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他把我转过来,“是我面前的这两只眼睛吗?”
我推开他,“是啊,我亲眼看到你们俩肩并肩,有说有笑去云雾山,看到你教他滑冰,走得那么近,别说你们什么事都没有,鬼才信呢!”
他笑了,大笑起来,“夏雨柔,你可真逗,”他停止了笑,认真的看着我,“那么,你和大刚搂在一起,你也是和他在交往了?”
“我,”我被他噎得说不出来话,“我们才不是你们那样呢,我们纯粹是朋友的关系。”
他哼了一声,“怎么同样的事情,到了你那就是纯粹的友谊,到了我这儿,就跟狗男女一样呢?”
从来不知道,秋暮枫说话也会如此的噎人。他从来都不会解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别人爱怎么想怎么想,他从来都不会多说一句。
“你要是让我承认,我便只承认赵青青了。”他转身向门走去,“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别整天苦着脸,象个怨妇一样,一点都不可爱。”
他和白冰雪,到底是怎么的一种关系呢?我转身楼下看去,白冰雪已经不在了。
第五十二章
两天的考试,一晃就过去了,我自已感觉考的不错,心情也算放松了一些。下午,有半天的时间,我想,去看看萧云海。
大刚坚持要陪我去,我扭不过他,只好答应。
萧云海被调到云山的一个县的镇派出所,很小,比云雾山还要小很多很多。东西向一条街,走过去十分钟,走回来,也是十分钟。就这样大的地方,什么都没有。
派出所也很破旧,我走了进去,只有一个老警察在。
“小姑娘,你有什么事?”老警察看我在外许久,忍不住出来问我。
我摇了摇头,“我想找萧云海。”
“噢~”老警察明白过来,“小萧他不在,去省里看他女朋友去了。”
我半天没反映过来,女朋友?省里?什么跟什么啊?
“小萧要调省刑警大队了。”老警察这样说,“他女朋友真不错,小萧是个人才,不应该在我们这个小地方待着。好在是副省长的侄女,帮着跑了一个多月,听说调令下个月就能来。”
我都蒙了;傻了;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
“大刚,我听到的,和你听到的一样吗?”我向大刚问道。
大刚不说话,只在那思想着什么。突然,他拉起我,“雨柔,我们走。”
我茫然跟着他,跟着他走,完全不知道他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就这样跟着他。回到云山,宁兰和秋暮枫都没有走,在旅馆等着我们。
“雨柔,你怎么了?”宁兰看到我,吓得叫了起来。
我,我怎么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知道是手麻木了,还是脸麻木了,总之,两样都没有什么感觉。
“雨柔,现在没见到他,不能信别人的一面之词。”大刚在屋子里来回地走,他的心也静不下来,最后跑到阳台上,捣出根烟,半天才点着。
“我没事。”我冲大家笑了笑,“这样不是很好吗?”我径自说了下去,就象是说给我自己听的一样,“他那么有才干,应该有更大的空间。他这么做是对的,不值得为了一个还不定性的小P孩,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他能调到省里,真的是不错呢……”
没有人说话,大家都望着我。我捂着肚子,“宁兰,我好饿。我还没有吃中饭,你们陪我去吃饭,好不好?饿的,胃都疼了。”
晚上的车,我们几个一起回学校。秋暮枫破例坐在我身边,只不过我的眼光是落在窗外,谁坐在我身边,都无所谓了。
断天崖下,又有事故发生,车被堵住了。每年这个时候,这里都会出事,我又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的事了。
“那时,看到那车在沟下,你心里是什么感觉?”我没有转头,在问秋暮枫。
秋暮枫想了想,只说了两个字:“绝望。”
我吐了长长的一口气,我现在,也是这种感觉吧!绝望。
“不要再哭了,该哭的人是我吧……”脑子里想起了火力火车的经典来,嘴里就轻轻地哼了出来:
“不要再哭了,该哭的人是我吧,你都坦白爱上了他,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我也同意啦,既然你提出想法,我们不要拖拖拉拉,就从明天开始吧!
那就这样吧,再爱都曲终人散啦,那就分手吧,再爱都无需挣扎。不要再问我,怎舍得拱手让他,你走吧,到了记得要给我通电话。
那就这样吧,再爱都要sayonara ,再给抱一下,闻一闻你的长发。不要再哭啦,快把眼泪擦一擦,这样吧,再爱我有缘的话。
快去把东西收拾一下,再耗下去都天亮啦,这里的钥匙你先留着吧,怕你有东西,假如你有东西忘了拿。
……”
哼的杂乱无章,只是哼唱着。但头脑中,这首歌是这样清晰,动力火车声嘶力竭地唱着,一个字,一个字,都印在我的头脑里。
以前真的认为,爱一个人,哪里有那么大方,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一定不会去让给别人。但现在,我发现,如果你喜欢一个人,爱一个的话,是希望他幸福,而不会在意,这幸福是不是你给他的。
我的梦,是不是也应该醒了?我曾梦着与萧云海一起编织的未来,不过是一场泡沫,天亮的时候,就会随着阳光消失。
原本,他就不是属于我的。十年前,我与他并没有交集,虽然有许多时候在一起,他不过当我是和他妹妹一样的人,而我,不过把他当做哥哥一样可以说心事。是我自己要强行改变历史,历史却和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我以为我得到了,我梦想中的幸福,其实,不过是南柯一梦。当我在幸福的颠峰的时候,便重重地摔了下来,失去了原来所有的一切,背负着自己所不能承受的一切。
这些,是对我痴心妄想的惩罚吧!上天在嘲笑我,其实我,什么也改变不了。
第五十三章
回到学校,天色将晚。
高三的考完试早已回家,高一的也开始放假,学校里,只有高二的学生还在,不对,现在我们已经是高三了。
不管是何处境地,饭还是要吃,日子还是要照过,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不管你是十七岁,还是二十七岁,只不过是解决问题的态度有所转变。我仍是十年前的我,不是么?就算心境再怎么变换,就算经历了多少的事,我仍是我,不是么?
“要不要一起去喝酒?”现在的班主任,根本管不住大刚,他喜欢来就来,不喜欢来就走,就这样而已。
想必他不想让我一个人乱想,其实静下心来,把一切想开了,反倒感觉轻松了许多。我还没天才到不学习就能读懂高中的课,虽然看着上面的东西都眼熟,但要重新把他们印在脑袋里,还真的是另一回事。
“好,等我一下。”我抓了件衣服,和他一起出去。
这家伙,叫了一堆的人。秋暮枫、杨川、大伟、宁兰和苏红也都在。
“有什么要庆祝吗?”我傻傻地问。
大家相互看了一眼,我感觉自己没有任何的失落感让他们看得出来。倒是他们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大刚笑着我,一脸的玩味,看不透我的感觉,“走啊,都饿了。”
“干杯!”我们一起举杯干掉,好久没和这帮人这样热闹了,和黑衣帮的那伙人不同,这些人更直白一些,也更成熟一些。
“女孩家家,别喝这么多的酒。”秋暮枫把我手上的杯子抢下来,自己喝掉,“你多吃菜,少喝点酒。”
大刚也白了我一眼,“别再象上次那样喝多了,拉了个人就说一堆莫名其妙的话。”
我冲他们挤挤眼,叫嚣道:“我的酒量很好的。上次是没准备,有本事单挑啊,看谁怕谁啊?”
秋暮枫把我位着坐了下来,对大家说:“别理她,她疯了。”
“你才疯了。”我顶回去:“老老实实吃你的饭,管那么多事干嘛。”
秋暮枫给我一个‘找揍’的手势,“别以为我不打女人啊!”
“切。”我不屑,太了解他了,说说罢了,还能怎么样,“凭什么打我,我又不是你的谁。”
秋暮枫呆了一秒,然后反问我,“你很想成为我的谁吗?”
“呸!臭美。”我在桌子下面踢了他一脚。
“你们俩个,”大刚在那边发话了,“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
我又喝多了。
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只是感觉这么多人在一起很热闹,没有人灌我,都是我自己喝的。也没有象人家失恋的那样,一边喝一边哭,一边闹的,我都没有。那些是不成熟的表现,我是不会去做的。
其实也没有喝多少,但是可能是因为累了,我只有这样的解释,说自己累的,不抵酒力,才会喝多了一点点,让自己飘起来。
“在这个四季分明的城市
秋天是短暂的
等想起来去赏荷花的时候
它却已经有凋零的意思
没有人告诉它时间是什么
但是它却刻守着万物变迁的规律
随四季游走。”
想不起来是谁的诗,只是喜欢, 喜欢到心痛。
“当城市里的人们连行走都有步行规定时
我们最好不要埋怨今年的花儿为什么谢得这么早
恐怕我们才是自然这场游戏的违规者吧 ”
“记忆中的桃红色于是会再被重温
正如回味童年玩伴的模样
有一种暖融融的幸福
却始终记不起她们的模样
在花瓣上那残留的粉红
是我努力挽回的一点记忆的线索 ”
“那片荷叶上有一颗晶莹的水滴
明明是一潭浑浊的池水
而那普通的一滴水
却因为停泊在绿色的荷叶上而显得明亮动人
如果说流泪是因为难过
如果说泪水是咸的
那是不是用荷叶接住的泪水
能因此美好 ”
“直到你真的转身
才发觉一切无可挽回
在这样浮燥的空气里呼吸着每天必要的氧气
我们也一样会老去
甚至懒得有所寄托”
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首诗,却忘记了出处,只记得里面的诗句,象印在头脑里一样,此时吟出来,正符了现实的景色。
我听到暮枫对大刚说:“她,直的没事吗?”
大刚在一旁微微一笑,“看她还能吟诗,应该是没事。起码没喝太多。”
“你们两个,”我回过头,用手指了指他们,“以后千万不要喝多酒,不要喝醉,不要被人拖到床上占了便宜还不自知。”
他们两个一起看向我,眼睛中全然是迷惑。我这儿没头没脑的一句,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记在心里,我很想在后面加上一句:“特别是白冰雪那斯。”但终究没有说出口。必竟同龄,就算她再坏,未来也有好长的路要走,还是让她自己醒悟的比较好。
晚上,我躺在床上,窗外的月光照进来,无眠。旁边宁兰已经睡的很熟,呼吸平稳。以我现在看来,萧云海的选择没有错,可能换是我,我也会这样的选择。只有爱情没有面包是不行的,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有许多人还不是没有爱就结婚,日子过得也还算平静,轰轰烈烈的爱过了又怎么样?只是心里有一种满足罢了。
第五十四章
假期中,我收到一封特别的来信,航空挂号来的,打开来,是两封信,都是我熟悉的笔记。一个是萧云海的,另一个,是秋暮枫的。
下午没有课,我懒得在教室上自习,和宁兰又来到大坝,背靠背坐在上面。秋暮枫的信,是从云雾山高中发出去的,是写给萧云海的。萧云海的回信,是从省城里邮回来的。
我还是先看了秋暮枫的信。
“你还真是多事呢!”我咕噜了一句,把信放下,秋暮枫的文笔很好,看了连我自己都感动,只是,他不是我,不是萧云海,怎么去分析透彻里面的情形呢?
秋暮枫在这里写道:“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受时间、空间、年龄的各种局限因素。时间会老,空间可以转变,再不成熟的人都会长大,只是,你是不是愿意等待?”
我又拿出了萧云海的信来,“柔柔,对不起。”他第一句,说是这样写的。
这是一封长信,很长,他从来都没有给我写过这样长的信,每每都是一张纸了事。这次,他写了很多。
他羡慕我有这么多信得过,能帮助我的朋友,他说,不管你以后会走怎么样的路,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这段时间,总是最美好的,永远会记在心底,不会忘记。哪怕有一天人也离散,时空转变,许多东西都改变了,但只有一样,是不会变的,那种东西,叫记忆。
萧云海必竟是当过老师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平平淡淡,却隐含了许多寓意在其中。只不过,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及我们的感情。难道真如他所说,我们,根本就没开始过。
在大信封里,还有一页纸,很小的一张,象是什么东西的卡片,萧云海飞舞的笔体,在上面写了一首小诗:
“我曾经爱过你;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失;
但愿它不会再去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我知道,这是普希金的诗,《我曾爱过你》。这首诗是献给安娜·阿列克谢耶夫娜·奥列尼娜。这位情圣一生喜欢过许多女人,最后死在决斗中。我喜欢这首诗,但很苦涩。
我还记得他的另一种诗,《叶卡琳娜》中写到:“在太阳面前,月亮暗淡无光,在新欢面前,旧爱没有味道。”
我笑了笑,把信一点一点撕掉,撒在河中,看它们渐行漂远。
“你很多事知道吗?”我把秋暮枫的信放在他的桌子上,在他前面的位置坐下来。
他把信拿起来,抽出信纸,“难道我的文笔不好,自己看了都很感动啊!”
“无聊。”我站了起来,我不是文科班的,不好总在他们教室里晃荡,“麻烦你以后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他只是笑,不作声。
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吧!
八月,黑衣帮的众人集体来看我,我时常会和叶中华通通信,但没想到,他把大队人马都拉了来。
大刚向来有特权,弄了两间宿舍给他们住下,这里山清水秀,可以让他们玩几天。
“其实,你已经可以再回去了。”叶中华对我说,“学校也是迫于压力,才会不得已。他们还想让你出成绩提高升学率,不会不要你的。”
“算了。”我笑了笑,“象我这样的问题学生,还是老老实实待在这里比较好。”
叶中华摇了摇头,“你的警察叔叔呢?分了?”
他还是那么爱开玩笑,“警察叔叔,有这个人吗?我怎么不知道?”我迎合他的口胃。
“那么,”他靠近我,“我有希望了?”
“别逗了。”我打了他一下,我对他这种人,还真的不是很感兴趣,除了自大,自恋,看不出有什么优点来。
他摸了摸头发,“真失望啊,被人拒绝了。”他还是那么没正形。
“好了,别胡闹了。”我拍拍他,“你那么受欢迎,和你在一起,会被人拍死的。”
他大笑起来,有点无奈,“好了,我要去找他们了,你不是说安排我们喝羊汤吗?什么时候出发?”
我看了一下手表,“十一点,我让大刚去叫你们。”
“OK!”他比了一个手势,“等会儿再见了。”
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