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死者的丈夫,旧书店店主接到通知后返回家中。他年青、赢弱,不像个店主。见到妻子的尸首后,惊慌失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眼泪一滴一滴地往外流。待他平静些后,小林开始提问,检察官有时也从旁插语,结果却令他们失望,店主全然没有关于罪犯的一丁点线索。“我们平常与人可无冤无仇啊!”说完,年青的店主又啜泣不止。而且,各种调查表明,他从未有过盗窃的劣迹。店主和店主妻子的历史及其它调查事项,都不存在特别的疑点,并且与本故事关系不大,因而略去。最后,刑警对死者身上的许多新伤提出质问,店主极度踌躇之后,终于回答说是她自己搞的。然而,关干其理由,虽经严厉询问,仍得不到清楚的回答。由于他当天夜里~直在外,即使这是虐待的伤痕,也不会伤害其性命,刑警或许是这样考虑的,因而未予深究。
如此这般,当晚的调查告一段落。他们留下我和小五郎的住址、姓名,取下小五郎的指纹。待我们踏上归途,时间已是下半夜一点钟了。
如果警察的侦查没有遗漏而人们的证词也没有说谎的话,这个案子则委实无法解释。然而,据我事后所知,小林刑警第二天进行的所有调查仍一无所获,较之案件发生的当夜,案情无丝毫进展。所有的证人都足以信赖,十一栋房子里的人全部没有值得怀疑之处。对被害者的家乡所进行的调查,也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至少小林刑警——刚才说过,他被人们誉作名侦探——所作的竭尽全力的侦查,只能得出根本无法解释的结论。事后我还听说,作为惟一的物证,小林让人带走的电灯开关上,只有小五郎的手印,没有其他任何发现。也许是小五郎当时手忙脚乱,开关上才留下许多指纹,但全部是小五郎一个人的。小林刑警认为,或许是小五郎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掩盖消除了。
各位读者,故事读到这里,您是否会作出这样的想象——本案杀人犯并不是人,而是猩猩,或印度毒蛇,我就曾这样想过。然而东京D坡并无此类物种,而且证人明明看到室内有男人的身影。即使是猿类也该留下足迹,死人脖子上的指痕岂能是毒蛇所为!
闲话休提。我和小五郎在归途中非常兴奋,海阔天空,谈兴大增,不妨试举一例。
“你知不知道作为小说(黄色的房间)的素材,发生在法国巴黎的RoseDefacourt案?即使到了百年后的今天,那件杀人案也还是个谜。今晚的案子,从罪犯没留下足迹这一点来看,不是与那个案子极其相似吗?”小五郎说。
“是啊,真不可思议啊。经常有人说在日本这样的建筑物里,不可能发生外国侦探小说所写的那样扣人心弦的案件,可我不那么认为,眼前就发生了这样迷离的奇案。能不能破案我没把握,不过,我想通过这个案子试试我的侦探能力。”我说。
我们在一小巷处道别。不知为什么,小五郎那抖动着肩膀,转过小巷离去的背影给我留下奇怪的印象,那件漂亮的条纹浴衣,在黑暗中显得更加与众不同。
(下)推理
十天以后,一天,我前去小五郎的住处拜访。在这十天里,关于这个案子,小五郎和我做了哪些事?想了些什么?得出什么结论?读者可以从今天我和他的谈话中得到充分的了解。
在此以前,我与小五郎只是在茶馆相见,拜访他的宿舍今天还是第一次。以前我曾听他说过这个地方,所以没费什么周折就打听到他的住处。我走到一家香烟店门前,向女主人询问小五郎在不在家。
“啊,在。请等一下,我马上去叫。”
说着,她走到柜台近处的楼梯口,高声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借住在这家二楼,听到喊声应声赶下楼来,看到是我,吃了一惊,说:“啊,请上楼!”我跟在他身后走上二楼。他的房间使我大为惊讶,这房间布置很特别,虽然耳闻小五郎很怪,但确实没想到会怪到这种程度。
四条半日本席的铺面上,全都堆满书籍,只有中间露出一小块榻榻咪,一摞摞书籍宛如石林,高抵天花。房的四周什么也没有,真让人怀疑,在这间房子里他怎么睡觉?主宾二人甚至无处落坐,若不小心,或许会把这书山碰塌。
“实在太挤了。对不起,没有坐垫,请找本软些的书坐吧!”
穿过书山,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落坐的地方。我茫然环顾四周许久。
在此,我应该就这间房子的主人明智小五郎向诸位作一简单的叙述。我与他仅仅是萍水相逢,他有什么经历?靠什么生活?以什么为生活目标?我都一概不晓,只有一点我敢肯定,他是一个无固定职业的游民之一。退一步说,算他是个学究,他也是个行为怪异的学究。他常常说他在研究人,但我终究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仅仅知道,他对犯罪案件和侦探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并且具有令人敬佩的丰富的知识。
他与我年龄相仿,不超过二十五岁,身材精瘦,如先前所说,习惯走路晃肩,但这习惯决非英雄豪杰式的。其走路姿势倒使人想起那位一只手不太自由的牧师神田伯龙。从脸型到声音,小五郎与他酷似——没见过伯龙的读者,各位可以想象一位充满魅力,并极富天才的男士,但不一定是美男子——不过,小五郎的头发更长一些,而且茂密蓬乱,似乎要把头发搞得更密。好像一向不讲究穿戴,通常在棉织衣服上扎一条粗布带。
“你来了,我很高兴。从那以后我们很长时间没见面了。D坡的那件案子现在怎样了?警方好像还没有找到罪犯的线索,是吧?”
小五郎同往常一样手揉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其实,我今天到你这儿来,就是要跟你谈这件事。”在不知如何开始之中我开口说道:“从那以后,我对本案作了各种考虑,不仅考虑,而且我还做了侦探式的现场调查,并且已经得出结论。今天我想对你通报……”
“噢?你这家伙还真不简单啊!那我倒要详细听听啦。”
在他的眼神里浮现出一种明白了什么似的轻蔑而自信的神色,这激励起我这颗有些犹豫的心,我开始信心十足地讲下去:
“在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闻记者,他与负责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许多警察方面的详情。不过,警察一直没有侦查方向。虽然做了各种各样的努力,但都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你还记得那只电灯开关吧?那对他们也没丝毫用处,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纹,他们认为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掩盖了。我知道他们困惑迷茫,因此我就更热心于我的私人调查。你想想,我得到了什么结论?而且我为什么要在向警察报告之前到你这儿来?
“不知道,也没关系。从案发当日我就发现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吧?那两个学生关于罪犯嫌疑的衣服叙述,两个完全相反,一个说黑,一个说白。眼睛再不好使的人也不会把完全相反的黑白两色搞错。我不知道警方对此作何解释,不过,我认为这两人的陈述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罪犯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粗黑条浴衣,出租房中常有的那种出租浴衣。那么,为什么一人看成黑一人看成白了呢?因为他们是从拉门格子的缝中看到的,在那一瞬间,一个人眼睛处于缝隙与衣服白的部分相一致的地方,一个人的眼睛处于与黑的部分相一致的位置。也许这是难得的偶然,但偶然绝不是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也只能做这种考虑。
“在明白了罪犯的衣服是条纹形状之后,这仅仅缩小了侦查范围,还没有找到确实的证据。第二个证据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通过我的新闻记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对指纹——你的指纹——进行了多次检查,结果证实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哎,你有墨汁吗?我想借用一下。”
于是,我给他做了个实验。首先我用墨汁薄薄地涂在右手拇指上,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按上手印。等待指纹晾干,再次在同一手指上涂上墨汁,在原来的指纹上,改变手指的方向仔细按下,这样则清楚地显现出相互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方以为你的指纹压在罪犯的指纹上,从而消除了罪犯的指纹。从现在这个实验可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无论怎样用力.只要指纹是由线条构成的,线与线之间必然会留下先前指纹的痕迹。假如前后指纹完全相同,按的方法毫厘不差,各线完全一致,或许后按的指纹可以掩盖先按的指纹,但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对本案来说,其结论仍然不变。
“如果是罪犯熄灭了电灯,那么,他必然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假想我就是警察,我在你的指纹线与线之间寻找罪犯留下的指纹,可是一点痕迹也没有。也就是说,不管是先是后,在那个开关上只按下了你的指纹,——尚不清楚为什么没有留下书店主人的指纹,也许那个房间的电灯打开以后就没人关过。
“以上事实究竟说明了什么呢?我这样猜想,一个身穿粗黑条纹的男人——这男人与死者青梅竹马,可以考虑失恋而引起的怨恨是他杀人的动机——你知道旧书店男主人每夜外出,于是,趁他不在家之机袭击了他的妻子。没有声音,没有抵抗痕迹,说明死者非常了解那个男人。那男人在充分达到目的后,为了让人们迟一些发现尸体,他熄灭了电灯,然后溜之大吉。但是,他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事先不知道那道拉门的格子没关闭,而且在惊慌之中关闭时,被偶然站在店前的两个学生看到了。之后,虽然他已经逃了出去,但他猛然想起熄灯时开关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纹。他想,无论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纹,但用同样方法再次进入房间又比较危险,于是,他想起一条妙计,自己充作杀人事件的发现者。这样不仅可以自然地自己动手开灯以消除以前留下的指纹,而且人们谁都不会怀疑发现者就是罪犯,一箭双雕!他若无其事地看着警察在现场所做的一切,甚至大胆地做了证词,其结果恰恰如愿以偿,因为五天以后,十天以后,没有任何人来逮捕他。”
在听我这番话时,小五郎是什么表情呢?我预料他一定会大为骇然或中途打断我的话。然而吃惊的却是我,他的面部没有流露任何表情。虽然平田养成了不露声色的习惯,但此时此刻他也太无动于衷了。他的手始终插在头发里揉搓着,一语不发。我想这家伙真麻木不仁,便继续讲述我的最后论证。
“你一定会反问,罪犯是从什么地方进去,又是从什么地方逃走的呢?的确,不弄清这个问题,其它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遗憾的是,这也没能逃出我的眼睛。当晚侦察的结果,全然没有发现罪犯逃出的痕迹。但是,只要杀人,罪犯就不可能不进出,所以,只能作这样的考虑,警察的搜查在某个地方出现了漏洞。警察似乎对此大费苦心,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却不及我一个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啊,这话听起来有些狂妄,不过我就是这样想的。警察已做过严密的调查,因此首先可以不必怀疑附近的人,假使是附近的人,那么他也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会发觉他就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说,他利用人的注意力的盲点——仿佛魔术师当着观众的面把一件大物品隐藏起来一般,他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因此,我所注意的,是与旧书店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面馆。”
旧书店右边是钟表店、点心店,左边是袜子店、炒面馆。
“我曾去炒面馆打听过,案发当晚八点有没有男人到他们的厕所去。你大概也知道那个旭屋炒面馆,从店堂穿过里间可以走到后头,紧挨着后头就是一个厕所,所以,罪犯装作上厕所走出后门,然后再从后门回来是毫不费事的——冰淇淋店开在胡同人口的拐角处,当然看不到这里——还有,对象是炒面馆,借口上厕所当然极其自然。据说那天晚上,炒面馆女主人不在家,只有店老板一人在店堂里忙乎,所以那是个极理想的时机。你说,这不是个绝妙的主意吗?
“我的调查证实,恰好那时有位顾客借用厕所。很遗憾,旭屋老板一点也记不起那顾客的脸型和装束——我立即通过我那位朋友将这个发现通知小林刑警。让他亲自到炒面馆调查,但同样没有更多的发现……”
我稍稍停顿一下,给小五郎一个发言的机会。以他现在的处境,总不能不说一句话吧?然而,他仍一如既往,依然手搓着头发,装模作样。于是,我只得改变到目前为止,为了对他表示尊敬所使用的间接的表达方式,而采取直接表达了。
“小五郎君,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确凿证据表明,罪犯就是你。说心里话,我实在不想怀疑你,然而,所有证据都已具备,我只能做这样的推想……我曾费尽苦心努力在附近居民中寻找身穿粗黑条浴衣的人,然而一个人也没找到。这已是铁的事实。即使有人穿条纹浴衣,也没有完全能与那格子缝隙相一致。而且,巧妙的指纹骗术以及借用厕所的骗术,惟有像你这样的探案学者,其他人谁也没有这个本事。并且,令人怀疑的是,你既然是死者青梅竹马的朋友,当晚调查死者身份时,你就站在旁边,为何对此缄口不语呢?
“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你证实你是否有不在现场的证明。然而这已经不可能。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返回途中,我曾问你到白梅轩之前你在什么地方?你告诉我,你在附近散步约一小时。即使有人见到你,证明你在散步,但你也有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面馆的厕所。小五郎君,我的话有错吗?可能的话,我想听听你的辩解。”
各位读者也许会想,在我询问时,奇人明智小五郎是什么反应?他大慨已匍伏案头无颜见人了吧?然而,他竟哈哈大笑。这使我不由得心怯起来。
“哎呀,失败,失败啊!我决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不过,你也太幼稚了。”小五郎辩解似地说,“你的想法很有趣,但可惜啊,你的推理只注意到表面,而且是纯物质的。譬如说,关于我与那女人的关系,你有没有做过内部心理性调查?究竟我们是怎样一个青梅竹马关系?以前我与她是否有过恋爱?我现在是否恨她?你有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推测呢?那天晚上,为什么我没有说我与她相识?其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我并不知道任何能够具有参考价值的事……还在没上小学时,我就与她分手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么,指纹你又作何解释呢?”
“你以为从那以后我什么都没做吗?其实,我做了许多努力,我每天都到D坡上去观察,特别是旧书店。我找到店老板,询问许多问题——当时我告诉他我认识他妻子,这样就便于我向他们提问——就如你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警察许多情况一样,我从旧书店老板那儿问到许多问题,刚才提到的指纹问题,待会儿你就可以明白。我也觉得奇妙,调查之后,哈哈哈,这完全是个笑话,灯丝断了,谁也没去关它。认为是我接了开关电灯才亮,那是个错误。当时,一度断掉的灯丝恰巧又突然联接上了。因此,开关上自然也就只留下我的指纹。你说你从缝隙中见到电灯亮着,灯丝断线也就在其后,因为灯泡已旧,即使没有任何东西碰撞,它也会自动断线。下面再说罪犯衣服的颜色,与其由我说,不如
说着,他从身边的书堆里东扒西找,一会找出一本陈旧的西洋书。
“你读过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