叫做狼狗!

    德牧的攻击性可以排在世界前十,而在他之前的那些狗狗,基本上都是獒犬或者是专门的斗狗犬,只有他这个家伙乱入了!

    而德牧属于大型犬,体型大,重量大,加上咬合力出众,然后攻击性又这么的强,所以一旦被它攻击的话,那就非常的麻烦了!

    因此,林全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丹尼丝提出要养这样一种犬类。

    “可不可以问一下为什么是德牧?我觉得萨摩耶或者是拉布拉多或者是金毛犬会不会比较好一些?”

    林全提到的这些犬的性格都比较的温顺,而且智商也比较高,除了萨摩耶比较蠢之外,金毛犬的智商排名第四,拉布拉多排名第七,都还不错。

    “因为乔治它比较大,智商比较高,所以必须要一个大型犬,然后不容易被欺负的犬才能够跟它玩得来啊!像拉布拉多或者是金毛犬,那岂不是要被它天天欺负吗?”

    林全突然觉得有些奇怪,问道;“你不是要买一只母狗吗?既然是母狗的话,那么旺财应该不会欺负它吧?哪有自家男人欺负自家女人的这种事情!它就不怕把老婆打跑了啊!”

    丹尼丝轻咬贝齿,瞪了林全一眼,狠狠道:“谁说我要养一只母狗的!要是养了母狗的话将来生了一窝的小狗,那岂不是很麻烦!”

    林全:“……”

    似乎确实是有些麻烦,狗狗的繁衍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它们的生命比较短暂,所以繁衍速度比较快,一年可以产两次以上,而且一窝还比较多,四五个是寻常事情,六七个也不意外,七八个也有出现过,而这么多的小狗生下来了,全靠母狗去照顾的话,那显然是不现实的,丹尼丝或者林全,两人不可能说是不管不顾,因此两人免不了要麻烦一些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