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夫尽心,奴家先谢过了。不知您那秘方,需要多少银两?”留疤是一定的,林芷岚没有侥幸心理,只是她手里只有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后做生意的本钱,秘方这种东西,想必物以稀为贵,如果要价太高,她只能放弃。
“王娘子的品行,老朽听闻之后深深敬佩,莫说只是消痕的方子,就是救命的珍贵药材,老朽也定当全力相助。银子之事就不必再提了。”李大夫摆摆手说道。
“这可使不得。”
“如何使不得,王娘子为我盐官县除了一霸,便是我盐官县的恩人!”
读书进学,入仕为官,只是极少部分幸运儿的专利。更多的读书人,学业不成,只得另谋生路,或给官员当幕僚、师爷,或给大户人家做西席、账房,也有不少人,会选择从医。古时医者,多是科举不弟的读书人,读书人酸腐,但读书人极重气节,大到名臣将相,小到青楼女子,但凡不畏权贵,清高自爱之人,都被读书人所推崇。
林芷岚的品行,连身为县太爷的常仁志都赞叹不已,更别提有医者仁心的李大夫了。林芷岚数次辞谢,李大夫坚决不取分文,到后来,还是年轻的林芷岚没坚持住,李大夫大获全胜,欢乐地给林芷岚治伤。
“要忌口,饭菜用得清淡些,伤口莫沾水,保持干爽,明日老朽再来给你换药。”李大夫对林芷岚那是一万个上心,不断嘱咐道。
“奴家谢过李大夫,奴家尚有一事想问?”
“请说。”
“奴家治伤用的药,对孩子可有影响?”林芷岚微红着脸含蓄地问道。
李大夫看到杨婆子怀里的宝儿,五个月大,正是吃奶的时候,便明了林芷岚所问,温和地说道:“并无影响,王娘子宽心。”
晚上躺在床上,林芷岚回忆这几日的事,只觉得像做了一个噩梦,如今梦醒了,她长长松了一口气,总算是熬过去了。见宝儿很精神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嘴里“咿咿呀呀”说个不停,林芷岚莫名开心地笑了。
想当初发现有身孕的时候,林芷岚本不打算要宝儿,可王子墨一直坚持留下来,林芷岚很庆幸自己听了王子墨的话,看着灵机可爱的闺女,她怎么舍得不要。
林芷岚伸手盖住宝儿的眼睛,宝儿用她胖胖的小手使劲拉扯,嘴里还发出不乐意的声音。
“宝儿乖,娘现下丑了,莫看。”林芷岚逗着宝儿说道。
五个月大的宝儿,哪里听得懂林芷岚的话,但她就是可以消除林芷岚心里一直憋着的委屈。只见宝儿使出吃奶的劲,拉下林芷岚的手,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林芷岚,“咿咿呀呀”地伸手要林芷岚抱她,林芷岚心软,将宝儿搂里怀里,小家伙伸出小手,轻轻地盖在林芷岚包了纱布的伤口上,很轻很轻,好似怕弄疼林芷岚。
双眼模糊,林芷岚极力将眼泪眨回去,她知道宝儿什么都不懂,可是这样一个无心的举动,就让她这个做娘的心甘情愿为她拼死拼活。
“宝儿是娘的小棉袄,对不对?”林芷岚哽咽着,亲着宝儿,心都要融化了。
收获的季节,整个王家庄持续着沸腾。南方多日暖,多雨水,这里农户们都是种两季稻,头一季称为早稻,后一季称为晚稻,早稻每年四月(农历,以下皆为农历)中播种,到七月初可以收割,晚稻是早稻收割后马上种下去,以多抢些光热。七月初,早晚稻交替之际,也被人称为“双抢”,即抢播抢种,这个时候,庄里没有人是闲着的。
其实,王家庄里倒是有一个人特别清闲,那就是林芷岚,因为不能出现在众人面前,所以她被王子墨关在家里享清福。在王子墨顶着毒日头挥汗如雨,一身是泥之时,林芷岚穿着自制的棉布t恤,小热裤,晃着白花花的大腿,坐在通风的门口吃着在井里冰过的西瓜。
知了叫得真烦人啊,吵得都不能午睡,“唰”一大口西瓜;太阳真大,风都是热的,“唰”又一大口西瓜;王子墨说今天吃鱼,这笨蛋估计是抓不到的,还不得求着陈旺树,“唰”再一大口西瓜。林芷岚百般无聊,拿着勺子不停地挖着。
而另一边,王子墨撑着被晒红的脸,拿着镰刀吃力地割稻,她觉得自己的腰和胳膊都快断了。直起身歇歇,看到隔壁地里陈旺树像头蛮牛一般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收割,王子墨就觉得压力很大。回头看看自己的这亩地,两日了,还剩一些,而陈旺树则是快收三亩地了,王子墨不由哀嚎:“树哥,与你一起干活真是打击人!”
“你是读书人,干这些自然比不上我,回头去卖米,我可只有给你打下手的份。”陈旺树抹了把汗,继续干活。
早稻口感不好,农户们一般都是卖了,换些生活用品,晚稻才是一年的口粮。庄稼人不识字,人又老实,每每去城里卖稻米,总会吃亏些。别看王子墨软了吧唧的性子,能学好账房里的本事,本身就说明她是个精明人,帮着庄里人卖米,总能让大伙儿多得几个铜子。
王子墨看到陈旺树三亩地都快割完了,只得咬牙继续,到了未时末,总算是割完了,但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又是捆稻子,又是运到陈旺树家里,天将将黑,才算是圆满结束。
“小二,今日累着了吧,你别回去自己做饭了,在大娘家用些吧。”陈旺树的老娘艾氏亲切地说道。
“不了,大娘,我早上留了饭,今晚不用会坏的。”王子墨现下全身都是软的,可是想到家里还有个林芷岚,她必须得回去做饭呢。
“那成,你早些歇息,明日还要犁地插秧,你这些稻子放大娘家就放心吧。”艾氏看着王子墨好好的一个读书人,拼了命的种地,心里不是滋味,看看她那双修长白嫩的手,原本是拿笔的,金贵着呢,现下又是口子又是水泡,怪可怜的。
王子墨疲惫地回家,虽然心里还记得要给林芷岚抓鱼,但她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实在满足不了林芷岚。
“王子墨,怎么才回来,我都饿死了,鱼呢?”林芷岚闷了一日,见王子墨进院,欢快地跑出去,只是,见到的王子墨,居然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岚儿,今日我有些累,明日我去抓可好?”王子墨拖着沉重的腿,一屁股坐在屋檐下的椅子上。
“你这是怎么了,先喝口水,我给你打水洗脸。”林芷岚见王子墨胳膊垂着不动,便亲自喂她水喝,整整喝了两大碗,王子墨才不要了。
林芷岚打水过来的时候,王子墨已经累得睡着了。双眼闭着,挡住了原本明亮的双眼,脸上被晒出的红斑还没有消下去,脖子里都是汗渍,地里的泥糊过了小腿,而那垂下的手,则是触目惊心的血口子和血水泡。
你这个逞强的笨蛋,真把自己当男人了,这么不爱惜自己!
林芷岚一边埋怨着,一边心疼着,轻柔的给她擦脸洗手,又寻了针挑了血水泡,用盐水将两只手洗干净,家里没有膏药可以敷,只能将就着用干净的棉布给裹了。
见王子墨睡得沉,林芷岚也没搬动她,自己到厨房里生火做饭。她喜欢看王子墨做饭的样子,所以也知道做饭的步骤,只是真当自己上手了,才知道做饭有多难。
饭做成了粥,菜炒成了看不懂的东西,林芷岚看着桌上自己的杰作,又凝视王子墨疲惫瘦弱的身子,她终于明白,在这里活着有多难!而王子墨给自己创造的幸福生活,饱含了这孩子多少的心血,这份情,太重了。
第10章 再近
年轻就是好,沉睡了一晚的王子墨,又原地满血复活了,只是,家里怎么感觉不一样了。爱睡懒觉的林芷岚,居然起得比自己还早,王子墨在院子里寻到林芷岚,发现她在洗衣服。
“岚儿,我来。”
王子墨卷了袖子就要去抢,却被林芷岚横了一眼。
“看看你的手,血爪子似的,还洗衣服!”
“哎,那我去做早饭。”林芷岚自从清醒过来,就经常欺负王子墨,王子墨对林芷岚有着本能的畏惧。
“我做好了,你洗了脸先去吃,我洗完衣服就过来。”
王子墨洗了脸,把粥盛好,坐在一边等林芷岚。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天上仙女突然下凡尘体验生活,好有违和感。洗衣服,做饭,屋子也收拾过了,王子墨挠挠头,不明白林芷岚为何变得如此勤快。
“怎么不吃,嫌我做的不好?”林芷岚见不得王子墨那傻样,眼睛都粘在自己身上,真别扭。
“我等你一起吃,快坐,真好吃!”
口是心非,这粥是糊的!
林芷岚嫌弃自己做的粥,但王子墨一天没吃东西了,早饿得不行,她也不是讲究人,能吃饱,毒不死就成了。
林芷岚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子墨,越发的心疼,也不装样子凶她了,柔声说道:“王子墨,这是你家,但你收留了我,所以我也把这里当成是我的家,你就是我的亲人。以后凡事别一个人扛着,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好吗?”
这样的话,王子墨从来没有听过,她生来就是被人抛弃的,爹不认她,娘不要她,村里人也嫌弃她,把她当成野种看待。突然之间,有这么一个人,告诉她,我们是亲人,我们一起分担生活的艰辛,这看似平淡的话,却触动了王子墨的心。
王子墨是一个性子很软的人,她不计较别人怎么说她,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法让别人对自己改观,这是她爹娘种下的因,所以她必须尝这个果。可是,她真的不计较吗?她自然计较,心里对这事耿耿于怀,没有哪个人会贱到别人说自己是野种而无动于衷。她也想被别人认可、接纳,她愿意付出,她更想得到收获。
看着林芷岚漂亮的脸,那脸上满是关怀与心疼,王子墨重重点头,低头含糊地说道:“谢谢!”
两人之间,一下子感觉近了。一个再也不把对方当成大户人家的小娘子,好吃好喝供着,另一个则暗自决定,不能事事都依赖对方。
“我吃饱了,去田里了。”
“去吧,碗放着我来洗。”
多么平常平静平淡的话,可这样才算是个家啊。
孩子的心很纯净,给她一块糖就能甜到心里。王子墨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腰背直了,头抬起来了,走路都变得松快不少,棉布包着血爪子,插秧的速度还挺快的。
“你回来啦,我做好饭了,洗脸水放在院子里,快点哦,我饿死了。”林芷岚相当有成就感地看向务农归来的王子墨,邀功似的,不过对于林芷岚来说,做饭真的,很难。
王子墨闻言,快速抹了把脸,上桌用饭,年轻人饿不起啊。
可是。。。。。。
“这是什么?”
“豆芽。”
“这个呢?”
“韭菜。”
“这个呢?”
“红枣粥!”
“你给我切个西瓜吧。”
“王子墨,你吃不吃!”林芷岚忍无可忍,又恢复了彪悍的样子。
“吃,我吃!”王子墨倒底是性子软啊,得瑟才没一会儿的功夫,又变回去了。
吵吵闹闹,相亲相爱,跟着陈家一起打稻脱壳,王子墨家里也有余粮了。
星星点点,两人熄了灯,在床上夜话。
“岚儿,明日我去县城卖米,你想要些什么?”王子墨讨好地问道。
“家里油盐酱醋都快没了。还有,眼看着天要凉了,你扯些布吧。最好切块猪肉,还有糕点,栗子糕啊,松花糕啊,哦,对了,还有白糖糕!要不咱们养几只鸡、吧,时不时吃个鸡蛋补补,你还是长身子的时候。。。。。。”
“好,都好,你再想想,别漏了。”林芷岚所有的要求,王子墨都接受。
“其实,我想和你一起去。日日在家里,闷死了。”林芷岚见王子墨今日特别好说话,扯着她的胳膊撒娇。
“明日怕是不行,我和树哥一块儿去的,下次吧。”王子墨为难道。
“你这算不算草屋藏娇。”林芷岚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为难王子墨,并不计较。
“委屈你了,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应该在金屋里才适合。”这几日王子墨下地着实累垮了,家里的事都是林芷岚做的,王子墨觉得让林芷岚这样漂亮的女人做家务,实在是太委屈她了。
“你觉得我漂亮?”林芷岚抬起头,闪着大眼睛问道。
“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王子墨认真地看着林芷岚,点头说道。
黑夜之中,王子墨就着月光,明亮的双眼看着林芷岚,她发现在这种朦胧的环境里,穿着露胳膊露腿的林芷岚,居然有着一股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妖冶,魅惑,双眼根本移不开,似乎自己的魂,都被林芷岚勾走了。
林芷岚发现王子墨的眼神变了,不似以往那般纯净,清澈,心想这孩子难道开窍了?
林芷岚来到这里,头一个见到的就是王子墨,而且再也没有见过其他人,她不记得自己以前的那些事,但她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想再找一个像王子墨这样待自己这么好的人,怕是不能的,而以前,也是没有的。
王子墨陪着林芷岚,度过了林芷岚最迷茫的日子,王子墨用着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林芷岚过得平静幸福,人这一生,能得这样一个人陪着自己,便是最大的幸运。这些天,看到王子墨为了她们的生计累到脱力,林芷岚心里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在为她挑血水泡之时,在给她洗脸之时,有那么一刹那,林芷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将这个孩子放在心里,不再是以前所想的搭伙过日子。只是,她们同为女子,为世俗不容,王子墨又纯的像一杯白开水,也许对这样的感情会有排斥,也许只是把自己当成姐姐看待。
可是现下,王子墨看着自己,居然再也不是单纯的欣赏,眼里多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这让林芷岚心中被压抑的念头,又莫明地升起了。
“真的漂亮?”
慢慢靠近,双手搂着王子墨的脖子,与她对视,因紧张而有些沙哑的声音极具诱惑。
“漂亮。”王子墨觉得自己嗓子很干,身子不自觉得僵硬。
“喜欢吗?”再次拉近,对方的鼻息已经扑在自己的脸上,很灼热。
“喜欢。”王子墨觉得头有些晕,像是被催眠似的,只是这种奇怪的感觉,让她有些期待。
“想亲我一下吗?”林芷岚将身子紧紧贴着王子墨,柔软温热的感觉传过来,让自己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王子墨感觉身子已经不受大脑控制了,双手自发搂着林芷岚纤细的腰肢,那柔软富有弹性的触感令她不自觉的轻轻揉捏,换来林芷岚越发急促的呼吸。王子墨紧张地咽着口水,只是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声音大得如打雷一般。
“想不想亲我?”林芷岚手抚上王子墨的脸,将两人的额头抵在一起,两人之间,已经没有缝隙了。
湿湿软软的触觉,让得林芷岚舒服地闭上了眼,全心体会这种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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