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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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事儿-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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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蛮的喜悦逐渐在一点处累积,程斐果然没有坚持多久,涨红了脸,伸手托住了乔初夏的下巴,加快速度。
  
  呕意上来,眼泪涌得更凶,嗓子里糊作一团,像是被一串子弹射中,嘴巴里被填充得满满,腥气溢满口腔。
  
  “唔……”
  
  长出一口气,程斐汗湿的脸上有着浅浅的餍足。
  
  “我不想在这就要了你,下次我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伸手抓起瘫软在地的乔初夏,看着她弯下腰剧烈地咳嗽,一缕粘液自嘴角泄出,程斐恢复了之前的狂妄神情。
  
  乔初夏踉跄起身,手背抹了抹嘴,擦擦眼睛,将挂在腿上的破丝袜脱掉,好在这牌子的彩妆防水,还不至于花了脸。
  
  男人低头,整理着身上的衣服,他好办,提上裤子而已,转眼间,又是位风流爷。
  
  掏出手机,想了想,他拨了个电话。
  
  “叫人通知一下,A商场十分钟后闭店,保安和店员全部撤出。”
  
  吩咐完毕,他很得意地瞥了一眼正在扣衣服扣子的乔初夏,发现她的套裙已经皱得不像话,颈间和脸颊还沾着不少半干的珍珠白色痕迹,挂断之前,又补了一句。
  
  “送套女装和内/衣来,160,34B……”
  
  挂了电话,他站在门前,好整以暇地等着出去。
  
  “乔初夏,你那个小姘/头已经滚出北京了,既然咱们俩也算是老相识了,你卖给谁都是卖,不如跟了我?”
  





  09、○五以爱之名勒索,悲哀地无处藏匿(1)
  
  一周时间里连续三晚噩梦连连,即使服下了早前托人偷偷买来的镇定类药物也毫无作用,乔初夏终于决定主动去找徐霈喆,准备接受他一直提议的心理和药物的双重治疗。
  
  “抱歉,徐医生上周就飞到洛杉矶参加医学会议了,而且他还有些私人事务要处理,短时间内可能不在国内。离开前他已经让我帮他把接下来的预约都取消了,乔小姐不好意思,叫您白跑一趟。”
  
  徐霈喆工作室的助理小姐很抱歉地向乔初夏诚恳道歉,因为之前她已经很久没来了,来宾记录册上早已没有她的预约,所以助理根本没有通知她徐医生最近休息。
  
  “是我没事先打电话来问问,多谢你了。”
  
  乔初夏笑着点点头,抓紧手包离开这栋大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晃。周一上午,整个城市的人都在忙碌,除了她这样一个无业游民。
  
  就这样居然一直走到了上次徐霈喆带她来的酒吧,这回看清了,原来是叫不夜。这个时段的酒吧几乎没人,门半掩着,里面静悄悄的。
  
  乔初夏鬼使神差地推门走进去,里面一片昏暗,她站在门口,一时间犹豫着要不要往里走。
  
  有隐隐约约的曲声从头顶传来,咿咿呀呀的似乎是二胡一类的乐器,她愣了几秒,腿不由自主地再次迈动。
  
  爬过一条逼仄的长长楼梯,眼前豁然开朗,几十平的空间里,乔初夏顾不得私自闯入他人空间的犯罪感,打量起眼前的摆设来。
  
  全套的酸枝木家具,古色古香的同时,配合着袅袅的熏香,叫人疑似回到旧时午后的惬意时光,正所谓经典可以雕琢,高贵却无法复制。
  
  半合半张的屏风后,美人榻上正卧着个人,一身白色真丝中式衣裤,手肘支着头寐着,听到声响,眼眉略略紧锁,似乎察觉到有人进来。
  
  鼻息间嗅到淡淡的酒香,乔初夏微微扫了一眼,果不其然,榻边的小几上,可不正摆着一支细长瓶颈的银壶,盖儿掀开,香气袭人。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夏天还没过完呢,你今儿这是来找我喝酒么?”
  
  年轻女人依旧支着头,软软地问,慵懒的神色令她深刻的五官看上去似乎蒙了雾,原来不只美人出浴,美人刚睡醒也是这样迷人。
  
  “呃,对不起,我路过,听见声音就上来了……”
  
  乔初夏退后一步,有些尴尬地看着面前的女人,忽然觉得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偏又想不起来。
  
  “嗳,我见过你,有一晚上你和那个会看人心的变态一起来的,他点的酒很贵,我记得。”
  
  女人用手指点了点嘴唇,脑子里灵光一闪,居然认出了乔初夏。
  
  淡淡的檀木香气混入鼻息,乔初夏一滞,周围的味道委实好闻,她又吸了一口。
  
  “给我一口酒!”
  
  她壮着胆子,脱口而出。
  
  和陌生女人聊天,也许只有酒才是最适合壮胆子的。
  
  古秦淮河上,倚画舫娇声笑的姑娘们,着短衣纱裙,挽住过往男子的手臂,却是讨一壶酒来喝,是职业,也是爱好。
  
  “我的酒,可是掺了水的假酒……”
  
  对面的女人咯咯笑着,哈下身子,乔初夏刚好能看见她胸口处的微微起伏,诱人的弧度尽显,随着呼吸轻颤,带着香水的尾调。
  
  腾出一只手,为她倒满一杯,亲自送来。
  
  乔初夏接过来,伸出舌头,灵巧地走了一遍唇线,吸走,碾磨一圈,她是干枯多时的几片花瓣儿,初看不起眼,若是浸过酒,霎时活过来。
  
  “假酒最好。你当我是酒婆子,那‘炮打灯’的威力我还是能受得起的。”
  
  冯骥才有部小说,就叫《酒婆》,酒婆穷困潦倒,可每天必要去酒铺里要一杯烈酒“炮打灯”,每每喝下过马路却从不出事。然则有一日店老板良心发现,再不在酒里兑水,那一日酒婆喝了酒,便被车撞死,一命呜呼。
  
  “你这一张嘴倒是损到家,难道品不出这是上好的女儿红?”
  
  女人大笑着摇头,自然是知道这一段典故的,索性执起来酒壶,自己仰头喝了个干净。
  
  原来她不是酒水促销,正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廖顶顶,一个二十六岁的单身女人。
  
  同性之间的友谊很奇怪,来得要比男人诡异得多。
  
  坐在她对面,那女人擎着杯子对乔初夏露出心领神会的微笑,颠倒众生。
  
  眉梢眼角确实是有隐隐的风尘气,在场子里摸爬滚打久了,那种看透世事的神情叫人不舒服,却也不厌烦。
  
  面颊上是近年大热的液体腮红,玫瑰色,玫瑰香,飘忽的一抹红,风情潋滟。
  
  “你有男朋友么?”
  
  脱口而出,明明很不礼貌,可是乔初夏就是想问,莫名的吸引。
  
  “我有过好几个男人,但我不知道爱还是不爱,如果爱仅仅是身体的诱惑或者那几秒钟的快乐,可能只有那时候我才知道什么是爱。”
  
  她的坦白叫乔初夏一怔,咀嚼了几遍,她心里反而平静起来,不由得产生想要对她倾诉的渴求。
  
  “廖小姐,我……”
  
  廖顶顶不在意地摆摆手,喝过酒的面颊更加粉嫩,醉醺醺道:“叫我顶顶就行。”
  
  乔初夏省去姓名和背景,简单地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听得廖顶顶直皱眉头。
  
  “那你现在还偷东西?为的就是那种紧张下带来的快感?”
  
  有些羞赧地点了一下头,乔初夏握紧拳,坦诚道:“我只偷卫生巾,别的都不偷。我……也很想戒掉,可是……”
  
  “因为当时你刚好来例假,对于身体的伤痛就自然转移到了这东西上面。认识徐霈喆那小子久了,我也多少懂了点儿。”
  
  廖顶顶点头,大概明白了乔初夏难以启齿的隐私,一针见血地指出来。
  
  “那你怎么不离开这里?随便去哪,南方小镇躲一躲,我就不信,在中国想找一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她喝了一口酒,嗤之以鼻道。
  
  乔初夏一怔,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忍了下去,选择了缄默。
  
  廖顶顶挥挥手,伏低身子重新躺下,满不在乎道:“我困了,你随意,不过酒吧还没营业,实在饿了你就自己找东西吃吧。”
  
  乔初夏为她的率性哭笑不得,想了想,临走前将廖顶顶身边的薄毛毯给她披上,这才蹑手蹑脚地下楼去。
  
  刚一走出不夜,就看见了门口停着一辆车,见她走出来,紧合的车窗徐徐摇下来,露出一张脸来。
  
  “上车。”
  
  声音低沉,是乐文昱,乔初夏的心霎时提到了嗓子眼儿,不知道为何,每次见到他,脑子里情不自禁都会想到小时候第一次见面时那头可怕的獒犬。
  
  她下意识地想要拔腿就跑,乐文昱狠狠地拍了下方向盘,已然没了耐心。
  
  等乔初夏坐上车,乐文昱却并没马上发动车子,而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不夜,眼神闪烁了一下。
  
  和乔初夏的美艳柔媚不同,乐文昱的长相更像乐辉一些,偏于粗犷,脸上只有一双眼格外引人注目,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是维吾尔族,因着这一点少数民族的血统,他的眼窝儿很是深邃。
  
  想当年好莱坞巨星伊丽莎白·泰勒曾为自己那“梦幻般的紫罗兰色眼睛”投保百万美元,可这位绝世美人儿哪里知道,现在的姑娘们只需几百几十元,就能戴上各色的美瞳招摇过市。
  
  真的假的,哪里还说得清,只是乐文昱这眼睛,倒是名副其实,小时候读书也不是不刻苦,但就是没近视,越长大那眼神就越像乐辉,藏着一股贪婪的危险。
  
  乐文昱的母亲是一个地下赌场的女招待,在乐辉还很落魄的时候就跟了他,生乐文昱之前她为乐辉打掉了三个孩子,第四次怀孕的时候,医生说你再打掉这辈子就别想再做母亲了。女人哭着给乐辉下跪,终于给他生下了个儿子,却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小医院,死的时候乐辉还在赌桌边。
  
  乐文昱长到七岁,听家里的佣人说起了这件事,那时乐辉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对这唯一的儿子更是百般宠溺,却不知道乐文昱早在心底恨死了亲生父亲。
  
  “你现在,不上班了?”
  
  乔初夏这才转过那原本看向窗外的脸,面含讥讽,却也客客气气一字一句道:“拜你的大哥程斐所赐,如今我是个无业游民,全国人均收入的拖后腿者!”
  
  乐文昱一愣,继而含笑,女人面对他,莫不是撒娇讨好,软言细语,娇嗲媚嗔,被乔初夏这么一呛,倒还莫名地舒爽起来。
  
  男人女人一个样儿,都是贱,于是他这般宽慰自己。
  
  “我刚才开车逛了一圈,这几年变化太大了,想当年我们住的地方,早就拆了,投资做了写字楼……”
  
  乔初夏垂下眼睫,好像想起了什么,若有所思地抿紧嘴角。
  
  “对了,这些年你去看老头子没有?改天我心情好,不如把郊区那片墓地买下来盖游乐场,嗤!”
  
  乐文昱搓着下巴,一脸无赖样子,斜眼看向乔初夏,语气里丝毫没有对父亲的尊敬,说完脚踩油门发动起车子。
  
  她早知道他不孝,不然也不会在亲生父亲的葬礼上对自己做那样的事情,毕竟还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他竟下得去手。
  
  “我要回家。不然我就跳车。”
  
  乔初夏一手搭着车门,忽然出声,她知道他没落锁,大不了就跳下去,死就死,忽然来了骨气。
  
  乐文昱看了看她,抿紧了唇没说话,有神的眼更加暗了几分。
  
  



  10、○五以爱之名勒索,悲哀地无处藏匿(2)
  
  乔初夏觉得,自己这短短二十几年的爱恨情仇已经浓缩成一截尾巴,她就是一条傻狗,不停追逐着,团团转圈儿试图咬住,非得让自己筋疲力尽才能罢休。
  
  “你这里有什么吃的么?有点饿。”
  
  站在玄关处换鞋的乐文昱很有些睥睨天下的姿态,环顾着四周陈设,打量完毕后,这才抬起一只脚来换鞋。
  
  这房子里尚有梁逸生活过的痕迹,比如鞋架上的一沓一次性拖鞋,他只肯用这种用完就扔的东西。
  
  乐文昱俯身翻了一下鞋架,掏出一双新的,撕开包装换上。
  
  “乐少爷,您是指使人上瘾了吧?下楼右拐,开车五分钟,大酒店您随便进。”
  
  按着晕眩抽痛的一侧太阳穴,乔初夏懒得跟他多磨牙,要不是自己疑似有中暑的先兆,说什么也不肯允许他上来的。
  
  虽然,她的抗议不会有任何效果。
  
  乐文昱也不生气,径直走到厨房,明明是第一次来,可倒是熟门熟路的,两室一厅,百十多平的套房乔初夏一个人住,布置得干净温馨。
  
  “你平时做饭吗,冰箱里有没有菜?”
  
  他弯腰,打开冰箱的冷藏室,只找出两格冷米饭和三个生鸡蛋,皱皱眉,系上围裙,打开火开始炒饭。
  
  听见声响,乔初夏不禁伸脖子往厨房看,不知道他在那边做什么,这一看,有些意外。
  
  “怎么,我做饭的样子很迷人?嘴都合不上了。”
  
  蛋炒饭好做,起落之间已经出锅,两只瓷碗盛满,最后一只蛋,乐文昱抓了几片紫菜,做了碗紫菜蛋花汤,拿来两只汤匙,齐齐端上餐桌。
  
  “留学生大多会做饭,这不稀奇,牛排汉堡毕竟吃不惯,不想着法子做中国菜才怪。”
  
  乔初夏怔了怔,还是站起来往餐桌走去,肚子饿的时候,人就格外没骨气,这是不变的真理。
  
  乐文昱不出声开始吃饭,吃相很斯文,但是能看出来的确也是饿了,一碗饭一碗汤很快下肚,看起来也没有小时候那么挑食。
  
  他的归国在京城诸少中惹来不小的波澜,巴结有之,忌惮有之,不屑有之,惶恐有之,但统统一个评价,那就是,猜不透。如今众人眼中的乐文昱,毕竟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年轻少爷,一走多年,没几个人记得这是乐辉的儿子,只知道他继承了偌大家业,打算回国创业,做的还是实业,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物业管理等相关行业为配套的专业化地产集团。
  
  有好事者粗略评估其名下资产,据说已经能排在胡润富豪榜前四十名,他不过二十几岁,已经成了国内的富翁之一。
  
  虽离开祖国已久,他却如鱼得水,很快交了一帮朋友,听说最近迷上了一个知名洗车俱乐部的洗车小空姐,频频换各种跑车玩车/震。
  
  蔡乔初夏吃不下,一到夏天胃口就很糟,可一想到晚上自己也懒得做饭,更不想出门,还是一口口咽下,也跟着吃了大半碗,喝净了汤,说实话,味道还都不赖。
  
  “昨晚跟着个老家伙参加个饭局,喝得头疼。”
  
  他一向在背后称呼自己父辈那个时代的人为“老家伙”,说完他缓缓微笑,那嘴角就眼看着一点点弯上来,笑得眼睛都亮起来。
  
  “朱门酒肉臭,可我看你,洋洋自得。呵!”
  
  乔初夏面无表情,站起来,收拾碗筷,叠起来端到水池边,戴上手套开始洗碗。
  
  “看也看了,吃也吃了,乐文昱,你要是不想我拿起刀砍你,就给我滚远点!”
  
  拧大水龙头,任由哗哗的水溅起,滴几滴洗洁精,乔初夏开始刷碗,不过是几个碗两双筷子,可她使足了劲儿冲刷,似乎想把所有烦躁都顺着水流冲走。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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