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界(甜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踩界(甜宠)- 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话虽是对慕景韬说的,但施晴明了,这是讲给她听的。她一抬头,便看见外公面色如常,而她身边的人,眉头却微微皱起。
  过了年初八,有工作的都上班去了,家中只剩外公外婆、舅母以及丽渝在家。六个人的饭量,施晴拿捏不准,正待她在默默估量之际,她听见门边有声响。她回过头,恰好看到慕景韬将厨房的门轻轻掩上。
  “怎么才来!”她抱怨道。
  他从她手中拿过量杯,利落地舀了几杯,走到料理台前,一边洗米一边说,“你没看到我给你的眼色吗?说不会就好了,还说得底气十足的,会?”
  “什么眼色?我没看到哦。”施晴装傻,站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笑得很狡黠。她知道她的烂摊子,他怎么要得替她收拾。“你别瞧不起我,我还真会做饭。”
  好不容易,他才让丽渝缠在外公,好让他进来帮她的忙。她连感谢也没有,真让他哭笑不得。她就像只小狗,他走到哪里,她就跟在他身后,好奇地看着他的举动。
  “你家外公说要娶一个贤妻哦,她应该每天替你做饭洗衣服,你回来的时候替你放水洗澡捶背按摩,你上班的时候
  替你换鞋送你出门,然后望眼欲穿地等你回家,是这样吗?”她笑眯眯地问。
  锋利的刀刃飞快地落下。他低着头,将鱼肉切成片,听了她的话,倒是顿了顿手中的动作,随后继续切。“你也想往这方向发展?”
  “我是可塑之才吗?”她突然敛起了笑意,问他。
  他直言,“不是。”
  “那你为什么还要娶我呀?”她追问。
  砧板上的鱼片整整齐齐地叠在一起,他又拿起了另一块鱼肉,继续切。好半晌他才开口:“我爱你呀。爱到要把你娶回家里,不希望你替别的男人放水洗澡捶背按摩,他上班的时候替他换鞋送他出门,然后望眼欲穿地等他回家。这答案你满意了吗?”
  施晴微征,他的话使她震撼,他就像一匹狼,瞬间将她的芳心吃掉了。她无法形容当下的感觉,真是因为欢喜到极致,才不敢轻易描述,只怕自己粗浅的言辞会把其玷污。心中怀着前所未有的虔诚,把这份美好藏于心底。
  两人沉默,厨房里只有刀与砧板相触所发出有节奏的声响。施晴突然轻笑出声,满心甜蜜,她唇边的笑意怎么也掩不住。他分神瞥了她一眼,自己的也弯起了嘴角,“笑什么?”
  待他将鱼肉切好,施晴站在他身后,踮起脚尖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笑嘻嘻地对他说:“笑你啊,你这算是作弊吗?”
  百忙中,他还得回应她:“指望你做饭,大家都得饿肚子了。”
  施晴笑得身子一抖一抖的,那温软的身体一下一下地磨蹭着他的背。他只觉得厨房的温度骤然升高,他动了动肩,微微躲开她的触碰,努力地把心思放在别的地方。他将装在袋子里的青菜倒了进水中,转过头对她说:“你来洗菜吧。”
  他又专心地削着瓜皮,不消一会又听见她在尖叫,他停下手中的动作,问她:“怎么了?”
  施晴苦着一张脸,“水好冷。”
  看了看她冷得通红的小手,他叹气,“你到一边玩吧。”
  刚切好瓜菜,他一时间找不到干净的盘子,故便想让她帮忙到消毒碗柜里拿两个过来,回过头一看,她一脸享受地把手放在电饭煲上边,籍着那袅袅蒸汽在暖手。她纯真的脸映入眼中,他只觉得心底最柔软的一块,都被轻轻牵动。她那双纤纤素手,定能平伏他那些岁月的寄望,让他往后的生活变得井然有序。
  》  今天吃的是火锅,慕景韬将食材处理得差不多的时候,便重新回到客厅与外公说话。丽渝倚着自家奶奶撒娇,想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和汽水。她家奶奶被她缠得没有办法,几乎要答应的时候,她家的太奶奶才出言阻止,最终汽水定然是喝不成的。
  施晴将碗筷都摆好以后,才唤他们过来吃饭。丽渝咚咚咚地跑到施晴身边,因穿着厚重的衣服,她的身体变得圆滚滚的,要依靠施晴的帮助才能勉强地爬上椅子。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很安静。施晴想,食不言,寝不语。应该是外公这种古板老头子必须让晚辈遵守的规矩。正当她默默出神的时候,慕景韬往她碗里夹了一块鱼。施晴看到鱼肉上面还黏着鱼皮,故便将饭碗放到餐桌上,仔细地用筷子将鱼皮剥出来。
  正当她将要成功将鱼皮甩开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外公突然发话:“娇娇女啊,这么一点肉还得挑了挑去的。”
  施晴的动作顿住,不用问也知道外公在说她。不是在自己家吃饭,出于礼节,她也不能太随意。她低头盯着那块连着鱼皮的鱼肉,一咬牙就将它送进了嘴里。
  一股腥味在她的口腔蔓延。每次这样的腥味,施晴都会想起《下水道美人鱼》里面的情节。她越嚼越觉得恶心,故随便就想把这磨人的东西吞下去。不料鱼肉滑到喉咙,那腥味更浓,她难受至极,有点反胃,故便马上发下筷子,将嘴巴捂住。
  听见她那低低地发出了干呕的声音。众人的表情都变得十分微妙,而丽渝干脆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将匙羹含在嘴里,好奇地抬头看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周六了,亲们还会来看文吗?


☆、第四十章

  施晴好不容易将鱼片吞下去;也不顾仪态,执起手边的汤碗狠狠地喝了两口。待口腔中的腥臭味冲淡以后,她才呼了一口气。放下汤碗的时候,却发现桌上的人都停下了动作在看着她。她眨了眨眼,随后又低头看了看汤碗,没有拿错旁人的呀;她不解地问:“怎,怎么了吗?”
  “孩子;你这是?”他家舅母沉不住气,率先发问。
  施晴更加不解;“我这是怎么了吗?”
  “这就是你们急着结婚的原因吗?”外公追问。
  慕景韬虚咳了声,看了眼深坠迷雾的施晴,开口澄清:“大家想太多了;小晴没有怀孕。”
  施晴觉得庆幸,幸好自己嘴里没有含着汤水或者食物,否则她一定会非常不雅地喷出来。这一家子太逗了,捕风捉影的功力实在深厚。
  “那刚才你是怎么了?”她家外婆也插话进来。
  施晴下意识地低头观察了一下自己平坦的小腹,觉得有点尴尬,而后才抬头,向众人解释:“那鱼片是黏着一块鱼鳞,很腥。”
  “你怎么知道没有!你们两个人,你糊涂!”他顿了顿,转过头看施晴,“你肯定就更糊涂了!昨天没有,可不代表今天没有。”外公脸上那万年不变的沉稳表情竟有些许变化,声音起伏不定,说到后面的音调明显调高,隐隐中似带着兴奋。
  看着自家太爷爷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一直搭不上话的丽渝也不甘寂寞地说:“我今天也看到表舅舅和晴姐姐……唔……”
  丽渝的话还没讲完,施晴便伸手捂住她的小嘴。施晴的手心上沾满了丽渝嘴边的菜汁,她的动作一顿,脑中似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恍然大悟。她后悔了。她根本不应该捂住丽渝的嘴。若丽渝说出来,不过是说他们在接吻,而她这样心虚地阻止丽渝说话,则更容易让席间的长辈往更深入的方向想象。
  施晴慢慢地收回了手,根本不敢抬头看这一桌人的表情。她狠狠地踩了身边的人一脚,希望他快点说话,替她澄清。他好整以暇地低头吃菜。直到她那重重的一脚跺过来,他才发下碗筷,云淡风轻地说:“我做过的事,我心里有数。”
  这话听得施晴的脸倏地涨得通红,她现在才明了,这样的事情根本是不可拿出来讨论的。无论他是如何回答,最尴尬的人还是她,还不如沉默应对比较适合。
  看着这气氛好像不太对劲,舅母出来
  打圆场:“小晴还在读书呢,不急不急,这事顺其自然就好。”
  这顿午餐施晴吃得很不自在,饭后帮忙收拾餐桌的时候,舅母在厨房悄悄问她:“孩子,你是那丁……丁什么族的吗?”
  “丁克族吗?”施晴问道。
  “诶,对。”
  “不是的,您怎么这样问?”
  “不是还好。我就是担心你们这样的年轻孩子,怕生孩子辛苦、麻烦,还担心身材走样,不愿意呀。”她顿了顿,继续说,“你别看爷爷那么严肃的样子,其实他可爱小娃了。你看丽渝,都是被他惯的。”
  施晴讪讪地笑了笑,“但是我真的没有怀孕。”
  “我知道。那你们得好好努力,家里有个孩子才热闹。”母舅不断地说教。
  “哦。”施晴只能如此答话。
  在第四天的早晨,他们才乘机会G市。自那场午餐小风波以后,外公待施晴的态度明显有了改观。他不再处处找她麻烦,偶尔还邀她一起品品茶,给她讲讲他与学生的趣事。有时慕景韬也在场,外公便谈及他小时候的趣事。正是因为他们渐渐熟络起来,当他们即将分离之际,施晴又觉得不舍。
  天气依旧寒冷,慕景韬并不让长辈们送机,也不麻烦自家表哥送他们到机场。在飞机上,施晴靠在他肩上,问他:“外公是不是接受我了呀?”
  慕景韬伸手将她揽住,“外公一直都没有不接受你。”
  “你骗我呀?”施晴不信。
  “外公若不接受你,他就不会把他最宝贝的银套乌龙水笔都送给你了。以前我也问过他要,他也不舍得给我。”他说。
  说起那只银套乌龙水笔,施晴就觉得受宠若惊。昨天晚上他家外公居然神秘兮兮地给了她一盒东西,千叮万嘱让她好好保存。她打开一看,竟是一只华贵的水笔。那笔管为紫檀质,质地坚硬,花纹绚丽,色泽深沉古典,就连施晴这样的外行人看着,也觉得这笔绝对是价值连城。
  “但是……”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他便将其打断,“没有但是了。外公他很喜欢你,真的。”
  他稍稍拥紧了她,他知道这些天都委屈她了。她从小也养尊处优,被身边的人护在手心上。她愿为他如此,定然是跟他一样地重视这段感情。
  回到G市以后,他们继续忙着结婚的事情。施晴临
  近开学,他们得着紧时间去完成一系列细碎又繁琐的步骤。事情很多,而时间很少,可免则免的程序他们都省去了。
  尽管如此,施晴还是觉得复杂,单是婚前检查便将她折腾得烦躁无比。直至领到结婚证书的时候,她觉得疲倦,但心里却是无以复加的安乐。寻觅到自己的爱侣,她只望在往后的时光能与他共聚。
  替他们颁发结婚证书的同志恰好认识慕景韬,在这样郑重的时刻还不忘调戏他俩。
  从民政局走出来,施晴挽着他手臂,稍稍落后与他。她走着走着,又翻开他们的结婚证书。他看了眼,问她:“有这么好看?”
  施晴对他一笑,像个小孩子一样,“挺好看的。”
  他弯弯嘴角,拥紧了自己的小娇妻,只觉得满足。无论世界如何纷扰,只有身边有她,他皆可置之度外。这一切都那样理所当然,似沿着生命原有的伏线,按部就班地走下去。
  岁月本该如此,与自己最爱的人,很平淡地甜蜜,很甜蜜地平淡。
  **
  慕景韬要求她提前两天回学校,施晴不明所以,收拾好东西便与他离开G市。她的行李不多,除了假期作业,便是一些新购置的衣物。
  在F市机场居然有人接他们的机。这位一身正装的男人,她好像见过,但一时间想不起他究竟是谁。她扯了扯他的衣袖,以眼色询问他。
  “我的助理,陈雍。”慕景韬将手中的行李交给了那男人,向施晴介绍道,而后又把施晴介绍给他认识,“我妻子,施晴。”
  “夫人,您好。”
  施晴被那妻子的衔头撼了一下,她失神了片刻才发现对方正微笑地看着她。她只觉得失礼,故便马上扬起嘴角,向他问好。
  上车以后,慕景韬交待陈雍先把车驾会公司。施晴贴着车窗看着外头的景色,没有留意他们的对话。才一个多月不呆在F市,街道两旁的景色都变了。花坛上栽种着凌寒而放的年花,红花挨着绿叶,显得喜气洋洋。大道两旁也挂起了精致的灯笼,仔细一看,那灯笼上面的图案也不尽相同。
  车子驶到公司的停车场,慕景韬换了一台车,把行李也搬上。施晴好奇,问他:“要去哪里?不是回学校吗?”
  他替她打开车门,“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一路上,施晴问他:“你的助理怎么在这
  边?”
  “我把公司的重心转移到F市。往后的一段时间,我都会呆在F市。”他目不斜视,专心地注意路况,同时抽空回答她。
  施晴惊讶,“什么时候的事情?”
  “都着手处理了好些日子了,不过没和你说而已。”他的语气很平静,似在与他谈论今晚晚餐的菜式。
  “为什么?”她心中貌似已经有了答案,但她还是想亲耳听他道出。
  果然,他笑了,“我的老婆都在F市了,我怎么能不在呢?”
  黑色的SUV最终稳稳地停一个小区,下车以后,他引她的手,“来,我带你回家。”
  施晴越发惊讶,他们结婚以前,确实已经在G市购置了新房,只是还未来不及装修,更别说入住了。而现在,他突然把她带到这里,就说是……回家。她懵懵懂懂地跟着他走,她觉得他做了很多她不知道的事情,多得她来不及惊叹。
  住宅是典型的一梯一户型,他们乘搭电梯到顶层。施晴跟在他身后,直至他把大门打开,她才问他:“你以前买下来的吗?”
  慕景韬拉住行李箱,另一只手拥她进门,“空置了一段时间,前段时间过来看了下,随便找人来装修布置了下。”
  鞋柜上居然还摆好了拖鞋。施晴想这大概也是他的助理帮忙处理的。她换好鞋子,从就屋内参观。厨房、书房、健身房,她一间一间地走过,最后她推门,走进了卧室。
  卧室的布置以白色做基调,清新而宁静。待她把视线放到那张欧式简约皮质大床时,小脸微微发烫,旋即便移开了视线,一回过头,便发现他倚在门边含笑地看着她。
  施晴强作镇定,擦过他的肩走出了主卧,而后走到酒柜前细细地观察了一番,看到里面所摆放的典雅瓷艺品,失望非常。她还以为这样华贵的酒柜里头,就算没有Dalmore Whisky,至少也会有Napoleon。
  “你家的酒柜好奇怪,居然一瓶酒都没有。”她又走到厨房看看,恰好看他从卧室里走出来,便说出了心中所想。
  她从厨房走出,慕景韬伸手就拦住了一直在屋里乱晃的人。她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长长的头发在半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弧度。她摸了摸被撞痛的小鼻子,抬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小酒鬼,家里放酒还得了吗?”他顿了顿,嗓音突然变得
  很低很沉,“这是我们的家,记住了吗?”
  “噢……”她拖着长长的尾音,点头。
  她沉乌乌地大眼睛对着他一眨一眨,明明是那样清纯动人,但他看在眼里,却觉得勾人心魂。他用鼻尖蹭了蹭她微微发红的小鼻尖,轻轻地说:“来,叫我。”
  她乖巧听话得像一只小猫,温温柔柔地叫了声:“阿景。”
  “不对。”他仍然投以期待的目光。
  施晴恍然大悟,微微咬着嘴唇,就是叫不出口。她把嘴唇咬得越发嫣红,他觉得喉咙一紧,低头便吻住了她的唇,他搂住她的腰,让她借他的搀扶微微踮起了脚尖。鼻息间满满都是她的香气,他的手一使力,将她托上了餐桌面上。她双腿凌空,而他随顺拉开她的纤细修长的腿,立于其中。
  他的手扶着她的头,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