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霄旭,她在婚礼上用那种神气高傲的眼神瞧她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大学里的那段故事,真是一段纠结的爱情。
到底,康霄旭还是跟他结婚了。当初只以为是一句挑衅的戏言,谁知道今天会成真。
心痛难免,但是要回去,根本不可能。
这是最后一次,也是第一次——打他。她把自己体内剩余的所有力气都用在了这一巴掌上。手,毫不犹豫的落在谭凌的左脸。之后,突然感觉真个精神都要散了,仿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也许,我不应该心存幻想,那天,你把请柬递给我的时候,我就该把这巴掌送给你!”
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下来。
都说是咸味,她把眼泪吸进嘴里时尝到是苦味。
谭凌摸着脸,看到康霄默,把原本要说的话尽数吞会肚子里。不知道怎么回事,说出的话居然是这句。他说:“这么快就找到新欢了?”
他怎么可以这么说!感觉想再次被泼了一头凉水,一直凉透到心底。
康霄默道:“谭凌,你不要得寸进尺。说话注意点!”
“呵,”施佳人苦笑着,“新欢?能比得上您么?谭凌,你自己应该明白我的心情。你不跟你的新娇娘在一起,跑我这地方干什么!不要让我鄙视你。还有……走的时候麻烦请你把钥匙留下。我跟我的‘新欢’可不想其他人来打搅。”
“我的新欢”,她着重咬着这四个字。
康霄默揪起谭凌的衣领,说道:“你已经伤了佳人,别在伤我妹妹了!否则,我绝不饶你!”
此时,施佳人打开门,摆出请走的姿势。
谭凌出门的时候,盯着康霄默看了许久。最终还是一字不留,出了屋子。
“等等!”
施佳人叫住他。
她很平静道:“钥匙。谢谢。”然后把还有点红的手伸到他面前。
把钥匙交到她手上,他也平静道:“如果知道你跟他在一起,我肯定不会再来了!”
“你本就不应该再来!”
本就不该来!已经跟别的女人结婚了,还有资格么?一个月前的突然失踪,三天前的绝情分手,婚礼上的冷漠模样,你,在自己结婚的当晚,来这儿是什么意思?难道想说你有苦衷,想说你迫于无奈,想说你还爱我?太把我施佳人当成三岁小孩了!
咬牙切齿。
想把他的心剖开,看看里面到底突然长出了什么东西。其实,还想问问他,晚上为什么会在她这儿,他的新娘康霄旭呢?
因为,康霄默在这儿,所以,她想,就算问也是白问。
早知道,不叫康霄默来了,也许,这样,她能知道这一个月,为什么变化的比四年还大。不叫康霄默上来,呃,康霄默此刻道:“早知道我就不上来了。也许,你就不会这么尴尬。”
为什么他竟然想的跟自己一样。
关上门的时候,施佳人无力的滑到地上。
她低喃:“他来难道是因为他还喜欢我么?”刚刚真的很累了,装作自己很酷,除了那几滴流出来的眼泪,她觉得自己好歹也赚回了一点面子。可是,心里呢?
一切回到以前好不好?谭凌,如果没发生这些多好。
“佳人……”
一切记忆中的符号都忽然间变成乱码,断断续续的扯出一个又一个碎片,在脑海里,拼不成一个完整的图片。少了点什么,就像六月底盛开的栀子花没了香味,十二月里南飞的候鸟折了翅膀。
瞬间,霎那,一个过渡期都没有。
还记得跟谭凌交往的第一年,天气多雨,她跟他常常钻在一把伞下,去校外买“阿婆蛋饼”吃。
那时候,他们四个人,成了学校许多男生女生谈论的焦点。
施佳人,人如其名,佳人是也,金融系的第一美人。
有位韩国演员也叫“佳人”,人家叫韩佳人,她是施佳人。记得当时跟别人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她特别不想说自己叫施佳人,总怕别人笑,可每回都有人笑,笑完了之后她就真的成了佳人,很少有人叫她的姓。
施佳人的好友这样解释:“谁叫你的名字跟你的人这般像哪。”
大学里多少会有一些无聊同学八卦或是比较学校的美女。大学四年,每年的新学期开始,她都要被别人小心指着,说:“看,那就是佳人。佳人哪。”
所以,佳人这个名字,她不是很喜欢,心里总有一点郁闷爸爸妈妈为何当初要把她起叫佳人。
倒不如直接叫美人得了,俗中之俗岂不更妙。
施佳人的好友又是这样解释:“这佳人跟美人一比,明显佳人比较好听的嘛。美人,多多少少有点儿被男人争来争去,最后还是薄命一条的意思。佳人,重在佳字。佳,指美跟好都有。你看,这么一比较,佳可美有意境多了。”
被好友这么一比较,她渐渐接受了自己的名字。
谭凌认识施佳人,是一个意外。大三的那次联谊,她是司仪,不得不穿着高跟鞋。
结束的时候,她下楼梯不小心崴了脚,然后,就这么认识谭凌。
她本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可是,当一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不可思议也会变成可能。
她跟谭凌好了这件事,几乎要轰动了整个学校。
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自从施佳人到了这个学校,一个许多女生都垂爱的男生康霄默就开始追求施佳人。
从他大二一直追到毕业实习。这段日子里,仰慕施佳人者众多,可是没有几个真的有勇气追求她。像康霄默那种人物用了那么多方法结果都没能得到她的心,可见这个女人的心是多硬。
人们一直猜想,这康霄默该毕业了,施佳人到底会不会喜欢上他呢。
结果,还没毕业,她居然跟计算机系的谭凌好了。
然后,又冒出的另一个康霄旭。
康霄旭是康霄默的妹妹,开始谁都不知道。只是每到周末,她就要来找谭凌。尤其当传出谭凌跟施佳人好了的消息后。
后来,谭凌跟施佳人承认了,他们曾经在一起,后来分了。可分了之后,康霄旭又老是来找他,帮忙修电脑。康霄旭的电脑也是,不是今天中个木马,就是明天系统瘫痪。傻子都看得出,她是嫉妒,她在找机会故意接触谭凌。
施佳人向来强硬,既然已经跟自己好了,那么其他的女人一概出局!
康霄旭说:“施佳人,你狠!除非你拐他一辈子,否则,他永远都是我的。”
施佳人比较喜欢理性的人,不喜欢康霄旭。也不愧是康霄默的妹妹,做人比他哥哥张扬,做事比她哥哥冲动,脑子比她哥哥无知。
在大四,两人一同打算出国的时候,康霄旭倒是失踪了,没有出现过。
不过,那天,康霄默找到她。那一天,她心里还是有些许的感动,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那种即使不是自己想要的被爱感觉都要比此刻被弃的感觉好很多。
至于谭凌突然娶了康霄旭这件事,作为新娘的康霄旭肯定知道原因,康霄默呢,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可能,唯一不知道原因的是她自己。
脑子里糊里糊涂的只想着为什么。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们这次回国是打算结婚的。是有人结婚了,不过,结果却是这样的。
模模糊糊里看到谭凌温柔的在自己耳畔低语,轻咬她的耳垂,说着,佳人,真是好喜欢你。她甜蜜的享受这些百听不厌的话语,微微闭眼。突然,自己被他推开,惊讶间只见他冷漠的目光,然后转身离开,施佳人叫他,可是他臂弯里挽着的不是自己,而是康霄旭。
突然身边变得空空如也,能倾述的只有衣物,能共眠的只有孤枕,能寄托的只有等待。
等待的结果只是叫她彻底绝望而已。
他跟她真的结婚了。
……
“不要!为什么?”
“佳人,我要结婚了,对不起。我跟霄旭都希望你能来我的婚礼。”
“不要这样!”
“不要……”
想去追他,却像被什么东西牵扯住,走不动,跑不了,挣扎着。累。
“佳人!喂,醒醒。”
被那么轻摇几下,终于不那么难受了。
睁开眼睛,看见身边的男人不是谭凌,是康霄默。
“那晚,你晕了之后,就一直高烧。已经两天了。你终于醒了。”
怪不得周围一片白色,一股药味。
身上湿湿的,刚刚铁定出了一身汗。
康霄默轻轻擦去她额头的汗水,又试了试温度,笑道:“恩,总算退烧了。”
心口一直悬着的石头可以放下。
“谢谢你。真不好意思,还叫你照顾我。把医药单给我,我给你钱。”
“嗨!施施,我打你了哈。”什么时候了,这么见外。
哪怕知道她跟谭凌好了之后,她也一直是他自己最想关心的人。
施施,好久违的名字,也只有他曾经这么叫她。那时候,他第一次给她一大束白玫瑰,说:“每个人都叫你佳人,我要特别,你是我的施施!”
这个名字,说实话,施佳人更喜欢。
只不过,给她送花,那么俗难的追法,多少有点不喜欢。
可是,他偏偏把送花那么俗套的追法也变得有意思,当时,她住在女生宿舍园区里,男生不得进入。她懒得下去理会康霄默,自己蹲在寝室里,任凭那帮男生女生傻乎乎的在那儿。她说:“康霄默,你走吧,我不喜欢你的。不管你使什么法子我都不会接受你。”
也许真的是受了她的激将法。
他让卖花的直接用卡车往校园里送花,一盆盆全部摆在园区门口,一个下午时光,园区门口到处都是玫瑰花。虽然美观,不过,实在……最后,学校领导无语了,作为名校,怎么发生可以这样的事情,但是,大学里也没有规定说不容许谈恋爱。当时的班主任只得软磨硬泡着叫她下去,叫她先阻止康霄默的过激行为再说,其他的,以后好商量。
然后,施佳人下楼了。
康霄默一脸坏笑的说:“终于肯下来了。”
那个场面,确实有点疯狂。不过,她是她,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因为那些疯狂的追求而喜欢上对方。
别人越是这样,她越是反感。那种夸张的追求手段,也只有有钱人家的小孩才会做得出,给她的感觉就是,那个人只是要追到她,可能自己的拒绝让他觉得有征服感。未必是真的喜欢。
施佳人看着周围那些人或是嫉妒,或是羡慕,或是鄙视的目光,心里毛毛的。
她想说的还是那句:“我不喜欢你。”
正要开口,康霄默用手指挡住她的嘴,动作暧昧。
他说:“施施,什么都别说。今天到此结束,以后,我每天送你一枝玫瑰花。你要是不接受,我可就要每天这样咯。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所以,喏,”他从那么多花里只挑出一枝,递给施佳人,“不准拒绝!”眼神里俱是胁迫,好像在说:你不接受,那我每天都这样。
施佳人迫于无奈,接过那枝玫瑰。
他对围观的人道:“这些花我都送给大家了。喜欢尽管拿去,只是以后别围观了,吓着我的佳人了。”
那会儿,其实她特想抽这个男人,就算是一个浪漫的画面,也因为他的言语变得恶心。
每天都会准时的收到一枝玫瑰花。
当她跟谭凌好了之后,她好友遗憾道:“真是弄不懂你的心。全世界的女人都会恨死你这个傻女人的。”
记忆里,还有很多关于他的事情……
为什么突然想起了他跟自己的事情。原来以为自己早已忘记,却不料可以记得这么清楚。
是因为自己最需要别人的时候,他在自己身边吗?
现在,她没有那么多的顾忌,毕竟,他也才新婚不久。
所以……这是朋友间的关心吧。
疼过了,病过了,也该好了。
家里总是最温暖的地方。躺在跟自己分别了好几年的小床上,心里暖暖的,好像飞倦的鸟总算找着了巢穴。一直就这么窝在床上,仰头看着天花板,等着妈妈叫自己起来。屋外的阳光艳丽的耀眼,自己的房间跟三年前走的时候没有多大的差别,很干净。她妈妈说,每周都会来这儿打扫一番,想念着自己远在地球另一边的女儿。
心里盘算着要不要一直住在家里,想想,还是单独住吧,这儿,除了妈妈,其他人她都觉得生疏。
妈妈给她端来好喝的早茶,爱怜的摸着她的额头。
“终于决定不走了?”
“恩。”不去美国了,已经辞了那份在美国花旗银行的工作。虽然说那份工作非常好,可是,不想一个人在那个地方漂流。当回到家里看见妈妈的时候,那种不愿意远离的感觉越发强烈。
喝着热热的早茶,喉咙里轻轻压出话。
“妈,好喝。”
“要不要再喝一碗。”
“不用,够了。”
满足的砸吧砸吧嘴巴,施佳人看着她妈妈,说道:“妈,我想买下自己的租的那套房子。”自己想要一个单独的小窝,离家不远,可以常常回来。
“就住家里吧。大学毕业的时候,妈妈没能留住你,你还是跟着那孩子去了美国,现在,回来吧。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住,麻烦。”
“我还是想住外面。”她嘻嘻笑着,“妈,我一直很独立的啊。而且,这几年在美国我赚了一点钱哦。”
“唉,你还是这样。妈妈希望你常跟我们一起,其实你爸爸……”
“妈,天气真好。我想今天吃糖醋鱼。”完全没什么联系的两句话,急忙说出来只是想叫妈妈别说下去,她习惯回避这个问题,不去想,最近脑子已经有点抽了,再多一些烦恼,她就该沉睡过去了。
“那好。”她妈妈心疼的摸着她消瘦的脸,“瘦的真厉害,该好好补一补。”
“呵呵,瘦不是更好看了么。”
家里,弟弟施楚奇跟自己就像两个世界里的人,足足比自己小了十一岁。她出国的时候,他只有十一岁,还带着一点点孩子的腔调,如今,一下子长高了许多,声音也开始变化。乍然相见,她都有点不敢相认。每天她弟弟要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骑着单车,和一帮同龄的孩子嘻嘻哈哈的去学校。初三的孩子,身上散发着成长的味道,也是开始喜欢独自思考的年龄。看着他的模样,有点羡慕。想想自己,都二十四了。都说本命年人会背运,果然不差。
她自己,跟弟弟,搁着这么一大截年龄差距不说,以前就很少在一起,所以很难说到一起去,最多的也就是叫他好好复习,中考的时候可以考上好的高中。
想起弟弟的出生,就想家里的那场风暴,想起爸爸的可恶,想起自己的出生,想起妈妈的酸楚。
爸爸,心里对他永远有怨言。
看着妈妈痛苦的生下弟弟,心里就打定了主意,以后不再那么明显的讨厌爸爸,只是把他当成空气。其实,这么想只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她也很爱他爸爸,可是,心里又不愿意原谅爸爸,她觉得自己原谅了他就是对不起妈妈。
以前,她曾经问妈妈:“妈,你为什么还要我?你应该恨我吧。”
她妈妈那时候摸着她脸,道:“在你身上倾注了那么多的爱,十几年了,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变。佳人,你知道么,当那天你对妈妈说‘妈,离婚吧。我养着你’的时候,你就是妈妈的一片天。知道么,不管发生什么什么,你都是妈妈疼爱的好女儿。”
那时候,她记得自己只有十岁。
吃饭的时候,她尽量回避她爸爸。
最后她妈妈说:“佳人,去跟你爸爸看看她吧。毕竟……”
“恩,妈你既然这么说,我就去看看好了。不过,爸爸就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