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说,这一定是龙君琦的杰作。
“少爷,你总算回来啦!”两眼“水汪汪”的来宝,边以袖口擦拭可怜的眼睛,速向宋千驹打招呼。
“快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总得问个明白才好拿主意。
来宝以无奈的语气道:“也不过是方才的事情,少夫人她不知怎么搞的,突然走出闰房,到院子来走走,走到池塘边时,正巧发现有只青蛙死在池畔,便怪声怪气的惊叫,直嚷说池里有不祥之气,便吆喝来人在池边摆了三张桌子和香炉,烧了大把大把的香火,摆放了许多符咒,念了好一会儿奇怪的咒语,才回房去,并命令大伙儿在香火烧尽前,不准动那些驱邪的摆设,所以就变成现在少爷看到的这幅情景了。”
宋千驹翻翻白眼,便往自个儿的房间走去。
难不成这样的日子要维持一辈子?!
他尽量不去想这个令自己心烦的问题,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幸好再过些时候,他就要出远门,还有紫烟同行。
想起紫烟,他的心情好转了些——然而,当他在这边儿三叹无奈时,那边儿的龙君琦却在和慧明、绿儿共进晚餐,有说有笑,快意得很哪!
次日,宋千驹上朝和皇上及百官例行性共议国政之后,正打算到“醉月小筑”去访紫烟时,被兵部大人的儿子王俊宝——也就是比武招亲当天,找武林高手代打的卑鄙小人——拦住他的去路。
“宋公子请留步!”王俊宝一脸幸灾乐祸的神情。
宋千驹一眼就看出他不怀好意,本想当没看见他,不理他走人算了!奈何王俊宝“缠功”过人,非但挡住他的去路,还伸手硬抓住他的手臂。“宋公子不认得我了?还是急着回去陪伴嫂夫人?这可有趣了,传闻嫂夫人有意将贵府改建为佛堂寺庙,应是玩笑一则吧?否则宋公子岂不成了庙公,再者,若真有此事,那嫂夫人不就如传言所税般,是个奇怪的小姐了?不会吧!呵呵!”
原来这小子还在记恨比武招亲当天,败给他的事,所以一听到有关他和龙君琦婚后奇怪的传言,便跑来嘲弄他一番。
宋千驹根本懒得理他,倒是托这小子的福,连离开府里也难逃和龙君琦之间的瓜葛,唉!
“我和内人相当和睦幸福,王公子恐怕是误听谣言了,不过相信王公子应不至于愚蠢到误信传闻才是。”无论如何,他不想让这个没格的浑小子笑话他。
见他说得那么自信满满,王俊宝更加愤恨难平,满嘴酸溜溜的又道:“宋公子就不必强装笑颜,除非你和那边那位龙公子一样,对女人有相同的奇怪嗜好、品味,否则和一个奇怪的女子结婚,又岂有幸福恩爱之理?”
王俊宝这个人就是见不得人好。
“我怎么了?”龙天云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
王俊宝没料到他会说人人到,说鬼鬼到,愣了片刻,便陪笑道:“没什么,我只是说龙公子文武全才,人人皆夸啊!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你们慢慢聊。”他马上来个溜之大吉。
待王俊宝一走,龙天云便笑容可掬的先行开口:“阁下想必就是宋大人?我是龙天云,也就是嫂夫人的堂兄,久仰大名!”
初次见面,不免客套一番。
关于宋千驹的种种传闻,他早已耳熟能详,只是宋千驹大半时间都在京城之外的地方,即使在朝中论政,也因为职掌不同,未曾单独交谈过。
这会儿他之所以会主动找上宋千驹,完全是因为龙君琦之故。
“龙公子不必客套,我们算是姻亲,不如以兄弟相称。”宋千驹对龙天云的第一印象相当好。
人说龙门代代出俊杰,果真是名不虚传!
龙天云对宋千驹的印象也相当不错,只是他较擅于掩饰自己的情感,所以没有表现得像宋千驹那般热烈明显罢了。
“我正有此意呢!宋兄,咱们不妨边走边说,或可到高升客栈小坐一番,不知宋兄意下如何?”他的话听起来似是温和而没有丝毫勉强,实则不然,大有令人难以拒绝之感。
宋千驹想了一下便爽快的应允。
三壶醇酒饮罢,两个一样出色又彼此欣赏的年轻公子已建立了不坏的情谊。
龙天云又向店小二要了三壶美酒,举手投足优雅又怡人。
宋千驹见状,不禁心生感慨——莫非龙君琦真如来宝所说,是龙门一族的“例外”?!
想到那个成天关在房里,诵经拜佛,三不五时又作法卜卦,搞得凌霄阁乌烟瘴气的龙大小姐,他大好的心情不由得沉了下来。
一向眼尖的龙天云便开口问道:“宋兄有心事?会不会是和舍妹有关?若君琦有不是之处,请宋兄尽管说,我和君琦从小感情深厚,君琦也很敬重我,我定会帮宋兄说说她。”他一向很懂得加何把话题带到自己想要的部分。
听完龙天云一番古道热肠的言语,宋千驹反而有些过意不去。“龙兄别误会,君琦她——唉!这事说来话长,而且多半是我的错——”
“如果宋兄信得过我,就说给我听听罢!”天生的相貌和过人的演技,让他始终给人一种“最佳倾听者”的感觉。
宋千驹自然也逃不过他的“魅功”,话匣子一开,便把这桩乌龙婚事说了一遍,连和紫烟重逢之事,也一并道出。
龙天云一直很小心的打量着他这番话的可信度和他的反应,心中逐渐有了个谱。
待宋千驹说罢,他连饮三杯美酒,才道:“原来是这样,也难怪宋兄闷闷不乐,只是事情演变至此,就算我二叔同意取消这门亲事,恐怕也无济于事。”
“我也不打算休妻,这对无辜的君琦太残忍了。”宋千驹郑重的重申立场。
好个重义气的男人!龙天云更加欣赏他。“那你今后做何打算?就和君琦这样耗下去?或者将紫烟姑娘娶进门当宠妾?”
君琦这丫头真够行的,居然把堂堂御史大夫耍得团团转,为她神魂颠倒,深陷苦海而不自知。
宋千驹苦笑两声,才道:“我无意娶紫烟为妾,这对紫烟和君琦都不公平!”
“这么说,你是打算放弃对紫烟姑娘的一片痴情,眼睁睁地看她和别的男人共结连理?”
“我——”
啪——过度的激情,让宋千驹一不小心把手中的酒杯捏碎,宽厚的掌心,因而泌出几道细细的血丝。
“宋兄——”
“没事!”他阻止了龙大云欲为他疗伤的动作。“可能的话,这样对紫烟最好,但是我——”
龙天云看在眼里,想在心里——这男人和传闻不同,是个难得一见的痴情种,君琦和他在一起,一定会幸福。
确定这个答案之后,龙天云便打算结束这次的小聚。“宋兄也毋需急在一时非即刻做决断不可,不妨就暂时先维持这样的生活,说不定过些时候,会有转机出现也不一定,究竟世事难料。”
失礼啦!老兄!虽然你因醉酒、酒疹和家仆的推测而误认君琦为“冒牌货”是无可厚非的事,我很想同情你,但开罪君琦可是一项重罪,我自然是帮君琦的!他在心中暗道。
反正,待真相大白时,你一定会获得幸福的,实在也没什么损失,所以,就把目前的“小挫折”当做你对君琦一片真心的考验!顺便也满足一下我这个“月老”的“小小乐趣”啰!
可怜的宋千驹,还当真以为龙天云是真心在安慰他,以朋友的身分开解他,而感动不已哩!“龙兄说的是,这事是急不来没错,不如我再观察一阵子,正巧我最近要到范阳办事——”
“是和杜剑秋有关的事吗?”龙天云和杜剑秋也颇有交情,所以也很关心王晋诬陷在剑秋一事。
“令尊告诉你的?”他差点忘了这位吏部大人的爹,就是当朝的宰相之一,尚书令——也就是尚书省的最高长官——龙啸天。
龙天云颇具玩味的一笑,才说:“杜兄的事就劳您多费心,我敢以龙氏一族的名誉做担保,杜兄绝对是正派忠心的侠义之士。”
“我也这么认为,请龙兄放心,我以御史大夫的头衔起誓,一定摆平这件事!”他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把另一件事告诉他。“倒是关于——关于我这一趟范阳之行,紫烟她将和我同行。”
“她也知道杜兄被诬陷的事?”这是挺重要的事,得问个明白才行。
“不!紫烟不知道,我和杜兄都不愿让她扯进这样的是非之中,我告诉你紫烟将与我同行一事,是因为——”
“我明白,我会看情况,再斟酌要不要告诉君琦,究竟这样的事,与其让君琦由渲染过的谣言得知,不如由知道实情的我来告诉她比较妥当。”龙天云替宋千驹说出他的想法。
宋千驹更为欣赏这个善解人意的笑面公子。“那就麻烦龙兄了!”
“快别这么说,君琦是我的堂妹,你是我的朋友,我自然两边都帮!”龙天云笑得一点罪恶感也没有。
完全被蒙在鼓里的宋千驹,对他感激不已,直把他当成非常值得信赖的好友看待。
而龙天云则在心里忙着盘算邀约余咏秋到府相见一事,一定得赶在宋千驹出发之前办妥才行!
第十一章
官宦人家与富豪士绅逢婚丧喜庆时,将戏班子艺妓之流召到府中表演助兴,实是屡见不鲜,甚至可说蔚为风气,长安城最负盛名的艺妓余咏秋尤其是受邀率最高者。
因此,龙天云以娘亲的名义,托名为出使归来的儿子洗尘,而邀请余咏秋到尚书大人府邸表演一事,并未引起争议。
待余咏秋抵达府内,龙天云便按照计画,支开所有的家仆,“衔云轩”只剩下他们宾主两人。
不!还有一个躲在暗处的龙君琦。
不待龙天云出声,余咏秋就先行开口笑道:“龙公子邀咏秋到贵府来,应该不是只为了听咏秋弹筝吟诗吧?”一双慧黠精灵的眸子,直勾勾的望进龙天云眼底。
“余姑娘何出此言?”龙天云讶于她的敏锐智能,不过擅于掩饰感情的他,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惊讶,语气也维持着平常声调。
但不可否认的,他对余咏秋的第一印象并不坏。
余咏秋掩嘴嫣然一笑,不答反问:“我说对了?”
这姑娘之灵巧并不下于君琦那丫头!龙天云凭着过人的识人本领,当下就看穿这个事实。“传闻余姑娘聪慧灵巧,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龙公子过奖,您是想知道有关宋公子与我的关系吗?”余咏秋虽出身青楼,说起话来却不亢不卑。
龙天云又将她仔细端详一遍,出声对躲在一旁的龙君琦唤道:“君琦,你可以出来了,快来见见余姑娘。”
余咏秋并未有讶异之情,始终陪着一张怡人的笑靥,令龙天云对她印象更为深刻。
龙君琦迟疑片刻,便大大方方的现身在他们眼前,潇洒不失优雅的在他们两人之间坐下。
两个同样会令百花失色的美女正面相见,并未有“美人相见分外眼红”的争艳气氛,反而呈现相互欣赏对方的祥和局面,大有“英雌惜英雌”的味道。
“龙姑娘比宋公子描述的模样漂亮多了,反而比较像他魂牵梦系的紫烟姑娘。”暧昧的笑、暧昧的口吻,在在表示出她对这件事心里已有了谱。
连龙君琦自己也感到很惊讶,打从一见面,她就对这位天仙化人般的美人儿有种亲切感,很想和她做个朋友,反而完全没有预期中的妒意,不经意的,她想起宋千驹曾说过的话:你见到咏秋时,一定会喜欢她,而且会了解我为什么喜欢她。“真给他说中了!”她低声喃语。
随即抬首,态度友善又大方。“余姑娘也如千驹所言般,灵巧又善体人意。”
余咏秋意外的坦率使得她决定以相同的坦诚对待,并加快事情的进展。
“多谢龙姑娘夸奖,在咏秋看来,你才是蕙质兰心,温柔迷人,我和宋公子之间——”看得出她相当喜欢龙君琦。
“我看了你的眼神就明白了,很抱歉,怀疑你——”龙君琦就是这种个性,自知有错就会坦白招认,不会死不认帐。
余咏秋非常喜欢她这份坦率天真,连忙说道:“龙姑娘千万别这么说,宋公子经常出入我那边是事实,也难怪你会误会,何况,有爱才会有这样的疑虑,不是吗?”
好个体贴人、设身处地为人着想的美人儿,就算千驹真的爱上她也是无可厚非,如果她是男人,只怕早拜倒在这个美人儿的薄纱裙下了。“叫我君琦吧,咏秋!”她注意到她眼中最初虽有受宠若惊之情,但旋即转为赞同之色,满意的继续说:“你现在知道我和紫烟是同一人了,应该还猜到更多事情了,对不?”
余咏秋展现出从不轻易示人的天真表情,略带俏皮的说:“我猜你一定有酒疹之类的情况,而不知情的宋公子在洞房花烛夜当晚,因醉眼惺忪,一时无法做正确判断,再加上家仆一口咬定你一定是代打的冒名者,误会因而产生,你一气之下,决定给他一个教训是吧?”
“你怎么知道?!”惊讶赞叹的不止龙君琦,还包括在一旁观战的龙天云。
余咏秋吐吐舌头,曼颊微红,略带羞怯的娇笑,模样好可人,教人不觉怦然心动。
“因为我如果是你也会这样做,而且,我也曾有过饮酒过量起酒疹的情况呀!”
“真的?什么时候的事?我是说酒疹——”龙君琦像找到知己般,表现得十分热切,她有预感,她一定会和余咏秋成为好朋友。
“那是——”余咏秋眼中的光彩在转瞬间转为暗淡,人也跟着沉静许多。
“咏秋?!你怎么了,我说错话了吗?”
龙君琦见情况不对,连忙关心的询间,龙天云也以一种温柔的眼神,默默的凝视着她那顿失光彩的花容。
余咏秋低首阖眸半晌,才缓缓说起那段深嵌在心坎里,令她难以忘怀而鲜为人知的甜蜜恋情。“我原住洛阳城,是一位乡下私塾夫子的女儿,和爹爹两人靠教乡人读书识字为生,生活虽不宽裕却很幸福,然后,我和爹爹的一位学生相恋,眼看即将成亲,不想夫君他进城张罗最后一次成亲用物时,被洛阳城里一位官家千金看中,硬要招他为婿,夫君不肯,当下拒绝她,那位千金受不得这样的羞辱,便仗势欺人,诬陷我爹爹入罪,可怜爹爹是一介书生,身体又不够硬朗,禁不起牢狱刑罚,便病死在牢狱之中,那位千金却以将我卖入青楼和我爹爹的生命当筹码,强迫夫君就范,夫君无奈之下,只得允婚,却不知那位官家千金早在成亲前夕,便派人将我送走,卖到长安城的青楼中,而我爹爹早已死在狱中,一年后,我听从洛阳城到长安来经商的同乡说,夫君在成亲后三天得知真相,便自杀身亡。至于酒疹的事,就是发生在和夫君相恋的那一段时光里。”
“你到现在还爱他?”龙君琦没想到她那柔美的外表下,会有如此的伤心往事,更气的是那种仗势欺人的王公贵族。
余咏秋深情款款,坚定不移的道出心中的坚持。“虽然我和他无缘做夫妻,但在我心深处早已认定他是我的夫君。”她微扬嘴角,又说:“幸好嬷嬷她和我是同乡,和我有过类似的遭遇,把我当成女儿般看待,我才能一直维持卖艺不卖身的艺妓生活。”
“太可恶了,那种败类早该抓起来治罪才是,天云,你说对不对?”一向嫉恶如仇的龙君琦,愈想就愈生气。
龙天云尚未表示意见,余咏秋就已抢先说道:“他们是被治罪了,约莫两年前,宋公子查到他们跟当地县令联手为非作歹,滥杀无辜不下十数人,已将他们治罪,我相信我爹爹和夫君也可以死得瞑目了。”
“宋兄不曾想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