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今天,我约了暮枫来谈分手,他来的时候,还带着他的新女友,我最好的朋友。
我已经不再伤心,因为我不再爱他,但看到卡车向他飞奔过去的时候,我还是冲了出去,把他推开。
那种是本能的反映吧,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被卡车抛起,抛得很高很高,落下来的瞬间,我看到,他与他怀中的她。
再睁开眼,身边人事依旧,只是,回到了我初识他的那一年,十年前。
命运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会不会再选择他?
命运,又要给我一个怎样的轮回……
我期待着。
【正文】
我依然爱你
作者:夏暮雨
序言
不断延伸的影子 在红砖道上并列而行在深夜与你并肩走着只要能在你身旁 永远这样紧紧牵着你的手我就感动得快要哭了风儿变得寒冷 渐渐有了冬天的味道这条街也即将到了 能和你接近的季节今年 最初的雪花 向我俩靠近在眺望著的这个时间里充满了幸福的喜悦 没有撒娇和脆弱只是 爱你 打从心底里只要有你在 无论发生什么都会有可以克服的心情我祈祷着 这样的日子一定会到永远风儿吹得窗摇 想把夜晚摇醒无论多么悲伤的事 我用笑容为你改变现在窗外一定,雪花飞舞飘落不知何时雪已停 把我们的街道染色想为某人做些什么事 原来 这就是爱如果 我失去了你 我会变成星星照耀你微笑 或被泪水沾湿的夜晚 我会永远在你身旁今年 最初的雪花 向我俩靠近再眺望着的这个时间里 充满了幸福的喜悦没有撒娇和脆弱 只是 想永远地就这么一直在一起 我真心地这么想在这条街上堆积的 纯白雪花悄悄地在我俩胸口画上回忆从今而后也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中岛美嘉《雪之华》七月,又是一个夏天来临。
我坐在“冷清”咖啡店的窗边,眼光落在外面到下雨的街道。下午五点半,正是大部分人下班的时间,我在等人,任谁都看得出,只是没有等人的欣喜,因为,我是来这儿分手的。
六点钟的时候,秋暮枫出现在街道的对面,他看到我,习惯性的皱眉。我那么让他讨厌吗?我自己心在问。再望去,离他不远处,一身红衣,能这样穿着的只有一个人,我曾经的死党和好友,现任秋暮枫的女朋友,白冰雪。
冰雪并未坐到我们这桌,而是选了一个靠门的座位。秋暮枫在我面前坐了下来,叫了一杯哥伦布,我们今天来谈分手,他却没有一些的伤感,就连一丝尴尬都没有,就如同我们十年中任何一次约会一样。
“这个,还给你。”桌上,放着我们订情的指环。“我的手指已经长粗了,这个指环,已经套不下了。”
秋暮枫看了我一眼,拿起桌上的指环,向自己的指头套了套,他的手太大了,任意哪个指头,也只到第一个关节,再下不去了。我就这样看着他的手,那双我曾经最喜欢的手,最喜欢的人。他仿佛看到我在发呆,抓起我放在桌子上的右手,把指环套入小指中,正正好,好象是那个小指专门订制的一般。
“留着吧!想当初为了买这个指环,我可是吃了两个月的咸菜和泡饭。”他笑了笑,有点苦涩的感觉,放下我的手。
这个指环四百八十八元,我曾偷偷地看过价钱,六年前,也是七月的夏天。我还记得我戴上它的时候的喜悦,如同进入天堂般一样。
真的要分手了吧!我用眼光问他。他点了点头,不知道是不是能感应到我的话,我们就这样坐着,直到咖啡冷掉。
“枫,再见吧!”走出咖啡厅门口,外面的雨仿佛下大了呢!我撑开伞,我喜欢浅浅的紫色。
暮枫没有回答我,只是帮我把伞骨支好,旁边,一身红衣的冰雪正在等他。
说句什么吧,再和我说句什么吧!我的嘴角挂着笑,我的泪,流不出来呢。暮枫看着我,点点头,转身要离去。下意识的,我去抓他的衣袖,却用力过猛,小指的指环被甩了下去,滚到马路上。
我和暮枫都停下来,看着指环滚动,最后停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如果这一刻停止,我想我不会悲伤。暮枫跑到马路中间,弯身把指环捡了起来,用手指擦去上面沾染的雨水。
“枫。”我听到冰雪的叫声,暮枫的身后,正有一辆货车快速地倒车。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当我反映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是在半空中,仿佛是慢动作一样,感觉自己被抛了出去,在落地的一瞬,我看到抱住冰雪的暮枫,一脸地茫然。
我苦涩的弯了弯嘴角;黑暗,随之袭来……
第一章
与暮枫在一起,许多年了。
当与一个人在一起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爱还会存在吗?我不知道别人的故事是怎么样的?但是自己,深有体会。
暮枫算是一个很出色的男朋友,不如说他是一个很出色的男人。从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我记得好多事情,好象那一切,都是昨天发生的一样。
我记得我生病的时候,他陪在我身边,陪着任性的我,不肯吃药的我,锁着眉头,一脸无奈的表情。
我记得去郊游的时候,为了躲避大雨,我们窝在大桥下的防空洞时,他抱着我,亲吻我的表情。
我记得我们搬到一起,一起下厨房做饭,一起坐在露台上看夕阳时,他懒洋洋,却满脸幸福的表情。
我记得我工作不开心,被领导骂时,他哄着我,帮我咒骂领导的逗笑的表情。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在一起,他略有些激动,却强装冷静地安抚一脸无助地我的温柔表情。
我都记得,过去的一切,我都记得。
我记得你为了我的生日,冒着大雪赶了一夜的长途客车来看我,只为了能和我短短相聚几个小时。
我记得你为了那个小小指环,连着两个月不吃早饭,每顿的馒头咸菜,只因为我驻足在橱窗前被它吸引。
我记得你因为我任性发脾气,和气地让我在你身上又掐又咬,却不敢叫一声疼。
我记得你为了接加晚班的我,来回走两个多小时却毫无怨言。
我记得因为停电,一起爬楼梯时,你给我讲的各种版本的笑话,每次都不是因为走不动,而是笑得没有力气上不去楼。
我记得你为了我,做了好多好多事,说也说不完,道也道不尽。因为太幸福,所以经不起风浪,经不起打击。
你知道吗?这么多年,你一直是我全部的生命,上天把你派给我,是我最大的幸运,在我最清纯、最美丽的年华中,是你,一直陪伴我身边,看着我,从青涩走来,保护我,为我遮风挡雨。
当我有事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家里灯泡坏了,想到的是你,下水堵住,想到是你,加班肚子饿的时候,想到的还是你;逛街看到一件T恤,想到的是你,买菜的时候,想到的是你,和大家在一起狂欢的时候,想到的还是你。
有时候,恨不得把自己变成是你,那样,就能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你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的。我傻傻的,呆呆地,痴痴的和你在一起,只想这样一直一直地走下去。到那时,老到不能动的时候,还有你陪在我身边,那种感觉,才叫做一生幸福吧!
我一直认为,我们会走到那一步。
如果,在我离开的时候,你喊住我,只要喊住我,我便会留下来。你知道的,你知道我有多么的舍不得你,你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可是,你却没有言语,只是眼看我离去,没有一丝留恋的话语。
我,不能原谅你。因为我——依然还爱着你。
第二章
“姐,起床了。”有人很用力地推我,把我推醒。
我睁开眼睛,第一眼便看到对面墙上的窗,和窗外的云雾山。我完全没有反应,我这是到哪儿了?这地方,好熟悉,好熟悉的,是哪里?
“姐,你上学要迟到了。”旁边的人还在推我。
我转过头,是雨峰,不过好象缩过水了。我怎么记得上个星期见到他时,他还一八五的个头,九十公斤的体重,怎么一个星期不见,便感觉缩了一圈,不,好几圈。
“雨峰,你怎么在这儿?”我坐了起来,才看清这熟悉的地方是哪里了,这明明是爷爷在云雾山下的房子,可是,这房子,在我记忆中,五年前,就拆掉了。拆房的时候,我还有回来帮忙。
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捂住头,使劲回想着发生过的一切。我记得,我记得我和暮枫约定见面分手,然后我的指环掉了,他帮我捡,然后一辆货车过来,我冲过去推开了他,然后,然后我就被抛了出去。
难道,只是一个梦。
“小柔,你想第一天上学就迟到么?”另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是大伯,从屋外进来,“快点起床,你婶子早饭都做好了。”
我坐在床上,依然没有反映过来,雨峰随着大伯一起走了出去。我翻身下床,如果我没记错,墙上的农家历还在老地方。
农家历上,鲜红的大字写着,一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我记得,那一天,是我进高中的日子,那天,我认识了秋暮枫。
“我要回家。”我胡乱穿上衣服,抓起背后冲出门去,不理会身后大伯和婶子的大声呼唤,跑到车站,跳上最早一班回城的车,我知道,我回去后,一切就都清楚了。
“小柔,你怎么回来了?”老妈看到我冲进屋,一下子愣住了。
老妈年轻了好多,眼角的皱纹浅淡了好多,头发也是黑的,没有我记忆中的白发。我的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扑到老妈怀里。老妈明显被我这一冲给吓到了,把我抱得紧紧地,“怎么了,小柔,跟妈妈说说。”一边说,一边抚弄我的头发,这是老妈最喜欢的动作。
“我想家了。”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这是十年前的家,十年前的老妈,十年前的事情,可是,为什么我又看到了重前的光阴呢?
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房间是我十年前的房间,我还记得那时的情景,衣柜里,全是清一水的牛仔裤,运动衫。我是大学以后才开始穿裙子,脱离我假小子的生活。摸摸头上,一头清爽地短发,贴着头皮,在高中以前,我从来未留过长发,一直是清爽的板寸头。
我真的回到十年前。
我努力回想,十年前,都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那时候。香港还没回归,中国还没入世,奥运会也没申请成功。我一点都记不得,十七岁的时候,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事。
“小柔,出来吃饭了。”老妈也还未退休,为了我,今天连班都不上了。
我走出房间,看到桌上,老妈为我做我最喜欢的茄子土豆拌小葱。
“妈,让我在家住几天好吗?我下个星期再回学校去。”
“小柔,真的没有什么事情么?”老妈不放心,又在一次问道。
我摇了摇头,“真的没事,就想在家多待几天。行吗?”
老妈点了点头,我的请求,老妈从来不会拒绝,在她眼中,我已经是能承担自己命运的大人了。
虽然这一年,我十七岁,刚刚脱离了幼稚的初中生活,进入了黑暗的高中时代。
在家睡足了一个星期,被老妈逼着回到了大伯家,回到了学校。
已经开学一周了,我才出现,比起大家的熟识,我是陌生的。虽然我可以一一说出他们的名字,来历,但是,我对他们来说,依然是陌生的。
床已经收拾好了,是雨峰过来帮我收拾的,还是我的老位置,门后的下铺,住在我上铺的,仍旧是苏红。一切,都是和我记忆中的一样,只不过,有一点改变了,我晚到了一个星期,这一星期中,发生了不少的事情。
白冰雪依旧在老地方,我斜对面的下铺,那时的她没有现在漂亮,脸上有两块高原红,头发也没有剪短,依然是两条辩子。
如果再选一次,我想我不会选她做我的好朋友吧!这样的朋友,让人没有安全感。
我的冷淡,让大家不太敢接近我,收拾好东西,背起书包,一个人走到教室,找了一个没人的座位,坐了下来。我知道那个座位是我的,因为我以前一直都坐在那里。
我的出现,让早自习的同学们不由得回头看我,不同一个星期前的雨天,我依然一条洗得发白牛仔裤,上身一件浅紫色的衬衫,头发依然短,但还不至于到分不清性别的地步。
第一节课是英语,是班主任的课,萧云海,那个曾经被我们气得说不出话来的刚毕业的小老师。此时,他只比我们大七岁吧!
他走进教室便发现我了,径直走到我的课桌前,微笑着说“是夏雨柔吧!你迟到了一个星期了。”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富有磁性魅力。
“我不会耽误功课的。”我抬头看着他,要知道,我的英语之所以在大学的时候能过专业八级,还是全仗他在高中时对我的辅导。
“那就好。有什么事,来找我。我就住在学校。”他轻轻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知道,就在教师宿舍右起第三间,而且你为什么来这个学校,我也是一清二楚的。我心中暗暗好笑,回到十年前,是不是自己会成为先知呢?我经历过的好多事,他们都还没开始经历,只是要再重新来一次高中三年,让我很郁闷,高中,是最累最苦的日子。
一上午,基本在发呆中渡过,老师们讲的课业对我来说太枯燥,还不能说出来,只能装做很认真很努力的样子。事实上呢,我在神游太虚,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第三节快下课的时候,我才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上午,都没有看到秋暮枫,他的座位是空的,他为什么没为上课呢?我努力去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下课的时间,我依然一个人,坐在教室门口的花坛边上,抱着双膝,很久很久以前, 我就喜欢这样坐在花坛边吧,暮枫说过,我们最喜欢在夜晚,背靠背看天上的星星。离第一次地理课观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吧!
一辆自行车在花坛下面停了下来,从上面飞身下来一个人,牛仔裤,T恤衫,脸上戴着一付浅茶色近视眼镜,一头板寸竖在头上。
我记忆中,第一次注意到秋暮枫是九月的一个晚上,他似乎也是差不多的装扮,推着自行车从校外进来,有两个初一的女生见了他,喊了声“老师好!”。当时,我和冰雪笑得前仰后合。也是那时,他才注意到我的吧!
秋暮枫从我身边经过,进入教室。我的心仍是忍不住狂跳了几下,我熟悉的,淡淡地,力士香皂的味道。是记忆中的味道,不同现在改良后的品牌,再也寻不到那时的气味了。
上课铃响了,我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随着大家一起回到教室。这一堂,是语文课。我仍记得翩翩学者气质语文老师,用他那特有的嗓音,读《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八月秋高风怒嚎,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风渡江洒江郊,高者挂卷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直到坐在我旁边的唐子元推了推我,我才发现,我自己走神了,语文教师正一脸笑容地看着我,当然还有,全班的同学。
“这位同学,在想什么,笑得这么灿烂?”
第三章
我走神了,还被了个现行。
眼睛飞速向黑板扫了一眼,这堂课,在讲《雨中登泰山》。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自保要紧,于是,用我当年天真无邪又可爱的表情对着老师说:“老师,听到您讲雨中登泰山,想起来有关泰山和下雨的两个典故,不知不觉就笑了。”
语文老师的脾气我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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