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我不介意。”说着又抓过我的手,在漂亮的面包上咬了一大口。
“你……”快要被他气死了,世界上还有比他脸皮更厚的人吗。
“有人为自己准备早餐吃起来很香吧。”毅翔回到座位上说道。
“只要你愿意,一打的女生排着队来帮你做早餐。”我朝他翻了个白眼。干嘛非要抢我的面包和牛奶啊,我在心里补了句。
“什么叫一打女生?做早餐应该是身为人妻你的份内之职吧。”毅翔不失时机的教训起我这位不称职的‘妻子’。
我刚要反击,却看见周夕顶着一对核桃眼进了教室。好家伙,一看就是哭了一晚的结果。对了,毅翔昨晚不是也哭了吗,他的眼睛怎么一点肿的迹象都没有?
“喂,发什么呆呢?”
“关你什么事啊。”我看了看手上的面包,乘他不注意塞进了他的嘴巴。“把它给我吃掉!”
“# ;% ;&;amp;amp;……”
“上面沾了你的口水。”我从来不喜欢吃别人咬过的东西。
“不是也沾了你的口水了吗……”毅翔好不容易将面包拨出来,不满地说道。
“反正我不管,有别人口水的东西我可不吃。”
“别以为只有你干净,我也一样不吃别人咬过的东西啊。”
“那刚刚你还吃我咬过的面包干嘛?”
“你没看见我是咬的另一边吗?沾有你口水的地方我连碰都没碰。”
“现在整个面包都沾有你的口水啦。”
最近和他在一起,越来越多的是争吵。臭小子,知道我有多饿吗?简直要疯了,干嘛还要和我抢,这样很好玩吗。现在的我不想看到他这个人,因为怕自己会忍不住和他打起来,我的拳头已经在咯咯作响。
“生气了?”
“是!”换作谁都会生气的。
“还真是小气哎!”
“什么?”是想挨揍了吧,敢说我小气?
我转过头正要给他一拳时,一个精美的饭盒推到我的面前。
“还给你!”毅翔一脸的坏笑。
“这个……”
“没关系,我可不是那么小气的人。”毅翔一副吃定我会感到惊讶的表情说道。
“里面该不会是装着大便之类的东西吧。”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5)
“你有那么无聊并不代表其他人也是。吃那种不是很营养的包装面包对发育可不好,已经够矮了,趁还有些年头长,就赶紧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
难道说之前突然消失在教学楼前,是因为去帮我准备早餐了?
“你……”有些感动。
“在楼下被一位学妹拉住了,硬塞给我的。”
—0— ;我早就应该猜到,他怎么可能那么好心刻意为我做早餐,还用这么精美的饭盒装着。拜托,我可是你的未婚妻,竟然用别人做的便当给我?是成心气我,还是要让我看看别的女生做的料理啊。
“其实你跟云云关系那么好,怎么以前不好好跟她学做料理啊?”
果然!果然是这样没错。得不到云云,所以要让我做她的替代品吗?又是一个自私的家伙,原来男生都是如此。江斯是这样,你林毅翔也同其他男生一样庸俗。
“真是的,一个女生连普通的早餐也不会做,像云云的话可是民间厨神呢。”
是啊,当然了。云云在你们心目中是女神嘛,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做到那种程度。
“干嘛了?”毅翔见我愣神,用手腕捅了我一下。
“云云那么好是吗?”我咬牙切齿地问道。
“当然了。”完全没有发现我生气的家伙。
“那你去找她好了。”也不知道哪来的火气,我一下将饭盒扔在了地上。
瞬间,毅翔的脸色变得煞白。周围所有目光向我投了过来……
一整天我们两个没有说上一句话,放学后我有些不放心,坐上计程车去了医院。该怎么样去面对她?还能像以前一样微笑着说话吗?心里多少为她能得到这么多人的爱而嫉妒。到达医院被告知云云转院了,李泽老师代替她的家长陪同一起去了,至于转去哪所医院没人知道。突然觉得有些失落,所有的人似乎都不会笑啦。周夕这个一天到晚嘻哈的家伙,他的笑容也不见了。就连老天的心情也变得低落起来,阴沉的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在路上漫无目的走着的我一下慌了手脚,将书包抵在胸前,用身体替它遮挡雨水。虽然我读书不怎么样,对待书本我可比任何人都要爱惜。
街道中心人们作鸟兽散,跑向了两旁的商场门口。倾盆而下的雨点像子弹一般落在地上,绽开了一朵朵美丽而短暂的水花。树叶被打得七零八落,有一丝的寒意,一丝的悲凉。
顾不得脚痛,我撒着脚丫跑起来。像我这样在马路中间奔跑的人多不胜数,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离我不到一米距离的一位穿着像睡衣吊带裙的女生,脚上穿着一双只有火柴棍粗细的鞋根的皮鞋。不知道她是顾及形象还是穿高根鞋的关系,一直只踏着小碎步,才眨眼功夫我就跑在了她前面,这才看清楚她的模样,竟然是郑洁!看样子喝了点酒。穿得这么单薄又淋着雨不生病才有鬼,没有多想,我拉起她的手就往前跑。
“哎,你干嘛?”郑洁试图甩开我的手,反而被我握得更紧。或许是酒精的原故,使得她毫无反击之力。
“别吵!”
“喂,要跑你自己跑,很难看哎。”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6)
“身体要紧还是形象要紧?”本人最受不了这类爱雨中漫步的女生。
“我不用你管。”郑洁用力蹬在原地。
“都让你别吵了。”看着她现在的样子,我又气又觉得好笑,将书包扔向了她。
“喂,你这丫头……是想要我替你拿书包吗?”就在郑洁要将我的书包丢在地上时,我的外套盖在了她的脑袋上。
“看看你这样子吧,不想让人担心的话就别再出声!”我是第一次说话这么有气魄,但其实已经冷到身体开始颤抖了。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郑洁反驳道,但已没了之前的气势,也没有再要丢掉书包的意思。
“现在你脸上的妆已经被雨水给卸掉了,不想吓死人的话就老老实实的闭嘴。”这句话果然凑效,对付这种爱慕虚荣的女生,还有什么比面目全毁更可怕的。
我再次牵着她纤细的手(呜~!自愧不如。)往前奔跑。
“哎呀!”
事实证明穿高根鞋跑步是不可行的,穿这种细如火柴棍的高根鞋是更不可行的。才跨出两步,郑洁就摔在了地上,一只鞋的根也脱落了。
“天啊!我新买的名牌鞋!!!”
这丫头,脚不是也扭了一下吗?怎么光知道心疼鞋啊?
“计程车!”前方的一家小口幸运地拦截到了一辆计程车,在那位看起来像是女人丈夫、小孩爸爸的男人打开车门时,我拉着郑洁抢先一步上了车。
“喂,你们两个……”
“对不起了,叔叔!我姐姐心脏病突发,赶着去医院。”
“你才有心脏……啊……”在郑洁哇哇大叫时,我用力掐着她的背,阻止了她的话语。
大小姐,穿帮的话会被痛扁下车的。
乘着那三口之家愣神之时,我啪地一下关上车门,冲着司机说道:“到xx公寓!”郑洁应该也住在附近吧,不然昨天怎么会跑到我那儿去。
“不是去医院吗?”
“她的病回家就ok啦。”
“哎,干嘛要我和你一起做这种丢脸的事情啊?”哀悼完被我掐痛的背及她的鞋子后,郑洁不满地冲我吼道。
“觉得丢脸就下车啊!”我是为了她才做这种缺德的事,想想刚刚那个小男孩还淋着雨呢。噢!上帝把这笔孽债算到我身旁这个臭丫头身上吧。
“什么啊,被你这个丫头莫明其妙地掐了一下,却还要被赶下车,凭什么?”
“不是你自己说丢脸吗?”
“可是现在下车的话更丢脸哎,矮小丑!”
“你把我的外套还给我!”
“以为你的外套我很喜欢吗?要不是你硬要披在我身上,我才不屑碰它一下呢。”
“所以把它还给我啊。”
“你还真是个小气鬼哎!”
“我就是小气鬼怎么了?把外套还给我!”
“臭丫头……扯到我头发了!!!”
唉!我的人生注定以争吵落幕吗?
公寓
把湿衣服换掉后,我开始准备晚餐。有模有样的洗干净了锅勺,打算到客厅去拿方便面。毅翔那小子总是找出各种借口让我做晚餐,就因为他每天早上起的早做了早餐,成天把我当女佣一样使唤。也正因为这样,让我自创了米饭加泡面的‘佳肴’,尽管每次都被他抱怨。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7)
“痛~!”
“嗯?”我低下头看了眼发出尖叫的地方,毅翔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而我的脚踩在了他的手上。“哦,对不起了。”淡淡地语气向他道了歉,我便抱着泡面往厨房走去。
“嗯……算了!”
他这一出人意料的回答让我怔停顿 ;,我回过头看着他疲惫的脸,从刚才他就没有睁开眼睛。想想以往这时,他该躺在电视前吃着薯片,看蜡笔小新才对的呀。今天的他好像格外的安静,难道来那个了?不对,他是男生,哪里会来那个啊。肯定是因为云云的事情……我的心突然痛的厉害,不能再看那张令我伤心的脸啦。
“晚餐……”
“……?”
“又是吃泡面吗?”
“今天晚上有改变。”
“是吗,吃什么?”
“红烧牛肉面。”
“不也还是方便面吗?”毅翔的眼睛这才勉强睁开了,皱着眉头说道。
“之前吃的是辣味的。”我辩解道,一边忙着搅拌刚倒下去的饭粒。
“一样的!”
看到他身心疲惫地靠在墙壁上,我压制住了心中的怒火。其实我并不是刻意压制,而是他的样子让我没办法冲他发火。
“云云……她转院了。”我这个笨蛋在说什么呀?干嘛要告诉他这件事啊,非要让自己看到他为云云担心的样子吗。
“嗯,我知道。”毅翔一副事不关己的语气说道,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你……没事吧?”他该不会伤心过度神经错乱,没了常人的表情反射吧。
“晚餐到底还要多久才好?”毅翔结束了这个话题,仿佛比起云云他更关心填饱肚子的问题。
“哦,就快好了。”
关上火后,我揭开窝盖,将里面的面与饭分成两份装在了刚才装方便面的碗里。一切完毕后,便要开吃了。毅翔对我此举意见颇多,我习以为常和他争辩几句,说着话两个人都没停下往嘴里运送食物。
“有你这样的未婚妻,我看是我倒了八辈子的霉。”
“大家彼此彼此!”我反击道。声音和气势都不能被他盖过,这可是我做人的原则,绝不向恶势力低头。他这种人的头脑里究竟在想什么,以往把我饭菜做得再难吃他都不会报怨,但只要一看到方便面就会发火,说是没营养。
“哪一个女孩子不是下厨为自己的男朋友做出一桌美味佳肴?有谁成天煮方便面的?”
他的话是在暗示我不如云云吗?可恨的家伙!在他心目中,大概云云做什么都是最好的,而我做什么都不如她。我只是一个小丑,成天惹他生气的小丑!
“你……自己爱吃什么自己做去!!!”
女人一旦吃起醋来是件恐怖的事情,我将摆放在自己餐桌前的泡面甩向了毅翔,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寓。该死的毅翔,躲开泡面的攻势后,竟然一句拘留的话都没有,甚至连我的名字都没喊一句。
愤怒会让人的脑袋短路,变得愚蠢,忘记了外面的寒冷。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毛衣,冷的直在原地打哆嗦。现在回去的话,太没面子了。有了,打电话给老妈,让她开车来接我。就骗她说是想她了,去她那里住一段时间。
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8)
就在我把手伸进口袋时,残酷的现实再次证实了我确实是一个冲动起来就忘了一切的笨女人。我怎么可以把那么重要的东西忘在公寓里,更可气的是钱包也没拿,难不成真要我厚着脸皮回去。我沮丧地抬起头观望着这栋庞大的建筑物,一个让我从进去就霉运不断的鬼地方。而且这该死的东西不止一栋,它旁边还有一排‘兄弟姐妹’……郑洁应该就住在这附近,根据一连串的线索表明她住这是没错的。直觉告诉我她应该是和周夕住同一栋,那么就是左边这一栋了,相信我的第六感一定是对的。
503!我累地趴在墙壁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希望是这间!我在心里默默祈祷。呼~!真佩服古代的祖先们,没有移动电话完全靠坚强地毅力去寻找远在千里之外的某人。就这么一栋公寓我都如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想要找的人没撞上,倒撞上几次保安人员,被他丢出去之后,又见缝插针的躲过保安的一双猎犬眼睛。却在我敲了一层楼的门后,再次被保安逮到扔了出去。这样来来回回三四次,我惊奇的发现自己的毅力也已超出了常人,而且因为运动让我不像之前那么冷了。
在我按下第五十六次门铃后,已经抽筋的手愤怒之下用力推向门,那扇一直没反应的门居然自己开了。真是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的人,不知道这回找没找对,万一不是,不会被当贼打出去吧。怀着惴惴不安地心,我踏进了房门。玄关处,迎接我的是一张惨白的脸,不,确切的说是一张敷面膜的脸,看清楚这一点是在我尖叫过后。
“鬼叫什么?”
对,没错啦。这声音就是郑洁!虽然吓了一跳,但总算找到了。
“大晚上敷面膜吓人啊?”我抚摸着我的小心脏,抱怨道。
“难道在课堂上敷吗?”郑洁白了我一眼,便转身去了浴室。
我脱掉鞋打算在客厅等她,再跟她详谈我此行来的目的。相信白天借外套给她,她是不会好意思拒绝的。只要我语气再好一些,住一晚绝对是没问题的。
“天,天啊!”
不能怪我大呼小叫,而是眼前的一幕着实让人吃惊。客厅里周夕系着围裙像个受虐待的小媳妇,正收拾着桌上的碗筷。我的出现也吓了他一跳,手上的碗盘一不小心掉在地上摔碎了。
“见鬼了?”闻声赶来的郑洁生气地一把撕掉脸上的面膜。
“天啊,你们怎么会住在一起?”
“我跟他是未婚夫妻,不行吗?”郑洁说出了这么一句语惊四座的话来。
“可是你们还只是学生啊?”
“是指腹为婚!”一旁的小媳妇开口道。
一秒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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