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商场飘,哪能不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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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商场飘,哪能不挨刀-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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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颓然地坐在那里:“这下怎么办。。。”
    “哈哈”郑前又笑道:“完全不用担心。编辑喜欢得要命。一眼就看出来是由别人代写。一直发邮件问我是谁,要跟我签约。”
    “嗯。。。?又撒谎。。。”
    “我从不撒谎”,郑前说:“行了,这件事到此为止。蓝天,虽然你在广告公司工作好几年,但是在寻找卖点这件事上,还嫩了点儿。”
    “我知道你是总监,很会寻找卖点。。。”,蓝天艰难地说:“但是。。。这个。。。那个。。。不大一样。。。除了□,你就不会写一点别的内容吗?”
    “对不起,不会”,郑前很无所谓地说:“我就会写这个”。
    蓝天觉得自己做了件蠢事。
    郑前的专业就是这个。
    怎么能指望他写别的呢?
    
    
    
    
    16火锅
    
    晚上睡觉前,蓝天把衣服脱了,一抬腿,把裤子踢到一边。
    然后只听见“哗”的一声。
    钥匙掉在地下。
    蓝天把钥匙捡起来,懒得再去找裤子,就直接抱着钥匙串,跳到床上,钻进被窝。
    进了被窝才想起来,离开上海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全是项目的事,竟然忘记将仲斯选的钥匙还给他了。
    仲斯选自己还有一把备用的,所以一直也没向蓝天要。
    不过,不还总不是个事儿。
    蓝天又把那把钥匙找出来看。
    
    黑暗是一个可以让邪念飞速成长的地方。
    看着看着,突然特别想在这钥匙上亲一口。
    最好再在不怎么正经的地方蹭上两下。
    这样,还给他以后。。。
    天哪,STOP!
    蓝天想:太变态了!
    你真是太变态了!
    蓝天被自己邪恶的想法吓了一跳。
    赶紧把钥匙扔到枕头旁边,觉得自己确实是大大的不应该。
    幸亏“意识”这种东西只有自己才清楚。
    如果像电影里面拍的,让其他人得知了他这样猥琐的念头,那可真是。。。可真是。。。可真是。。。
    睡觉!睡觉!
    蓝天告诉自己,一定要睡觉!
    闭上眼睛躺了一小会儿,蓝天又伸出爪子,抓住钥匙飞快地往枕头下面一塞,这事儿才终于算是结了。
    
    周二天是星期六,郑前说中午一起去吃小火锅,所以蓝天也没有起得太早。
    醒来之后就在被子里拱来拱去,想,这个郑前,赚了那么多,为啥恩格尔系数还是这么高呢?
    根据蓝天的估计,郑前的开销,至少有90%是用在吃这件事上。
    这个百分比,简直惨绝人寰。
    最穷的第三世界国家都不一定会出现这样的数字。
    蓝天对郑前的印象一直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吃了再睡,睡了再吃。
    可是生存能力却超强的那种野生动物。
    从没想过郑前为什么仍然是单身。
    所以,若不是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两件小事,恐怕蓝天依旧不会思考这个问题。
    
    第一件事是在经过天桥的时候发生的。
    郑前没留意,一下踩到一个美眉的脚。
    “哎!”
    美眉怒气冲冲地转过头来,一看见郑前,凶巴巴立刻变成了娇滴滴。
    声音特别嗲地说:“你真讨厌~”
    郑前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美眉一眼,头也不回地继续越远。
    蓝天觉得这个美眉真是可怜。
    明明被人踩到,还要受到这样的待遇。
    可是,哎,谁让她花痴发的不是个地方呢。
    
    第二件事出现在两个人吃小火锅的时候。
    刚一落座,蓝天就听见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
    回过头一看,是本科同学。
    一个叫梅言的女孩子。
    在男生之中颇受欢迎。
    自恋程度令人发指。
    人如其名,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媚眼勾人。
    自以为清纯美艳。
    当然,在当时蓝天是完全不知道这些的,觉得这个女孩子是真的惹人怜爱。
    直到被一个关系不错的女同学教训了一顿,说蓝天分不清真假,他对她才有了初步的认识。
    虽然,上学时并没有太多交集,可是同学毕竟是同学。
    多年后在这里碰到,自然不能不理不睬。
    所以蓝天很热情地邀请她同坐。
    梅言满口答应,一下子就靠到郑前边上。
    让她的朋友坐在蓝天这一边。
    这一事实让蓝天颇为无奈。
    认识你的是我,好不好?
    然后梅言立刻就开始对郑前发出狠招,半垂着头,微微侧脸,挑起眼睛看着郑前。
    哎。。。蓝天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果然是“没眼”,郑前这么大一个同性恋坐在这里,居然都不知道,还想要勾引。
    只看见梅言轻托着腮,看向很远的地方,然后幽幽地说:“郑前,你觉得,科学技术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个世界,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呢。。。?”
    听说,这是她的必杀技之一。
    扮作十分感性的样子,等待男方为其解答,满足他们膨胀的虚荣心。
    但是她用错地方了。
    郑前是变态。
    怎么会和其他人一样?
    果不其然,郑前“哈哈”一笑,抬手叫服务员过来换了个盘子,瞄了这女人一眼,随口道:“得了吧你。这么弱智的问题根本用不着思考。”
    说完,又向自己的小碗里继续夹香菜。
    发问者一时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郑前。
    好像觉得很委屈,又觉得很尴尬。
    蓝天很同情她。
    根据他对郑前的了解,面前这个同性恋一早就知道别人存的是什么心思,觉得烦了。
    对于自己觉得烦的人,郑前向来是不留什么面子的。
    那句话效果奇佳,她们之后再也没有向郑前暗示过什么。
    很快地吃晚饭,道了别,就离开了。
    
    一开始,蓝天是嫉妒。
    为什么自己就没有这样的魅力呢。
    不论走到哪里,都有人示好,那该多有成就感啊。
    但是过了一会儿,蓝天的嫉妒就变成了好奇。
    女人这样铺天盖地遮云蔽日地扑上来。
    那么,男人的话,应该也不少吧?
    郑前到底为什么一天到晚和自己混在一起?
    如果说以前的郑前没有地方可以去,只能来找自己,那也说得过去。
    可是现在他早已完成了下岗再就业,为什么仍然总来我这里?
    其实蓝天也不贱。
    他认为郑前的的确确是自己的一个朋友。
    但是像这样受欢迎的朋友,找个对象也很正常吧?
    耐不住好奇,蓝天终于问:“喂。。。郑前,为什么不找个男朋友呢?天天和我混在一起,有意思吗?”
    郑前抬起头,好像有点复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无所谓地问道:“怎么了?不愿意?”
    “倒也不是不愿意。。。”,蓝天说:“就是。。。有点奇怪喽。。。这段时间走得这么近。。。哈哈哈。。。”
    “哼”,郑前拿起一个鸡蛋扔进锅里,看了看那颗蛋,又看了看蓝天,突然说道:“因为你很呆。”
    “。。。啊?”
    蓝天有点委屈:“怎么都这么说。。。”
    “还有谁这样说?”
    “全宇宙。。。”
    “。。。。。。”
    “郑前”,蓝天又问:“这是一个缺点,对吗?”
    郑前一边加开水一边说:“是一个优点,还是一个缺点。”
    “这什么意思?”
    “不知道”,郑前说:“这事儿得看你自己。因为这个,是吃的亏多,还是占的便宜多,你自己掂量。不过,就算知道是缺点,又能怎么样?你还真能改过来?”
    “怎么不能。。。”
    “哈哈”,郑前好像觉得很好笑:“就凭你?”
    “我怎么了。。。”
    其实蓝天自己也知道,像自己这样的没信心没决心没恒心,什么都没有的家伙,想要克服缺点,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不单是自己,其实所有人都是。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缺点,但是永远都改不了。
    能跳出这个怪圈的,那是非常少数的人。
    这非常少数的人,只单单凭这一点,就注定了他们的人生和蓝天他们的人生不一样。
    所以,郑前说的其实是对的。
    。。。。。。
    
    下午,吃完火锅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二点多了。
    蓝天做了一点准备之后,拨通了仲斯选的电话。
    告诉仲斯选,自己忘记了还钥匙。
    结果仲斯选说,下周不会在北京。
    刚刚才从上海回来,又要去别的地方了。
    怎么就这么忙呢?
    “那。。。那可怎么办。。。”,蓝天结结巴巴地说:“那要怎么才能还给你呢?”
    “不急的”,仲斯选说:“蓝天你先拿着就好。我这边也不急用。”
    “嗯。。。还是不要”,蓝天说:“我这个人,总是糊里糊涂的。如果给你弄丢了,那就太不好啦。”
    说完这句话后,蓝天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又大着胆子说出来:“要不,告诉我,你住在哪里。我给你送过去吧!”
    说完心里就又像打鼓似的。
    总是要追着人家,这样可真可怜。
    仲斯选似乎稍微想了一下,然后很快就说:“这样也好。那就麻烦你过来一下。”
    听到这话,蓝天高兴得不得了。
    他觉得,像仲斯选这样有教养的人,应该会请自己进去坐一坐。
    进去坐一坐的话。。。哈哈。。。那就太好啦!
    蓝天自己也说不清,究竟为什么那么想到仲斯选的家里去看一看。
    
    
    
    
    17还钥匙
    
    第二天,蓝天从一早上爬起来开始,就感到很紧张。
    既想看到仲斯选,又怕看到仲斯选。
    觉得自己好像都不是自己了。
    一切收拾妥当之后,蓝天在9点多钟的时候出了门。
    乘坐的是公交,因为车被磕了一个坑,还在修。
    在公交车上,蓝天发现自己都不需要扶着。
    靠在大家身上晃来晃去就好。
    滟滟随波千万里,长江后浪推前浪。。。
    蓝天将北京的公交车称为“小乌龟”,一者言其慢,二者言其以柔弱的四肢托起重大的龟壳。
    小乌龟还十分虚伪。
    每次启车的时候,都要说:“启车了,请坐稳扶好。。。”
    这让蓝天觉得很不屑。
    坐着的人有什么好扶的?大多数人都在站着呢!
    在自己的家乡,公交车启动时说的就是“启车了,请站稳扶好。。。”
    
    路上竟然没堵车。
    这个反常的现象让蓝天感觉很不舒服。
    车上还有一个神经病,一直像壁虎一样地趴在车门上。
    每当到站开车门时,他就随着车门旋转90度,继续趴在那里。
    大家都从他的身后挤过去,上上下下。
    售票员气得要命,一直骂他,说他在什么什么洼子上车开始就一直趴在车门上。
    蓝天暗暗称奇,恋什么的都有,但是恋车门的,还是第一次看见。
    
    到仲斯选楼下的时候是10点半。
    蓝天估摸着,如果现在打电话给仲斯选,那多半是上去稍微坐一坐就走人了。
    等到11点,说不定还可以得到一起吃午饭的机会。
    所以他决定,先去附近的超市逛一逛。
    超市里有一个小姑娘在卖花。
    蓝天没有事情做,就凑过去,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哪朵都挺漂亮的。
    卖花的小姑娘对着蓝天粲然一笑,“啪”的一下,把一面特别可爱的小国旗贴在蓝天的衣服上。
    “。。。嗯?”
    “送给你的哦!”
    蓝天看了看小国旗,觉得确实挺可爱,于是说:“谢谢。。。”
    “再送给你这个!”
    卖花的小姑娘又拿出一朵花递给蓝天:“这朵花有点枯,卖不出去啦,一起送给你吧!”
    第二次被赠送,蓝天没有任何疑心,伸手接了过来。
    刚迈开步要走,就听见身后的小姑娘委委屈屈地说:“买花吧。。。我的花都很鲜的。。。”
    蓝天被吓了一跳,赶紧回头去看。
    周围的人都看向蓝天,给他施加了不少无形的压力。
    大家肯定在想,这男人真抠,拿了小姑娘好几样东西,还什么都不想买。
    “买花吧。。。”
    委屈的声音还在继续。
    蓝天多希望郑前能够在这个时候像马尔蒂尼一样灵魂附体。
    可惜没有。
    他当不成郑前,他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在心里淌泪的蓝天只好走过去,这个这个这个,随便指了几种看着挺好看的花。
    付了钱,立刻感觉这几朵花分外狰狞。
    哎,蓝天想,这个年头啊,学术的最前沿果然还是小商小贩之小摊位。
    在广告公司这么多年,都未曾有过如此有创意的想法。
    先送人一面小国旗,让人没法扔进垃圾桶。
    打消疑心之后,再送个稍微大点的礼物。
    然后就伸手过来要钱了。
    这个时候,还会有多少人好意思不买呢?
    
    拿着花,看看时间正好11点,蓝天拨通了仲斯选的电话。
    说自己已经到了楼下。并且告诉仲斯选,不必下来接,我自己上去就好啦。
    “还是我去接你吧”,仲斯选说。
    “不用不用!天这么冷,穿衣服也很麻烦呢!我上去!我上去就好了!”
    “。。。。。。”
    最后,蓝天终于成功地说服了仲斯选,精神抖擞地按响了门铃。
    
    仲斯选穿的仍然是黑色的衬衣。
    他皮肤白皙,却很少穿浅颜色的衣服。
    黑色很衬他,显得非常贵气。
    还了钥匙之后,蓝天看了看手里的花,想着自己拿回去也没什么用,等会儿还要在公交车上打拳击,很麻烦,于是把胳膊一伸:“仲斯选,这个花送给你。”
    仲斯选一愣。
    然后笑了,问:“。。。送给我?”
    “嗯。。。”,蓝天又凑过去看看那花,指了指:“有一朵枯的,嘿嘿。。。但是我们不能歧视它!”
    “。。。。。。”
    “是。。。是刚才没有地方去,啊,不对,不是没有地方去,是突然觉得很想去超市!然后很不专业地被人忽悠,买了花。。。 嘿嘿。。。”
    仲斯选还是盯着蓝天瞧。
    蓝天被他瞧得很紧张。
    不就是送个花吗,怎么像是送戒指一样?
    “那个。。。我拿回去也没什么人可以送。所以就想,直接放在你这里也挺好。。。”
    仲斯选笑意更甚:“那好。就送给我吧。”
    “但是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那也。。。嗯。。。?”
    仲斯选没再说话。
    他伸过手去,把花接过来,又碰到了蓝天的手。
    这回蓝天可没有第一次那么丢人了。
    他装作挺无所谓似的碰啊碰啊碰啊。。。
    在仲斯选弄这些花的时候,蓝天看着看着,突然就觉得自己就像是那朵小枯花。
    旁边的花那么漂亮,还硬要往人家身边贴。
    不知道会不会被嫌弃。
    哎。。。说不定这小枯花一直暗恋旁边那朵大的。
    那我今天可算是成全它了。
    这钱花的值!
    蓝天啊蓝天,你可真有病。。。
    
    处理完花的事情,蓝天就探头探脑地四处瞧。
    仲斯选看蓝天这样,觉得好笑:“要不要看看我家?”
    “看!看!”
    蓝天说:“当然看!”
    
    仲斯选的这套房子,还是挺气派的。
    比起安亭的那个,不知大了多少。
    他没带蓝天进卧室,只在另外两个房间转了转。
    蓝天也知道,高雅和讲究的人是不会轻易让别人看自己的卧室的。
    他们觉得这样不好。
    有一次,在书房里转悠的时候,蓝天突然发现仲斯选站得很近。
    在自己的身后,好像都要贴上了。
    所以蓝天故意装作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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