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节 蛊毒
PS:一处繁华一页笺,一段爱恨一根烟。
蛊是一种利用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除了古老神秘之外还有人称之为KB之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就像古时候谷子储藏在仓库里太久,表皮谷壳会变成一种飞虫,这种飞虫古人也叫它蛊。
《春秋左氏传》里说的“谷之飞,亦为蛊”,还有后来里西晋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讲的“谷久积,则变为飞蛊,名曰蛊”。其实从谷壳变成的飞虫与米糠不同:飞虫会飞,米糠不能飞。孔颖达《十三经注疏》说“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除此之外,《本草纲目》里对蛊还有详细的记载: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按照《本草纲目》的意思,造蛊的人捉一百只虫,放入一个器皿中,这一百只虫大的吃小的,最后活在器皿中的一只大虫就叫做蛊。由此可知蛊本来是一种专门治毒疮的药,后来才被人利用来害人。
有人说蛊是巫毒术的一种,这话不假,而且种蛊的方法也是千奇百怪,就像民间广为流传的一种种蛊方法:先挑新鲜的南瓜埋入泥中,再挖出来烧成灰,混入乡间熏腊肉的油垢调匀,然后给被种蛊的人吃,当然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在茶饭里。吃了七天被种蛊者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癫狂现象。
而真正的高手都是利用其他途径种蛊,比如有植物蛊、蛇虫蛊和鸟兽蛊等。
而林宇被神棍下的蛊就是一种蛇虫蛊的一种。
神棍原先并不是种蛊的高手,甚至对种蛊只是有所耳闻,从小在桂林湘壮族长大的他只不过比寻常人更有机会见识一些蛇虫鸟兽罢了,而且没少被毒蛇咬伤,可是命厚,都是在鬼门关绕了几圈又走了回来,最危险的一次是被野猪扑在了身上,后来被一个道人从野猪口里救了下来,还传授了他一点本事,这样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而老道人教他的东西就是他现在擅长的种蛊,那人什么来头神棍不知道,只记得他穿着一身道袍手里拿着一根打狗棍,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得道的高人,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老人传授给他的东西让他在西南几个寨子里得以扬名。
神棍的本名叫黎湘,一个看上去挺文雅的名字,这个外号是在他开始走江湖之后在各个少数民族里传出来的,贬褒参半,除了对他种蛊本事的三分认可外,更多的蕴藏着七分的害怕在里面,不然也不会加个棍字在里面,象神一样的恶棍,这本身就是一种微妙的讽刺。
当时老道人把神棍救下来后,对年仅十七的黎湘很欣赏,仅凭一人之力跟野猪厮杀,这需要何等的气概和胆量,心里也就起了惜才之心,说咱们见面就是有缘,我会的东西也不多,对制蛊、施蛊、解蛊倒是有些心得,就给你讲讲,至于你能学多少,那就看你的造化了。
没有武侠小说里或者电影里过目不忘的本事,老道人讲的东西很多,神棍听后只记住了三分,当时看着神棍迷茫的样子,老道人摇了摇头,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本,让神棍看了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神棍倒是把上的东西记住了七七八八,也记住了名:《七术之蛊毒篇》。
把还给老道人的时候,神棍也被老道人种了蛊,就是到现在神棍仍记得当时老道人冷冽的笑容,他说种蛊容易解蛊难,你要是有一天把自己体内的蛊解了也不枉我今天救你一场,要是解不了,只当我给你增加了三年阳寿,你体内的蛊一年发作一次,第三次才是要命的。
说完这些,老道人看着似懂非懂的神棍点了点头,嘴角怪异的笑了一下,没再说什么,翩然而去。
也就是从哪个时候起,这个至始至终不知道名字的老道人让神棍走进了神奇的种蛊世界。
神棍回家后并没有急着怎么解自己身上的蛊毒,而是拿来笔,把老道人让看的《七术之蛊毒篇》凭着记忆默写了下来,这一写就是三天,饶是如此,神棍当时也没有把蛊毒篇全部写下来,还是随着自己后来的摸索渐渐的补全了当初没有记住的内容。
随后神棍就按着《七术之蛊毒篇》的记载方法开始养蛊:养蛊前,必须沐浴更衣,然后对着天地鬼神焚香祷告,做完这一切再把事先找的有毒并且种类不同的爬虫分别按十二、四十九、八十一或者一百条的个数封在一口坛内,坛需口小腹大,封口后后在于月圆之夜埋于山顶、谷间或者十字路口等地,因为这些都是可以吸取日月精华之地,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周围不可有槐树和柳树,因为这两种是极阴的树,会与蛊抢夺日月精华。
虽然有些玄,可是神棍还是决定一试,就是不同种类有毒的爬虫他就找了整整一年。
按照《七术之蛊毒篇》的说法,放100条毒虫进瓮,需要三年才可开启,称为皇蛊;八十一条要两年,称为神蛊;四十九条需一年,称为圣蛊。而十二条的半年就可以,养成的蛊称为灵蛊。
除了放入瓮内的虫子不可重复这点要求之外,蛊这玩意,如果成蛊后的第一次喂食必须用主人的鲜血喂养,不然必噬主。
神棍一年的时间爬山涉水,凑够了一百条毒虫,多是变异的蛇、蛤蟆、蜈蚣、蜘蛛等等,反别装在了四个罐子里,等到半年的时候他打开第一个放十二条瓷罐的时候,里面除了传来刺鼻的腥臭之外没有任何活物,一年后打开四十九条瓷罐的他同样发现里面全是虫尸,这个时候他身上的毒蛊已经发作了两次,这个时候他怀疑那个老道人是不是骗自己,因为从拜访的一些种蛊人嘴里得知,神棍身上种的蛊,只有以毒攻毒,如果放八十一条毒虫的瓷罐要是打开还是全部是尸体的话,那他就死定了。
吉人有天相,祸害遗千年。
当神棍打开那个罐子的时候,里面的确有一个活物。
活蚰蜒。
不像一般的蚰蜒那样红黑相间,瓷罐里的这个活着的蚰蜒通体金黄色,而且要比寻常的蚰蜒大上两倍不止。
神蛊,蛊毒极品中的极品。
就是这个神蛊现在还在神棍的体内,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神棍开始继续收集毒虫,皇蛊这六年来他只养成了两只,其中一只就是林宇体内的那个螨蛊。
而另一只更加变异的虫蛊被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种到了慕容长昊的身上。
不同于神蛊一下的蛊毒,皇蛊和神蛊极同人性,只要神棍发出一种讯号,在别人身体内的蛊毒则会听从主人号令轻者吸食血液,重者咬破血管,更有甚者还会吞噬骨髓以及进吃人脑。
神棍当初拿神蛊做过实验,那是一个暗杀王爷的杀手,神蛊进入他体内后三分钟导致他疼痛昏厥,五分钟后那只神蛊从杀手脖颈大动脉处爬了出来。
而随着时间的增长,这些种在人体内的变异蛊毒会不停的变大,就是一般的医疗手段都拿他没办法,因为他会在人体内不停的游走,不眠不休,平常时是昏睡状态,一旦行动起来,犹如狂风暴雨。
这也是林宇体内的螨蛊行动时疼痛难忍的原因。
只是神棍没想到林宇会用毒品来麻醉自己的神经。
林宇吸毒的消息没有人知道,也没有逼他,更谈不上什么受什么人的教唆,他的初衷很简单,用毒品来减少身体上的痛楚。
其实能麻痹人神经的东西除了毒品之外还有一种,那就是酒精。
有人说一个人能被毁灭的只有**,不能摧毁的是意志,这话不假,只是如果一种深入骨髓的痛能把人搞到神志不清的地步时,在那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状态下,或许只有用身体一时的欢愉来逃避那种撕心裂肺的痛。
更何况神棍在林宇身上种下的蛊比万蚁钻心还要痛苦许多。
与神棍种的蛊相比,常骜戒指里的毒品或许只能算是小儿科。
中了毒的包青天经过几个月的休养就能恢复过来。
而林宇体内的蛊虫却在他的体内整整存活了一年之久,一年的时间,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被折磨的面黄肌瘦不成人形,嗜烟嗜酒不说,再加上毒品以及体内的蛊毒,三年后,当卓峰再次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看着站在城市街头的林宇,当时林宇的手里看着拿着一瓶已经剩下不多的劣质白酒,蓬头土面,早已不是现在这般的俊秀面孔,身上除了岁月留下的痕迹之外还有那一抹沧桑的面孔。
能改变人的东西很多,时间能改变人,环境能改变人,流言能改变人,甚至是一些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的情感都能改变一个人。
也就是那个时候,卓峰才知道林宇被种蛊的事,也就是那个时候卓峰才知道,当初自己如果停下离开的脚步,听一句解释,或许几个人的人生又会大不一样。
命运有时候就像一只风筝,无法自已不说,飞的越高,越危险。
假设林宇把心事早点和卓峰说,假设在接下来要面对的事情中他能在坚强一点,假设……
只是这个世上没有假设,也没有如果,那些往事,都在时光的年轮下吱呀吱呀的远去,就像一张点燃成灰的白纸,哪怕有一丝的风都能支离破碎,更别提用手指轻轻触摸了。
第二百三十八节 血和泪,孰轻孰重?
——谢谢你们每天的红票。另:爱是什么,你不懂,我不懂。
常凯从乔家别墅回来的时候见到了叶小刀,当时卓峰在场,叶小刀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之后常凯就摇了摇头说谢谢你的好意,我在这里长大,暂时没想过离开这里。
叶小刀说的是常凯你有没有想过去部队发展。
快人快语,一针见血。
常凯的回答在叶小刀看来属于婉拒,但是也并没有全盘否定,看着常凯的样子,叶小刀心里就嘀咕了起来,他在猜测常凯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常凯当然知道,而且他随之说的一句话不止卓峰有些意外,就是让叶小刀也有些目瞪口呆。
“如果去部队,不需要你帮忙,就找那个常副司令,他怎么也得给我一口饭吃?”
说完常凯看着叶小刀笑了笑,他不知道叶小刀从那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而要自己去部队应该不是那个忘恩负义的老子的意思。
对,是忘恩负义,想到这里,常凯暗自咬了一下牙,把手里的烟点燃之后吸了一大口,看着表情迥异的卓峰和叶小刀说了一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一个说不上圆满略带些凄凉的故事。”
说这话的时候常凯自嘲了笑笑,目光从看向外面的夜色,灯火阑珊。
卓峰心里有些按捺不住的激动,他知道,与常凯认识了十年,到今天,这个有些木讷的家伙终于要开口讲那些隐藏在他心底的事了。
而叶小刀也想知道在军界有着不错口碑的常煜城怎么会闹出这样的花边新闻,大八卦啊!当初来的时候叶小刀那位已经八十五高龄的爷爷说去找一个人,带他来到我面前,带不回来你也不用回来了。
当时叶小刀拍着胸脯保证说爷爷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人我也给你带回来。嘴里虽然这样说,可是放在当时的叶小刀身上,心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很邪恶的念头,会不会让带回一个女的?
也就这样一想,一年前叶舞娘逃婚离家出走的时候也没见谁说要捉她回来,现在却给自己这样一个使命,在叶小刀看来估计这个人不简单,却怎么也没想到是常凯,而且还和叶舞娘叶落熟悉,当时叶小刀的爷爷还说了一句那个是常家的私生子。
说这话的时候,老人神态很凝重。
这个走过长征,对日本人恨之入骨参加过抗美援朝和对越战争的老人现在虽然已经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对常凯的事变现的关注还是出乎了叶小刀的意料,在叶小刀的印象里爷爷把什么看的都很淡。
也是,九死一生的经历再加上年近古稀的年龄,如果凡事都记在心里挂在嘴上恐怕早就被繁琐的生活给牵绊的身心疲惫了。
叶家和常家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这点叶小刀从小就知道,虽然没有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却也不想寻常那些集团司令在一起开会时变现的那么若无其事,至于什么原因,叶小刀懂事后问过一次,问的是他老子,当时他老子听到叶小刀问,本来挺开心的脸一下子变的有些阴沉,不过并没有发火,最后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说了一句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不提也罢。
到现在叶小刀都记得当时他父亲眉头紧皱的样子,明显的被触动了一些往事。
从那以后叶小刀就知道,常家的家伙一定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也就是从哪个时候开始叶小刀开始对年龄相差无几的常骜敌对起来,越看越不顺眼,而常骜在部队大院也属于小太岁级别的人物,两人没少暗地里交手,结果是叶小刀输少赢多,七年前常家搬到了广东军区,可是叶小刀和常骜之间的仇怨还是慢慢的积了下来,要是碰面了互相说几句难听话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而叶家的那位老太爷之所以知道常凯的存在,还是因为陈无良,确切的说应该是常凯一直珍藏的一个玉佩,前一段时间卓峰拜托陈无良打听常凯的身世,陈无良就把那个项链拍了下来,给了道上自己信得过的朋友,让他们查下这个看上去明显也是个值钱宝贝的来历,最后查到了南京军区,而那个陈无良的朋友也算本事通天,他最后找人打听的对象是叶小刀父亲的一个参谋长,跟了叶小刀父亲二十年的参谋长一看到那个玉佩的图片,当然认识,因为他的上司就有一个,就旁敲侧击了一番,或许他和陈无良的朋友交情不错的原因,最后倒是把这个玉佩的来历说了出来,不过却警告陈无良的朋友说不要声张,给陈无良这边交代的时候就说军区的人家,然后也把常凯的事告诉了叶小刀的老子。
如此这般,一来二去,两边都知道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谓皆大欢喜。
现在常凯就要揭开自己的往事,在叶小刀看来说不定还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知道自己家和常家的宿怨,毕竟从老太爷的神情里看,常凯的身世似乎并不那么简单,毕竟常凯是常家的人,老太爷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不会借常凯的身份做文章往常家身上泼污水,一定还有其他的原因。
不止叶小刀没有说话,就是卓峰这个时候也保持着沉默,他在想常凯会说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来,现在常凯的身世既然已经明了,常凯既然不愿回去一定有他的道理,这样的话,如果有仇的话……那就要报,可是对方是军区的人,这个问题,很严重。
“我是在南京出生的,地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紫金山下玄武湖边的南京军区机关医院。”常凯走到落地窗旁拉开了上面的一扇窗户,有风轻轻的吹了进来。说完这句话,常凯身子依靠在墙边,低着头看着手里的烟头,陷入了沉思中。
片刻后醒悟过来的常凯对着卓峰和叶小刀抱歉的一笑,然后接着说了出来。
“她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虽然在南京不是家喻户晓,但是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秀外慧中心灵手巧。”常凯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与刚才相比,常凯换了一种叙述的方式,落在卓峰和叶小刀眼里起了一丝异样的感觉,然后两人对视了一眼,猜出这个女人估计是常凯的母亲。
叶小刀体会不出常凯现在的心情,卓峰倒是有一点了解,他想不明白,到底发什么了什么事,让常凯这样的男人就是十年后提及的时候还不能心静如水。
“她出身不错,家教很好,上的清华,学的医科专业,毕业后本来要出国留学,可是却因为一个男人留了下来,那个男人虽然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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