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希望在事业上也看到像现在一样犹豫的你,知道吗,要想出人头地有所作为,必须雷厉风行,优柔寡断的在这个大都市还怎么生存,怎么着发光发热,证明你自己的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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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歌
安雅的这句话算是戳到林末的痛处了,他来大城市不就是想发光发热吗,如果自己做事没有魄力,前畏虎后怕狼,那自己还怎么成事,乞丐不是一直跟他重复着一句话吗——大哥,我就觉得你是成事的人,既然身边的人都这么信任自己,支持自己,丧失一点儿尊严又能怎样,重要的是不能让相信自己的人失望,不是吗?
“好,我接受。”说完这句话,林末突然觉得自己有了魄力。
一切如林末所想,安雅的房子位于一个高档小区,守卫严格的保安,优美的环境绿化,看起来大气磅礴的建筑,无一不凸显着这个小区的贵族风范。
林末惶惶地找到楼层,打开房门,里面的装修更令林末瞠目结舌,他站在门口几乎呆住了,不敢抬脚往里迈,生怕自己身上的灰尘污染了房子的洁净,良久,他才小心地迈出了右脚,一小步一小步地移动着,环顾左右,林末更加心慌,这房子太奢侈了,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恐怕他每天睡觉都要提心吊胆吧?
林末移步到沙发前准备坐下定一下神儿,屁股刚触到沙发垫,手机突然响起,房子里太安静了,突兀的铃声把他吓了一个激灵,蓦地站起来寻找声音的来源,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来源来自于自己的手机。
“怎么样,满意吗?”电话那端,安雅喜眉笑眼的问。
“满……满意。”林末声音颤抖。
“满意就好,那你可以回来上班了。”
“安雅,下午我就不去了,你容我缓……缓一下。”
对于林末的要求,安雅心知肚明,一个暂时没有没有作为的人突然住进这么有档次的房子里,毕竟是需要适应过程的,安雅果断同意,“那好,你就先休息一下。”
林末没有真的休息,他锁好门跑了出来,在小区楼下坐着给梦夏打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没人接,准备挂断的时候传来了梦夏的声音,“怎么了,林末?”
“你在哪儿呢,有时间吗?”
“呃……”梦夏停了一下说,“上次我带你来过的仓库,我们正排练呢,你来吧。”
“你现在坐一下,我们很快就排完了。”梦夏对赶来的林末说完又投入到排练当中。
林末点头对阿豹,大奎,财狼一一示意后坐下欣赏他们的表演。
排练结束后,三人和林末互相告别,只有梦夏留下来。
“找我有事吗?”梦夏擦擦额头的汗问。
“也没什么事儿。”林末突然词穷,“你们这次排练又是为谁募捐?”
“这次不是募捐,”梦夏笑笑,“是商演,一个商场开业请我们去唱几首歌。”
林末恭维,“看来你们乐队越来越有名气了,对了,你好像还没给我说过你们乐队的名字吧?”
梦夏一思索,“好像是,你想知道?”
“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
“梦之夏,梦夏,”林末意味深长地咀嚼着,“不会是根据你的名字起的吧?”
“你说呢?”
林末点头,“显然是,这个名字很好听,跟你的名字一样很美。”
“你是在夸我?”
“你说呢?”林末学梦夏的口吻。
“新工作怎么样?”
“还行。”
“我说林大编辑,你这都编辑了,能不能荣幸地请你给我们乐队写首歌呢?”
林末叫苦,“我哪会写歌?”
梦夏脸一横,嗔怪他,“你哪会编辑,现在不也会了吗,你该不是看不上我们乐队,不屑下笔吧?”
“你别挖苦我了,我写我写,”林末投降,“不过我真没写过着玩意儿,写的不好你可千万不能怪我。”
梦夏眉开眼笑,“只要你林大编辑认真对待这事儿,好与不好我都心领。”
“这还差不多。”
“敢问林大编辑,什么时候交稿啊?”
林末脱口而出,“三五天。”
“一言为定。”
“绝不反悔。”
“林末我还有个事跟你说。”
“什么事?”
“说出来你可不能怪我。”
“恩,不怪,你说吧。”
“我替你做了个决定,跟我一起去看乐乐。”
“乐乐?”
张姐家门铃响起,按响门铃的正是林末和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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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八零
“梦夏你来了,”张姐请梦夏进屋,“这位是……”
“梦夏姐姐,你终于带林末哥哥来看我了。”乐乐从房间跑出来,扑到林末身上腻歪起来,“林末哥哥,我都想死你了,你怎么才来看我啊,”说着,相思的眼泪都出来了。
“是林末哥哥不好,林末哥哥跟你道歉,以后我经常来看你好不好?”林末安抚乐乐。
“你说话可要算数啊。”
“林末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乐乐呀,来,看林末哥哥跟你买什么了?”
“啊……林末哥哥给我买了一个‘公主城堡’,林末哥哥,你真的太好了,”乐乐搂住林末的脖子使劲儿亲,把林末的脸都亲红了,看得梦夏和王姐直乐呵。
“你不能只亲我,也要亲梦夏姐姐,这钱可是她出的啊。”
乐乐又跑到梦夏怀里,“梦夏姐姐,你真是太大方,对我太好了,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那你就像亲林末哥哥一样亲我呗?”梦夏逗她。
“我以前总听大人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因为林末哥哥是帅气的男生我才那样亲他的,可你是女生,那样亲你我的感觉不到位啊。”
“那你想怎么样呢?”
“梦夏姐姐你把头低一点儿,”梦夏低头后乐乐在她额头上轻轻地亲了一下,“梦夏姐姐你知道亲吻额头是什么意思吗?”
梦夏摇头。
“亲额头代表喜欢你,疼爱你,也是跟你告白的意思。”
“你要跟我告什么白呀,你不是刚刚才说同性相斥的吗?”
乐乐天真一笑,“我是代表林末哥哥亲你的,嘻嘻。”
梦夏的脸登时羞红起来,无意扫了一眼林末,他脸上的尴尬并不比自己少。
趁林末和乐乐在客厅嬉戏的机会,张姐把梦夏拉到一边,“他真是你男朋友啊,”张姐往客厅看了一眼,“我觉得他挺不错的,一表人才,善良还可靠。”
“张姐……”梦夏嗔怪,“你怎么和乐乐一样啊?”
“你要相信张姐的眼光,张姐看人不会错的,从他的眼神中王姐就能看出,他是一个钟情的人,你们在一起就是绝配,郎才女貌,善良大爱。”
“张姐,他还不是我男朋友。”
“还……你用了一个‘还’字,说明什么,说明你对他有感情啊,哦,我明白了,”张姐顿悟,“少女的娇羞,对不对?”
“张姐,你别说了。”梦夏都已经不好意思了。
“不说了,不说了。”张姐脸上浮现心领神会的笑容。
“对了梦夏,你认识的有没有语文课的家教,乐乐前期几乎没有收到什么教育,我想给她找一个语文家教在放学后好好辅导辅导她。”
“喏,梦夏斜了一眼林末,这不就是现成的。”
“你说林末?”王姐带着疑问。
“他可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辅导乐乐不是什么问题,再说,他现在还是一家小说出版社的文字编辑。”
张姐的疑问顿时消失,“他有时间辅导乐乐吗?”
“这需要沟通,不过我能替他答应你。”
“他会同意吗?”
梦夏很有深意地笑笑,“会,明天我们就一块过来,他教语文,我教吉他。”
从张姐家出来,两脸上因乐乐而起的尴尬并未完全消除,但他们却故意显出很轻松的样子,梦夏把她答应张姐的事儿给林末说了一下,林末一脸责怪,“你为什么又替我做决定?”
“因为我怕你犹豫啊,你一定能够合理分配时间,不是吗?”
“时间倒是能分配过来……”
“所以你从心底地也愿意给乐乐当家教,不是吗?”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也在啊,这样我们不就能天天见面了吗?”梦夏说完话才意识到这话说得有些太直白,太不矜持了,赶紧把头别过去,不看林末了。
林末似乎也觉察出话中深意,脸上的尴尬再次浮起,表情僵硬地盯着前方的路,不敢斜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梦夏像往常一样唱歌,林末像往常一样上班,他们只在晚上才因乐乐交汇在张姐家,日子如流水,感情渐升腾,在张姐的这段日子,他们的感情似乎又进入到另一个层次。
某天晚上,在张姐家,林末把答应给梦夏写的歌交给她。
“你还真准时。”
“我胡编乱造,能用得上才好。”
“‘嘿,八零,八零’,你的歌名挺有意思的,”梦夏性味盎然地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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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情
嘿,八零,八零
八零年代的朋友,你们过得怎么样?
生存的压力,生活的重担,你们还坚持得住吗?
八零年代的我们,上有老来下有小,买房购车女人才肯为你生育下一代,吃苦受罪挣钱养家全靠两肩扛,大磨小难干脆一个来个痛快。
嘿,八零,八零八零年代的朋友,你们在社会中扮演什么角色?
打工的,开店的,或者做生意当老板的,你们觉得辛苦吧?
八零零年代的我们有朝一日一定是社会的栋梁,家庭的支柱,眼前虽然有很多苦,但那都不算什么,再多的不如意,统统都会过去。
嘿,八零,八零八零年代的朋友,到了年龄还没结婚,心里是不是很着急?
女孩女孩,别再挑来选去,剩女的代价它也挺残酷,找个对你好的男人赶紧嫁了吧。
嘿,八零,八零八零年代的朋友,有了孩子,你觉得这是幸福吗?
为了孩子起早贪黑不能有埋怨,一罐奶粉算它三百多,一包尿不湿它能顶几天,半夜的哭声让你不胜其烦,唉,给儿子当孙子我们就得忍着。
嘿,八零,八零八零年代的朋友,情感的寄托我们依靠谁,任凭时代怎么变迁,我们总能掀起一波一波怀旧的浪潮,不是我们习惯向后看,是前进太艰难。
嘿,八零,八零八零年代的朋友,社会的动荡,科技的进步,高楼的崛起,节奏、步伐、信息量不得不让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挤个公交没有力气是不行的,只盼望什么时候我们什么时候也能有属于自己的小轿车,现在的社会已然把我们练成精钢不坏之身。
嘿,八零,八零八零年代的朋友,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会不断努力。
看完梦夏的表情有些不满,“什么叫买房购车女人才肯为你生育下一代啊,你知道你这是明显诋毁我们女性吗?”
林末慌张解释,“我就说我写不了,你还偏让我写。”
“让你写也不能带着诋毁情绪啊?”
“我哪有带诋毁情绪,我写的只是普遍现象,又不是针对某一个人。”
“别急啊,我又不是真怪你,其实你说得也对,这就是个现实的社会,这样的情况太普遍了,不过,”梦夏面色郑重,“我举手发誓,我绝不是这大多数中的一员。”
“别这么严肃,我相信你。”
梦夏眉舒目展,“你写的歌稍加修改就能用。”
“真的?”林末的目光绽放光彩。
“过几天我和阿豹他们修改排练好后我唱给你听。”
“那有没有劳务费啊?”
梦夏眼珠一转,“还真有。”
“是什么?”
“保密。”
教完乐乐,林末和梦夏从王姐姐出来,街上已经霓虹闪烁,林末的轮廓被灯光映得英岸挺拔,梦夏在他旁边也楚楚动人,越发漂亮。
“那咱们就说定了,过几天……”梦夏只顾认真说话,没有看路,前方有一辆电动车疾驰而来,梦夏发现已经来不及躲闪,林末出手如闪电,腿快步一迈,胳膊迅猛一伸,电动车呼啸而过的时候梦夏已然被林末紧紧地抱在怀里,场景如此相似,就像当初他抱房东家孙子一样,不同的是,这次揽在他怀里的人是梦夏。
林末深情地望着梦夏,眼里丰沛的感情淌露无遗,林末一点一点儿痛苦起来,口吻疼惜中带着责怪,“方晓,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你为什么要对我不辞而别,你为什么要令我这么伤心欲绝,我们说好的要一起幸福的。”
往事如画,一幅一幅往回翻。
林末抱着方晓坐在校园的草地上,风景如画,画如人,他们这样的俊男靓女是校园最诗情画意的风景,林末抚着方晓的头发,言辞深情而甜蜜,“方晓,我们会一直这样安静而美好吗?”
方晓玩味地说,“安静可以,不知道美好可不可以?”
林末嗔怒,“我不许你说这样的话,我要我们一直美好的在一起。”
方晓抬手刮林末的鼻子,“那就一言为定,我们一起幸福。”
林末有些儿忧患,“方晓,我怕,怕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分开。”
方晓捏着林末的鼻子晃了晃,“你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我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抱着梦夏,林末喃喃自语,泪水夺眶,滴在梦夏的鼻翼。
梦夏没有用冰冷的事实唤醒林末,也只是动之以情地看着林末,看着这个用情至深的大男孩,心疼他,可怜他,这一刻她多么多么希望自己是方晓,她又恨为什么自己不是方晓,不是那个让林末魂牵梦萦的女孩,可是她愿意,愿意在此刻把自己变身为方晓,以方晓的名义紧紧地抱住林末。
“林末,你不是傻瓜,你是我今生唯一爱的人,”梦夏的口吻缠绵悱恻,“都是我的错,我答应你我这辈子再也不离开你了,就像我们当初说好的,我们要一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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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眠
“方晓,”梦夏的话触到了林末的柔软,他感动得泪腺崩溃,将梦夏紧紧地拥入怀里,紧紧的,勒得梦夏都有些儿喘不动气,他在梦夏的耳畔用坚定得无法再坚定的口吻说,“我们不离不弃,一定要一辈子幸福。”梦夏困难地点头回应林末。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街上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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