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道
三百年来,连接西大陆与北荒魔域的古道荒原一直是人类与魔族的争锋之地,铁血征域,硝烟迷漫,名将对擂,强者试剑,英雄的征战,王者的长锋,一群不同种族的强者演译出的传说。爱与恨,生与死,背叛与忠诚,阴谋与欺骗,颂扬与审判,到底该项由谁来主宰?颜歆、雪无痕、习冰、风亦河、亓瑞、斯帝文……一个个注定要在历史中闪耀辉芒的人物齐聚在一个烽火年代。在一个烽火年代,在强者争锋,谁主沉浮?
“二世修罗王”颜歆——
我不喜欢暴力,但也不崇尚和平。面对威胁,我可以用绝对的武力去镇服,或消灭。血,我颜歆并不怕见到。
“不败战神”亓瑞——
战场上,不需要对弱者的同情,只能是敬重失败的英雄。
“妖后”习冰——
生与死,阴谋与欺骗,背叛多忠诚,战场子就这么简单。
“凤凰之子”风亦河——
血战到底……即使失败也辉煌。
墨雨飞——
问世间情为何物?答日:废物。
“影师”雪无痕——
有时候,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世上还有一名话,就是:生——不如——死。
“魔神皇”露西法。斯帝文——
从今天开始,你的眼泪只能属于我。
林依尘——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以生命、尊严为赌注的棋局,只看你敢不敢下……这是对命运的挑战。
风寒月——
最后的结果,只能让上天来定!
西剑圣法卡——
我命由我不由天,亦不由你——颜颜。
“死神”紫荆——
我的剑无意伤及无辜,只想饮你一人之血,只是它唯一不能畅饮的就是你的鲜血。
雷诺丝——
我宁可轰轰烈烈地死,也不能猥猥琐琐的活着。
江哲——
战争是不相信眼泪的。
慕容天——
天下间的我只要一样,那就是……
你。
露西法。筝——
战场上,阴谋与欺骗是两大美德。
秦月——
背叛,不是错误,只是时势如此而已。有没有听过——识时务者为俊杰。
厉翮——
叛者,杀!
传说风氏是凤凰神后裔,故幽风帝国的国家标志为凤凰。凤凰,周身燃烧着战斗的火焰,永不停息。历史上他也真如人们对凤凰的描述一般,连年征战,不曾有过哪一年没其他国家擦枪走火的。魔族,最初是作为一个蛮夷小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当时的人类将古道大荒原的原始族群,像狂战、半兽人、西哥特人、魔族等异族统称为蛮族。历史上对魔族乃至一切蛮族的描述仅限于这样几句:至今仍未蜕去野兽形态,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无智商生物种群。当西大陆的人类没有向古道扩张领土时,从没有人类对其有过多地关注。在他们看来,蛮族是没有什么可关注的地方的。但当幽风远征古道时,这个恐怖的种族——魔族,正式出现在西大陆的人类的视野中。所有的西方帝国这时突然发现,魔族,特别是魔族中的皇族成员(拥有同人类一样的形体外貌,只是眼睛色泽呈宝石蓝)的智慧不弱于人类。而且,他们还发现,古道这个蛮夷之地竟一直由魔族,即露西王朝统辖。而不是人类一直认为的古道是蛮族齐聚,混乱不堪的无主领域。魔族不是那么简单的种族,头脑精明的人都意识到这一点。幽风帝国,这个第一个征踏古道,也是唯一在古道站稳脚根的帝国是不会退却的。幽风好战,这只嗜战的凤凰将在古道创造怎样的传说呢?
幽风与西大陆的其它三国一样,拥有一颗永不知足的大国之心。历代幽风家族领主都将扩张领土视为最高使命,他们将扩展的方向直指古道河域。初踏古道,他们面对的是被魔族统治下的种族的一些非正规军,力量相对弱小。在幽风的精锐之师的兵锋下,很快溃败。幽风得以快速扩张,很快占据了古道双河及以西的大部分平原山丘。此时,幽风的近邻军事国端木也出兵古道,欲与幽风分争领地。正如幽风的远征军总统领说过:风氏家族的人要是得到了一样东西,连兄弟老子都不会分一点,更何况是时不时就要跟幽风擦枪走火的端木王朝呢。当即,一条命令从万里之外的帝都传来:一个大饼也不准给他们。当然这命令中说的不是真大饼。该远征军统领接到命令后并无多大惊奇,他马上如今下属说:“领主说了,一块烧饼大的地盘也不准留给端木。”于是幽风将土用尽各种流氓手段,将端木的军队整垮了。然后幽风又攻占了端木的天机堡,把住了端木再踏足古道的线路。从此,幽风开始了以一已之力,对抗诸多蛮族的强者征途。
起初,魔族根本未把人类放在眼里,直到幽风的军队正式踏入北荒魔域,露西法王朝才知道小视了人类。圣纪五零二年春季,露西法王朝的第一批正规军(只是正规军,而不是精锐)与幽风军队交战,人类兵败,撤兵退出北荒。秋初,魔族的精锐之师进军古道河域。在第一河维拉河与幽风兵战。人类一方迎来远征路上的第一次惨败,二十万人类将士洒血维拉河畔。消息传到幽风帝都,举国震惊。圣纪五零三年春,幽风的王牌之师十字辉重甲铁骑以及帝国的两大军事学院(帝国帝都军事学院和马蒂亚斯军事学院)毕业的精英俊杰远征古道。人类凭借重甲铁骑与大批精锐将士才能与魔族相抗衡,搬回了单面战败的劣势。至此,一批有一批的青年俊杰远征古道,一个又一个名将在古道崛起。刀与火的杀伐,血与泪的呻吟。数百年来,古道谱写了太多英雄征战的神话,王者试剑的传说。
圣纪八百年时间结束,魔武大陆进入邪元纪。这个新的纪年,注定又是一个强者争锋的时代。
(望看这片血红的土地,颜歆只是淡然一笑。他没有那种悲天悯人的圣人情怀。战争就是战争,不是靠儿女情长来解决的。只能是以暴制暴,以杀止杀。认识到这一点,他就不会对那片似血染红的土地大肆泛滥背上了。他笑着说:“只有血的颜色,才能对权力作出最恰当的解释。它既诠释了权力的来路,又标明权力的代价。只不过古道更简单明了的诠明权力的暴力内涵。只有血染得兵戈才能成为这里的权标,才能震慑这里的蛮族……”)
秋风萧瑟,大片的血江之地像一块块皮癣斑嵌在这片辽阔的平原上,在夕阳的血辉下显得格外悲凉。红,似血浸染了这片地域,又或者根本就是血染的。这血域大多白骨散弃,这些骨块有的早已被土尘所淹,有的则是半埋半露,还有的则零零碎碎的散落在杂草间,曝骨日月之下。冷风萧萧,呜咽声起,是风在唱着悲歌,还是白骨的悲鸣?
血泪白骨,累出的是英雄的传说,人们给他们取了个神圣而光荣的名字——烈士,然而那些被人们所歌颂的英雄烈士却骨落荒野,连个全骸都没留下。当幽风的一代又一代俊杰们热血沸腾的踏上远征古道的管时,是否想过,那历代远征的英雄们有多少人回归?
昏阳将沉未沉。
风鸣鸣的卷过山林,刷落大片黄叶。
习冰,名将厉翮之女,行事只遵循一条原则——为己不为人。当然对于心上人是例外的,拥有过人的军事天赋,但讨厌争斗讨厌压力,不愿奉身战争。所用武器为神器星月传说中的月耀传说。习冰希望成为家国的高层人员(只限于财政部),手握重权,只是她不知自己能否活到那一天,甚至于明天。
望向浑黄的长天,习冰指天而问:“为什么我的义父不是财务部长,而是一位统帅?苍天啊,你可知道上战场就要打仗,打仗就有可能送命?别人死了不要紧,我要是死了可怎么办?”苍天无语,围坐在一边的百余数士兵更是无语。这叫什么话,别人死得你习大小姐就死不得?
“我还年青,我不想这么早死的……”习冰无奈的垂下之指天的手,垂头丧气的坐到地上,开始咒骂起来。没人能听清楚她在骂什么,只是看她那副愤恨的表情,就知道她骂得绝对难听。至于骂谁,他们是不知道的,也是不敢去问的。习冰的心腹心安蒂斯小心翼翼的凑到她身边,才大致听出了一些内容。绝对的粗俗难听。
习冰是一万个不愿意意到魔族的占领地域来“潇洒”走一回的,然而厉翮的一纸军令和几名鼓励的话充把她踢进了这个危险境地。“分配给我二百五十个人,就叫我去把魔族将领的脑袋搬回家,你当我是二百五啊?”习冰当时是这样对厉翮说的,但是军令如山,习冰最后还是不甘心的领着二百五十名士兵去做回二百五了。跑到魔族的驻军之地去撒野,这绝对是找死。对于习冰而言,她最多和死神擦肩而过,不会真的与它上正着。到是这二百五恐怕要结果于魔刃之下了。不出所料,两天下来这批热血青年已有半数人与死神称兄道弟去了。现在,这些一见敌人就热血沸腾,想要与魔族一拼高下的勇士们开始冷却自己的血液,他们不想“有幸”成为烈士中的一员。
“神啊,我很想你,但请你原谅我暂时还不能到你身边去。”
习冰扫视众人,很想知道是谁说了这句话。最后,她的目光定格在安蒂斯身上。
“大人,不是我说的。”安蒂斯耸耸肩,以示自己是无辜的,然后伸手指向邻坐人员的鼻尖。
“我知道,”习冰挥手指去落在肩上的黄叶说“你这家伙是不信神的,怎么会去想神。”
安蒂斯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小声嘀咕:“很少有杀手有宗教信仰的。”
“赞美光明神,希望您老人家跟死神打个招呼,告诉他不我想他,也不想去他的身边。”一位士兵说。
习冰瞥了他一眼,惊奇的问道:“你信仰光明神?”
幽风的主神是凤凰之神与和平女神,而不是光明神。做为幽风的子民,竟然信奉雪氏王朝的主神,她能不奇怪吗?
“不,我只信奉战神,只是听别人说过光明神与死神关系不错,想让他帮忙调解一下死神对我们的态度。”
“嗯,不知阁下从哪能里听说他们关系不错的?”习冰又问。
“那个……大人,我能先问您一个问题吗?”
“问。”
“光明神是男的还是女的?”
“这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是女的她就是死神的女朋友,是男的他就是死神的哥哥。”
“哦,这个说法还是新颖的,不知哪部神话传说上有此记载?”
“都有啦,您想想,凡是神话中他们俩个都是对立关系,却从不灭杀对方,不是有感情在里面他们还会放过自己的最大敌人?”
“……神是杀不死的,”习冰说,“可是,人却是很容易死的,我们不想念神并不代表他不想念我们。就算死神不想见到我们,魔族也会很乐意把我们送到死神身边的。”
作者题外话:我无话可说。。。。
第二章 习冰
“可是,……我还不想死。”
说完这句话,习冰忍不住哭了起来。
众人摇头,无奈的把你转向别处,以示自己什么也没看见。按理说虎父该是无犬女的,她习冰也该是个强硬人物的,只是现实中……看样子收养的就是收养的,在血统上一点也没有继承名将的优秀基因。见证名将之女的软弱不是他们想做的,自然就只有转移视线了。
不只是你习冰,这里没有一个人会是那种“我很想死,快来杀我”的找死型人物。这是所有士兵的心声,只是没人会像习冰这样大胆的表现出来。军人不是圣人,无法做到生死置外的超然,但也不该如此懦弱的。生命可贵,但是在职责面前,它往往要退居二线的。如果真的“光荣了,他们也是无怨无悔的。为国捐躯是一种荣耀,军人的荣耀。但对某两位被强征入伍的人来说,他们不需要荣耀这种东西。他需要的,是命。
身为杀手的安蒂斯考虑着该何时开溜,他还没什么崇高的精神信仰能支持他去跟一帮“热心”的想送他们回归神的怀抱的魔族士兵打交道。
黄叶打着旋儿落下,沙沙轻响,听在耳里像死神临近的脚步声。
习冰低声抽泣着,见没人理自己他又抽咽着问:“我会死在这鬼地方么?”
脆弱!她习冰现在一定是最脆弱的时候,安蒂斯心想,该我表现的时候了。
“大人,您不会死的,有我安蒂斯保护您呢。”安蒂斯神色激动,满面红光,紧贴着习冰做出一副我会永远守护你的样子。
“你滚!再敢跟我提一个死字,我马上就送你去死。”习冰气愤的一脚将安蒂斯踹到一边,擦干了两眼中的泪水后,十分不爽道。“像本小姐这么善良的人怎么可能是短命鬼。要知道好人会是有好报的。”
好人?
安蒂斯上下打量习冰,就是看不出她哪能点像好人。顶多只是看出她是一个将“好”字拆成两半的那一类人——女子。而且他还没忘记自己与习冰第一次相遇的情景。
半年前,他这个在大陆上无名无气的三流杀手流落街头,沦为乞丐。接不到任务就赚不到钱,落魄至斯当属自然。据说曾沿街乞讨的他还一度与乞丐联会的会长结交论辈,称兄道弟。当然这只是据他回忆所说,不足为信。在流云城中乞讨几天也无收获的安蒂斯因做乞讨这一行也收入微薄,无奈之下又改行当小偷。当他把脏兮兮的贼手伸向肥商腰包时,另一只白净的玉手也同时探向此肥商腰包。习冰,刚逛商场,花光了这一月的生活费用买了一身名牌服饰,正计划着从别处搞点钱以补充自己空亏的腰包。肥商的腰包正好诱惑了她,于是上演了二贼偷一物的好戏。两只贼手在距肥商钱包几厘处悄无声息的交招数次,都未能奈何对方,最后以习冰一声高呼:“抓小偷——”而结束了交锋。
安蒂斯被宪兵逮捕。在厚着脸皮大喊冤枉无效后,他指习冰说她也是小偷。习冰睁大她那双水光流转,倍显纯真、无辜与委屈的黑眸,让人一看就不忍怀疑。更何况习冰一身名牌衣饰,一看就是有钱人家,谁会怀疑她会偷东西。
宪兵狠狠的扇了安蒂斯一个耳光,呵斥道:“你小子没看报纸吧?习小姐乃厉统领的女儿,身价百万,如何会去干偷摸勾当?”
“报纸?”安蒂斯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又怎么会有闲钱去买报纸看。
宪兵摊开一份帝都快报,报纸版着新闻:统领之女半夜出走,卫兵携狗千里追踪。旁边是习冰的特大影象,占据了半个版面,另一面则是详细叙述习冰翘家情节。大意就是她嫌老布置的作业太多,又没人敢代她做功课,一气之下就敲晕了贴身侍卫,留书出走了。
看着报纸上的图片,习冰僵笑两声:“纯属虚言,我只是出来旅游的……”
后来,这两小偷一人被护送回帝都统领府,还有一人被扭送大牢。同偷一样东西,待遇却如此有别。可叹命运待人不公啊。还好习冰不是太没良心的人,一声令下就召他这个倒霉蛋去做了小跟班。安蒂斯做小跟班也做得称职,端茶倒水兼哄人,样样干得。最后习冰被厉翮下令绑到古道,最先被绑的人也是他安蒂斯。按他安蒂斯的意思就是,一个小偷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好人。在魔武大陆,根本不存在侠盗一词,也就谈不上什么劫富济贫了。所以小偷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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