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程5之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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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程5之彼岸-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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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以後,婚礼在郊外的小教堂里很低调地举行──头天晚上,我告诉亦晨第二天我不能陪他,因为我要去陪老爸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 

他低头拨著吉他静静地听著,浅笑著答应──我没有勇气看他的眼睛。 
林安化了很精致的装,蓬松的白色婚纱遮不住她已经隆起的肚子。 
她看见我到了就冷静地笑,她说秦朗你记不记得我说过你一定会娶我。 
牧师赐福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勇气站立下去,努力了好久始终没发说出:“我愿意!” 
林安挽过我的手对我低声开口:“秦朗,我有预感,这一定会是个男孩……可是你想他姓程还是姓秦!” 
我的手握得都要碎掉,可是从次以後我无法动这个女人一根汗毛,因为,她已经是亦晨孩子的母亲。 
“我就知道你都不愿意!”她的笑容不减:“我不会让你太为难的,那让他跟著我姓林!” 
我把她的手从身上拨开,掉头就走。 
在我迈出教堂大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林安在身後沈声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诉你,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已经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没有人见过才举行完婚礼的新郎会有那麽一副惨烈的表情。 



ANOTHER PARADIZE(END) 

在我迈出教堂大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林安在身後沈声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诉你,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已经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没有人见过才举行完婚礼的新郎会有那麽一副惨烈的表情。 

晚上回到家中,亦晨从背後搂住我:“秦朗今天的会是不是开的很累,你脸色好难看!” 
我背对著他,没有出声,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好多东西。 
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他在餐厅里弹吉它,我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花300块钱点了一支土掉渣的山歌让他唱,却被他机敏地改头换面成好听的R&B。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的接吻,浅浅地嘴唇相触,却都是手忙脚乱脸红心跳。 
我想起两个人一起在学校附近买棉花糖,吃得津津有味还很怕丢人。 
我想起他在我租的房子里乱翻CD,高兴得手舞足蹈呜呜乱叫。 
我们最美好的回忆都留在厦门那个小岛上,我只愿此後的一切从未发生。 
眼睛忽然胀得厉害,忍了一天的咸湿液体终於滴落下来。 
感觉到环抱著我腰的双手越来越紧,我听见了亦晨怯怯地声音:秦朗,我们……我们回去好不好?” 
拥有和放弃之间,我在转身注视他的那一瞬做出了决定。 



厦门是几乎没有冬天的城市,每天都可以见到温暖的阳光。以前我讨厌它的平淡,如今我庆幸於它的安宁。 
亦晨重新修完了他专业的最後一些课程,进了一家建筑事物所帮人做设计,偶尔跑到沈超的酒吧里弹弹吉它,也算自由自在。 
他的腿已经完全康复,性格也一天天明媚起来,毕竟在这个只保留著快乐记忆的城市里,不愉快的东西总是能迅速淡去。 
几年以後,父亲也把全部的产业搬至了厦门交给了我。毕竟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始终是他最疼惜的人──虽然那个时候我新婚不到三天就离家而去惹得他大发雷霆,但时间久了,或许他还是从母亲的嘴里知道了隐情,原谅了我。 

我很用心的忙著事业,一晃又是好多年,也算做得有声有色──现在的我,不再是以前有钱有闲随时随地泡妹妹什麽都不要管的公子小开,我要让亦晨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再无烦忧。 

有时候忙完回家,看到亦晨坐在灯下做他的设计,或是皱眉,或是微笑,觉得很是温馨。 
他年少的浮躁和嚣张已经被岁月慢慢磨得平整,此刻温和体贴的笑容更让我安宁。 
唯一不变的,只是爱情而已。 
恍惚想起那个时候在上海漫步外滩,我和亦晨又叫又闹之时,陆风和小辰并肩而行,偶尔交换一个微笑却幸福满满的模样。 
那个时候我和亦晨还是恋爱期,轰轰烈烈之外,无法体会那麽平淡的幸福。 
而如今,一路走来,我已是能够明白。 
只是陆风和小辰,十几年前一别之後,再无音信,这成为了我们唯一的憾事。 

那年随著老爹一起来到厦门的还有林安──不过对她而言这不过这只是旅游而已。当年用尽心机成为了我的妻子,不过让她享受了一时胜利的喜悦,然後就是一直一直的寂寞。两败俱伤的行为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好处。当她意识到这一点以後,自然也不会亏待了自己。满世界的旅游,满世界的换情人,只是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能填满她早已经荒芜的心。 


几年前林氏被我成功收购,我只要一个签名就可以立刻让她一无所有。 
她静静地站在我的面前:“秦朗你终於可以为你的那个男孩报仇了?” 
我注意到她眼角掩盖不住的疲惫。 
十几年的岁月过去,她漂亮依旧,只是对她而言,除了容颜,不变的还有寂寞。 
忽然觉得那些仇怨都变得很遥远──如今能和亦晨朝夕相对,幸福生活,我不想再怪任何人。 
林氏的资产我没有动,对一个人的恨,真的是支持不了那麽久的。 
所以她来了,冲著那个叫小竟的孩子,我也会过去看看。 
林竟果真是漂亮至极,眉目之间更多的象林安,只是嘴角扬起的不屑和倔强才依稀有亦晨的影子。 
他坐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叫我一声“爸”,眼睛没有离开电视屏幕半分。 
不过十几岁的孩子,已经全是满不在乎的神情。我这个百年难见的爸,对他而言自然没有半分感情。 
林安忙自己的约会,陪他的时间也是少得可怜。 
终日与寂寞为伴,他似也已经习惯。 
林,秦两家能给他的真的只有钱而已。 
我可怜这孩子,但我无法给得更多──因为我不可能让他出现在亦晨的生活中,因为我无法想象亦晨知道自己有一个儿子以後是怎样的反应。 

一个对亦晨而言耻辱和意外的产物,我难以估计亦晨知道了他是悲哀多一点还是快乐多一点。 
沈超和苏小璐的孩子沈迪和林竟一般大的年龄,每次看到我和亦晨都是一个口一个叔叔叫得很是开心,亦晨非常疼他,给他买一些沈超看了都乍舌的贵重玩具,陪著他一起疯一起闹,可我每次见到这样的情景都只有无言的抽痛。 


那天从沈超家出来,亦晨一直不怎麽说话。 
“你要真喜欢小迪就把他接过来住几天啊!”我拍拍他的背宽慰他。 
他轻轻摇了摇头,忽然问我:“秦朗你为什麽一直反对去要一个孩子?” 
“有你就好,要什麽孩子?”我笑。 
“其实……你可以把那个孩子接过来住,我不介意的!”他很认真的看著我,想是斟酌了半天才开口。 
“什麽孩子?”我一愣。 
“那个叫小竟的男孩……其实以前你去看他我都知道,很多次你带他买东西我也撞见了,我还知道他叫你爸爸……其实你不用这样为难,直接把他接过来住就好!” 

完全哭笑不得。 
“真的……我真的不介意!”看来为了表明心迹已经要举手发誓了。 
“亦晨你想不想见见他?”我忽然做了一个决定。 
“也好……”他有点紧张地咬了咬嘴唇。 

我把亦晨带过去时,小竟正敞著衣领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不知道翻什麽乱七八糟的杂志,看我进门,满脸不情愿地把那些东西塞到屁股底下。 
“爸~”敷衍地叫了一声,有点好奇的朝我身边看。 
然後我感觉亦晨的身体重重的一颤,那是血浓於水的亲情。 
“小竟,过来!”我叫他,第一次见他那麽乖乖地听话,眼睛看著亦晨也满是直愣愣的神情。 
“叫程叔叔!”我只能这样介绍。 
小竟那一向玩世不恭的表情有些抽搐起来。 
然後亦晨伸手去搂他──完全自然的动作,根本没有经过思考的条件反射,小竟可能有些意外,僵僵地站著没动──我和林安都很少拥抱他。 

“小竟!”他轻轻的叫著这个名字。然後我看到小竟眼睛里的动摇,犹豫著也伸出了手。 

那天他们聊的话,可能比我和小竟这十几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一直到回家,亦晨脸上都是依依不舍。 
“小竟这孩子,不知道为什麽,感觉好亲切……秦朗你别对自己儿子那麽狠心,把他接过来住好不好?那麽晚了他就一个人住,会害怕的,你放心我会对他很好……”一直到躺在床上,亦晨还在不停地唠叨。 

我微微一笑。 
或者有些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麽糟糕,对亦晨而言,经过这麽多年,已经有足够的勇气和心情来承担这个故事的结局。 
我翻身把他压在身下,盯著他的眼睛一脸认真:“亦晨我给你说个事,听完以後你在决定要不要把他接过来好不好?” 
“什麽事?” 
“关於你,还有小竟!”我一字一句地说著,注视著他脸上的表情。 
他一愣,缓缓开口:“小竟的妈妈,是不是……林安?” 
这麽多年,他终於可以勇敢的说出这个名字。 
我轻轻点头。 
“那麽,小竟……” 
  我鼓励地对他笑著,低头在他额头印下一吻。 
他瞳孔一抖,伸手紧紧地搂过我,那一瞬的表情,悲喜交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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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唧~~~终於收工! 
虽然後面的故事因该还有很多,但是,实在无法写下去。 
因为无法想象小竟该用怎样的表情面对他这个亲爹= =||||||||||||||| 
他的放荡,混乱,自卑,,,全部是缘於他空虚,而这样的空虚本该是他的父母该填补的部分。 
无论一开始亦晨会带给他怎样的温暖和好感,当他知道了这个从为见过面的男人是本该担负起自己的亲爹,我想小竟更多的只会是创伤和愤恨,而这些,必定让亦晨很受伤。 

我无力攥写这些纠葛,因为我最爱的只有亦晨一人而已,我想他幸福。 
故事到此为止,一个省略号式的结局,此後如何,见或不见,让朗朗来解决吧。 
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喜欢他现在举重若轻的模样,相信他有能力为亦晨解决任何事情。 
BOOOO,就酱了,77摇著小手绢继续画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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