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摆摇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裙摆摇摇-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凌珑全身发颤,怕得泪汪汪、心慌慌,腿儿一软,再也支撑不住,咚的一声,当场就趴了下来。
  不会吧?难道创校有史以来,最粗壮有力、神勇无敌的大姐头杨小胖,竟然也是向刚的爱慕者?呜呜,完了完了,走了一群恶狼,却来了一头恶虎,看来她这回真的是死定了!
  突然,胖胖的手搭住她的肩膀——
  “喂!”
  呜呜,不要啊,饶命啊!
  凌珑抱著脑袋瓜子,连求饶的勇气都没有,整个人缩成一个小球儿,就等著挨打,甚至忘了该要放声大喊救命。
  只是,那只胖胖手居然没有展开致命攻击,反倒不轻不重的一拍,示意她抬起头来。
  “你听过『白鹤报恩』的故事吧?”杨小胖问道,口吻虽然仍旧冷峻,但是至少不带任何杀气。
  畏缩的小脸,慢慢的抬了起来,错愕的看著那张近在咫尺的圆脸。
  “我、我不懂——”眼前的情形,跟她想像的“刑求”画面,可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她完全没想到,对方竟会在这个时候,提起什么白鹤报恩的事。
  “我救了你,对吧?所以呢,你得要报答我。”杨小胖开门见山,毫不客气的讨起人情,那双曾打败无数恶棍的胖手,如今搁在她的肩膀上;而那张曾吓得无数流氓跪地求饶的圆脸,如今更凑在她眼前,笔直的望著她。
  看来,杨小胖并不是为了向刚而来,她的小命暂时是保住了。
  不过,白鹤报恩?!
  呃,虽说,杨小胖是在那群亲卫队手上救了她,但是,总不会因为这样,就要她“以身相许”吧?
  “别发呆,你要点头啊!”眼看凌珑双眼发直、嘴儿半张,半晌都不回话,大姐头宝贵的耐心逐渐用尽,浓眉皱得紧紧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这声河东狮吼,可是把凌珑吼得回神了,她看著门上的大洞,惊慌的开始用力点头,力道之大,还险些要扭了颈子。
  “很好。”得到回应后,杨小胖满意的点头。
  她先走到门口,左右张望半晌,确定四下无人,连先前被揍昏的那个也逃逸无踪后,这才定回来,谨慎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
  “拿去。”
  “呃,这个是——”凌珑一头雾水,呆愣的看著手中的信封,摸不清里头装的是啥东西。
  信封印刷精美,是少女最偏爱的那种粉红色,上头印著怒放的玫瑰花,以及缠绵悱恻的情诗,甚至还用一枚红色的心形贴纸,仔细贴住封口。这封信闻起来香味扑鼻,似乎是洒了不少的香水,照看这个样子,里头装的,应该不是威吓信或是挑战书——
  那么,会是情书吗?大姐头杨小胖的情书?!
  凌珑瞬间脸色发白,小手一沈,只觉得那封信变得比石头还重。
  “我——我——我——”她汗如雨下,努力想解释。“呃,很谢谢你的好意,但是——但是——我、我、我比较喜欢男的——”她“受宠若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声音愈来愈小。
  “你想到哪里去了?”杨小胖瞪了她一眼,圆脸上不见半点笑意,还是酷得让人退避三舍。
  “啊?”难道,不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吗?
  “我是要你把信转交给张彻一。』口气还是很冷硬,只是,那黝黑的肤色上,悄悄的浮现一抹暗红。
  真相大白,凌珑松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搁下心里的大石头。呼,原来,这封情书不是要给她的。
  虽说对校园风云人物没兴趣,但是入学三个多月,听多了同学问的口耳相传,对这个名字,她多少还有点印象。
  依稀记得,小芳曾提过,张彻一是现任的篮球队长,人高马大、球技一流,在球场上奔驰时,魅力直逼流川枫与仙道,帅得让人无力招架——
  原来,英挺的篮球队长,才是大姐头倾心的对象啊!
  “你说的,是那个篮球队长吧?”凌珑捧著信封,一脸为难,又陷入另一个困扰。“我——我——那个——”
  “有啥问题吗?”
  “我、我——我不认识他耶——”
  “所以才说是『转”交啊!“杨小胖的声音里有丝压抑,显然正在忍耐她的迟钝。”你哥哥不是跟他同班吗?“她提醒。
  凌珑点头,开始有些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哥把信拿给张彻一?”
  “没错。”
  肯定的答案,让凌珑的眼珠子差点没跌出来。
  真没想到,人人闻之色变的大姐头,竞也有如此含蓄的少女心;更没想到,杨小胖竟会挑了她来送信。她这只白鹤,倒是不用拔羽毛织布报恩,更不用以身相许,只需要传递一封情书就够了。
  “怎么样?这件事情你应该办得到吧?”
  “唔,没问题是没问题,只是——”
  “只是什么?”圆脸看来有些耐。
  “这样大费周章的转信,不嫌太迂回了吗?”凌珑鼓起少少的勇气问道。
  “你有意见?”浓眉大眼全都揪了起来,圆圆的脸透露著不悦,显然是没引接纳别人意见的雅量。
  少得可怜的勇气,被这么一瞪,立刻咻的一声消失不见,连一丁点都不剩。
  “没有没有,我什么意见都没有。”凌珑卯足了劲,非常用力的摇头。
  皱成一团的圆脸,好不容易才逐渐舒展开来。她靠得更近,胖胖的手又搁上来,重重的拍了两下。
  “这件事情要是有其他人知道,那么——”话没有说完,但是威胁的意味浓厚,配上魄力十足的浓眉大眼圆圆脸,威力更是惊人。
  “我、我、我不会说的——”凌珑全身发抖,用双手捧著那封信,慎重保证,只差没有发下毒誓,言明会誓死捍卫这个秘密。
  她识时务且充分合作的态度,让杨小胖很满意,那双胖胖手又重拍了数下,把她拍得几乎岔了气,险些要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
  “你替我办事,我也不会亏待你。以后,有我罩你,那些人不敢再找你麻烦了。”杨小胖豪气的宣布,接著站起来,看看窗外的天色。“好了,天黑了,我该回去练拳了。”她自顾自的说完,粗壮的身子就转了个方向,像出现时一样,踏出霸气十足的步伐,扔下凌珑,迳自离开了。
  夕阳西下,黄昏的余晖透过高高的气窗,洒落一地橙黄。
  全身发软的凌珑,就这么捧著那个粉红色的信封,呆滞的看著杨小胖远去的身影,久久无法动弹。
  XXX
  XXX
  XXX
  日薄西山,倦鸟归巢。
  不只是倦鸟懂得归巢,连凌珑这只吓得半死的笨鸟,也是得乖乖回巢。
  她捧著那封烫手的情书,在厕所里跪了半个多小时,才有力气撑起发软的双腿,走进空无一人的停车棚,在浓浓暮色中离开校门。
  饿得咕噜响的五脏庙,提醒她得先去补充晚餐的食材。脚踏车拐了个弯,绕去黄昏市场选购,半晌之后,她再离开时,车把手上勾著一个装满茼莴的塑胶袋。
  街灯一盏接一盏的亮了,在道路的尽头,是绵延数公里的菊花田。为了加速菊花的成长,供应国内与外销的市场,菊花田里满是灯火,入夜后显得光亮无比,照亮了大半个夜空。
  凌珑骑著脚踏车,回到自家的宅子前。她双手一按,扣住煞车,当车子停止的瞬间,娇小的人儿也跟著跳下椅垫。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她喃喃低喊,停妥交通工具,就左手抓著书包、右手提著茼蒿,三步并做两步冲进屋子,急著要开始准备晓餐。
  凌家虽然观念传统,但是并非是重男轻女。只是,爸爸忙于木工,妈妈忙于乱点鸳鸯谱,而哥哥是学生会会长,洗衣煮饭之类的杂事,很理所当然的就落到她头上。
  话说回来,这也算是“人尽其才”,对于家事,凌珑的确有著过人的天分。
  洗衣擦地、整理内外环境等等,对她来说,只能算是雕虫小技,最让人竖起大拇指夸赞的,是她从厨房里端出的美味佳肴。
  时间接近六点,爸妈即将到家,她的动作得快些才行——
  冲进厨房后,凌珑扔下书包,拉开塑胶袋。接著,她像是被定格般,动作突然一僵,整个人一动也不动。
  咦,是她眼花吗?家里明明没人,而她刚刚经过客厅时,却又瞄见,沙发上有个人影——
  弯弯的柳眉打了个结,她拎著茼蒿,倒退几步,小脑袋探出厨房。
  果然,沙发上坐了个不速之客。
  向刚高健的身躯,大刺刺的陷在柔软的沙发中,那双碍眼的长腿,随意在脚踝处交叠。
  “你总算到家了。”他连头都没抬一下,继续低著头,欣赏一本厚达数公分的手工家具杂志。
  凌珑深吸一口气。“我没走错地方吧?”
  “嗯哼。”杂志翻了一引。
  “这是我家吧?”
  “嗯哼。”杂志又翻了一页。
  “那你在这里作什么?”她质问,手里的塑胶袋,因为恼怒的挤压而沙沙作响。
  “等著吃晚餐。”他回答得理所当然。
  “你家难道就没人煮饭吗?”
  “有是有,但是我比较爱吃你煮的。”他总算抬起头,那双带著笑的黑眸,从恼怒的红润脸儿,看到她胸前的那包茼蒿。“今晚是吃火锅吗?记得多搁点你做的鱼浆丸子,那个味道好极了。”
  轰!
  凌珑气炸了。
  这家伙的脸皮莫非是铜墙铁壁铸的?把她害得那么凄惨后,居然还敢上门来,开口说要吃晚餐?
  “很抱歉,虽然晚餐吃的的确是火锅,但是可没有你的分。”她咬牙切齿,努力克制住拿茼蒿痛扁他的冲动。
  “为什么这么讨厌我?我不记得曾经做过什么得罪你的事。”向刚搁下那本杂志,一举一动都十分优雅,赏心悦目的程度,比起杂志里头金发碧眼的模特儿,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惜,美男计对她无效!
  “别一脸无辜。”她往前倾身,杏眼圆睁,觉得他嘴角那抹无辜的微笑,简直就是蓄意挑衅,让她愈看愈不爽。
  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但是他实在笑得太讨人厌,她的掌心刺痒,多想招呼到那张俊脸上去,赏他两个热烫的锅贴。
  “嗯?”
  “你心里有数。”
  “是吗?”他挑眉。
  还装儍!
  “你抢我便当!”她索性挑明他的罪状,证实自己并非诬赖。
  “这我承认。”向刚耸肩。“但是,我不也设法补救了?”
  “补救?!”小手往桌子上重重一拍,她更加恼火,小脸逼近数寸。“你那么做,只是引来更多人的注意,把我害得更惨啊!”
  每回抢了她便当之后,向刚总会买来其他食物,搁在她桌上,没有让她饿肚子。但是,福利社便当的味儿,哪里有她做的好吃?
  再者,在众多妒火中烧的女学生瞪视下,就算眼前的食物,真的比地自个儿做的,美味上千百倍,她也是食不知味啊!
  “受人注意不好吗?”
  “当然不好!”她不断摇头,一想起众人的目光,像探照灯般投射过来的感觉,就全身不对劲。“托你的福,那些亲卫队,可是三天两头就把我拉去『谈心』。”
  今早那一捏,根本是有预谋的,向刚是存心把她推进那些亲卫队的手里的。要不是杨小胖出“拳”相救,她这会儿只怕还困在厕所里,被一个接一个醋味四溢的少女轮流拷问刑求。
  虽说过河拆桥是她不对,但是这“惩罚”也太残酷了吧!
  她实在想不透,大学联考当前,向刚这个高三优等生,为啥不把心思放在课本上,专心准备联考,反倒就爱来招惹她?
  “嗯,多点磨练总是好的。”向刚勾唇微笑,若有所思的摸著下巴,早料到她不会真的吃到啥苦头。
  “磨练?这是虐待啊!”她像是被踩著尾巴的猫儿,恼怒的大叫。一想到今天的“惊险”遭遇,她就觉得眼眶发热,两行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
  “我何时虐待你了?小东西,这可是爱的教育。”趁她不备,那只大手溜到她脑袋瓜上,亲昵的揉乱清汤挂面。
  她用力甩头,挥掉脑袋上的大手。“喂喂喂,搞清楚啊,我不想被你教育,更不想被你爱!”
  向刚眯起眼睛,薄唇上的笑意更深。他张开口,正想说话,凌家的大门却在这时被推开,凌家的大家长走进玄关,慢条斯理的脱掉鞋子,拍掉工作服上的木层。
  “伯父好。”向刚朗声说道,将厚重的杂志搁到桌上。“这季的杂志出版了,我刚拿到,立刻替您送来。”他从容的说道,不论是礼貌或态度,都找不出任何瑕疵。
  “很好。”凌爸回答得简单,表情却一扫疲惫,显得高兴极了。他坐到沙发上,腰间的工具袋哐啷哐啷的响著,那双粗糙的大手拿起杂志,开始翻阅。
  他是镇上的木工高手,凌家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是他一钉一槌盖出来的。而这本杂志,可说是所有木工的圣经。
  杂志印刷精美,搜罗了各国的手工家具,介绍得格外详细,可惜的是杂志出版于英国,跟台湾隔了大半个地球,而且印量极少。亏得向刚神通广大,凌爸只是随口提过一回,过没多久,热腾腾的当期杂志就自动出现在凌家的客厅里。
  因为这天大的功劳,向刚在凌家餐桌上的位子,几乎可以说是难以动摇。
  “晚上留下来吃饭吧!”凌爸一面翻著杂志,随口说道,丝毫没察觉到客厅内暗潮汹涌的气氛,更没发现,女儿因为他的一句话,整张小脸都垮了下来,活像是被人踹了一脚。
  “当然好。”向刚微笑,对著站在一旁,敢怒不敢言的少女挑眉。
  卑鄙,就是懂得讨好她爸!
  只是父命难为,凌珑就是有再多不满,都没勇气开口赶人。
  “我去做饭了。”她低声说道,咽下涌到红唇边的连篇咒骂,瞪了那张俊脸一眼,这才抱著那包茼蒿,心不甘情不愿的走回厨房。
  第三章
  凌家只有四口人,餐桌边却坐著五个人。
  电磁炉在桌子中央,上头搁著透明的耐热锅,高汤沸腾滚动,里头的火锅料也滚个不停,锅里冒出热腾腾的蒸气,烘暖了屋内的空气,也烘暖了每个人的身子。
  “今天的鱼浆丸子做得好,口感特别的嫩。”凌粱月娥毫不吝啬的赞美,带著满意的表情,品尝女儿做出来的美味佳肴。
  凌爸端著饭碗,视线却黏在杂志上。而两个正在发育期中的青年,则是埋头苦吃,接连添了数碗白饭,以实际行动,对她的厨艺致敬。
  站在冰箱前的凌珑,没有露出笑容,反倒皱著小脸,颇为不爽的把冰箱门踢上。
  哼,当然嫩啦!她可是把满腔的怒气,全都发泄在鱼肉上了!
  退回厨房后,凌珑就握著菜刀,当那块鱼肉是不共戴天的仇人,抓狂似的剁剁剁。雪白的鱼肉,经过这一番折腾,成了绵密无比的鱼浆,做出来的丸子,口感格外细嫩。
  家人陆续返家,火锅在最短的时间内端上桌,几十颗的鱼浆丸子刚煮熟,就被扫得一乾二净。
  亏得她早料到,多了向刚这个食量媲美蝗虫,又半点不知客气的大食客,食物八成不够吃,多做了一些丸子搁在冰箱里预备,这会儿正好端上桌凑数。
  凌珑走回餐桌旁,把第二批丸子倒进汤锅里,捞掉热汤上的浮渣,又搁进洗好的茼蒿,这才坐下来,大眼儿盯著对桌的向刚瞧。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竟成了凌家晚餐的固定成员,几乎是每晚必到,从不缺席。
  小镇上人情味浓厚,各家来往密切,食物用品等等互通有无,或是偶尔相互拜访,在对方家里用餐,也是稀松平常的事。但是,邻居们感情再好,也该有个限度,总不能老是赖在别人家吃晚餐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