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丁克感到身后出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立即便知道是女盗贼梅丝来了。
“谈得怎样?”丁克问道。
“谁?!”辛巴达立即站起来,看着丁克的身旁,干草被微微地压了下去。
“反应不错!”梅丝撤去了潜行术,“可惜比你的领主朋友差点,这家伙恐怕在我距离十米的时候就现我了吧。”
“哦,是你呀!你看起来可比上次船上要漂亮。”辛巴达一下就认出了梅丝。
梅丝愣了愣神。
辛巴达解释说:“我记得你身上月桂的味道。”
梅丝笑笑:“还没谢谢你上次的好意。”
“没有帮上忙。”辛巴达憨直地笑笑。
“有心就好了。今晚上的事情完了,我请您喝酒吧。在你住的小酒馆中。”
“喝酒啊,好!好!一定到!一定到!”辛巴达笑嘻嘻地说道,“我叫辛巴达,你呢?唔,你还知道我住的地方?”
这话表明喝酒对辛巴达有极高的吸引力,别的倒在其次。
“我叫梅丝,安德森老板就是我的爷爷。”
辛巴达愣了愣,突然笑着说道:“难怪我觉得你这么亲切,原来是安德森老爹的孙女儿啊!老爹可真有福气,还有个这么漂亮的孙女儿。”
丁克实在看不下去了,心想连野蛮人见了美女也生出那么多话,于是就来了一句:“辛巴达,你不是见了人家梅丝漂亮就想套近乎吧!平时也不见你有这么多话。”
“梅丝确实漂亮啊!”辛巴达高声嚷道,“虽然比不上你那个马背上的天使,但是辛巴达觉得,和你的女管家比起来,可是不相上下的。”
“真……真的吗?”梅丝红着脸问道,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小女儿之态。
“野蛮人可没有学会说谎!”辛巴达一脸坦然。
“谢谢!”梅丝的声音很低,但是能听出她的喜悦。她还用那双盗贼特有的明亮眼睛偷偷地瞟了眼丁克。
丁克察觉到这个眼神,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立即说道:“我说梅丝,你打什么主意呢?你还没有回答我,究竟和维兰瑟谈得怎样了?”
梅丝突然抬起头来,看了丁克一眼,不屑地说道:“本小姐出马,还不手到擒来。”
“损失多少宝贝?”丁克问道,似乎这才是他最关心的。
梅丝迟疑一下,叹了口气,挤出一个笑容:“除了这把隐形细剑,凡是亮晶晶的东西都被你的妹妹维兰瑟用来充实她的宝库去了。这不,我一听到警报声,就取了武器前来帮忙。不然真是轻装上阵了。”
“我就知道,维兰瑟的胃口很大。你身上偏偏又都是好东西。这下完了,一件也别想从她嘴巴里再弄出来。”瞧梅丝一脸无奈的样子,丁克感同身受,却找不出一句安慰的话来,唯有出一阵哀叹。
“不错,和她相处的几个小时里,她似乎吃很多水果。”梅丝显然搞错了丁克这话的真正涵义,她说道,“唔!你这个当哥哥的不给维兰瑟别的东西吃吗?你的经济真的那么拮据?可怜的维兰瑟!”
“你想到哪里去了……”丁克嚷道,但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几秒钟后,他才两手一摊,补充道,“她自己要保持体型,没办法。”
“是这样啊!”梅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她突然睁大了眼睛,“但是,维兰瑟还是个孩子啊!你这个做哥哥的应该多关心关心她的身体。说!你不是看着人家小姑娘漂亮,心存妒忌,就对此不理不睬吧!”
“我……”丁克不知道自己该作何解释,干脆闭嘴了。
梅丝见丁克不说话,突然扑哧一笑,说道:“跟你开玩笑啦!以后我可是你的私人助理,是你妹妹维兰瑟小姐亲自任命的哟!”
“那你就负责让我的荷包迅鼓胀起来吧!”丁克来了一句。
“我会的!”梅丝说道,“那你把那些战利品交出来吧!我好入账。”
“不!”丁克赶紧捂着钱袋子跳开,那动作和神情像极了一个保护玩具的孩子。
梅丝和辛巴达相互看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三人才开始行动。循着圣地亚哥留下的气味,他们只用了半小时便赶到了红叶沼泽边沿的一处山丘后。
在山丘下面的一块空地上,好几堆篝火在熊熊燃烧,愤怒的哥布林族长巴林正站在一个石头构筑的祭坛前挥舞着手中的法杖咆哮。
圣地亚哥正在那里口若悬河地说着什么,他越说,族长的火气就越大,气急败坏地来回踱步,不断地尖啸着召集哥布林战士。越来越多的哥布林从地下洞**中跑出来,不大工夫,空地上就聚集了上千人。
他们挥舞着稀奇古怪的武器和盾牌应和着族长的尖啸,这些武器有的是自制的,有的是来自于人类世界的,但是都被他们赋予了哥布林独特的印记。
一双双火红的眼睛在火光的映衬下出那种邪恶的光辉,仿佛是一群恶魔正要起一场战争。
“梅丝,干掉那个拿法杖的家伙!”丁克压低声音说道。
梅丝点点头,取出腰间的手弩,瞄准,射击,哥布林族长巴林应声而倒,正中眉心。
立即,哥布林开始四下逃窜,场面一片混乱,丁克为了立威,率先冲下去就是一顿砍瓜切菜地屠杀。他知道,光是除掉族长虽能让哥布林安分一阵子,但是必须给他们留下点印象,否则这些家伙以为对手并不强大,卷土重来的时候就会平添很多麻烦。
“别杀我!”丁克在干掉十来个哥布林后,一个正要被他一拳打死的哥布林跪在地上哀求道,“别杀我!我不想死!呜呜……”
“圣地亚哥?”丁克一愣,现正是那个自称族长侄子的哥布林。
“就是我!领主大人,别杀我呀!”
丁克一脚踢翻了一个从他侧面偷袭他的哥布林战士,抓住圣地亚哥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给我一个理由。”
“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圣地亚哥赶紧说道。
“你能给我什么?”丁克问。
“我收藏了很多金币,哦,还有宝石。”圣地亚哥一边说,以便掏出一个胀鼓鼓的钱袋子,里面装着各种古代金币和成色不错的宝石。
“杀了你,我同样能拿到它们。”丁克一把夺过他的钱袋子,用事实说话。
圣地亚哥显然没有预料到丁克会这样干,他咬咬牙,又结结巴巴地说道:“我还……还知道一个宝藏,就埋在沼泽深处。你……杀了我,就没有人带你去了。”
“哦,说来听听!”听说有宝藏,丁克立即来了兴趣。
“你不杀我了?”圣地亚哥狐疑地望着眼前这个人类。
“那要看你口中的宝藏能否买下你的命。”丁克笑笑。这笑容落入圣地亚哥的眼中,只觉得这完全是魔鬼的微笑,不由得哆嗦一阵。
“我的命,不……不值钱,一定……一定能买下来。”圣地亚哥献媚地说道,但是断断续续的话难以掩饰他的惊恐。
“那你叫他们停下来。”丁克反手抓住飞来的矛枪,顺手投向一个正准备偷袭他的哥布林。矛枪透体而入,带着哥布林的身体砸向另一个探头探脑的哥布林,一箭双雕。
圣地亚哥吓得浑身抖,但他还是咬牙说道:“我叫他们,他们不会理会的,族长死了,他们谁也不听。您叫您的人停下来就好了。再杀下去,就没有人为您挖宝藏了。”
“停!”丁克闻言,认为有道理,立即大吼一声。
“怎么?我还没有过瘾呢!”辛巴达闻言,立即停手。可是他的对手可不理会,一柄双刃飞斧朝他的右肩砸了过来,眼看就要砍入他身体的时候,稳稳抓住了它。
“我说辛巴达,你最好停停手,不然,你的酒钱就要泡汤了。”
“哦!”辛巴达冲那个偷袭他的哥布林笑笑,照准他的脑门儿扔去,立即,啊地一声惨叫,脑浆四溅。而辛巴达呢,笑容不减。
其余的哥布林看到这种情况,知道反抗已然徒劳,立即怪叫着四下奔逃,这一逃,动摇了那些还妄想依靠数量取胜的哥布林,连那些原本还想寻机偷袭的也飞快地从掩体里撤走了。
除了那些身受重伤的哥布林还在地上惨叫着,其余的全部不见了踪影。
丁克摇摇头,心想这家伙还真是有点嗜血,应该上战场才对。如果以后遇到了战争,一定让他领兵征战。
“还有你,梅丝!”丁克又吼道,“不用这么急清理战场吧。这次的战利品我们三人要均分。”
“知道啦!”梅丝一边抓起一个钱袋子,一边从里面抓出几颗宝石仔细看看,“我只是帮维兰瑟找点漂亮的物件,想必我们的野蛮人朋友不会建议吧。”
“你喜欢,全部拿去就是。”辛巴达笑着说道,然后蹲下身子在哥布林的身上翻找一阵,将找出的钱袋子全部交到梅丝手中。
“唔,不得不说,你和维兰瑟真是投缘!相识才一天,就比我这个做哥哥的强。”丁克很想问梅丝是不是脑子烧坏了,难道维兰瑟真有那么大的魅力。
“男人嘛!”梅丝撇撇嘴,“哪有我们女孩子注重感情?”
丁克张了张嘴,又把话咽了回去,转而说道:“现在,圣地亚哥,带我们去你口中的宝藏吧!千万别耍花样,否则……”
丁克扫了眼地上那些哥布林的尸体,圣地亚哥理解他的意思,神色间闪过一丝恐惧,重重地点点头。
28、兽人
为了防止圣地亚哥耍花样,梅丝自告奋勇地走在了前面,举着一颗着白光的魔法水晶作为照明之用。作为盗贼,她对机关埋伏有特别的敏锐,倒是不怕有什么危险。
于是丁克和辛巴达在圣地亚哥的指引下,跟着梅丝沿一条还算平坦的小路进入红叶沼泽的腹地。
和丁克想象的不同,红叶沼泽并非死寂的处所,而是充满了勃勃生机,只是那些从黑暗中传来的叫声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但是这种恐惧感很快就被一股奇异的浓香代替了,正是先前就一直闻到的血提散出来的芬芳。
越往里面走,血提的芬芳就变得越浓厚。这种美酒一样的醇香飘荡在略带**的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
辛巴达一路叨唠着要回去开一壶血提酒痛饮一番。丁克自然满口答应,他自己的酒虫也被血提那种醇香勾出来了。
谁也不曾想到,印象中特别难种植的血提竟然在这里俯拾即是。询问了一下战战兢兢的圣地亚哥,原来,早在两百年前,几个哥布林就在一个冒险者的尸骸旁边找到了几株小的藤状植物,他们是被血提那诱人的芬芳吸引而来。
他们并不知道这种东西叫做血提,可以食用,但是诱人的芬芳促使他们冒险。哥布林是胆小的,但是他们却懂得怂恿别人,于是一个最瘦小的哥布林被推选为尝试者。
可怜的尝试者战战兢兢地摘下一颗放在嘴里,在大家的注视下哭丧着脸咀嚼一阵,吞下的那一刻险些哭出声来。
尽管那味道鲜美极了,但是尝试者一想到自己随时都会因此丧命,口里的美味立即就变成了毒剂,开始啃噬他的心灵。
这种精神上的煎熬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什么也没有生,他的同伴们还不放心,又让他吞食一颗,还是安然无恙,终于放心了。
稍稍胆大的带头摘下两颗咀嚼一阵后,其他人便将果实哄抢一空。等那个被推举为尝试者的哥布林反应过来,已经为时已晚,仅仅在地上抢到一颗因撕扯而掉到地上的漏网之鱼。
作为族人中第一个尝试这种新食物的哥布林,在一种占有欲的驱使下,他认为这应该是属于他的财富。接下来的一年里,除了觅食和执行族长分配的任务,他就时常守候在此地,等待果实再一次成熟。
有虫子来啃食血提的叶子,他就为它们捉虫;有杂草来争夺血提的养料,他就在第一时间将其除去;有鸟兽靠近这里,他就驱赶它们……
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血提长得更加旺盛。第二年秋天的时候,血提再次开花结果,到了冬天便逐渐成熟,产量增加了好几倍。
可惜,他还未来得及品尝,再次被族人哄抢殆尽,只给他留下几颗。
他伤心地哭了,不是因为没能享受丰收的喜悦,而是因为血提的植株被损毁得厉害。他和这些血提朝夕相处,已然建立了一种感情,这些无言的植物倒像是他的孩子一样,孩子受到了伤害,做父母的当然会心痛难当。
他并不气馁,将折断的植株收拾一下,又将血提的藤蔓重新扶正,帮助它们重新攀附在在他新搭建的架子上……
又是一年精心的照料,血提再次开花结果。
这次他学聪明了,果实还未成熟,就通知了族长,并称愿意将一半敬献。
族长欣然受领,派人特别对血提进行看照,于是当年,这个勤劳的哥布林第一次享受到了丰收的喜悦,而其他想要品尝美味的哥布林只好拿出宝石啊金币之类的稀罕物与他交换。
为了进一步获得族长的支持,他将得来的宝石又分了一半给族长,得了好处的族长非常高兴,便派给了他一个职务,让他专门司职种植血提的事务。
正是因为那次哥布林的哄抢对植株的损毁,这个哥布林现,这些血提除了能用籽粒长出新的植株,还能用它们的藤条进行扦插。于是在得了这个职务之后,便在族长的支持下,带领着一帮哥布林在沼泽里大量地种植血提,一干就是一百多年。
直到他死的前一刻,他还在为他的孩子们捉虫子。
现在,红叶沼泽里到处都能看到血提了,而哥布林根本不用再去管理,每年都能收获大量的果实。
对于丁克来讲,这不啻于一个重大的现。须知,血提是酿制血提酒的原料。如果酿酒师萨隆在,想必能酿制出大6上热销的血提酒来。
何况,就算不能掌握酿制血提酒的这门技术,直接将这些血提运送出去,也绝对是大6上热销的水果。
毫无疑问,这同样是一个宝藏,而且是可再生的那种,子子孙孙都可能享用的。
终于,一行四人来到一座山丘跟前,在一片既像是花园,又像是菜园子的外面停了下来。事实上他们也不得不停下来,前面一道用藤条编织成的篱笆挡住了去路。
“这就是宝藏的入口?”丁克指着黝黑灌木制成的门扉问道。
“对!”圣地亚哥点点头。
不过他立即又摇摇头。只因丁克来了一句:“哦,亲爱的圣地亚哥,你的意思是,宝石是从树上结出来的喽?”
“领主大人,我想说,这就是宝藏的入口,但宝石不是结出来的,是藏在矿脉深处的。”圣地亚哥焦急地解释道。
丁克笑笑:“那么,我怎么闻到了生人的味道?”
“对,我也有这种感觉,有股子牛骚味儿。”辛巴达也说道。
梅丝闻言,脸色微红,好在夜色朦胧,别人根本看不见。
“因为有人把守。”圣地亚哥说道。
“什么人?一个园丁吗?”丁克说道,“想必还养着一头用于耕种的牛。哦,那么他还是一位农夫。一位农夫把守着通往宝藏的入口,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故事呢?”
“不,他是一位牛头人,名叫拉伯雷。”圣地亚哥显得极其认真,他说道,“他喜欢摆弄这些花花草草之类东西,也热衷于耕种。您想必知道,如果有得选择,牛头人更喜欢素食。”
“哦,一位兽人哪!”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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